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明背胶:1937年的王明:我们宁与特务合作 不与陈独秀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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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中央曾提出的与陈独秀合作抗日的三项条件时,王明立即给予了否定,并“声色俱厉的表示反对”,他表示“我们和甚么人都可以合作抗日,只有托派是例外”,“在中国,我们可以和蒋介石及其属下的反共特务等人合作,但不能与陈独秀合作”。

文章摘自《飞扬与落寞:陈独秀的旷代悲情》 作者:张宝明 刘云飞 出版社:东方出版社

于是,王明便开始发挥自己理论“所长”,开始了“政治复兴”活动。12月4日,王明的《日寇侵略的新阶段与中国斗争的新时期》一文被《解放》等党报转载。文章已不乏含沙射影之词:“在现时内战停止和全民族武装保卫斗争开始的条件之下,……月寇侦探机关,必然更加设法安插自己的侦探、奸细、破坏者、暗杀、凶手和暗害者等到共产党的队伍中来,他们首先是从暗藏的托洛茨基――陈独秀――罗章龙匪徒分子当中,吸收作这种卑劣险毒工作的干部”。

这篇文论似乎已为王明的回国使命定下了基调,就在这年1月23日至30日,苏联开始了对“反苏托派中心案”的审判,皮达可夫、拉狄克等十七人中,十五人被判死刑,执行枪决。他欲捧了共产国际这个“宝葫芦”在中国依样画瓢来,并以这种极“左”的“公”来谋取辉煌自我的“私”。他在努力地寻求着目标,当看到中共与陈独秀未达成的三项条件时,便按捺不住了满心的兴奋。

1937年12月9日至14日,中共中央召开了政治局会议,王明便迫不及待在会上作了题为《如何继续全国抗战与争取抗战胜利呢?》的报告,秉承国际旨意,主张中共在抗战中“一切经过统一战线”、“一切服从统一战线”。对于中央曾提出的与陈独秀合作抗日的三项条件时,王明立即给予了否定,并“声色俱厉的表示反对”,他表示“我们和甚么人都可以合作抗日,只有托派是例外”,“在中国,我们可以和蒋介石及其属下的反共特务等人合作,但不能与陈独秀合作”;在王明的眼里,他的安徽同乡陈独秀连他们革命的对象也不如了。

就在这次会议中,王明指出了陈独秀以每月领取日本三百元津贴而为其做了卧底中国的间谍,大骂其为“杀人犯”、“汉奸”。不料,他的这种提法却遭到了一部分人的反对,他们认为“陈独秀与托洛茨基究竟有所不同类”,“说陈独秀是日本间谍,究非事实”。在王明的自我印象中,自己从来就没有错过,何况今日已不同往日,自己毕竟是中共驻国际代表团团长,共产国际怎会有错?中共中央里有几个自己这样的马列嫡传者?维护自己的权威,也同样是维护国际的权威。他以咸吓的口吻说:“斯大林正在雷厉风行的反托派,而我们却要联络托派,那还了得”;他们“莫须有”的逻辑在这里派上了用场,指鹿为马地说道:“陈独秀即使不是间谍,也应该说成是间谍”。?在王明心里的判决书上,陈独秀的间谍罪早已被圈定成了难翻的死刑案。如果这一罪名成立,则主张与陈独秀的合作者们的“政治野心”也使可想而知,他的第二步行动也便紧跟上马了。

12月,王明便在《解放》第26期上发表了《日寇侵略的新阶段与中国人民斗争的新时期》一文,文中说道:“托洛茨基匪徒分子――最无耻的民族叛徒黄平、张慕陶、徐维烈等,每月从日寇的华北特务机关部,领取五万元的津贴。”看来,被视为托洛茨基匪徒首领的陈独秀更难避开本来与他毫不相干的政治斗争了。

陈独秀怎么也不能理解同是书生的王明的心术,繁忙于抗战的奔呼中的他尚不知道,自诬蔑自己是间谍的那次会议结束后,王明便被任命为长江局书记,以调查者的姿态踌躇满志地抵达武汉,因为,中共与陈独秀的往来是周恩来领导下的长江局。自此,一场短兵相接的论战便开始了。

