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卖通和ebay哪个好:刘桂明:民间版“中国百强大律师”诞生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5 14:50:36
刘桂明:民间版“中国百强大律师”诞生2011-6-4 8:53:50

 

 

    [陈有西按]五月中旬,有朋友发来贺信,说我当选"中国百强大律师"了.我有点吃惊,因为我没有收到任何组委会的约荐、邀请、也没有报过材料,没有通知参会,也不知道评选事宜。认真读了转发来的材料,觉得还真是一件费了不少心血的民间活动,还特别声明不是一个收费的“评选”,所有当选者去参会无需支付任何费用,食宿都由主办方提供。这是很少见的。我这些年收到太多的这类的邀请,往往都有一定的商业动机。有些即使不收费的活动,事后总有些买书、当收费理事等的功利在后面。由于我自己去湖南长沙讲学,就请我的助手去参加了颁奖仪式。这次颁奖后,有律师朋友说,这也是一次比较高明的商业行为,虽然对你不收费,是因为你的名望,其他人入选,会收费。但是我了解后,其他得奖人也是没有收费的。

     中国的“大律师”称呼,还只是一种民间的尊称,有的还是一种调侃。因为官方从来没有在《律师法》中规定这种职称。中国只有一级律师(相当于教授)、二级律师(副高)、三级律师(讲师级)、四级律师(初级)。大律师是先从西方和香港影视中在中国社会传播开的。在英美法系中,分出庭律师和事务律师,出庭律师主要指刑辩律师。出庭律师才有资格称大律师。而中国大陆,由于连年对刑事辩护律师的打压和歧视,是同他们倒过来的。中国以赚钱多少、名气大小来称大律师。大量的被称为大律师的人,是从来不上法庭的非诉讼的商业律师。因为他们有的身家上亿,在事业上非常成功。很多的刑事出庭律师,是连“中律师”都算不上的。因为中国的70%以上的刑事案件没有律师辩护,很多刑事案是刚出道没有案子的年轻律师在办,有的只是县城范围的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在辩护。

    很多人看不起这种民间的评选。被选上的也往往自己都不想宣传。总认为全国律师协会的评选才是真的。其实以我的看法,全国律协等一些官方的评选,有时勾心斗角更严重,官方操纵更严重。有很多的操纵和政治的因素,真正好的律师往往连提名权都排不上。评上的不能说不好,但是有些往往是声名其外、败絮其中,是毫无公信力可言的。每一届的评选全国“十大”“百大”,往往各省意见很大,提名上报过程中就充斥着功利、阴谋和公关。相对于这种评选,民间的没有被操纵的评选,由于他没有权力做靠山,总要有点公信力,让别人可以相信,其评选倒是真有点“民望”的因素的。

    当然民间评选现在往往也有缺乏考核的问题,往往把不是律师的著名学者教授也评为“大律师”了,显示了他们的不专业和粗糙,没有福布斯评选一样的针对性核实,和背后调查。但是,这种民间版的公信力,往往高过官方的评选。如果不信,可以把历年官方评的名单,和民间评的名单进行比较,看看哪个在公众中更有知名度,美誉度,更有影响力。

    因此,我对民间的评选,一方面总警惕他的商业化,害怕被商业利用;另一方面,我又不完全排斥它。只要是不要钱不后续服务的,我乐观其信;而对于官方的评选,我往往只要参加过一次提名会,了解了尔虞我诈的律师圈内幕,就会生出恶心来。有时甚至将其视作贵族律师圏的一种自娱自乐和内部分赃。因为这种评选,并没有全国二十万律师的说话的资格,怎么产生的,律师们都不知道。评出以后,在全国律师中的示范作用,也极有限。往往颁奖过后,大家都已经忘了。

 

 

 

民间版“中国百强大律师”诞生

标签: 律师  大律师  田文昌  百强  中国传媒大学  分类: 所见所闻 2011-06-02 11:27

 

