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三龙的父亲:故意杀人罪犯药家鑫被执行死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0 12:52:35

     药家鑫故意杀人案一审宣判

     一审法官就药家鑫故意杀人案相关问题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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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罪与罚的辩论 养与教的思考——药家鑫案庭审纪实  
也谈药家鑫被执行死刑的感受 [原创 2011-06-08 00:09:26]    字号:大 中 小   http://1434870.blog.hexun.com/65033718_d.html
 (编者注:看完本篇文章后,希望大家记住,任何一种酷刑或者酷政,受罪时,越底层人民总是越首当其冲!)


    药家鑫被判死刑后,今天被执行,也意味着,这个犯人的命运今天得以灭亡。

    记得,在我第一次在网络上见到对其犯罪过程的描述的时候,也是义愤填膺,用罪大恶极来形容该罪犯不为过,甚至也萌生过,此人不杀无以平民愤的激动。

    再此后,看到了相关学者建议给药家鑫免于死刑的倡议,当然,也看到不少网评对这些专家的诋毁和辱骂。围绕着药家鑫该死不该死?我深知道,在一些专家眼中其实是在围绕着“死刑”在中国该不该停止——让药家鑫这样,从表面到实质都极其恶劣的人留下性命,实质就是要在中国废除死刑!可惜报道断章取义,有些专家文章说理不够,误导着人们的感情,让人觉得这些专家尽管的为虎作伥、不仁不义、面目可憎。不可谓不遗憾。

    从历史看,中国人从来不吝啬让同胞成为刀下鬼的,无论是清官、侠客,还是权臣、酷吏,长期的专制制度,让统治者成为了残酷的冷血动物,也让民众成为了麻木的冷血动物。“刀下留人”往往不是法治的结果,多是权力的结果。生命在专制的权力结构里,显得脆弱、麻木而没有尊严。统治者为了稳定统治,因滥杀而恐惧,而人民在屠刀下因为恐惧而麻木,因为麻木而愚蠢,参与了主流的杀人游戏,在互杀中寻找快感,寻找心理平衡,却将之谓为公平、正义,这是很可笑和可悲的。

    为什么中国会是这样的结果?在看了《圣经》之后,我才知道,这全是因为我们蔑视了上帝的存在,蔑视了基督的教诲。人为上帝所造,上帝是绝对的真理、绝对的真善美,但是上帝是在黑暗和虚空中创造了人的,黑暗和虚空就是撒旦,撒旦是绝对的伪恶。上帝以神创造人,但是人在被创造过程中,就为黑暗和虚空渗入,所以人是介于上帝与撒旦之间的相对存在。大能的(不是万能)上帝,以绝对的爱,以基督被钉死在十字架上为世人赎去原罪——因为它深知,在撒旦黑暗和虚空的魔法里,人会经受不住种种诱惑而背离自己、抛弃自己、甚至出卖和杀害自己——但是上帝从未因此放弃拯救人的努力——而以基督被钉死十字架上,来昭示人类,魔法的险恶,和自己的大爱。以此为出发点,我们不难得出:任何杀人的行为,都是违背上帝意愿的。包括了死刑。这是从神学角度上简谈。

    再从人的公平和正义角度上谈死刑,真的能实现公平和正义么?
    大家看看,这些年来网络上报道的多桩被误判、误杀的所谓杀人犯——聂树斌、佘祥林、魏清安......这仅仅是浮于水面的部分,而沉在水底的冤案还有多少?旧中国有许多冤案,新中国的冤案如果书写起来,似乎更让人惊恐。生命被口号喊得如此珍贵,但是在现实中因为一个“错”字,就可以对一个人行使最彻底的不公平、不公正?然后依靠赔偿人民币,就可以平衡人心?而这些被错杀的占绝对多数的将是社会最底层的。由此可见,执行中国现有法律的所谓公平和人心的公平并非是绝对的公平。如何克服“这一对受害人是绝对的不公平,而对于生者仅仅是相对的不公平”呢?个人以为,只有“不杀”二字。实际上,不杀也是实现任何生命公平和尊严的最基本、最真实、最有效的保障。这对于当权者也是不例外的保护。权利与财富是最容易生长罪恶的处所,也是最容易抛弃上帝,为撒旦所引诱而致灭亡的人,倘若能废除死刑,虽然保存了真正罪犯的性命,但是同样,历史上的忠臣就不会死得那么惨烈。而死后,当权者再搞些兔死狐悲的平反等把戏,又有什么意义?

    当然,一谈到这一绝对的不杀,立刻会引起一伙人的暴跳,这其中要分为四类:
    第一类,本身靠撒旦很近,它们唯恐天下不乱,以作恶为己任的人,这种人死后必定万劫不复,不再能为人的,我们就不必去谈他了。毕竟少数。
    第二类,就是受害者家属。他们多为现实社会主流愚蒙的意识左右,以为“杀人偿命”才是对犯罪的最好处罚,却不知道,漫长的服刑和忏悔,才是最可贵的改造。而且这样的改造,才是符合上帝的意思的。
    第三类,是路见不平的人,他们认为杀人偿命是天经地义的人,这些人应该多想想,杀罪人固然还算平衡,如果杀错了人呢?是为了不杀错一个人,而宁可将像药家鑫这样的人也留下性命改造好呢?还是凡是民愤极大,就通通该杀?!那么请你们翻开历史,无数的所谓被平反的所谓忠臣,再杀前都是民愤极大的。岳飞、袁大焕、刘少奇......
    第四类,就是某些执政者,出于个人阴暗目的,混淆视听,误导社会意识形态者,这些人很有才干、但靠撒旦很近,是十分危险的人物。这些人物如果自己属于玩命型的,那么社会必将增加无数冤魂。这才是我们最需要警惕的人。

    我讲了这么多,真实目的只有一个,希望大家记住:任何一种酷刑或者酷政,受罪时,越底层人民总是越首当其冲!
    由此开辟自己视界,不要见到报道一个贪官就喊杀,在我看来,真被杀掉的贪官基本都不是罪恶极大的。为什么不将他们的生命统统保留下来呢,或许其中有不少是被诬陷成贪官的呢?留下生命,就是留下线索。杀一个人很容易,但错杀对一个人却是全面的不公平,况且一个错杀往往要用更多的错杀掩盖,这就是以杀止杀的恶果。为什么以前所谓的侠客也多死在刀下?因为自己杀人的时候,智慧就已经被撒旦戏弄。

    杀人是背离上帝之道的,为什么人们会这么容易地滑进撒旦的陷阱呢?就打这个比方,药家鑫是罪大极恶,但如果不杀,限制其减刑,让其一辈子用劳动洗刷自己的罪行,用自己的劳动所创造的财富,给受害者家属进行偿还,这样,他既为自己的犯罪,改造了一生,这个大家庭也因为不杀他,保留了他靠近上帝的机会,是否会更好一些呢?可是我们的国家为什么要用简单的杀戮来替换掉这些更可取的不杀呢?

    人为上帝所造,上帝如父,人皆兄弟,兄弟杀兄弟,这杀与罪犯之杀有实质分别么?
    如果没有,那我真心希望国家要建立“不杀”加“无限期的偿还”的机制,来平衡人心,且限制误杀这一最彻底的不公平可能、且实际地存在着的罪恶!

    最后,我祈祷:愿药家鑫是中国最后一个被执行死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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