王明一到武汉,便以中共中央的党报为根据地开始了“镇反肃托”的前期工作。1938年元月28日,一篇题为《铲除日寇侦探民族公敌的托洛茨基匪徒》的长文发表在《解放》周刊第一卷第29期上,该文洋洋万余言,只得在2月8日的第30期续刊。一石激起迭浪重生,暂为中国政治、军事、文化中心的武汉又多了一种喧嚣。

全文共有四个小标题,作者康生在该文中首先“论证”了“托洛茨基匪徒是日寇侦探机关最得意的工具”,痛陈“托匪”罪恶,和“无耻近乎勇,有奶便是娘”的奴性。指出“托洛茨基匪徒”是“日寇破坏中华民族解放自卫战争的暗探走狗”。并在“中国托洛茨基匪徒为日寇侦探服务、出卖国家民族的汉奸面目”的标题下开始例证陈独秀等为汉奸、日本间谍:

一九三一年,“九一八”事变,日本帝国主义这里占领了我们的东三省,同时,上海的日本侦探机关,经过亲日派唐有壬的介绍,与由陈独秀、彭述之、罗汉等所组织的托匪“中央”进行了共同合作的谈判。当时唐有壬代表日本侦探机关,陈独秀、罗汉代表托匪的组织。谈判的结果是:托洛茨基匪徒“不阻碍日本侵略中国”,而日本给陈独秀的“托匪中央”每月三百元的津贴,待有成效后再增加之。这一卖国的谈判确定了,日本津贴由陈独秀托匪中央的组织部长罗汉领取了,于是中国的托匪和托洛茨基匪首,在日寇的指示下在各方面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就大唱其帮助日本侵略中国的双簧戏。

在同一标题下,康生的言辞中也常有其醉翁之意:“虽然陈匪独秀从九一八以来就与日寇勾结,然而,他还可以在武汉演讲,使用其老奸巨滑的侦探技术,用“中国抗战是为了发展工业科学”的烟幕来掩盖日寇对中国的侵略。让这些日寇汉奸在全国抗战之后方还能继续活动,这不能不是中国人民的耻辱,全国抗战的损失。为了抗战的胜利,中国人民再不能容忍下去。”陈独秀已“的确是”托匪汉奸了,应该杀掉,而“纵容”汉奸到处演讲,四处活动,则是中共中央领导人工作的极大失误,那么,与汉奸合作则实是与日寇勾结,从而破坏抗战,也同样是该杀头的了。

“双簧戏”的说法颇具想象力,而王明与康生的一唱一和则是不争的事实。《日寇侵略的新阶段与中国人民斗争的新时期》这篇出自王明之手的导向性文章沿着“一边倒”的路子在进行“大概”、“可能”、“也许”的推断。舆论界包括陈独秀本人要求拿出“证据”时,他们只能哑口无言。他们丝毫不去作一下自我认识,忽视了完全遵照共产国际的抗战路线的他们,正是在行汉奸之实,而他们的主子不是日本,而是苏联。

王明曾提到的张慕陶曾在1933年主持冯玉祥、吉鸿昌察北抗日同盟军的中共地下工作,同盟军失败后,被开除出党。后联络托派分子杜畏之与北平、太原等地方上层势力进行抗日反蒋活动,但从未加入托派。中共薄一波等曾争取其重返党内遭拒绝,并帮助阎锡山进行反蒋反共活动。西安事变时主张杀蒋。因此,王明、康生利用手中的宣传工具,掀起了一场规模巨大的批判运动,使得国民政府以“托洛汉奸”罪逮捕并处决了张慕陶,张慕陶成了蒋阎矛盾的牺牲品。

王明等在中国的“肃托运动”在不断升级,3月5日,《解放》第32期又发表了《共产国际关于与法西斯主义的奸细――托洛茨基作斗争的决议》,文章指出“须使党的组织清洗出那些为阶级敌人所暗派到共产党内来捣乱的两面手腕的托洛茨基分子;如果那些过去的托洛茨基分子许多年来在工作中没有证明其真实脱离托洛茨基主义,证明其真正忠实于党与工人阶级的事业,那就必须撤消其负责职位”。