刘桂明按语:    谁是中国的大律师?这不是一个问题,但又是一个问题。    由法制日报《法人》杂志编辑成册并即将出版上市的《律界精英》一书中,收录了我近几年来应邀点评的许多律师。其中我在对张思之律师与田文昌律师的点评中首次提出了“大律师”的概念。    对律师来说,除了律师自己,其他人未必知道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实际上我国是没有“大律师”这个概念的。许多人见到律师总是习惯性地称呼为“大律师”,其实只是一种尊称或代称。当然,也有人认为是一种头衔。    在我看来,在当下的中国,真正能够称得上为“大律师”的律师,其实不多。但是,从这30年来整个中国律师所起到的开启民智、维护民权所起到的作用来看,其实又有很多。
    于是,我就做出了如下的判断:
     张思之先生是一位大律师。所谓大律师,就是有长远的眼光、有广阔的视野,能够不争一时之输赢,不计一时之得失,不论案件之大小,不谈收费之多少,不看客户之高下,不问背景之优劣,敢于挑战体制之弊端,敢于挑战权贵之陋习,为国家利益而考量,为庶民众生而忧虑,为未来明天而思考;   张思之先生是一位真律师。所谓真律师,就是为职业责任锱珠必较,为民生利益斤斤计较,为法律尊严视为己命的律师,就是说真话、办实事,不急功近利、不大包大揽的律师;   张思之先生是一位好律师。所谓好律师,就是满怀公平正义,满腹法律智慧、满腔社会良心的律师,就是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不见钱眼开,不见利忘义的律师,就是勇担社会公益重任,勇挑法律卫士使命的律师,就是想当事人之所想,言当事人之所言,急当事人之所急,忧当事人之所忧的律师。    ……   作为一位专家型的律师,田文昌做了多少完全不必列举了。在禹作敏一案中的历尽艰险、为民请命,在商禄案件中的不畏艰难、力挽狂澜,在刘涌案件中的据理力争、依法力辩…… 可以说,一个律师究竟做了多少,应该是其本职范围内必须知道、必须做到、必须做好的事情。正如他自己所说:“案子做到一定程度,什么利益呀,风险呀,名声啊,都忘了,只剩下一个信念:只能做好,不能做坏,这才能达到一种出神入化的境界,我比当事人还投入!”显然,田文昌律师不仅做到了,而且还做好了。为此,2007年5月在他自己曾经任教过的中国政法大学举办的“纪念律师法实施十周年论坛”上(作为策划,我当时还为其冠名为“锵锵七人行”大型对话活动),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会为他赠送了“正义之师”的牌匾。一是借此庆祝他进入幸福的甲子之年,二是以此感谢他对我国刑事辩护事业所做出的贡献。
  作为一位学者型的律师,田文昌不仅做得很好,而且还能够说得很好。在他的律师生涯中,他经历了从教授到律师的职业转换过程,也经历了既要说得好又要做得好的心理转折过程。他曾经是一位优秀的教师,如果不从事专职律师,他将自然成为一位优秀的学者。但是因为他转入了律师行业,他想成为纯粹的专家教授之路就改变了方向。当教师时他是重在于“说”,投身专职律师之后,他就不仅要“说”,而且还要“做”。而当他担当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成为律师行业的专业领袖之后,他不仅要带领同业努力去“做”,而且还要为大家搭建去“说”的平台。因为在现实中还有许许多多人不了解、不理解律师这个职业,所以,他说:“在具体的案例中,律师维护委托人的利益,特别是维护‘坏人’的利益很容易惹人非议,这实际上是一个很大误区,律师的职责定位就要求他忠实地依照法律维护委托人的利益,做到了这一点,才能维护正义。”于是,田文昌等许多学者型同行不断地“说”,渐渐地就使更多的普通老百姓进一步认识了律师工作的性质,也让律师同行认清了自己的职业定位。换言之,一个学者型律师所作的一切就是努力追求实现“为律师正名”的职业责任。
  作为一位思想型的律师,田文昌不仅要求自己能够做好,能够说到,而且还要求自己能够想透。据我了解,现在的田文昌律师,已经更多地将业务交给年轻人去做,然后将更多的时间投入到讲学与研讨活动中。同时,他在不断地思考一些深层次的理论问题和前沿性的战略问题。其中既有国家司法体制改革层面的热点话题,也有中国律师行业发展方面的难点课题。从这个视角去看,他似乎又回归了专家教授之列。于是,在修订刑事诉讼法的进程中能看到他的身影,在深化法律共同体意识、优化律师职业环境的建言献策中有他的声音,在国家司法体制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的业绩中有他的思想。他想得很多,更想得很透,从而真正体现了一个专家型律师的职业风范,展现了一个学者型律师的理论高度,表现了一个思想型律师的宽阔视野。他自己有一句话说得好,“这是一项充满挑战的事,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我希望国家的司法体制改革能有一个阶段性成果,作为一名律师,我希望看到律师群体能有一个高素质的职业形象展示在公众的面前,作为普通的公民,我更希望尽自己的微薄之力为国家的法治进步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思路决定出路,思维决定行动,田文昌律师的思考正是一个思想型律师的应有境界。
  一个能够做得好、说得到、想得透的律师,正是我们这个时代所需要的“大律师”。尽管我们没有“大律师”这个制度表述,但我们却有一批律师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和深度思考对“大律师”这个称呼注入了全新的内涵和社会的美好期望。
  田文昌律师就是其中对“大律师”进行了完美诠释的“大律师”。

