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新体制职能新使命:儿童玩具也会“崇洋媚外”?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5 00:48:04

 

据悉,在国内,大多数生产儿童玩具的企业,都拥有两套标准,一套标准很高,用于出口国外的儿童玩具,另一套标准却低很多,用于国内内销的儿童玩具,于是,由同一企业所生产,国外儿童玩具使用无毒无害的油漆和原材料,国内儿童玩具却使用低成本的,存在很多隐患的有毒的染料和原料,于是,中国企业生产有毒的,国外儿童绝不会使用的玩具,来伤害中国自己的孩子。
  若为中国儿童玩具厂家坐实这样的“罪名”,他们定然会为此叫屈。
  他们的理由很是充分,那就是,“近年来国家质检总局和部分省份质监部门发布的儿童玩具和儿童用品抽查报告(中),(可)发现在儿童玩具的抽查检验项目,主要为物理机械性能、燃烧性能、化学性能、标志和使用说明,并没有涉及到重金属和其它化学物质”。(援引自《南方日报》,以下所引出处相同)
  既然国家质检总局没有制订出相关的检验标准,所抽查检验项目,没有“涉及到重金属和其它化学物质”,那么,为何让我们这些儿童玩具厂家承担此伤害儿童的罪责。
  但是,质监部门却也可以辩解说,没出现伤害事故,如何能先知先觉地把标准早早制订出来?而且,国内玩具厂家早已使用国外标准,也早知道其中的原因和害处,既明知,又何故犯?
  “伤害儿童”,事关重大,谁都可以推委,谁都想扯皮,因此,我们只能得出一个结论,这一切,都是儿童玩具的错,都怪儿童玩具太过“崇洋媚外”,它把好的销外面,有毒的销国内。

  儿童玩具不会说话,让它揽责,让它蒙冤,都没关系。
  是啊,国外的玩具值钱,只要飘洋过海,镀上商标,身价就会成倍增加。而委屈在国内,身价太低了。既然差价太大,那怨不得咱“崇洋媚外”了。
  不过,虽然儿童玩具不会说,它却把该说的都能说出来,它知道,只需把自个摆在那里,不必发声,是对是错,是非曲直,自有人分辨出来的。

  “在国内塑料玩具中,邻苯二甲酸酯物质广泛存在,原因是添加了这种增塑剂的玩具材料成本较低,一般为1400元/吨,而不含邻苯二甲酸酯增塑剂的材料,成本则为2万元/吨。‘现在人工、国际石油等价格高企,为了缓解压力、节省成本,部分玩具企业可能会多使用邻苯二甲酸酯增塑剂的材料。’”
  儿童玩具中添加便宜的增塑剂,这成本可低廉多了,既低廉,就可就近内销,而昂贵的,就依照国外标准,出口海外。
  含有邻苯二甲酸酯的材料,便宜,不含邻苯二甲酸酯的材料,昂贵,含邻苯二甲酸酯的儿童玩具,有毒,不含邻苯二甲酸酯的,无毒。
  添与不添,两个标准,这其中的利益多寡,害处有无,再愚笨的玩具生产厂家,都深知此点。
  因此,国家没有严厉的标准出台,他们正好乐得贪个便宜,更不会主动告知,检举揭发,这时,闷着头发大财,才是正理。至于害不害人,不关咱事,有质检部门顶着呢。

  那么,质检部门推出的标准为何远远落后、滞后于国外呢?
  这与这些监管部门的管理方法和发现问题的方式大有关联。
  首先,的确国内也没有发现重金属中毒的先例,或者,即使有,也没有人把中毒事件,关联到儿童玩具上来。而行政上,正如当前食品中频频添加有毒物事件一样,这些部门重解决,轻预防,重做,轻想。这就使得行政工作总是滞后,总是不能先行于事件之前,总是被动,总是与预测机构和机制脱离。
  其次,行政工作缺乏主动和自觉意识,缺少借鉴和学习,工作人员常常因循守旧,以老规矩旧模式工作,不去积极发现,不去主动创新。
  于是,“在欧美等国家与地区,邻苯二甲酸酯在儿童产品中已被禁止使用;我国对于玩具中邻苯二甲酸酯的含量要求并无相关规定。”
  于是,“我国玩具国家标准中,对8种重金属有限量规定,包括铅、镉、汞等,这与原来欧盟对玩具的重金属规定一样。”
  “欧盟(却已)从今年7月20日起将开始实施欧盟史上最严格的《欧盟玩具安全新指令》,根据最新指令,欧盟对玩具中特定重金属的限制从8种增加到19种,增加的受限制重金属如铝、铜等,并首次禁用或限用66种致敏性芳香剂等。”

  儿童玩具虽然没有说一句话,但是它厚彼薄此,它能对儿童造成中毒伤害,它已经揭露了在生产背后所隐藏的隐秘和弊端。
  可以说,儿童玩具的“崇洋媚外”,也是国内儿童玩具生产厂家受利益驱使,利用滞后的玩具生产标准,“崇洋媚外”,同时,也在伤害着本国的儿童,而质监部门,也在这一事件中,不知不觉地施展了助推暗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