武汉的论争并没有淹没日军炮火的喧嚣,自从南京陷落之后,日军溯江而上直取武汉的迹象越来越明显了。在湖南长沙的原北大学生何之瑜考虑到陈独秀的安危,便写信要求他离汉去湘,以便更好地照顾他。起初,陈独秀答应了何之瑜的邀请,准备赴湘去长沙岳麓山下潜心文字学著述。但后来,陈独秀分析出,如果武汉不守,长沙必危,湘潭亦非安全地带。又兼有伤兵股匪到处滋事,“恐亦不易安居”。于是他便写信回复,表示“决计入川”,并向其解释自己不愿迁往湖南的原因道:“湖南非乐土,城市将难免为战区,乡间亦不免土匪侵害”。1938年2月11日,陈独秀写信给何之瑜说:“弟一星期后,当可动身入川(罗汉、季严劝我往)……”在陈独秀的生活日程里,离汉入川只需要打点行装这最后一道程序了。但是,似乎只有陈独秀自己知道,此番的离汉,还包含着另组新政派的理想破灭而对这个城市深潜的失望。然而,就在他将要这离这座战乱中心城市时,一盆脏水迎面泼来,他不得不以一个政治家的“本能”丢掉远行的包袱去作下意识的遮挡。

这似乎正应验了他曾经说过的一句话:“你谈政治也罢,不谈政治也罢,除非你在深山人迹绝对不到的地方,政冶总会寻着你的。”

就在中共内部的王明酝酿着一个一石双鸟的阴谋的同时,陈独秀的目光正聚焦在抗战的国际形势上。在政治的漩涡里,无意谋人、浪漫视物、心不设防似乎成了书生革命者普遍的悲剧构成。在抗战的日子里,他们往往把心思全部用在缝补被人划破的民族自尊心上了,对于身旁身后那些居心叵测的眼睛,竟没有睥睨回眸的时间,这便是书生革命家的单纯?

就在《共产国际关于与法西斯主义的奸细――托洛茨基作斗争的决议》发表的同一天,《政论》半月刊第1卷第5期发表了陈独秀的《从国际形势观察中国抗战前途》一文。文章言之谆谆地告诫人们要放弃对国际的幻想,“我们只有依靠自己”,别人的肩膀靠不住。并以“敏锐的观察家”的气质分析道:

在避免战争的条件下,维护大英帝国在全世界各处的利益,这是英国的国策;在避免战争的条件下,尽可能的联合任何国家尤其是英国,以防御德国复仇,这是法国的国策;自己极力避免陷入战争伤的漩涡,而利用他人的战争销售军火,这是美国的国策;不恤牺牲各国的革命,不恤忍受不名誉的和平,以谋一个国家建设社会主义的国家之安全,这是苏联的国策;统一日耳曼民族,对法复仇,以收复德、奥在上次大战中的失地,这是德国的国策;向北非、中欧、近东发展,以成为地中海的主人,这是意大利的国策;吞灭中国及南洋,独霸远东,这是日本的国策。

这便是书生气浓的革命者的悲哀与不幸,当他沉醉在研究抗日的途径中时,却被无端地扣上了“日特汉奸”的帽子。当“白的成为黑的”后时候,作为一个怀抱深沉的民族情感的知识分子,除了愤怒还能有什么呢?

一个众所周知的“日本间谍”出现在此时的武汉,谁也难以预料会出现什么后果,对于除王明等以外的一个曾与“日本间谍”进行合作谈判的中共中央部分领袖们,或许比武汉的陈独秀更真切地感受到这股寒气。

带着苏联生活习惯的康生把延安当作了莫斯科,他在发表那篇“铲除托派汉奸”一文之后,并未停下手中的繁忙。在王明、康生二人的影响下,陕甘宁边区抗战后援会等群众团体于2月20日在延安安举行了反托派大会。会上,康生作了反托派报告,“深刻揭露”了陈独秀等托派在中国所犯下的罪恶。

然而,这种事情的出现,对于国民党方面,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因为,在延安与南京之间,陈独秀早已成了一个配重的政治砝码。

对于这一突发的变故,陈独秀显得异常愤怒,唾面自干不是他的个性,他冷静地思索着,以便给此次事件一个有力而得体的回复。他回忆起前番周恩来在武汉曾对罗汉说的话,延安方面承认自己和罗汉等“是主张抗日”并“赞成民族统一战线政策的”;并且表示“以后对陈独秀这一派的人,可以将‘匪徒’二字停止不用。”如今,他们刚刚撕去了强贴在自己身上“匪徒”的标签,却又换上了“日特汉奸”的批斗牌。如此的反复无常无中生有让人岂能坐视?他把中共的几篇文章放在案头,开始反驳这场不断升级的诬蔑。