    5月21日,在北京国际会议中心成功举办的“法商融合,大企业、大律师合作论坛暨2010年度中国百强大律师颁奖典礼”。作为一次传媒界、法律界、企业界的盛会,400多人参加了本次活动,共同见证了这一特殊时刻。     这完全是一次民间版的“大律师”评选,更是一次各具风采的“大律师”的检阅。     说起来还是惭愧,在我本人于2006年10月离开全国律师协会之后,曾经与法律出版社多次探讨评选民间版的“中国百强大律师”。但是,考虑到本人曾经工作的司法部与全国律协的特殊情况,最终却错失良机。这一次,一批“80后”却三下五除二地搞起来了。为此,不得不感叹年轻人的锐气与勇气是多么重要。尽管此次活动还有不少疏漏,但瑕不掩瑜。为此,我还是尽可能地对他们给予了大力支持。      2010年度中国百强大律师颁奖典礼在京成功举办     

  5月21日,由中国大律师网联合中国传媒大学、国际金融报、每日经济新闻、《财智攻略》杂志社举办的“法商融合,大企业、大律师发展论坛暨2010年度中国百强大律师颁奖典礼”在北京国际会议中心成功举办。中国法学会民主与法制社副总编辑刘桂明先生、法律出版社应用分社社长戴伟先生、中国传媒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四新先生、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巩沙先生、国际金融报北京新闻中心主任卢元强先生、中国企业竞争力促进会副会长杨兵先生等传媒界、法律界、企业界400多人参加了本次活动,规模宏大,盛况空前。

  论坛由中国法学会民主与法制社副总编辑刘桂明先生主持。参与讨论的嘉宾们就“法商融合”的相关问题积极发表观点,互动交流,场面十分热烈。刘桂明老师认为,“法商融合”重在“融合”,企业家与大律师应当携手合作,共谋发展。此次活动以传媒为纽带,架起连通“企业人”与“法律人”的桥梁,既有助于加强企业家们的法律意识,帮助企业有效防范法律风险,减少因法律风险带来的损失,同时还可以帮助优秀的大律师塑造品牌,提升个人知名度和影响力,让他们更好地服务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为中国法治建设注入新的活力。

  讨论接近尾声时,在主持人刘桂明先生的倡议下,与会论坛嘉宾每人用一句话精辟地概括了自己心目中的大律师:

  要成为大律师,首先要成为一个大好人——岳成大律师

  首先要敬仰法律,忠诚法律,为法治建设而努力——李海珠大律师

  应该为老百姓伸张正义,为民说话——杨兵

  论坛结束后,2010年度中国百强大律师组委会举行了隆重的颁奖典礼,钱卫清、许兰亭、岳成、武绍智、巩沙等大律师榜上有名。马国华大律师在代表获奖大律师发表感言时讲到:“非常感谢中国百强大律师颁奖典礼组委会的辛勤努力,使大会圆满召开。我来自平民,是为人民服务的平民大律师,我希望向江平老师、张思之老师学习,再做30年平民大律师……用我们大律师的脊梁,肩负起中国法治建设的重任,我们愿意做一个铺路的石子,人民踏着我们,走向有中国特色的法治之路。”

  同时,钱卫清、巩沙、岳成三位大律师因其对中国法治建设的特殊贡献而获得了此次颁奖典礼的特别奖项——领军人物奖,由中国大律师网CEO高度强、中国法学会民主与法制社副总编辑刘桂明先生、中国传媒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四新先生共同为三位获奖大律师颁发这一重要奖项。

  2010年度中国百强大律师的评选是由承办方中国大律师网整合企业界赞助活动经费的形式进行的,评选活动由众多知名媒体联合主办,大大提升了评选的公正性、全面性和可信度。获得“领军人物”特别奖项的巩沙大律师在发表获奖感言时也肯定了媒体参与评选的“中国百强大律师”的公正性及代表性。

  整场活动气氛融洽,秩序井然,影响深远,意义非凡。参与活动的各界代表对于此次活动的形式及意义给予了高度评价。

  北京律协副会长巩沙认为这种评选很有意义,对于增强社会对律师群体的了解和信任,提升律师的社会地位知名度都有极大的推动作用,并在晚宴期间发表感慨:“有了中国大律师网,中国律师的未来不再是梦”,同时还表示,希望各方能够再接再厉,将活动继续办好。

  此次活动的承办方——中国大律师网自成立之日起,即以推动中国法治进程大发展为使命,致力于打造中国第一个最具有公信力的专业、高端、全媒体律师交流平台,竭尽全力为中国法治服务,为中国大律师服务。“法商融合,大企业、大律师发展论坛暨2010年度中国百强大律师颁奖典礼” 的圆满举办,是“中国大律师网”发挥传媒效应,立足中国法治,服务律师精英的一次成功实践,是“传媒人”为中国法治建设贡献的一份力量。相信在此次活动的带动下,这样积极而有意义的活动会越来越多,越办越好!

 


为中国大律师喝彩

 

