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合女性开的suv20万:走私案扯出海关集体腐败:缉私处长月领黑工资2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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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5月24日 15:36:02  来源: 羊城晚报


特大红油走私案在深圳开庭,扯出一起海关集体腐败案
震惊国内外的“12·9” 特大红油走私案,5月23日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走私集团头目谭氏兄弟和四名核心人员过堂受审。
根据检方指控,大哥谭显明和“二少”谭伟军,两兄弟狼狈为奸,和其公司的核心人员胡应高、郑金水、谭玉波、谭庆涛等人,经营起了一个庞大的红油走私帝国。旗下拥有22条用来走私的粤港澳流动渔船,在一年多时间内走私红油16.9万吨,逃税3.3亿元人民币。
2010年,震惊国内外的“12·9”特大红油走私案破获,谭氏兄弟走私集团被一网打尽。
“红油帝国”22条渔船海上走私
据检方指控,2009年初,谭伟军、谭显明决定从香港海域购买添加红油染色剂的免税柴油走私入境非法牟利,该种柴油是香港专门用于供粤港澳流动渔船做燃油使用,不能用于国际贸易,简称“红油”。
经查,谭伟军组织其他人员分别购买或者租用22条粤港澳流动渔船,专门用来走私红油。这些渔船从澳头港海域出发,前往香港白石角海域或筲箕湾海域向香港志成公司及其他公司所属的油趸购买红油,偷运至惠州市大亚湾区澳头、霞涌海域的非设关地卸驳给谭伟军走私犯罪集团所属的无牌铁壳船。然后由谭伟军向船长及其他组织人员支付每顿120元-160元不等的运费。
从2009年7月至2010年1月间,该走私集团共计偷运红油16.9万吨,偷逃应缴税额人民币3.3亿元人民币。另外,谭显明还伙同他人向王某订购并销售走私红油1.1万吨,偷逃应缴税额人民币2千多万元。
“二少”认罪但辩称没有组织指挥
根据检方指控,谭伟军、谭显明组织领导该走私犯罪集团实施走私违法犯罪活动,系该犯罪集团首要分子;胡应高受谭伟军指使,积极实施安排调度团伙中所有22条流动渔船到香港海域购买运输红油及海上“看水”,系该集团主犯;郑金水购买或租用15条流动渔船伙同谭伟军、胡应高等实施海上偷运走私红油,系该集团主犯;谭玉波和谭庆涛两人是犯罪集团从犯。
检方指控,谭伟军犯有行贿罪和走私普通货物罪,应当数罪并罚。对此,谭伟军当庭表示认罪,但又辩称自己没有组织和指挥整个走私活动。
谭伟军在庭上辩解说,自己没有指挥和组织走私活动,“我们不是一个走私集团,是各干各的。”谭伟军说,自己是从走私渔船处付钱把“红油”买过来,运输的计划和风险都是属于渔船船主的,然后他再把红油卖给其他客户。
谭伟军努力为哥哥脱罪,他说自己跟哥哥谭显明不是一个公司的,没有合伙走私。至于行贿,是他叫谭显明帮忙送钱,并没有给过谭显明报酬和好处。
检方指控,谭显明犯有行贿罪和走私普通货物罪,应当数罪并罚。对此,谭显明不肯认罪,但承认检方所指控的全部犯罪事实。谭显明认为,自己并不是走私集团的首要分子,不是主犯。
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10名海关人员受贿686万元   谭氏兄弟走私帝国的覆灭,还掀出了一起海关集体腐败案。为了让海关工作人员为走私行为“保驾护航”,谭氏兄弟先后花了686万元向海关各级工作人员“打点”。
据检方指控,10名海关工作人员成为这个红油走私帝国的帮凶和保护伞。这批海关人员都是当地海关的中高层干部,其中包括深圳海关缉私局海上缉私处副处级调研员、惠州港缉私分局查私科副主任科员、惠州港缉私分局查私科主任科员、惠州港缉私分局副局长、深圳海关缉私局海上缉私处办案科科长、惠州港海关缉私分局侦查科科长、深圳海关缉私局情报技术处副调研员兼三科科长、深圳海关缉私局海上缉私处七中队中队长等。
谭氏兄弟给10人的行贿金额从4万元到300万元不等,按照与走私的关联性强弱、官职的大小进行分配。其中最少的是深圳海关缉私局海上缉私处副处级调研员郑明强,只受贿4万元人民币及一些烟酒,而受贿最多的是深圳海关缉私局海上缉私处处长黄焕光,除了300万元人民币外,谭氏兄弟每个月给他送钱时,还会送一瓶路易十三洋酒,先后送了19瓶,每瓶市场价高达2万多元。
海关人员收受贿赂后,利用职权给谭氏兄弟走私集团一些便利,包括不查缉其走私活动、隐瞒其走私活动的情报、放弃对该走私海域的查缉、将打击行动的信息向其通报等。如惠州港缉私分局查私科副主任科员李惠龙,他早已清楚掌握该走私集团走私“红油”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情况,却采取消极不作为的方式,放任、纵容走私犯罪。惠州港缉私分局副局长杨国虎则在获悉海关针对谭伟军走私“红油”的打击专案行动后,让李惠龙把行动的情报泄露给谭伟军。
根据检方指控,当时负责指挥、调度深惠海域海上缉私行动的黄焕光,从2008年5月开始,就像每月领工资一样,每月从谭氏兄弟处领取走私“红油”所赚取的利润,从一开始每月10万元,到后来每月高达20万元。
据统计,谭显明分19次送给黄焕光300万元人民币。第一次是在2008年5月,谭显明打电话约见黄焕光,并告诉黄说谭伟军想做“红油”走私生意,希望黄焕光多关照,黄表示同意。两人在分开时,谭显明将装有4条中华牌香烟和用报纸包的10万元人民币现金以及一瓶路易十三洋酒放进黄的车里,黄全部收下。
之后,每个月谭显明都会以同样的方式将同样的现金和烟酒交给黄焕光。到了2008年8月,由于谭伟军之前的走私活动被深圳海关海上缉私处查处,谭伟军、谭显明怀疑是因为给黄焕光的好处费过少而造成,两人商议决定将每个月送给黄焕光的好处费提高到20万元,黄焕光收下所有现金和烟酒。谭显明最后一次送钱给黄焕光是在2010年1月。
走私集团主要成员:
谭伟军(弟弟):绰号“二少”,指挥和组织走私红油,行贿海关工作人员。
谭显明(哥哥):别名谭强,指挥和组织走私红油,行贿海关工作人员,开脱色厂漂白红油。
主要马仔:
胡应高:组织渔船偷运走私红油。
郑金水:组织渔船偷运走私红油。
谭玉波:组织和指挥其他犯罪嫌疑人“看水”。
谭庆涛:红油称重时“看磅”。(记者 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