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战朱雀使用技巧:沉冤三十三年的“徐秋影案件” – 铁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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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沉冤三十三年的“徐秋影案件”

  • cbg1973 发帖于:中国历史
    发布时间:2008-2-7 10:44:31 查看原帖收藏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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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81年末,一位中年妇女因刑满释放,走出被囚禁了26年的牢狱铁门。她就是当年震惊全国的反特电影《徐秋影案件》中的“杀人主犯”邵玉魁。这桩因为“疑罪从有”而被作出错误判决的杀人案,终于在33年之后的1987年,被当初审理此案的法院推翻了。


      经典影片演绎血案奇冤20世纪50年代,共和国诞生之初,推出了不少惊险激烈的反特影片,在《英雄虎胆》、《寂静的山林》、《羊城暗哨》、《天罗地网》等一大批经典悬疑故事片中,更为吸引人们眼球的当属《徐秋影案件》。


      影片是以解放初期在哈尔滨市松花江边发生的一起凶杀案为主线,描写一个叫徐秋影的民政局战勤科科员,在与同事何彬结婚前夜遇害江边的故事。影片揭露了敌人的残酷无情和我侦察人员的机智勇敢,这部反映我公安人员在错综复杂的案件中擒获真凶的侦探影片,被评为优秀反特影片。


      但是,发生在松花江边上的那宗真实案件,经过近半个世纪的风雨洗涤,人们发现那是一宗流血的冤案。江畔枪声1948年初冬的一天,哈尔滨市松花江畔,一位渔民在岸边发现了一具女尸。死者是个20多岁的年轻女人。经法医鉴定:死者已死去多日,死因系从其头部后侧中弹而死,从死者的体征看,没有搏斗厮打的迹象,周围没有作案后遗留的凶器,可以认定为蓄意谋杀。公安人员发现子弹从她的后脑穿过,从太阳穴出来,断定她是在散步时被人从背后近距离用枪打死的。通过查找尸源,发现死者即是其亲属一周前报案失踪的赵洁珊。在赵洁珊被杀后,市公安局司法科做了大量的侦查工作。但线索太少,查无所获,不得不将此案搁了下来。


    重新破案


      案发3年后的1951年底,死者赵洁珊的父亲赵富瑞给市政府写了一封上访信,要求公安部门早日破获女儿被人谋杀的积案,市政府领导批示给公安局限期侦破此案。时值全国各地正在开展镇压反革命运动。公安局立即组成了“乙号案件侦破组”,专门负责侦破赵洁珊被杀一案。侦察员在赵洁珊的身上发现了一个笔记本,其中夹了一张小纸条,纸条上写了一行字:“水道街10号、工厂街25号。”警方对这两个地址进行调查后发现:这是两条街通往同一家的前后门的门牌号,它的前门是水道街10号,后门是工厂街25号。这户人家的户主叫邵植华,他的女儿是和赵洁珊同在原国民党“哈尔滨妇女协进会”里一起共过事的邵玉魁。在深入展开的调查中,警方发现,邵家有着非常复杂的家庭政治问题:邵玉魁的大弟弟邵连魁和小弟弟邵亚魁都曾是国民党兵,邵玉魁的妹夫李子和还是国民党特务刘精一发展的情报员,该人于1948年10月已随同敌伪新七军向我东北民主联军投诚。而更为关键的是,邵玉魁的父亲邵植华曾向市工商联合会上交过一支新三号撸子。枪证标明该枪配有15发子弹,而邵植华上交该枪时,只有未加查询和说明的14发子弹。而法医鉴定的赵洁珊尸检报告上,死者头部枪伤就是三号撸子的子弹所致。鉴于此,专案组感到案件有了实质性的突破,离罪犯落网不远了。飞来横祸1954年5月中旬的一天,两名公安人员突然出现在哈尔滨市民政局文书邵玉魁的面前,亮出了逮捕证。


      在连夜进行的审讯中,邵玉魁得知自己摊上了人命官司!在进一步的审讯中,办案人员对她进行了一轮又一轮的“车轮大战”,不给她喘息和睡觉的机会。此时,邵玉魁怀有8个月的身孕,经过40多次的轮番审讯,她实在是受不了了。她想:自己如果坚持下去,肯定会把身体搞垮,孩子也保不住了。如果招认了杀人罪名,自己怀有身孕,不会被马上枪毙,这能让孩子保留下来。