        自从恢复律师制度以来,中国的律师制度建设已经走过了几十年。伴随着中国社会主义法治进程的逐步深入,律师在中国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的舞台上发挥着越来越举足轻重的作用,他们见证着中国的法治进程,为完善中国的法律制度而不懈努力。在他们中间,涌现出了一批精英,他们从业多年,德技出众,倾尽心力为中国法治建言献策。他们是中国的大律师,是中国法治界的权威和骄傲。    5月21日,在北京国际会议中心成功举办的“法商融合,大企业、大律师合作论坛暨2010年度中国百强大律师颁奖典礼”是一次传媒界、法律界、企业界的顶级盛会。这次活动由中国大律师网联合中国传媒大学、国际金融报、每日经济新闻、《财智攻略》杂志社共同举办,中国法学会《民主与法制社》副总编辑刘桂明先生、法律出版社应用分社社长戴伟先生、中国传媒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四新先生、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巩沙先生、国际金融报北京新闻中心主任卢元强先生、中国企业竞争力促进会副会长杨兵先生等传媒界、法律界、企业界400多人参加了本次活动,共同见证这一辉煌时刻。    众多优秀大律师凭借在专业领域中的杰出成就,获得了这一至高荣誉。    其中有立德树言、达济苍生的张思之、田文昌、王广仁、王耀庭、唐红新、张起淮、韩德云、彭雪峰、李贵方、郭子福、马国华大律师。他们道德高尚,艺品高超,仗义执言。他们把全部的激情献给了挚爱的法治事业,以赤子之心捍卫法律尊严,以精湛技业锻造正义之剑,以无悔忠诚守护至高信念,以悲悯情怀救济贫困危难。大律师对他们而言不仅仅是一个称号,也不仅仅是一个职业,而是一种责任,一种信仰!    有雄辩宏论、匠心独运的张理华、刘轶兵、赵国华、王小耘、武绍智、吕良彪、赵泽民、白丽萍、卢卫东大律师。他们学识渊博,技艺精湛,用雄辩开启正义之门,以宏论尽显律界风采。他们有高度的责任心,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服务;他们有崇高的使命感,敢于为法治挑战权威!    有天道酬勤、厚德载物的朱寿全、舒克建、毕文强、杨富壮、蒲文明、李宏良、刘江国、黎元君、高移风、郇恒娟、程新林大律师。他们用付出赢得尊重,用勤勉谱写人生。他们用自强不息的奋斗,换得世人的景仰。比起他们的成就,他们无悔的坚守更让人动容;比起他们的声誉,他们不倦的追求更令人起敬!    有斗士无悔、矢志不渝的许兰亭、林影、闫凤翥、任国强、张艳春、朱明勇、顾东林、陈钢、胡长明、熊烈锁、张传琦、陈家斌大律师。他们是法律界的角斗士,他们是弱势者的守护神;他们肩挑正义,手握乾坤。他们理解冤屈无处申诉的绝望,他们洞悉弱者维权无门的迷惘。法律不仅仅是他们的职业,更是他们终生的信仰。他们或并不伟岸强壮,但他们的事业无上崇高;他们或许没有绝世容颜,但他们的灵魂华美无边!    有精益求精、至善至美的关恒宇、肖虹、金占良、高大欣、刘芳、韩国权、龚春刚、孙学虹、黄振兴、王光群大律师。他们是卓越的大律师,更是优秀的艺术家。对法律的忠诚让他们严于律己,律师职业的神圣使命让他们精益求精。对他们来说,专注是一种境界,认真是一种习惯。    他们对法律心存敬畏,他们对客户尽职尽责。他们是大律师职业修养的典范!    还有志存高远、追求卓越的夏霖、于国宁、刘广军、陈有西、王新亮、肖云阳、王优银、刘文舸、李胜春大律师。他们博学笃志,胸怀天下;伸张正义,维护公平。对他们而言,卓越不是一个标准,而是一种境界,一种追求。人生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事业如峰回路转,唯有登攀。志存高远的人永不疲惫,追求卓越的心不会停歇。因为他们相信,心有多大,人生的舞台就有多大!    更有获得领军人物奖的岳成、钱卫清、巩沙三位大律师,他们为中国法治建设做出了特殊贡献,他们是中国法治建设的领跑者,他们是中国法治文明的践行者,他们是中国律师行业的精神标杆。他们站在中国法律界的高端,阅尽过往,洞悉未来。他们引领着中国法律界的先锋浪潮,他们谱写着中国法治史的辉煌篇章。因为有了他们,法律的建言平添无限声势;因为有了他们,法治的进程顿减几多曲折。在追寻真理的道路上,他们艰难跋涉,苦苦求索,看尽世事巨变,宠辱不惊;任凭风雨苍黄,终生无悔。    “法商融合,大企业、大律师合作论坛暨2010年度中国百强大律师颁奖典礼”是一次对2010年度中国法律界的风云盘点,是对优秀的大律师们辛勤工作的肯定。或许荣誉不能为他们增添什么,但可以让人们更好地了解他们,认可他们,从而让他们在一个更加广阔的舞台上发挥自己的力量,为中国的法治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这次活动是“中国大律师网”发挥传媒效应,立足中国法治,服务律师精英的一次成功实践,是“传媒人”为中国法治建设贡献的一份力量。它打开了一扇了解之窗,沟通之窗,交流之窗,让人们近距离领略到律界精英们的风采,让全社会齐声为中国最优秀的大律师喝彩!  大律师——“大家”的律师,律师中的“大家” 2011-5-31

    如果你问一百个人,什么是律师,只会得到一个答案:帮别人打官司的人。

  如果你再问这一百个人,什么是大律师,恐怕会得到一百个不同的答案:是执业多年、业务精通的资深律师,还是收入很高的律师,抑或是很有知名度的律师?