然而,没等他作出具体的反映,武汉的文化界和政界已经是“群情激愤”了。国民党国防参议会参议员周佛海、陶希圣,对此事大鸣不平。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委员傅汝霖、梁寒操也更是“义愤填膺”,在互通消息、相互商量之后,便决定对这番诬蔑进行公开反驳,或许,陈独秀会在这场政治的寒流中感受到国民党的“温暖”。在关于此事的接触过程中,国民党中央监察委员会委员高一涵、武汉大学校长王星拱(在“五四”时期曾与陈独秀一起散发《北京市民宣言》)、武昌大学历史系教授段锡朋,还有国民党中央立法委员会委员张西曼、林庚白纷纷加入决定共同辩诬。并在拟好的公开信上签上了名。

3月15日,由周佛海等九人共同签名的一封公开信发表在了《大公报》上:

为陈独秀辩诬

傅汝霖等九人致本报函?

傅汝霖等九人昨致函本报,为陈独秀氏声辩,兹志原函如次:

大公报台鉴:中国共产党内部理论之争辩,彼此各一是非,党外人士自无过问这必要;惟近来迭见共产党出版之《群众》《解放》等到刊物及《新华日报》竟以全国一致抗日立场诬及陈独秀先生为汉奸匪徒、曾经接受日本津贴而执行间谍工作.此事殊出乎情理这外,独秀先生平生事业早为国人所共见,在此次抗战中之言论行动,亦全国所周知,汉奸匪徒之头衔可加于独秀先生,则人人亦可任意加诸异己,此风断不可长,鄙人等现居武汉,与独秀先生时有往还,见闻亲切,对于彼蒙此莫须有之诬蔑,为正义,为友谊,均难缄默特此代为表白,凡独秀先生海内外之知友及全国公正人士,谅有同感也.特此函请贵报发表为荷,并颂撰安。

傅汝霖、段锡鹏、高一涵、陶希圣、王星拱、周佛海、梁寒操、张西曼、林庚白。

该声明在《武汉日报》和汉口《大公报》上同时刊发外,又被《扫荡报》、《血路》周刊(1938年第12期)等转载,影响进一步扩大。民主人士沈钧儒也在《大公报》上发表声明,表示不赞成随意给陈独秀扣上汉奸帽子。

自从王明以中共长江局书记的身份来到武汉以后,中国共产党在武汉出版的《新华日报》便在其掌握之中。这位在苏联即以《两条路线》的小册子,和在《共产国际》、《布尔什维克》、《救国时报》等发表三十多篇论文、讲话而见宠的“理论家”,自然深谙党报的用场。

1938年3月17日,《新华日报》对九人的公开信作出了反应,发表了《陈独秀是否托派问题?》一文,表示这一问题“要由陈独秀是否公开声明脱离托派汉奸组织和反对托派汉奸行动为断”,“由别人来越俎代庖,均是无济于事”。他们认为陈独秀的沉默是在回避这一问题,而让周佛海等代言。也就在这同一期报纸上,莫名其妙地出现了林庚白的声明,声明表示自己参与签署的九人公开信中,只是对陈独秀的人格“予以维护,原则上自可赞助”,但因该信“颇涉于共产党所指为托派者之语气”,自己要求修改而不得,故撰文表示“本人于该函之内容,完全不能同意,应不负任何责任”。在这则声明之后,《新华日报》又发表了题为《关于林庚白的来信》的评论,对该声明表示赞扬,特别是在对于托派的立场上。同时规劝道:“当此国共两党亲密合作的时候,国民党同志不应把反对托派汉奸的斗争视作是‘共产党内部理论之争辩’,而应“视作是全国人民的责任,同时也是国民党同志的责任”。无独有偶,第二天的《新华日报》上,又出现了类似的声明,但声明者不是林庚白,而是张西曼。声明自己在信上署名时也曾要求“酌加修改”,而其参与的真正原因是“因为在他(指陈独秀――引者)出狱后,作过数度的访问。从他那抵抗倭寇侵略的态度和对我所创中苏文化协会的伟大使命以及中苏两友邦联合肃清东方海盗的热烈期望中,可以证明他至少是个爱国的学者。”在同一期上,《新华日报》又发表了《再论陈独秀是否托派汉奸》。次日,该报就张西曼的声明又发表了《不容忽视和小心上当的短评》。署名者对公开信的声明和《新华日报》的评论闹得如火如荼,署名者如此火急的“转向”,如果不是“中苏互不侵犯”的合作力量的干预,如果不是这一辩诬阵营中的“内讧”,那便是并未完全领会王明意旨的《新华日报》社编辑记者的自编自演了。

