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货宝蒋治宇个人资料: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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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建设局 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标准》的通知
    2009年10月22日 09:46        

各县(市、区)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推动全市施工现场管理水平的提高,治理建筑扬尘,搞好文明施工,维护城市市容整洁,保障人身和公共安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河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省政府令[2002]第l号)、《河北省建设施工工地卫生标准》(冀建质[2003]357号)及《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石家庄市人民政府令第140号)等有关建筑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编制了《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标准》,望认真贯彻执行。


 


 


石家庄市建设局      


二OO九年九月十六日   



附:


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标准


 


第一节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


施工单位应当将施工现场的办公区、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保持安全距离,并设置导向牌。导向牌应统一、美观、牢固。


一、围挡、大门及出入口


1、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封闭式管理,围挡总高度为4000mm。其中底部500mm的实墙基础,蘑菇石贴面,上部采用3500mm的彩钢板作为墙体围挡,两侧用罗马柱装饰,顶部外挑沿500mm,每隔3000mm内藏式安装400W泛光灯照明。


2、施工现场进口大门应庄重美观,临城市主干道必须设置灯箱式大门,门口净高不低于4000mm。门头高度800—1500mm,上面绘有承建工程的企业名称标志。大门宜采用钢制材料制作,门扇规格为2500×6000mm,门扇底部离地100~200mm。门柱断面尺寸600×600mm~1000×1000mm。门柱书写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创优信誉等与企业管理内容有关的宣传标语。


3、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砼硬化,经常洒水清扫。进人大门处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和沉淀池,配置高压水枪,对进出车辆进行清洗。冲洗池一般应设在工地大门内距大门1m处,深度不低于30cm,冲洗槽两端向内倾斜,冲洗槽与大门一致,宽50cm,深30 cm,沉淀池规格80    ×80×100cm


4、在大门口醒目处设置八牌二图,八牌二图包括:工程概况牌、安全生产纪律牌、三清六好牌、文明施工管理牌、十项安全技术措施牌、工地消防管理牌、佩戴安全帽牌、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公示牌、施工平面图、现场安全标志布置总平面图等。适当位置设置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安全标语等。


5、门卫值班室,面积不得小于4m2,层高不得低于2.8m,值班室内应挂设门卫制度牌,有专职保卫人员管理。


二、施工区


1、施工道路必须在地基坑开挖前硬化,并及时清扫土方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浮土,保持路面清洁。建筑面积在8000m2以上或工期1年以上的单位工程,作业场地采用砼硬化,建筑面积在8000m2以下或工期1年以下的单位工程,施工现场可采用碎石等方式硬化。


2、施工现场应建立排水网络和沉淀池,排水沟上部设置铁篦或盖板,保证排水通畅。施工污水、废水必须沉淀,符合排放条件后方可排入城市管网。


3、主体外侧及场区分割所用密目网,须整洁,牢固,无破损;待用土方须集中堆放,严密遮盖。遇有四级以上大风天气预报或市政府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不得进行土方作业。


4、渣土运输车辆必须采取加盖封闭措施,有专人管控,做到不沿路遗撒;现场保洁应有专人负责,定时洒水,清理路面浮土。


5、建筑垃圾集中、分类堆放,严密遮盖,及时清运;生活垃圾采用密闭式容器,日产日清;高层建筑设专用垃圾通道或容器吊运,严禁凌空抛撒。


6、施工现场应落实环保措施,禁止焚烧油毡、油漆等排放有毒有害烟尘的材料。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当做工地回填材料使用。


7、物料必须按施工平面图堆放,应设置统一制作的标识牌,标明名称、品种、规格和数量等。


(1)砌体材料:加气砼块、空心砖等应码放整齐,堆码高度不超过1.8m。


(2)散体材料须码方、覆盖;条件允许时库内存放。


(3)钢管、钢材须按规格、品格、型号、长度分别挂牌堆放,底垫木高度不小于20cm,码放做到一头齐一条线。盘条要码放整齐,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及剩余料应分类码放,不得混堆。


(4)木材堆放做到一头齐,垛基不低于40cm,垛高不超过3m。拆除的木模板,支撑料应随时整理码放。堆放点要远离危险品仓库及有明火的地方。


(5)周转料具应随拆随整,码放整齐。钢脚手管应有底垫,并按长短分类,一头齐码放,模板码放成方,高度不超过1.8m,各种扣件、配件集中堆放,并设有围档。


(6)现场材料仓库应严格按照消防、安全要求设置。


油漆及化工材料,按品种、规格各存放在干燥、通风、阴凉的仓库内,严格与火源、电源隔离。码放位置要平衡牢固。危险品仓库,必须在醒目处设置警示标牌、标志等。


三、办公区


l、办公室周边环境要安全、清洁。办公室的朝向和间距应符合日照、通风和消防安全要求。办公室四周应设排水沟。办公室搭设高度不宜超过二层,层高应在2.7m以上,若超过二层,必须由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并按图施工,装配式活动板房应具有产品合格证。