  据统计,我国的律师数量已经超过了20万。这是一个令人欣慰的数字。然而,当律师队伍蓬勃发展的时候,社会对于律师的认知却似乎仍然停留在最初的阶段;当“法治社会”取得巨大成就,“法治观念”日益深入人心的时候,那些为了中国法治建设付出无数心血的优秀的律师们却未得到应有的认可。

  为什么会这样?

  因为这个行业缺少一个理想和一个精神标杆,缺乏一个为社会广泛认知的“品牌”和“概念”。

  一个没有理想的人,就是一个没有灵魂的人;一个没有理想的行业,也将成为一个没有前途的行业。

  大律师,中国律师的精神坐标。

  那么,究竟什么样的律师才能被称为大律师?

  首先,大律师应当是“大家”的律师。他们要真心实意地为老百姓服务,不畏艰难,为民请命,而不是仅仅为名利奔波,为特权阶层护驾。正如岳成律师事务所创始人岳成先生所言,大律师首先应该是个大好人。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全球高级合伙人、诉讼部主任、知名大律师钱卫清先生也说过:我心中的大律师非常朴素,那就是老百姓评价——这个律师好使。

  其次,大律师必然是律师中的“大家”。他们有深厚的职业素养,更有崇高的精神境界。他们满怀热情、极端负责,追求正义、义无反顾,他们信仰法律,只向真理低头,敢于挑战体制、挑战权威,为社会的法治进程而奔走。

  对于“大律师”,中国法学会《民主与法制》社代总编辑刘桂明先生曾有过精辟的概括:所谓大律师,就是有长远的眼光,有广阔的视野,能够不争一时之输赢,不计一时之得失,不论案件之大小,不谈收费之多少,不看客户之高下,不问背景之优劣,敢于挑战体制之弊端,敢于挑战权贵之陋习,为国家利益而考量,为庶民众生而忧虑,为未来明天而思考。

  其实,中国并不缺少优秀的大律师。中国法治进程的每一步,都渗透着无数优秀大律师的心血。他们无时无刻不在为中国法治奔走呼喊,他们是中国律师界的权威,是中国法治社会的骄傲。然而,中国缺乏对于“大律师”这一品牌的认可。甚至有的律师自己都认为中国律师缺乏某些西方律师的文明和精神。当中国的法治建设逐步深入,律师在经济、政治、社会生活的舞台上发挥着越来越举足轻重的作用,“为律师职业正名”的历史使命不再仅仅是律师行业自身的事情,而应当是社会各界共同努力的目标。这是加快中国法治进程的必然要求。

  5月21日,由“中国大律师”联合多家知名媒体共同主办的“法商融合,大企业、大律师合作论坛暨2010年度中国百强大律师颁奖典礼”在北京国际会议中心成功举办,揭开了中国律师高端品牌建设的新篇章。此次活动对于增强社会对律师群体的了解和信任,提升律师的社会地位及知名度都有极大的推动作用,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和好评。

  作为中国最具公信力、专业、高端的律师全媒体传播第一平台,“中国大律师”率先提出了“大律师”这一概念,成为“中国大律师的缔造者”。它集合自身的优势资源,致力于帮助更多律师走向成功,共同创造大律师高端品牌,努力实现为“律师职业正名”的历史使命,将具有中国独特文化的大律师形象传播到社会的每一个角落,为所有有梦想的中国大律师搭建一条通往律界精神殿堂的阶梯。诚如北京律协副会长巩沙所言:“有了中国大律师网,中国律师的未来不再是梦!”

  希望在“中国大律师”的带动下,这种积极而有意义的活动会越来越多,集合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改变人们的观念,让人们认识到,“大律师”不仅仅是一个称号,也不仅仅是一个职业,而是一种力量、一种象征!但愿在不久的将来,“大律师”会成为所有中国律师向往的精神殿堂!

(文/中国大律师zgdl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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