      一宗折腾了多年的悬案,经过深挖彻查和四五十个回合的轮番审讯,终于有了“突破”。一个脆弱无助的女人,为了给腹中的孩子留下问世的机会,竟然招认了杀人之罪。


    亦真亦幻好困惑  


    办案人员推理认定:邵玉魁家可以说是特务基地。而赵洁珊也是国民党妇女协进会的副主任委员,虽然解放后留用了,但其本质上还是国民党的残渣余孽。那么,为什么这几个特务要自相残杀呢?专案组认为,在我方对反动势力强大的政治攻势下,赵洁珊可能动摇了,不想当特务了,但被同伙所察觉,因而遭到暗杀。办案人员按照这样一个思路作出分析、判断后,将邵玉魁的亲兄弟邵连魁、邵亚魁和妹夫李子和一并逮捕,分头进行突审。在攻势凌厉的突审中,在诱供、逼供等违法手段的重压下,嫌疑人作出了“认罪”的口供。


      案件告破,邵玉魁等人被投进监狱。她生下孩子之后,怀着一线希望给市法院写了申诉材料,否认被强加在自己身上的特务罪名和杀人罪行,上诉材料受到了法院的重视。1956年6月中旬,经黑龙江省高级法院复查后,对“邵玉魁乙号案件”以“不符合法律程序”的理由予以驳回。接着由哈尔滨市检察院、市法院和市公安局组成了联合检查组,对邵玉魁“乙号案件”进行调查。为了对上级司法机关的意见和邵玉魁的申诉作出真实负责的回答,调查组去了被原专案组忽略的长春市。在那里详尽查阅了被我缴获的国民党保密局东北地区档案,查出了特务刘精一属下的特务成员名单。但是,名单上根本没有邵玉魁、邵连魁、邵亚魁和赵洁珊的名字。调查组在案卷复核中还发现:邵玉魁姐弟三人与李子和所作的罪行供述存有诸多的不同之处,在一些关键细节上相互矛盾。特别是在邵玉魁与李子和“枪杀”赵洁珊的详细时间、精确位置、开枪的动作和逃跑的路线上都不一样,相互之间不能形成定案所必备的证据链条。


      最初,办案人员认定邵植华上交的手枪少了一粒子弹,就是用于枪杀赵洁珊的。可是调查组感到:如果事实是那样的话,邵植华在事后主动向上级交枪,那岂不是自投罗网、上门送死吗?针对复查中发现的诸多重大纰漏,联合调查组感到这是一起非同小可的错案。在调查结束后,认真写出了详细的调查报告,认为“乙号案件缺少证据。”但是,在随后开展的1957年全国“反右派”斗争中,在“乙号案件”上,因为“阶级立场问题”而遭到批判和株连的干部,竟然多达200余人。所以,对“乙号案件”的是是非非再也没有人敢吭声了。1959年春季,哈尔滨市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判处邵玉魁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邵玉魁的大弟邵连魁和妹夫李子和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邵玉魁的小弟邵亚魁被判处7年有期徒刑。随后,邵玉魁的男人和她离了婚,带着孩子走了。终有春风驱浮云1981年12月,度过了26年铁窗生活的邵玉魁,刑满释放走出牢狱的大门。邵玉魁感到,自己虽然被释放出狱,但是“杀人罪”的冤案并没有得到平反。她决心为自己和亲人讨回公道与尊严,于是一封封申诉信像雪片一样飞向省委和相关的政府机关。这一次的彻底复查从1982年夏季开始,到年底便拿出了复查意见。复查意见指出:“1955年审结的‘乙号案件’,是一宗缺少确凿证据的冤假错案,应当给予改判。”因为这是一起年代久远、影响广泛、已经执行的重特大案件,最高人民法院本着对法律、对历史和当事人负责的原则,认真进行了反复、过细的审核。1987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同意黑龙江省高级法院对“乙号案件”所作的改判:“对邵玉魁宣告无罪,撤销对邵连魁、李子和的死刑判决,对李子和按国民党投诚人员对待。”


      至于赵洁珊到底是谁杀的,为什么杀死她,至今没搞清楚,也许永远是个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