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2345全家桶怎么办:“裸官”该撤,不是“裸官”也要监管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19 19:20:30
类别:针砭时弊 作者:蓬蒿老翁 [个人杂文集] 日期:2011-3-11 15:50:23  按 ← → 方向键翻页编者按:文章解读了“裸官”的含义,列举了裸官外逃的事例,剖析了裸官的心理,认为,不仅应该“登记备案”,更要停职审查,即使没有问题,也要撤职不得重用,并谈了作者的理由。文章不仅谈了对待裸官的态度,也谈了对所有官员的监管问题。文章语言流畅精练,论述有很强的建设性。  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在北京召开,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2011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着重强调:落实领导干部收入、房产、投资以及配偶子女从业、移居国(境)外等情况定期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随后,列席会议的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兼国家预防腐败局局长马馼在接受众多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我国将首次对“裸官”进行登记管理。
  “裸官”一词笔者在《辞海》、《现代汉语词典》里均未找到,也没有对“裸官”的定义。看来,“裸官”一词是现代人创造的,而且创造的时间应该就是最近几年,只好上“百度网”搜索,在“百度”里,“裸官”是这样解释的:裸体官员和裸体做官都简称为“裸官”,是指配偶和子女非因工作需要均在国(境)外定居或加入外国国籍,或取得国(境)外永久居留权的公职人员。
  或许大家还会记得一条爆炸性的新闻:温州市市委常委、鹿城区委杨湘洪在将妻女安排出国后,于2008年9月19日借带团到法国的机会,托病滞留法国没有回国,后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贪腐案件还在追查之中。但杨湘洪滞留国外不归的事件给社会造成了恶劣的影响,给政府也提了醒:那就是如何管理“裸官”?
  “裸官”现象在官场早已悄然流行。官员们在大权在握时,将妻儿移民海外,这样既方便将腐败所得的赃款赃物转移出境,又能够在腐败行为一旦暴露时为自己留好后路。即使不慎“翻船”、外逃未成功而被逮捕,也是一人“受过”,就能够保全家人的富足。“能捞就捞,不行就跑,跑了就了”,已经成了贪官们心照不宣的“心诀”。
  “裸官”不只是该“登记备案”管理的问题,而是要先停职审查,即使没有问题,也要撤职且不得重用,这是由于“裸官”们已经丧失了作为合格官员的必要条件,理由如下:
  一、“裸官”们已经丧失了信仰,或者出现了信仰危机,他们心目中已经没有了为人民服务的理念。
  二、“裸官”们已经失去了信心,对祖国已经没有了奉献精神,甚至连国家都不爱了。
  三、“裸官”已经存在了或多或少的腐败问题,他们将妻女移民国外的行为已经提醒了我们,他们随时都有可能逃离和背叛国家。
  不论什么原因,一个官员能够让自己的妻子儿女移民海外,至少有一点他认为中国比不上其妻子儿女所移民的国家,也没有心思想继续为中国服务了。他暂时留在国内,其实就是在想如何弄钱,让后如何转移至海外的问题了。他已经没有了后顾之忧,这类官员更加危险和不可信任。
  有人认为,“裸官”绝不应该等于贪官,要甄别“裸官”到底是不是贪官,绝不能简单地依靠表面的“裸”与“不裸”。
  是的。“裸官”,在没有抓住其贪污受贿的事实前,我们是不能认定裸官就是贪官的。但是,作为国家的公职人员,尤其是政府官员,爱国是其首要的道德品质,如果连国家都不爱的官员,他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吗?即使,将妻子儿女移民海外,也不能够认定其不爱国,那么,“裸官”能否担任什么样的官职又有什么关系呢?
  国家公务员条例里应该明确:凡是家人在国外定居或移民的,不能在国家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担任领导职务。需要补充的是:这个领导职务不论是正职还是副职,都不能担任。
  实际上,由于中国现有的干部选拔制度造成监督和被监督者之间一团和气的局面,法律制度被虚化,这样不管制度如何设置,最终效力会大打折扣。在没有建立和健全完善的公务员聘用机制和监管机制前,笔者认为对“裸官”的最好管理办法并不在于“彻查”,也不在于“备案”,只有一种办法,那就是撤职。
  其实,对于不是“裸官”的官员也不能掉以轻心,加强监管,也是非常必要的。我们应该尽快出台一系列规范管理公务员和官员的法律与制度,也应该建立和健全具有相对独立性的反腐败体系,加大对腐败官员的打击与惩罚力度。“乱世之下,必用重典”。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唯有让官员对法律有所敬畏,对制度有所畏惧,才有可能震慑和挽救更多的官员。
  总而言之,我们期待对公务员和官员的管理能够完全纳入制度反腐体系,从严治吏。我们有理由相信,一个真正为人民服务的政党和政府,是绝不会允许“裸官”和“非裸官”胡作非为的。让权利更好地在民主法治轨道透明地运行,这是人民的期待,也是和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政府的目标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