对于包含着如此严重的人身攻击和诬蔑,陈独秀当然无意让周佛海等人“越俎代庖”,他更明白,如此这般的国民党要员占很大成分的“联合声明”,只会将事情搞得更乱、更糟。自己是诬蔑的对象,一个愤怒已极的当事人又怎能对此无动于衷?

1938年3月18日,陈独秀自辩清白的文稿以书信的形式完成了,题为《致新华日报》,寄给《新华日报》后,他知道没有多大的希望,于是便又同时寄给了发表过九人公开信的《扫荡报》。果不出所料,《新华日报》未见动静,他的这封反诬的公开信,出现在了《扫荡报》上:

“我在去年九月出狱之后,曾和剑英博古谈过一次话,又单独和剑英谈过一次。到武昌后,必武也来看过我一次.从未议及我是否汉奸的问题.并且据罗汉说,他们还有希望我回党的意思.近阅贵报及汉口出版之《群众周刊》及延安出版之《解放周报》,忽然说我接受日本津贴,充当间谍的事,我百思不得其故.顷见本月贵报短评,乃恍然大悟.由此短评可以看出,你们所关心的,并非陈独秀是否汉奸问题,而是陈独秀能否参加反对托派运动的问题。你们造谣诬蔑的苦心,我及别人都可以明白了。你们对我的要求是:“他如果不甘与汉奸为伍,他应该公开坦白地宣言脱离汉奸组织,并在实际上反对托派汉奸行动”。我坦白地告诉你们:我如果发现了托派有做汉奸的真凭实据,我头一个要出来反对,否则含沙射影血口喷人地跟着你们做啦啦队,我一生不会干这样昧良心的勾当。受敌人的金钱充当间谍,如果是事实,乃是一件刑事上的严重问题,决不能够因为声明脱离汉奸组织和反对汉奸行动,而事实便会消灭。是否汉奸应该以有无证据为断,决不应该如你们所说:“陈独秀是否汉奸,要由陈独秀公开声明脱离托派汉奸组织,和反对托派汉奸行动为断”。除开真实的证据而外,声明不声明,并不能消灭或成立事实呵!况且现在并非无政府时代,任何人发现汉奸,只应该向政府提出证据,由政府以法办理。在政府机关未判定是否汉奸以前,任何私人无权决定他们为汉奸,更不容许人人相互妄指他人为汉奸,以为政治斗争的宣传手段。

然而,没等他作出具体的反映,武汉的文化界和政界已经是“群情激愤”了。国民党国防参议会参议员周佛海、陶希圣,对此事大鸣不平。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委员傅汝霖、梁寒操也更是“义愤填膺”,在互通消息、相互商量之后,便决定对这番诬蔑进行公开反驳,或许,陈独秀会在这场政治的寒流中感受到国民党的“温暖”。在关于此事的接触过程中,国民党中央监察委员会委员高一涵、武汉大学校长王星拱(在“五四”时期曾与陈独秀一起散发《北京市民宣言》)、武昌大学历史系教授段锡朋,还有国民党中央立法委员会委员张西曼、林庚白纷纷加入决定共同辩诬。并在拟好的公开信上签上了名。

3月15日,由周佛海等九人共同签名的一封公开信发表在了《大公报》上:

为陈独秀辩诬

傅汝霖等九人致本报函?

