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水寒首测时间:杀情妇副区长的“悲剧”:采了带刺的玫瑰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3/29 17:38:46
  “卖淫女”改称“失足妇女”了。既然称为“失足”,那涵盖的范围也就大了——给贪官或是大款当情妇算不算“失足”那?也是一时糊涂或是禁不住诱惑,结果下水了,倒是也应该算在“失足妇女”的范围之内。这样一来,情妇也跟卖淫女并列了,都是卖,场所待遇不同而已。
  这样的“失足妇女”有什么危害那?就说前不久发生的安徽宣城市宣州区副区长章宏斌杀害自己的情妇梅某这件事来说吧。梅某的父亲有那么好的车,按理说梅某的家境很好,应该没有“失足”的理由,抑或这些事“失足”后才有的,反正是是“失足”了,做了官员的情妇。因为她,导致一个副区长的“失足”,一失足就酿成了千古恨,都没有回头地机会了。
  梅某死了,再也不能呢个说话了,所以我们只能听章宏斌说了。从章副区长的话中,看出来他这样做事被逼的,完全是被这个“失足妇女”害的才失的足。听听章副区长讲述他的“受害”经过,可见一斑。章副区长是因为出席梅某旗下一家投资担保公司一个项目举行剪彩仪式并剪彩认识的梅某。在两人认识整整两个月的日子,在宣城当地一家高档酒店里,章宏斌因为喝醉了,便和梅某睡到了一起,两人正式发展成为了情人关系。
  成为情人后,梅某的本来面目露了出来,原来看中的不是章副区长的品貌,而是看上他是分管招商引资的副区长的地位,想从中发财。你看人家剪彩的日子是8月18,跟章副区长睡在一起的日子也是18,不就是要发吗?人家正值妙龄,看上你一个半大老头子图啥?看看人家梅某从事的买卖,没有雄厚的财力或是靠山能做得了吗?给你当情妇,跟你睡了就要无条件的给我办事。章副区长给她办过多少事只有章宏斌自己清楚,他只讲“不停地以生意需要钱为由开口借钱,但他都没答应,两人遂产生矛盾并不断升级”,这话的可信度不大,可能是他想把毛病全栽在梅某的头上以减轻自己的罪责,以一副受害者的姿态出现。
  可是章副区长毕竟官还小,有办不了的事,在一次梅某张口要贷款200万,他拒绝了。为此,梅某威胁说,如果不帮贷款就报复他,将两人的关系公布出去,让他丢掉乌纱帽和前途。她不但要搞臭章宏斌,还要杀掉他的妻子和孩子。章宏斌感觉后怕,恼羞成怒。遂起杀机,掐死了梅某。所有这些都是“自己‘一时把持不住’犯了错,跟这个女人有了关系,遭到她威胁后才这么做的”。想想自己从一个农家子弟好不容易熬到今天,痛感失足之恨!
  章副区长在这个故事中完全扮演的是受害者的角色:如果不喝酒,能和梅某睡吗?梅某如果不是苦苦相逼章副区长能下毒手吗?章副区长多么的无辜!可能什么段志和,谢再兴都是这么“受害”的。
  在我看来,这无非是章宏斌编造地“感人”故事,推脱逃罪而已。应该是在剪彩之后他就对梅某想入非非,而梅某也对章副区长的权利想入非非,两个人想一块去了,于是酒做媒,两个人苟且到了一起。谁说谁的“失足”和“受害”不是主动?一个想用权利找点刺激,一个想利用权利捞一笔,谁是好人?臭味相投而已!
  究其原因还是章宏斌的世界观和人生观的扭曲和制度对权利监督的无力。章宏斌已经从内心嬗变了,一旦有了腥味,一旦有了可用权利谋私的机会他就会下手。即便没有梅某的出现,也会有别人。有情人情妇的就章宏斌一个?
  章宏斌倒霉,采了一朵带刺的玫瑰而已!危险就在这里,为啥不洁身自好?
  有扎手的!
  梅某的财富从哪里来?这朵玫瑰就章宏斌一个人采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