2、办公室一般应设置有项目经理室、会议室、预算组、质量组、安全组、资料组、施工组、监控室等,条件限制可综合设置。办公室正立面挂企业文化、文明施工等宣传标语,所有图牌规格要一致,字迹工整清晰,张挂整齐。


3、办公室内应悬挂规章制度、岗位职责、施工现场平面图、施工总进度计划表、安全和质量管理网络、晴雨表、考勤表等。各办公室内文件柜、办公桌、椅应统一,所有图牌规格要一致,字迹工整清晰,张贴(挂)整齐,安全帽摆放要整齐有序。


4、会议室应设在一层,一般要求面积在40m2以上,配置会议桌、椅。有条件的可配备电视、音响等。


会议室张贴企业简介、工程管理目标牌、工程效果图等。图牌张挂(贴)要协调,美观。


四、生活区


生活区与施工区必须有明显划分,应设置宿舍、食堂、浴室、厕所、医务室、农民工学校、职工活动室、饮水等生活设施。


l、宿舍


(1)宿舍搭设高度不宜超过二层,若超过二层,必须由有设计资质的单位设计,并按图施工。使用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宿舍内应保证必要的生活空间,室内净高不得低于2.6m,每间宿舍居住人员不得超过15人,应设单人床或上下双层床,床铺不得超过    2层,每人床铺面积不得少于2m2。严禁使用通铺、地铺。合理设置楼梯,并设置紧急疏散标识牌。


(2)职工宿舍朝向和间距应符合日照及消防要求,具备良好的通风条件,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保持宿舍周围环境的卫生,室外合适位置设置洗漱区和衣服晾晒架。


(3)宿舍应建立卫生、防火、治安管理制度,每个宿舍悬挂标识牌,配备个人物品存放柜,脸盆架,桌凳等,保持宿舍干净整洁。宿舍内应预留电源插座,照明采用安全电压,宿舍内应有保暖、消暑、防火、防蚊虫叮咬等措施。


2、食堂


(1)食堂应选在上风向,地势较高、干燥,且便于排水的地方,距厕所、垃圾站、有毒有害场所等污染源不小于30m,或设置有效隔离措施。室内高度不低于2.8m,并有良好的通风和洁卫措施。


(2)食堂必须设有卫生许可证、炊事员身体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证(即“三证”齐全)和《食堂卫生责任制》等标牌。严禁食用无证、无照商贩的食品,炊事人员统一穿戴白色工作服。


(3)食堂的设施设备布局合理,有专用的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原料堆放间,饭菜出售场所。厨房操作间应采用“防水、防潮、防火”类板材进行吊顶,地面及灶台应贴瓷砖,并保持墙面、地面干净。厨房内合理设置透气窗,有完善的防尘、防蝇、防蟑螂、防鼠设施,食品贮存做到隔墙离地、生熟分开。炊具、餐具必须及时清洗消毒。餐厅内应设电风扇和消毒设施,垃圾及时清理。


(4)食堂应使用液化石油气、煤气、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


3、浴室


(1)生活区应设置固定的男、女淋浴室,地面应铺防滑地砖,排水通畅,墙面瓷砖高度不低于1.8m。浴室内必须设置冷热水管和能够满足职工洗浴要求数量的淋浴喷头,有门有锁,并设置更衣室、合理数量的衣柜、香皂架。


(2)浴室内宜采用煤气、电、太阳能等热水器或者简易锅炉,保证每日不小于4小时的热水供应。用电设施必须满足用电安全,照明灯必须安装防爆灯具和防水开关。


(3)浴室内应有良好的通风设施,配备专(兼)职卫生保洁员,并随时保持清洁,无异味。


4、厕所


(1)生活区内应设置通风良好的水冲式厕所。厕所高度不得低于2.5m,并设置水龙头和洗手池。施工现场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置移动式简易厕所。


(2)厕所内墙、蹲坑、坑槽、小便槽均应贴瓷砖,面应贴防滑地砖,地面不得积水。厕所蹲位之间设置隔板,隔板高度不低于0.9m。厕所内应有照明、防蝇、防蚊设施,应有符合抗渗要求的带盖化粪池。


5、医务室


大型工地应设医务室,由专职医生值班。一般工地应配备药箱及一般常用药品以及绷带、止血带、颈托、担架等急救器材,并由医生巡回医疗。所有工地必须配备急救器材和经过培训的急救人员,并定期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


6、农民工学校及职工活动室


生活区应设置农民工接受培训学习的场所,农民工学校应配备桌椅、黑板及电教设备;职工活动室应配备电视机、光盘播放机、书报、杂志和必要的文体活动用品。


7、饮水设施


工地应设置开水炉、电热水器或饮用水保温桶等饮水设施。


8、其他


条件允许的施工现场生活区内可设置职工服务部、电话间、理发间、洗衣房、自行车棚等设施,并由项目部统一管理。


 


