郎咸平父母亲:新颁《科研奖励条例》例释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0 06:54:27

重修《科研奖励条例》,目的是为了适应本科办学层次的需要,提高学校的软实力。本次修订遵循了“校内要和原文件接轨,校外要和本科院校接轨”的原则,对于今后一段时期内引领全校科研工作具有深远的意义。

新颁《科研奖励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第二条,“根据各类成果获得的科研分实行现金奖励,科研分的奖励额度根据我校事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为了方便对新《条例》的理解,我们暂且假设10元/分。可以预期随着学校事业的快速发展,分值会越来越大。而旧的《科研奖励条例》(以下简称旧《条例》)采用现金奖励,与社会发展、学校事业发展联系不是很紧密。

新《条例》第四条,“成果奖励一般限于我校正式在编人员,且泰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为成果第一完成单位”,第五条“成果奖励一般发给成果第一完成人、项目主持人。多人合作取得的成果,由成果第一完成人或项目主持人根据贡献大小对奖励或资助经费进行二次分配。”这两条至少传达这样几条信息,一是作者署名单位必须是泰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二是奖励发给第一完成人或项目主持人,三是参与人员的奖励或资助从第一完成人或项目主持人处获得。

目前提供论文检索的主要有中国知网、万方数据、维普资讯三家,最终认定以哪一家为准,不少教师仍存有疑问。依据江苏省职称评审成果认定的统一要求,新《条例》第七条,明确“申请奖励的论文一般限发表于学术期刊正刊、中国知网能够检索的论文”。新《条例》第七条,明确“发表在一期论文数超过40篇的刊物上的论文奖励,须提交学术委员会讨论。”希望通过这一条,力求将高质量的学术成果发表在学术品味较高的期刊上。

新《条例》第十三条,通过备注明确“在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必须和期刊所属类别一致,否则视为一般期刊论文。”依据这一条,由于08版北图核心期刊目录将《大家》、《花城》、《山花》、《作家》划归文学作品类,因此,在这些期刊上发表的文学理论类作品只能视为一般期刊论文。
新《条例》第十七条,充分考虑到艺体类比赛多部门联合、奖励级别难以界定的状况,通过备注明确由多部门联合举办的艺体类比赛,其奖励等级由其中级别最低的部门确定。

为了充分体现科研奖励的导向功能,新《条例》的论文奖励有升也有降。一方面大幅度提高高质量论文奖励标准,另一方面降低了一般论文的奖励标准。新《条例》第十三条,“一般期刊、正式出版的国际会议论文集,奖励30分”。 新《条例》第十五条,“权威期刊论文,奖励700分;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目录》,奖励200分。”

对于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评选的优秀论文,学校实行追加奖励,新《条例》第十五条,“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市科技进步奖,分别奖励一等奖500分,二等奖400分,三等奖300分;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优秀论文奖,分别奖励一等奖200分,二等奖100分,三等奖40分。”各等次均有奖励。 

新《条例》第十六条,已发表学术论文被相关刊物转载摘录的,“《新华文摘》全文转载,奖励1000分;《新华文摘》压缩转载奖励500分。被国外有影响刊物摘录,奖励300分,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奖励150分,《新华文摘》论点摘要,奖励100分,国内有影响的刊物摘录,奖励100分。”奖金额度有了大幅度提升。

 对于课题的科研资助标准,《科研奖励条例》的经费资助加上《科研经费使用与管理办法》的经费配套,每个课题实际得到的经费有了大幅度提高。以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为例,重点项目科研资助200分、经费配套1.5万,合计约1.7万,一般项目科研资助100分、经费配套0.8万,合计约0.9万。 

 为了保证政策的相对稳定性,也考虑到学校今后一阶段事业发展的需要,新《条例》基本做到了上顶天下着地,内容比较完备。

 新《条例》第十三条,论文奖励补充了,“Nature(《自然》,英国)、Science(《科学》,美国),奖励20000分;《中国社会科学》奖励10000分;被CSSCI、CSCD收录的期刊论文,奖励500分。”体现了学校对教师从事创新型研究,发表有影响的科研论文的期盼与鼓励。

新《条例》根据艺体类专业比赛的特点,特别增加了一条,补充了美术、书法、摄影展、音舞作品、表演大赛、体育赛事各级别奖励的标准。

新《条例》从两个角度对课题等级进行明确界定,总体上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自筹项目、开放基金五大类型,再对每一大类区分国家级、省部级、地厅级,基于不同奖励,基本涵盖所有课题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