傅汝霖等九人昨致函本报,为陈独秀氏声辩,兹志原函如次:

大公报台鉴:中国共产党内部理论之争辩,彼此各一是非,党外人士自无过问这必要;惟近来迭见共产党出版之《群众》《解放》等到刊物及《新华日报》竟以全国一致抗日立场诬及陈独秀先生为汉奸匪徒、曾经接受日本津贴而执行间谍工作.此事殊出乎情理这外,独秀先生平生事业早为国人所共见,在此次抗战中之言论行动,亦全国所周知,汉奸匪徒之头衔可加于独秀先生,则人人亦可任意加诸异己,此风断不可长,鄙人等现居武汉,与独秀先生时有往还,见闻亲切,对于彼蒙此莫须有之诬蔑,为正义,为友谊,均难缄默特此代为表白,凡独秀先生海内外之知友及全国公正人士,谅有同感也.特此函请贵报发表为荷,并颂撰安。

傅汝霖、段锡鹏、高一涵、陶希圣、王星拱、周佛海、梁寒操、张西曼、林庚白。

该声明在《武汉日报》和汉口《大公报》上同时刊发外,又被《扫荡报》、《血路》周刊(1938年第12期)等转载,影响进一步扩大。民主人士沈钧儒也在《大公报》上发表声明,表示不赞成随意给陈独秀扣上汉奸帽子。

自从王明以中共长江局书记的身份来到武汉以后,中国共产党在武汉出版的《新华日报》便在其掌握之中。这位在苏联即以《两条路线》的小册子,和在《共产国际》、《布尔什维克》、《救国时报》等发表三十多篇论文、讲话而见宠的“理论家”,自然深谙党报的用场。

1938年3月17日,《新华日报》对九人的公开信作出了反应,发表了《陈独秀是否托派问题?》一文,表示这一问题“要由陈独秀是否公开声明脱离托派汉奸组织和反对托派汉奸行动为断”,“由别人来越俎代庖,均是无济于事”。他们认为陈独秀的沉默是在回避这一问题,而让周佛海等代言。也就在这同一期报纸上,莫名其妙地出现了林庚白的声明,声明表示自己参与签署的九人公开信中,只是对陈独秀的人格“予以维护,原则上自可赞助”,但因该信“颇涉于共产党所指为托派者之语气”,自己要求修改而不得,故撰文表示“本人于该函之内容,完全不能同意,应不负任何责任”。在这则声明之后,《新华日报》又发表了题为《关于林庚白的来信》的评论,对该声明表示赞扬,特别是在对于托派的立场上。同时规劝道:“当此国共两党亲密合作的时候,国民党同志不应把反对托派汉奸的斗争视作是‘共产党内部理论之争辩’,而应“视作是全国人民的责任,同时也是国民党同志的责任”。无独有偶,第二天的《新华日报》上,又出现了类似的声明,但声明者不是林庚白,而是张西曼。声明自己在信上署名时也曾要求“酌加修改”,而其参与的真正原因是“因为在他(指陈独秀――引者)出狱后,作过数度的访问。从他那抵抗倭寇侵略的态度和对我所创中苏文化协会的伟大使命以及中苏两友邦联合肃清东方海盗的热烈期望中,可以证明他至少是个爱国的学者。”在同一期上,《新华日报》又发表了《再论陈独秀是否托派汉奸》。次日,该报就张西曼的声明又发表了《不容忽视和小心上当的短评》。署名者对公开信的声明和《新华日报》的评论闹得如火如荼,署名者如此火急的“转向”,如果不是“中苏互不侵犯”的合作力量的干预,如果不是这一辩诬阵营中的“内讧”,那便是并未完全领会王明意旨的《新华日报》社编辑记者的自编自演了。

对于包含着如此严重的人身攻击和诬蔑,陈独秀当然无意让周佛海等人“越俎代庖”,他更明白,如此这般的国民党要员占很大成分的“联合声明”,只会将事情搞得更乱、更糟。自己是诬蔑的对象,一个愤怒已极的当事人又怎能对此无动于衷?

