逝纸 电影下载:2010年环境状况公报:我国环境总体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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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6月03日 15:15:15  来源: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6月3日电(记者吴晶晶)在2011年世界环境日即将到来之际,环境保护部3日发布2010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公报显示,我国部分环境质量指标持续好转,但环境总体形势依然十分严峻,面临许多困难和挑战。
公报显示,全国地表水污染依然较重。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和辽河等七大水系总体为轻度污染。204条河流409个国控断面中,Ⅰ至Ⅲ类、Ⅳ至Ⅴ类和劣Ⅴ类水质的断面比例分别为59.9%、23.7%和16.4%。长江、珠江总体水质良好,松花江、淮河为轻度污染,黄河、辽河为中度污染,海河为重度污染。湖泊(水库)富营养化问题依然突出,在监测营养状态的26个湖泊(水库)中,富营养化状态的占42.3%。
全国近岸海域水质总体为轻度污染。一、二类海水比例为62.7%,三类海水为14.1%,四类和劣四类海水为23.2%。四大海区中,黄海和南海近岸海域水质良好,渤海近岸海域水质差,东海近岸海域水质极差。与上年相比,胶州湾一、二类海水比例上升25.0%,渤海湾、长江口和珠江口一、二类海水比例下降20.0%以上。
全国城市空气质量总体良好,但部分城市污染仍较重;酸雨分布区域保持稳定,但酸雨污染仍较重。全国471个县级及以上城市开展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其中3.6%的城市达到一级标准,79.2%的城市达到二级标准,15.5%的城市达到三级标准,1.7%的城市劣于三级标准。113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达到二级标准的比例为73.5%,较上年提高6.2个百分点。全国开展酸雨监测的494个城市(县)中,出现酸雨的城市249个,占50.4%,酸雨程度严重或较重(降水年均pH值小于5.0)的城市有107个,占21.6%,与上年基本持平。

2011年6月3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请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李干杰介绍中国环境状况等方面的情况。中国政府网进行现场直播。图为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李干杰回答记者问题。中国政府网 张龙 摄
公报显示,全国城市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全国73.7%的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处于好或较好水平,环境保护重点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处于好或较好水平的占72.5%;全国97.3%的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为好或较好;全国城市各类功能区昼间达标率为88.4%,夜间达标率为72.8%。
全国辐射环境质量总体良好。环境电离辐射水平保持稳定,核设施、核技术利用项目周围环境电离辐射水平总体未见明显变化;环境电磁辐射水平总体情况较好,电磁辐射设施周围环境电磁辐射水平总体未见明显变化。
公报同时显示,全国部分生态系统功能有所改善,但主要生态环境问题依然突出。生物多样性下降趋势尚未得到有效遏制,遗传资源不断丧失和流失。此外,我国农村环境问题日益显现,农业源污染物排放总量较大,局部地区形势有所好转,但总体形势仍十分严峻。
环保部副部长:解决好关系民生的突出环境问题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日就中国环境状况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李干杰其间答记者问时指出,“十二五”期间,环保部将以环保专项行动为重点,解决好关系民生的突出环境问题。
2010年,中国部分城市环境指标持续好转,但仍面临十分严峻的环境保护形势。“主要体现在我国产业结构、能源结构、经济社会发展所处的阶段,对环境保护的压力巨大。”李干杰称,部分地区的环境污染还很严重,重化工业等重点产业、重点行业的污染排放,在工业污染排放中的所占比重还很高。新的环境问题,比如电子废物的问题日益显现。
“环境突发事件和污染事故也进入了高发期,由于环境污染引发的一些社会矛盾也日益突出。”李干杰指出,“十二五”期间,环保部将以饮水安全、空气污染、重金属污染、土壤污染等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加大综合治理的力度,力争中国环境质量进一步得到明显改善。
李干杰表示,“十二五”期间,环保部将围绕环境突出问题采取具体改善举措:
一是坚持让江河湖泊休养生息,严格考核问责,坚决保护好饮用水水源地,深入推进重点流域的水污染防治。进一步加大重点流域污染防治专项规划实施情况的评估考核,同时督促各省对跨市、跨县的断面水质进行考核。进一步加强全国重点城市的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状况评估,组织落实好、实施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保护规划。
“同时,我们还将制定实施九大湖泊(水库)“一湖一策”的污染防治方案,在其他湖泊(水库)的流域也准备开展生态安全评估。”
二是建立完善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新机制,努力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环保部将制定实施“十二五”重点区域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规划,大力推进几个重要地区,包括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这些重点区域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同时还将进一步健全机动车的污染防治制度。
三是在“十一五”取得很好成效的基础上,持续推进污染总量减排工作,实施多种污染物的综合协同控制。“十二五”期间,环保部将把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污染因子由两项增加到四项。减排举措方面,将把结构减排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同时继续强化工程减排和管理减排。将继续加强燃煤电厂的脱硫,全面推行电厂脱硝,开展机动车氮氧化物的减排,进一步提高造纸等行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标准,全面启动县县建设污水处理厂工程,着力抓好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污染减排,并将减排工作进一步扩展到农业领域。
四是继续以环保专项行动为重点,解决好关系民生的突出环境问题。在这方面我们今年的工作重点有两项,一是进一步加大污染减排重点行业的监管力度,二是深入整治重点行业的重金属污染。
中国农村环境问题日益严重 处罚措施不严成主因
中国环保法律的规定操作性不强,仅提出了原则,而无具体的操作规则,而且违法制裁相对于违法后果过轻,政府违法缺乏相应的约束机制
实施了20多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环保法》)的修改工作终于提上了日程。
在接受《瞭望》新闻周刊采访时,多位专家表示,《环保法》修订要对乡村环保给予足够的重视,弥补农村环保方面立法上的空白。
实际上,在乡村环保领域,无论是立法还是执法,法律上的设计都存在着不少漏洞。受访专家坦言,目前,乡村环保的法律课题面临诸多困难,亟待破解。
法律短板
中国环保法律从数量上观察是相当可观的,目前已经颁布的与污染防治、自然资源和能源开发利用、生态保护等相关的法律超过了20部,环保标准300多项,各种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更是数不胜数。
但在清华大学环境法博士后王社坤看来,这些环保法律实施状况并不乐观,这位近来一直关注乡村环保立法以及实施状况的研究者说,中国环保法律的规定操作性不强,仅提出了原则,而无具体的操作规则,而且违法制裁相对于违法后果过轻,政府违法缺乏相应的约束机制。
王社坤表示,这些问题导致农村环境保护领域一方面存在着程度不等的立法空白,现有的规范性文件中几乎没有专门针对农村环境保护的,即使涉及农村环境保护的各类规定,也未充分考虑到在农村的具体适用情况;另一方面,涉及农村环境保护的具体行为规则大多出于效力不定的国务院文件或效力较低的部门规章。
本刊记者查阅了《环保法》条文,其中真正涉及到农村的法条很少,而且都是原则性规定,譬如,第20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业环境的保护”、第23条:“城乡建设应当结合当地自然环境的特点”。
王社坤说,尽管现有法律主要是针对城市环境保护制定的,但是一些基本的环保法律制度(如环评、三同时、排污许可、限期治理等)完全可以适用于农村地区,而且还有很多自然资源、生态保护方面的法律也主要是适用于农村区域的。
王社坤甚至认为,造成农村环境问题日益严重的主要原因不是立法问题而是执法问题。
对于执法问题,北京大学环境法教授汪劲列举了“四大缺陷”:环境法律制度没有大错也无大用,找不到相关的规定来追究具体责任;从行政来看,政府执法机构的权威性和权力保障不足;从司法角度来看,司法救济非常不力,被害人的损害难以填补;从行政处罚和刑罚的角度来看,行政处罚措施不严厉,环境刑法条例很少适用。
历史成因
今日乡村环保法律体系滞后的背后有诸多历史成因。
环境法专家、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灿发分析说,环境污染都是从城市发展起来的,在《环保法》立法时,农村环境污染问题尚未显现,因此,环保立法主要关注于城市。
而且,乡村环保问题不像城市那样很快就能显现出来,它有一个发展过程,等问题出现时,立法已经跟不上了。
