邛崃天台山封山了吗:责 任 制. 负 责 制.服 务 制. 办 结 制.否 定 报 .效 能 考 评 制 . 失 职 追 究 制备 制.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3/28 21:16:53

岗 位 责 任 制

根据浈江区经贸局“三定”方案,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局岗位责任制。

一、浈江区经贸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国民经济运行的方针、政策,拟订工业商贸方面的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监测、分析工业商贸运行态势,调节工业商贸日常运行;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上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分析和发布相关的经济信息。

(二)贯彻实施产业政策,开展工业商贸产业竞争力研究,制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商贸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执行有关固定资产投资政策;上报省、市财政挖潜改造、中小企业技术进步和装备制造业等专项资金技术改造年度投资计划;审查、上报需经国家和省、市审批、核准、备案的工商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指导工商领域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招商引资工作;定期分析工商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投资情况,提出促进企业技术改造投资措施意见;指导工商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

(三)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行业发展政策和发展规划,组织推动工业行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对工业行业实施行业管理;组织拟订地方性的行业发展计划、行业行业规章以及经济技术政策,并组织实施。

(四)拟订和执行国内贸易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组织推动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对商贸行业实施行业管理。

(五)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场垄断、地区封锁的政策,研究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稳健、有序的市场体系,培育发展城乡市场;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和重要生产资料市场调控及流通管理。

(六)负责指导、协调、促进全区民营企业(包括中小企业)的改革与发展,并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有关民营企业的政策、法规,综合协调相关部门对民营企业进行指导和服务,对全区民营企业的经济运行情况进行监测和分析,研究应对和扶持措施。

(七)对机械、石化、纺织、电子、轻工、医药、建材、电力、煤炭、冶金、有色金属、汽车、民用爆破器材以及商品流通(含餐饮服务、生猪屠宰业)等实施行业管理或协调。

(八)指导企业技术进步、技术创新、技术引进和消化吸收、重大装备国产化和重大技术装备有节制和设备招标工作;指导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组织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和环保产业发展工作。

(九)指导和协调工业商贸企业对外招商引资和经济技术协作与交流工作。

(十)宏观指导工业商贸企业生产质量管理工作、宏观指导各种经济成份的企业,规范企业行为规则,指导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十一)联系工商领域社会中介组织,并指导其改革与调整。

(十二)负责编制全区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承担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统计;依法进行采矿审批登记发证和采矿权转让审批登记,调处采矿争议、纠纷;负责矿产资源补偿费收缴及管理全区地质资料汇交工作;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实施监督管理。组织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负责编制地质勘查、地质灾害防治和保护地质遗迹规划、计划工作,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地质矿产资源调查评价,预测、上报地质自然灾害。

(十三)综合协调和指导各类开发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综合研究和分析各类开发区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十四)指导国有企业改革和管理。

(十五)承办区人民政府、市经济贸易局和市国土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各内设机构的主要职责

(一)综合办公室

  1、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政务工作,建立健全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对经济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调各股(室)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负责本系统的信访工作;负责本机关文秘、行政事务工作以及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本局执法责任制的日常工作。

  2、负责局财经、党务、工会、青年、妇女、组织人事、宣传、计划生育工作。

(二)经济运行办公室

 1、综合分析近期经济运行和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性意见和建议;对经济运行中的中长期趋势作出预测;研究提出工业、商贸业经济发展战略、规划、目标和近期主要经济预测性指标;负责经贸信息工作。承担对外宣传、分析和发布经济信息。

 2、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电力发展与改革的方针、政策。

 3、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国有企业改革的方针、政策,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对各种经济成份的企业实行宏观管理和指导,规范企业行为规则。

 4、指导工业、商贸等行业的质量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工业、商贸企业推广ISO9000族标准等现代化管理工作;调查、分析重大生产质量事故,并督促企业进行整改。

 5、负责经贸系统安全生产工作。

 6、负责经贸系统招商引资工作。

(三)民营经济发展办公室

1、研究提出重点行业生产力布局、重点产品结构的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企业技术改造工作,拟订和实施技术改造中长期规划和近期目标。

贯代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企业技术进步、技术创新、技术引进工作,负责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和运行机制的建设和宏观管理;研究提出重点技术创新项目、引进技术消化吸收项目、新产品试产项目计划;

2、协调解决外商投资企业运行中的有关问题;指导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海外投资等有关业务。

3、指导产业结构调整,负责全区经贸系统的工商行业协会的组织、指导和管理工作,使工商行业协会成为政府和企业的桥梁。

4、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有关民营企业的政策、法规,综合协调相关部门对民营企业进行指导和服务,对全区民营企业的经济运行情况进行监测和分析,研究应对和扶持措施。