1938年3月18日,陈独秀自辩清白的文稿以书信的形式完成了,题为《致新华日报》,寄给《新华日报》后,他知道没有多大的希望,于是便又同时寄给了发表过九人公开信的《扫荡报》。果不出所料,《新华日报》未见动静,他的这封反诬的公开信,出现在了《扫荡报》上:

“我在去年九月出狱之后,曾和剑英博古谈过一次话,又单独和剑英谈过一次。到武昌后,必武也来看过我一次.从未议及我是否汉奸的问题.并且据罗汉说,他们还有希望我回党的意思.近阅贵报及汉口出版之《群众周刊》及延安出版之《解放周报》,忽然说我接受日本津贴,充当间谍的事,我百思不得其故.顷见本月贵报短评,乃恍然大悟.由此短评可以看出,你们所关心的,并非陈独秀是否汉奸问题,而是陈独秀能否参加反对托派运动的问题。你们造谣诬蔑的苦心,我及别人都可以明白了。你们对我的要求是:“他如果不甘与汉奸为伍,他应该公开坦白地宣言脱离汉奸组织,并在实际上反对托派汉奸行动”。我坦白地告诉你们:我如果发现了托派有做汉奸的真凭实据,我头一个要出来反对,否则含沙射影血口喷人地跟着你们做啦啦队,我一生不会干这样昧良心的勾当。受敌人的金钱充当间谍,如果是事实,乃是一件刑事上的严重问题,决不能够因为声明脱离汉奸组织和反对汉奸行动,而事实便会消灭。是否汉奸应该以有无证据为断,决不应该如你们所说:“陈独秀是否汉奸,要由陈独秀公开声明脱离托派汉奸组织,和反对托派汉奸行动为断”。除开真实的证据而外,声明不声明,并不能消灭或成立事实呵!况且现在并非无政府时代,任何人发现汉奸,只应该向政府提出证据,由政府以法办理。在政府机关未判定是否汉奸以前,任何私人无权决定他们为汉奸,更不容许人人相互妄指他人为汉奸,以为政治斗争的宣传手段。

“我经过长期入狱和战争中的交通梗塞,中国是否还有托派组织存在,我不甚知道。我在南京和剑英谈话时,曾声明:我的意见,除陈独秀外,不代表任何人。我要为中国大多数人说话,不愿意为任何党派所拘束。来武汉后,一直到今天,还是这样的态度。为避免增加抗战中纠纷计,一直未参加任何党派,未自办任何刊物。我所有的言论,各党各派的刊物,我都送去发表。我的政治态度,武汉人士大都知道,事实胜于雄辩,我认为任何声明都是画蛇添足。

“从前我因为反对盲动政策,被中国共产党以取消主义而开除,此全世界周知的事。所以有人要求我公开声明脱离‘赤匪’,我曾以为这是画蛇添足而拒绝之。我现在对于托派,同样也不愿意做画蛇添足之事,你们企图捏造汉奸的罪名,来压迫我做这样画蛇添足的事,好跟着你们做啦啦队,真是想入非非。你们向来不择手段,不顾一切事实是非,只要跟着你们牵着鼻子走的便是战士,反对你们的便是汉奸,做人的道德应该这样吗?〔一九三八〕三月十七日”?

一番审慎的思索与分析之后,他终于对此番的诬蔑活动有了更明晰的认识。受迫到无理可争,愤怒到无话可说,反复强调对各种脱离声明都是“画蛇添足”,正表明了对政派纷争的厌倦与深恶。如今,处在这种国难与党争的艰险中,自示清白似乎成了一种必要。他反复地表白自己是一个独行者,是“为中国大多数人说话”的人,而今又不得不努力为自已说话。他常常以“爱国爱公理的报酬是痛苦,爱国爱公理的条件是要忍得住痛苦”这一句话来安慰自己,然而,当这一句话也不能自慰时,他也只有无奈而气愤地做这些“画蛇添足”式的辩白了,况且,今日这种丧失人格的诬蔑,又怎能与那番“爱国爱公理”的理论有丝毫的联系?!诬蔑,让陈独秀膨胀的还仅仅是愤怒,然而对于曾与其接触并进行所谓的“合作谈判”的中共领导人所感受到的还有除愤怒以外的心理危机:曾企图与汉奸的合作者们该当何罪?