同时,分工不明确,也是导致如今乡村环保落后的问题之一,王灿发告诉本刊记者,乡村环保和农业环保是两回事,前者由环保部门负责,后者由农业部门负责。这就导致部门之间各自为战,他认为,这种分离式的方式不利于解决农村环保问题。
王灿发举例说,《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起草了好几年,始终没有实质性进展,问题就在于部门之间的利益纠葛。
无独有偶,王社坤也指出了这一问题,他从专业的角度分析说,《环保法》关于适用对象的规定是以地域和环境要素为标准的;农村环境的具体范围可以通过我国有关行政区划对城市和乡村的划分来明确,而农业环境则不容易明确其地域范围,造成法律规范在适用范围和规范对象及其内容上的模糊不清。
因此,王社坤建议,将农村环境保护的行政职权统一起来,明确各机构的职责,而且,鉴于农村区域分散的特征,必须考虑由环保部门在农村区域设立具体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权的派出机构。
难题待解
《环保法》的修改已列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2011年立法计划。
4月中旬,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蒲海清带队,会同环保部赴湘鄂两省,就修改《环保法》开始进行专题调研。环保部副部长潘岳在参加调研时指出,《环保法》的修改,在稳定基本管理体制的基础上,力争在一些重点方面有所突破,尤其是要进一步强化政府环保责任,完善监管制度,维护公众权益。
对此,王灿发建议,《环保法》的修改应该关注农村环境保护。王社坤也认为,《环保法》修改应该突出农村环境保护的特殊需要。
王社坤的建议更为具体,他认为,农村环境保护立法在弥补立法空白的同时,还要针对现有环境法律规范在农村地区的实施作出有针对性的具体规定,贯彻城乡一体化战略。同时,发挥地方能动性,结合地方特色制定相应的农村环境保护法规,进一步完善农村环保经济激励机制,在改善农村环境的同时提高农村居民经济福利。□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李绍飞
钢企首发“绿色宣言”及环境声明 欲走通“高碳产业的低碳路”
新华网上海5月24日电(记者 李荣)宝钢24日在上海发出钢铁行业首份“绿色宣言”及首批5份“产品环境声明”,公开披露了其五大类主流产品从原料至成品发货“全周期”的环境绩效信息,承诺接受社会监督,开发高能源效率和资源效率的制造工艺,并与用户分享先进的环境设计理念和技术。这是宝钢在我国钢厂中率先提出“环境经营”战略后的一个重要举措。
宝钢集团董事长徐乐江对记者说,面对巨大的环境压力,钢铁业必须走通高碳产业的低碳之路。不变革时下粗放的发展方式,钢铁工业必然走进死胡同。0  根据国际能源署的相关统计,全球钢铁业所排放的温室气体占全球总排放量的4%至5%。生产每吨钢平均要排出1.9吨以上的二氧化碳。虽然在过去的30年里,全球钢铁业的单位能耗已下降一半,但进一步降低温室气体的排放,依然是其不可回避的“转型难题”。全球钢铁业的目标是,在未来30至40年内,钢铁生产过程中的碳排放再降低一半。
在宝钢此次发布的环境声明和绿色宣言中,首次向公众公开提供了可验证的钢铁产品环境绩效量化数据,涉及的产品包括热轧、冷轧、热镀锌、电镀锌和电镀锡等5大类主导产品。相关专家表示,这是我国钢厂在“环境经营”中的一个里程碑意义的举措,为同行业、同产品及不同行业、不同产品的环境绩效比较提供了客观数据,是企业可持续发展自信心的体现,也是对社会的公开承诺。
宝钢集团总经理何文波说,宝钢从2004年起就尝试开展了产品“全生命”周期的评价,是国内同行唯一开展此项工作的企业。这一环保领域的前沿探索,基本与国际同台、同步。
目前,宝钢已完成了对其主要碳钢产品从原料到成品发货“全周期”中能源消耗、资源消耗、排放等环境负荷数据的计算,编写了宝钢《钢铁产品分类规则》,产品环境声明通过了国际权威机构的第三方验证,被正式授权使用“绿叶”标签。宝钢下一步将陆续发布电工钢、彩涂板等其他产品的环境数据,并使信息披露的规划更明确、程序更透明、信息更公开。
节能减排已是我国钢铁业新一轮发展的“硬约束”条件。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相关负责人说,钢铁业面临的市场环境发生了质的转变,资源供给形势严峻,环境约束突出。今后,绿色制造和循环经济能否成为产业发展的主流,资源供给受制于人的局面能否改变,将直接关系到中国能否由钢铁大国向钢铁强国顺利转型。
世界钢铁协会也代表全球钢铁业承诺,扩大使用目前的高效率技术,研究和开发新的突破性技术方法,从根本上减少每吨钢向空气排放的二氧化碳;继续优化废钢的循环使用,使钢铁行业的副产品价值最大化;促进使用新一代的钢铁产品,提高钢铁制成品的能效。国际主流钢企已在共同设计钢铁业“环境经营”的推进步骤。何文波说,钢铁产品有一个内在的“环保体质”,就是可无限次回收利用。加强废钢的回收力度,可最大限度减少像铁矿石这样的一次原料的使用比例。同时,推广并分享目前全球范围内钢铁环保的最佳实践和可行技术,是提高钢铁产品环境绩效最现实也是最经济的手段。在此基础上,整合资源,开发目前还不存在的突破性技术,进一步降低钢铁产品的环境负荷。对钢铁业综合环境绩效的评估,应建立在完整产业链的协同效应之上,不仅钢企自身应努力成为“绿色制造者”,而且还要寻找到上游的绿色供应商和下游的绿色用户。
