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缉令2完整版电影:深圳海关缉私局海上缉私处原处长黄焕光一年半受贿300万元充当“保护伞”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5 20:12:01
  深圳海关缉私局海上缉私处原处长黄焕光一年半受贿300万元充当“保护伞”

简仁山作

  日前,震惊全国的“12·9”特大红油走私案将深圳海关多名官员私通走私犯“里应外合”放纵走私的行为从幕后拉到了台前。经查,谭显明、谭伟军兄弟为首的走私集团仅在2009年7月到2010年1月间便走私“红油”共计16.9万吨,偷逃税额高达3.3亿元。

  走私规模如此之大,全赖部分海关工作人员的关照,更有赖于“保护伞”的保护。其中最重要的便是被称为“海龙王”、时任深圳海关缉私局海上缉私处处长黄焕光。

  作为“保护伞”,黄焕光对谭氏兄弟少检查、多报信。因为这些“贡献”,仅一年半的时间,黄焕光便收到19笔“工资”共计300万元。2010年11月20日,黄焕光被判犯有受贿罪和放纵走私罪,入狱11年。

  变节

  每月领走私集团20万“工资”

  “海龙王”变节的过程并不复杂。

  2008年上半年,谭显明、谭伟军兄弟准备做红油走私的生意。红油是添加了染色剂的免税柴油,是香港专供粤港澳流动渔船作燃油使用的,不能用于国际贸易。因与内地同类柴油每吨有数百元乃至近千元的差价,历来是走私的“重灾区”。

  据谭伟军交代,在产生做“红油”走私这个念头的同时,谭伟军就想到了要搞定“海龙王”,否则这生意没法做。因为谭显明与时任海上缉私处处长的“海龙王”黄焕光打过交道,所以谭伟军请哥哥出马。

  2008年5月的一天,谭显明约了“海龙王”在深圳金塘街一家茶馆见面,并把谭伟军想做“红油”走私生意的想法和盘托出,请“海龙王”多多关照。没想到,“海龙王”一下子就同意了。之后,谭显明将两袋东西放到了黄焕光的车上:一袋装有四条中华烟和10万元现金,另一袋装有一瓶路易十三。黄焕光当即收下。

  2008年6月、7月,谭显明每月都会在不同的地方约“海龙王”见面,每次都会“孝敬”10万元现金、四条中华烟和一瓶路易十三洋酒。

  2008年8月,谭伟军走私的一批“红油”被深圳海关海上缉私处查获,二谭马上怀疑是不是给“海龙王”的“工资”低了,于是主动把“工资”提高到了20万元/月。

  此后的一年时间里,“海龙王”每月都能收到谭显明送来的20万元工资、四条中华烟和一瓶路易十三洋酒。

  2009年9月—2010年1月,由于种种原因,“海龙王”的“工资”被重新调回10万元/月加烟酒。

  “海龙王”收“工资”后,即将其投资到茶叶、房产、高利贷等项目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