5、培育发展和完善市场体系,研究和指导流通体制改革;负责市场规划、市场建设、市场供应和市场管理,监测分析市场运行状况并组织调控;指导国内市场开拓;拟订工贸结合的政策措施;对商业、副食品、饮食服务以及有毒、有害化工商品等特殊商品的经营实行行业管理,负责对全社会生猪屠宰业的监督管理并组织实施行政执法。

(四)工业园管理办公室

组织制订和实施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各类开发区的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综合协调和指导各类开发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各类开发区投资环境评价,综合研究和分析各类开发区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定期向区人民政府报送有关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

三、附属机构的主要职责

1、地质矿产管理中心

(1)制订全区矿产资源勘探、开采规划,监督管理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协调处理采矿权属纠纷;预测、上报地质自然灾害;为辖区矿山企业提供技术服务。

(2)组织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

(3)承办区经济贸易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2、牲畜屠宰执法检查队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牲畜屠宰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宣传、加强监管,并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2)组织打击私自屠宰牲畜的行为。

(3)承办区经济贸易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局领导及股室人员职责

(一)经贸局局长的职责

1、主持经贸局的全面工作。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省、市、区的经济方针、政策和法规,并组织实施。

3、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党总支书记的职责

1、负责党务工作,开展党的组织生活,组织党员、干部的民主评议。

2、协助、监督经贸局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的落实情况。

3、抓好机关党风廉政建设。

4、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副局长的职责

1、协助局长抓好全面工作,落实分管工作的各项任务。

2、向局长提出建议,并协助局长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

3、组织拟定经贸发展各项规章制度,提交局领导班子决定后组织实施。

4、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综合办公室人员职责

1、办公室主任的职责:主持办公室全面工作,负责落实办公室的各项职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2、办公室副主任的职责:协助办公室主任工作,确保办公室的各项职责能够顺利落实,努力做好各自分管的工作的同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3、办公室其他成员的职责:在办公室负责人的领导下完成本职工作,以利办公室的职责能够全面得到落实;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经济运行办公室人员职责

负责保持顺利履行本部门的各项职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民营经济发展办公室人员职责

负责保持顺利履行本部门的各项职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工业园管理办公室人员职责

负责保持顺利履行本部门的各项职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地质矿产管理中心人员职责

完成地质矿产管理中心所属各项资源管理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牲畜屠宰执法检查队人员职责

完成牲畜屠宰打私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首 问 负 责 制

一、管理相对人到本单位或打电话到本单位办事(含举报、投诉咨询、查询号码等),接受询问的首位工作人员必须负责解答、办理或交经办股室(人)办理。

二、首问人要热情礼貌、用语文明;熟悉本单位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要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切实为办事人着想,不得推诿扯皮,充分体现国家公务员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精神风貌。

三、首问人的责任

(一)属于首问人职责范围的,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要“一次性告知”有关办理的事项、需要补充或携带的材料以及如何办理等,并耐心解答对方的询问。

(二)不属于首问人职责范围,但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首问人要主动引导办事人到有关经办人股室;经办人股室无人时,应告知经办股室的联系电话。属于本股室职责范围的,当具体经办人不在时,首问人应先接下来,并记下管理相对人的联系电话,并交经办人办理。

(三)不属于本单位或本部门职责范围的,首问人应告知或协助找到承办单位或部门。

(四)属于电话咨询的,首问人应按上述原则给予答复;属于举报或投诉的,首问人应将反映的事项、举报或投诉人姓名、联系电话等要素记录在册,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

四、对违反本制度被投诉并经查实的,根据情节轻重,按工作效能建设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服 务 承 诺 制

一、服务承诺制是指单位或部门根据职能要求,将对外服务的内容、程序、时限以及服务标准等事项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承诺事项的落实,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的制度。

二、服务承诺的主要内容

(一)简化办事程序。办事程序做到科学、透明、合理、简便、易行,最大限度方便行政管理相对人。

(二)缩短办事时限。手续齐全、即时办结;不能马上办的要按《限时办结制》规定,限时办结;对承办事项不推不拖不压,最短限度缩短办事流程和时间。

(三)提供优质服务。机关工作人员应增强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做到文明礼貌、态度热情、服务周到,努力为管理相对人提供优质的服务。

(四)坚持廉洁从政。严格执行党纪政纪法律法规,做到廉洁处事、秉公办事、工作透明、依法从政、按受监督,不以权谋私,不乱收费、不损害群众利益。

三、对本单位或部门职权内的审批、核准、报备、登记等服务事项的法律依据、办理条件和具体要求以及办理程序、时限、承办部门和承办人员等要素,分别采取编印办事指南、服务手册、触摸屏、显示屏或新闻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公示,以方便管理相对人办事。