宝钢一位管理者对记者说:“如果绿色的厂区不能生产绿色的产品,这种绿色只能是表面文章。”如果说花园式的工厂是宝钢一张“绿色名片”的话,那么越来越多的环境友好产品才是宝钢真正的“绿色品牌”。
据宝钢最新发布的“绿色宣言”,其高强钢、高效电工钢、高级家电板等“绿色产品”,已得到了“绿色使用”,并产生了相应的“绿色效应”。据相关技术人员说,高强钢的使用,可使汽车轻量化,减少油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以代表性的5座家用车为例,原重一般在1260公斤左右,采用高强钢后车身重量可减少117公斤,减重幅度为9%,每辆家用车在使用周期中可减少2.2吨二氧化碳排放。宝钢的高磁感取向电工钢已被国内变压器企业广泛采用,使用这一钢种制造的变压器,其使用过程中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可降低15%。
业内专家表示,全世界钢铁的生产量超过了其他所有金属的总和。到目前为止,也还没有别的材料可全面替代钢铁。从高能耗、高污染、低创新的“黑色发展”转向低能耗、低污染、高创新的“绿色发展”,已成为全球钢铁业的发展趋势,其中的根本性变革势在必行。
中国环境总体形势十分严峻 部分城市污染仍较重
资料图:2011年5月3日,受北方沙尘持续影响,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数据显示,3日申城空气质量仍为重污染,这是连续30个小时上海遭遇空气重污染,也是创下了上海有环保监测史来空气污染最严重的一次。 杨毅 摄 图片来源:CFP视觉中国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李干杰3日表示,中国环境总体形势依然十分严峻,面临许多困难和挑战,部分城市污染仍较重,农村环境问题日益显现。
3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李干杰介绍中国环境状况等方面情况。
李干杰指出,2010年,中国部分环境质量指标持续好转。全国地表水国控断面高锰酸盐指数年均浓度为4.9毫克/升,比上年下降3.9%,比2005年下降31.9%;全国城市空气中二氧化硫年平均浓度为0.034毫克/立方米,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比上年下降2.8%,比2005年下降19.0%。但是,环境总体形势依然十分严峻,面临许多困难和挑战。
——全国地表水污染依然较重。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和辽河等七大水系总体为轻度污染。204条河流409个国控断面中,Ⅰ~Ⅲ类、Ⅳ~Ⅴ类和劣Ⅴ类水质的断面比例分别为59.9%、23.7%和16.4%。长江、珠江总体水质良好,松花江、淮河为轻度污染,黄河、辽河为中度污染,海河为重度污染。湖泊(水库)富营养化问题依然突出,在监测营养状态的26个湖泊(水库)中,富营养化状态的湖泊(水库)占42.3%。
——全国近岸海域水质总体为轻度污染。一、二类海水比例为62.7%,三类海水为14.1%,四类和劣四类海水为23.2%。四大海区中,黄海和南海近岸海域水质良好,渤海近岸海域水质差,东海近岸海域水质极差。与上年相比,胶州湾一、二类海水比例上升25.0%,渤海湾、长江口和珠江口一、二类海水比例下降20.0%以上。
全国开展酸雨监测的494个城市(县)中,出现酸雨的城市249个,占50.4%,酸雨程度严重或较重(降水年均pH值<5.0)的城市有107个,占21.6%,与上年基本持平。
——全国城市空气质量总体良好,但部分城市污染仍较重;酸雨分布区域保持稳定,但酸雨污染仍较重。全国471个县级及以上城市开展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其中3.6%的城市达到一级标准,79.2%的城市达到二级标准,15.5%的城市达到三级标准,1.7%的城市劣于三级标准。113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达到二级标准的比例为73.5%,较上年提高6.2个百分点。
——全国城市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全国73.7%的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处于好或较好水平,环境保护重点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处于好或较好水平的占72.5%;全国97.3%的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为好或较好;全国城市各类功能区昼间达标率为88.4%,夜间达标率为72.8%。
——全国辐射环境质量总体良好。环境电离辐射水平保持稳定,核设施、核技术利用项目周围环境电离辐射水平总体未见明显变化;环境电磁辐射水平总体情况较好,电磁辐射设施周围环境电磁辐射水平总体未见明显变化。
——全国部分生态系统功能有所改善,但主要生态环境问题依然突出。生物多样性下降趋势尚未得到有效遏制,遗传资源不断丧失和流失。
——农村环境问题日益显现,农业源污染物排放总量较大,局部地区形势有所好转,但总体形势仍十分严峻。(据中国网文字直播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