而此时,在寒冷的莫斯科,从3日到13日,一场“右派和托派反苏联盟案”的审判正在进行着,被告布哈林、李可夫等二十一人被推上了法庭,其中十八人被宣判死刑主即处死。在延安,也笼罩着莫斯科的严寒。

3月20日,叶剑英、博古、董必武三人的公开信发表在了《新华日报》上,三人在信中叙述了1937年9月、10月间分别在南京和武汉与罗汉及陈独秀的会晤情形。表述了陈独秀在与他们的接触中“始终不愿公开表示反对托派汉奸之理论与行动,及坦白拥护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叶、博、董三人己无暇为陈独秀辩白了,公开信的字里行间只在表示那番接触仅仅是陈独秀一个人的错,一切与三人无关。

对于王明,也如康生一样有着苏联政治生活的习惯,只不过,康生把延安当作莫斯科,而他把武汉当作莫斯科;康生把《解放》闺刊当作《真理报》,而他把《新华日报》当作《真理报》罢了。在这种政治的狂热中,妄图一手掩尽天下耳目则无疑是自掩耳目。

在三人发表公开信的同一张报纸上,《新华日报》社针对陈独秀的公开信发表了《关于陈独秀来信》,指责陈独秀索真凭实据的要求是“无赖的口吻”,是“装腔作势佯作不知道:在莫斯科几次审判托派奸徒案件中在全世界面前公布了的托派奸徒为德日法西斯蒂特务机关服务的真凭实据,写在日寇华北特务机关工作大纲上利用托派分子为侵华工具的真凭实据,王公度及其他托派奸徒叛卖祖国为日寇效劳的真凭实据。”指出其信“陈独秀虽然声明了他与托派汉奸没有组织关系,可是直到今天还是托派思想的俘虏,正因为这个原因,所以他不愿意坚决的反对托派汉奸的行动,也正因为这样,中国人民把陈独秀和托派汉奸联结在一起,不是没有理由的。”

“因为你不反对别人,那你也便是别人”的论证方式,在陈独秀看来,要么是逻辑的粗俗、要么是包藏着祸心,而对于那些精明的“理论家”们很大程度上就昭示着后者。

但《新华日报》毕竟不是《真理报》,武汉也不是赤都莫斯科。王明、康生这一番钦差作风很快便受到了抵制。“汉奸事件”愈闹愈大,这种明显的诬蔑对中共来说也无疑是自坏形象。于是延安方面便指派八路军驻长沙办事处主任徐特立负责平息这场政治风波。徐特立便约了何之瑜一同从长沙来到武汉,调解这场纠纷。

谈话在十分平和的气氛中进行,徐特立代表中共向陈独秀转达了对这次事件的歉意,并劝其理性地看待此事,莫再发表公开言论,并表示中共方面自己已出面周旋解决。对此,希望远离是非的陈独秀表示了同意。在此期间,周恩来也为这次政治风波的平息付出了很大的努力,他穿梭于各方政治之间,广泛接触各类人士,并多次指派或委托别人去陈独秀家登门拜望,以示安慰,并表示为免事态进一步扩大,希望陈独秀“不要活动,不要发表文章”。

然而,事实并不那么简单,王明、康生不愿意放弃自己的初衷,他们对“日特汉奸”的张扬并没有半点收敛。一举解决毛泽东与陈独秀二人的轻巧诱惑实在是难以让其半途而废。因为那次会议结束了他在中共的遥控指挥权,及其“左”倾冒险主义路线,也因为能执行国际抗战的“右”倾新路线,还有能在中国积极配合响应莫斯科及国际大规模的“镇反肃托”运动。实现这些目标的手段舍“莫须有”其谁?或捕风捉影,或含沙射影,康、王二人便盯死了毛泽东、叶剑英等与陈独秀“合作谈判”这一把柄。

不论康、王主观上的真正目的为何,这种无端的政治伤害让陈独秀总难充耳不闻。徐特立的保证,如今于他似乎是一种愚弄,无论在朋友相谈中还是书信交往中,他都难以掩饰自己胸中的愤懑之气。

4月8日,他终于按捺不住外界风雨激起的心头怒火,给湖南长沙的贺松生(何之瑜、何资深)写了一封信,信文中说:“徐老先生所说:‘事情是解决了的。’真使我莫名其妙!罗汉的事,有他自已与你们的信,我不愿多说。关于我,恐怕永无解决之一日。他们自已虽然没有继续提到我,而他们正在指使他们汉口及香港的外围,在刊物上,在口头上仍然大肆其适谣诬蔑。我在社会上不是一个初出茅庐的人,社会自有公评。他们无情理的造谣中伤,于我无损,只他们自暴其丑陋而已。我拿定主意,暂时置之不理,惟随时收集材料,将来到法庭算总账,此无他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