四、要规范和完善对履诺行为的监督、奖惩机制。公开投诉电话和具体受理群众投诉的部门或科室,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投诉的问题应认真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在公示的时限内反馈给投诉人。

五、对出现的违诺行为,要根据情节轻重,按工作效能建设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或单位领导的责任。   

限 时 办 结 制

一、管理相对人到本单位办事,在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以及手续齐全的前提下,经办单位或经办人要在规定或承诺的时限内办结其所诉求事项。

二、对即时办理的事项,在管理相对人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要即时予以办理,不能以任何借口拖延和刁难。

三、对限时办理的事项,经办人应即时对管理相对人申报的材料和有关手续进行审核,并出具收件回执单,写明所收材料名称、页数、办结取件时间及经办人姓名。

四、限时办结的时限。

1、对诉说事项符合现定、手续完备的应当即时办结;

2、对需要含同多个部门办结的事项,应在受理后15日内办结;

3、需要本单位合议研究或需要请示领导后办理的事项,应在受理后20天内办结;

4、需要提交上级有关部门审批的事项,应在受理后30天内办结;

5、需要调查了解情况,并报上级多个机关审批的事项,要把大体所需的办结时间告知服务对象。

五、对管理相对人诉求事项,无正当理由不准延时办理。如特殊情况需延时办理,经办人要按照职权规定报领导审批,并告知当事人延时办理的理由。

六、违反本制度,要根据情节轻重,按照工作效能建设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否 定 报 备 制

一、本局工作人员在办理各项业务中,认为管理相对人的诉求事项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精神,决定不予办理的事项,要实行登记备案和请示报告。

二、经办人对管理相对人的诉求事项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认真检查核对,对确实需要否定并符合职权范围的,才能予以否定,并进行登记备案。

三、属于超经办人权限的事项,经办人员没有否定权,应及时请示分管或主管领导,不得随意或滥用职权给予否定。分管或主管领导接到否定的请示报告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依法提出处理意见。

四、对经核实符合否定条件的事项,由经办人员填写《否定报备登记表》,内容主要包括:审办单位或审办人姓名、联系电话、审办事项、否定理由及依据、领导审批意见等,与审办材料一起存档备查。

五、否定报备必须按规定或承诺的时间办结,并以书面形式告知管理相对人。

六、管理相对人要求退还被否定的审办材料的,应当退还。退还材料时管理相对人应出示身份证明材料并签收备查。

七、对经办人违反本制度经查实后,要根据情节轻重,按照工作效能建设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失 职 追 究 制

一、本局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过程中,故意或存在重大过失,致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损失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二、应追究的失职行为

(一)不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贻误工作,造成恶劣影响或损失的;

(二)对分管范围内工作人员发生工作效率低下、作风恶劣、违纪违规等问题长期失察、管理措施不力或放任不管的;

(三)在工作中不负责任,造成较大损失的;

(四)在工作中作风拖拉、办事不力、推诿扯皮,造成国家、集体和个人经济损失的;

(五)对本机关存在的问题不认真解决,致使矛盾激化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工作时间擅离岗位的,造成工作失误并产生不良后果的;

(七)其他失职类错误。

三、失职追究的形成

(一)工作人员因失职但未造成损失、未构成违法违纪的,视情况给予效能告诫处理。

(二)工作人员失职造成损失的,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党员领导干部犯严重官僚主义失职错误党纪处分暂行规定》和《国家公务员奖惩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三)工作人员因严重失职造成国家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四)在追究工作人员失职行为的同时,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分管领导或主管领导的责任。  

效 能 考 评 制

一、效能考评制是指对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发挥职能、工作实效、行为规范等指标进行定性、定量考评和监控的管理制度。

二、效能考评内容

(一)结合机关的效能考评,主要包括工作作风、工作效率、科学决策、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制约机制建设和工作实绩等八个方面内容。

三、效能考评办法。效能考评采取定量考评与定性考评相结合、组织考核与社会评议相结合的方法。

(一)定量考评。将效能考评内容细化为科学、量化、操作性强的考评指标体系,并制定合理的量化标准。

(二)定性考评。对暂无法量化但必须考评的内容,要细化考评的标准,提高定性考评的可操作性。

(三)组织考核。由效能考评工作小组组织人员根据考评内容和标准,对考评对象履行职责、发挥职能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估打分,作为最终考评结果的主要依据。

(四)社会评议。运用抽样调查等现代统计调查方法,对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廉政勤政、工作效能等方面进行评议的方法。评议结果作为机关效能建设考评的依据之一。

四、考评结果要与评先评优、晋级升职、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