遥そら:文字的代价/汪丁丁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3/29 21:36:05
智慧被知识取代,就是文字的代价。

  代价(Cost)常译为“成本”,足以表明这一经济学基本概念是在上世纪30年代以前被翻译为日文的。当时——在罗宾斯发表他的正确见解之前,经济学家尚未纠正他们对这一经济学基本概念的误解。首先,“代价”不应仅包含“已完成”的部分。其次——这一看法至今仍值得追究,若“本”(本金)已经不可挽回地“沉降”,则不应对未来产生影响。所以,上世纪30年代以后,经济学家以“机会成本”解释“成本”。10多年前,我曾对一位朋友说过,假如他打算自学经济学,那么只要搞清楚“成本”概念,就算是本科生毕业了。假如他又搞清楚了“租”概念,就算是研究生毕业了。

  若文字是我们每一个人生活的可选方案集内的事物,又若我们“选择”了文字,那么,这一选择的代价是什么呢?这是我试图解答的问题。经济学家常说没有“免费午餐”。据此推测,文字带来的好处必定有其代价。并且,文字的好处如此巨大,它的代价也应足够高昂,否则那好处便可视为免费的了。这样重要的一个经济学问题,就我记忆所及,似乎没有哪位经济学家解答过。显然,对专业经济学家而言,它是一个太大的以致无法解答的问题。同样显然,今天的经济学家绝大多数是“专业的”。解答这样的问题,我们需要脱离专业立场,采取“人文的”立场。

  柏格森曾指出,“概念”的好处在于节省人类体验真实事物的时间。罗素论证过,一切名词只能借助两种方式被定义。设若我们打算向一名儿童定义“苹果”,我们可拿出一只真实的苹果,并在确信他正注意那只苹果时向他说“苹果”,不论我们说的是何种语言。以这一方式定义名词,罗素称为“指示法”——对注意力的主体而言指称与显示同时发生,借助于思维联想原理,建立事物与符号之间的等价关系。又设若我们打算向一名儿童解释“金山”这一概念,我们只能以指示法先定义“金”和“山”这两概念,然后请注意力的主体在头脑里想象这两个概念的某种混合。这一方式,罗素称为“间接法”。今天,基于认知心理学我们知道,以间接法定义名词,是脑的一种能力——所谓“概念搅拌”,尤其是概念的“双重搅拌”,似乎是人类独有的能力。

  有了概念就可节省体验时间,这一巨大好处的代价呢?柏拉图是反对使用文字的,因为文字将颠覆人类“面对面”的交往,以及基于面对面交往的社区情感。换句话说,人类社会将因文字的普及而异化为抽象社会——情感被文字抽象掉了。如果柏格森是正确的,那么柏拉图所担忧的事情,在文字的使用之前已经发生了——当人类使用语言的时候,因为最初被使用的正式语言,是“名”词。注意,还有最初被使用的非正式语言,诸如声调、身体姿势和面部表情,它们可以不是任何“词”。但它们仍具有柏格森所说的那种经济学性质——节省了体验时间,当一只野鸭受惊飞起时,其他的野鸭没有必要等待直接体验到危险之后才飞起。

  可见,文字对情感的抽象,是一个渐变过程。最初,行吟诗人使用语言的时候,保持着“面对面”的交往及其情感。渐渐地,诗人的叙说被转述以情感较少的口语甚至无情感的文字。再后来,尤其是在消费主义的时代,我们读文字的时候,基于我们的消费习惯,甚至懒得去想象文字记述的情境和情境中人物的情感。

  但情感是身和心的状态的波动,称为“体验”——不同于“经验”,因为经验可以是回忆中的体验也可以是他人转述的体验。语言或文字,仅当有必要使用时才被使用。至少,我推测,远古的人类很少有机会“无病呻吟”,因为无病呻吟是一种奢侈。据此,我相信最初被使用的语言或文字是有必要表达某些具有重要性的感受时才发生的。那些重要的感受被称为“有意义的”体验——对个体有意义的或对群体有意义的。怀特海说过:在任何理解之前,先有表达,在表达之前先有对重要性的感受。

  南怀瑾先生在讲解“白骨观”和“净土宗”的关系时曾设三问,大致是问,为什么与(末法时代的)现代人相比,与释迦摩尼同时代(正法时代)的古人更多也似乎更容易证道成佛?冯友兰大约设想过与此类似的问题,他相信“经学时代”不如“子学时代”,并且现代不如“经学时代”。梁漱溟更指出,古代儒家如孔子等人遗留给现代人的简册文字仅为当时情境及体验的感受之偶然记录而已。孔子等人的记录,我们称为“伦理学”,必定有其所指的心理状态。若我们不能了解孔子当时的心理状态,我们也就不能明白孔子的伦理学,于是我们能有的,只是西方人针对西方心理状态而写的伦理学而不能有孔子的儒家伦理学。

  我试着回答南怀瑾先生的问题。今晨我得的解答是:古人“理”与“事”合一而今人“理”与“事”两分。故而古人先有体证之事而后撰写记录其理。今人仅凭古人记录之残余,又疏于体验,妄自想象,安可证道?所以,智慧被知识取代。我以为,这就是文字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