第二节  市政工程施工现场


一、围挡及出入口


l、在施工区域的周边必须设置不低于1.8m的固定式硬质围挡,围挡应做到连续、稳固、整洁、美观。对于因施工工艺要求或者其他原因不具备设置固定式硬质围挡的,应当在施工区域周边设置统一、标准、连续的护栏,护栏高度不低于lm。夜间、雾天、骤暗天气,应当在作业区域边界上方设置警示闪烁灯或者悬挂40W以上红灯,相邻灯距不得大于4m


2、施工单位应当落实专人负责围护设施的维护,定期巡查,并做好清洁保养工作,及时修复或调换破损、污损的维护设施。


3、施工现场出入口处设置沉淀池和高压喷枪冲车设施,驶出工地车辆要保持清洁,车轮要冲洗干净。


4、在施工现场出入口处醒目位置设置文明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公示牌(公示牌包括:工程项目概况、工程名称、开竣工日期、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名称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和文明施工措施、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施工现场应在适当位置设置宣传栏、安全文明施工宣传标语等。


5、严格落实门卫管理制度,设置有专职门卫。


6、工程施工不能中断交通的须设置便民通道,便民通道应整洁硬化。


二、袋装水泥及散体材料的使用与堆放


1、石环公路以内的工程施工现场应当使用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不得使用现场搅拌混凝土和二灰碎石。一次性使用砂浆2m3以上的,应当使用预拌砂浆。使用砂浆不足2m3,需在现场拌制砂浆的,应当在具有防治扬尘污染措施的场所搅拌,严禁在现场露天直接搅拌。


2、施工现场堆放散体材料时,应当分类集中堆放,堆放高度在0.7m以下,并用密目网或其它遮挡材料进行覆盖。


3、现场袋装水泥应当堆放在专设的水泥库房内,如在现场露天堆放必须具备可靠的苫、垫措施,并严密遮盖;白灰粉应放在料棚内、码放整齐后搭盖防淋雨。


三、施工过程中的管理措施


l、施工产生的土方,应当及时清运;土方堆放时间超过二天或作回填土使用的,应当在现场集中堆放,并采取密目网覆盖等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2、施工产生的渣土、垃圾应当集中堆放,并在24小时内完成清运。渣土或土方的清运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承运。运输过程中应当使用密闭运输装置,不得抛洒遗漏及车轮带泥污染道路。未能清运的应当时覆盖、固化、洒水,不得裸露。


3、机械设备、建筑材料、构件、料具、临时设施的设置应当符合施工总平面图的要求,不得在围挡之外堆放,确因施工需要在围挡外堆放的材料,应有序堆放,且不得超过24小时。现场脚手架外侧必须使用密目网进行封闭。


4、施工现场主要运输通道及周边设置的人行、车行便道必须硬化处理。人行道养护维修作业应当做到当天作业、当天完成,并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横向掘路修复,应当采用掘路、排管、修复一体化施工工艺。


5、施工机械在挖土、装土、堆土、路面切割、破碎等作业时,应当采用洒雾状水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进行沥青路面铣刨作业时,必须同时向路面洒水。


四、管线施工


管线工程施工除了遵守上述相关要求外,还应当做到:


1、管线工程施工应当采用渐进式分段施工方法,以10减少土方裸露面积。管道工程施工作业面长度不宜超过50m,线缆工程施工作业面长度不宜超过100m


2、管线施工单位对已回填后的沟槽应当采取洒雾状水或其它覆盖措施,防止扬尘污染。


3、管线施工单位应当及时与道路修复单位办理道路修复交接手续,管线施工结束一段,道路修复单位应当及时修复一段,以减少土方裸露时间。


五、办公区及生活区


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不宜设置办公区及生活区,如有条件设置可参照建筑施工现场办公区及生活区设置的相关标准。


第三节  拆除工程施工现场


一、实行全封闭管理。现场周边应当设置1.8m以上硬质密闭围档,实行封闭拆除。


二、拆除实施中要划定危险区域,设置警戒和明显的警示标志。


在拆除现场显著位置应设置施工单位告示牌、房屋拆除安全生产牌和拆除现场文明施工牌,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和监督投诉电话等内容;夜间作业应当设置警示灯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承重结构的拆除还应当指定专人指挥。


三、配备高压洒水设施。拆除房屋产生较大粉尘的,必须采取持续、高压降尘措施。风速达到四级以上或市政府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应当停止拆除。


四、拆除回收材料要分类堆放,并码放整齐及时清运垃圾。拆除.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应当在三日内清运完毕。不能按时完成清运的,应当在现场集中堆放并严密遮盖,严禁在拆除现场外堆放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


五、房屋拆迁施工现场的施工运输车辆出口处内侧,应当铺设不小于出口处宽度的混凝土路面,并在出口处设置车轮冲洗设备及相应的排水和泥浆沉淀设施。


六、渣土运输车辆必须加盖密封运输,运输过程中不得抛洒滴漏。


七、禁止在拆除现场焚烧垃圾和废弃物。


八、拆除工程施工现场不应设置办公区及生活区,如有条件设置可参照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办公区及生活区设置的相关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