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距离恋爱电视剧全集:正统信仰阐详第四篇(第二十章至二十七章)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5 08:46:50
正统信仰阐详第四篇(第二十章至二十七章)    

第二十章 论没有两个主权。

没有两个主权,一个好的,一个不好的。这由下列论点而见。善与恶是彼正相反的,互不相容的,它们不是并存,也不是彼此可以作为另一个的部分。因此,假如两个主权分别住在自己的区域里,必定要占据全部。首先,任何一方,不只是受对方的全体所限制,也必受对方的任何部分所限制。

 

其次,试问,是谁指定它们每个的地方呢?它们自己必不承认它们已经成立一个友好协定,或彼此和好。因为邪恶若与美善相处和平,言归于好,它就不是邪恶了;而当美善与邪恶相契时,它也就不是美善了。但是,倘若那指定它们每个之活动范围的,是与它们皆不相同的,那必定就是上帝

 

下面两件事中的一件是必然的;就是(一)它们或互相攻击,因而互相破坏,或者(二)有某个中间地带,没有美善存在,也没有邪恶存在,将它们二者分划开来。这样,就不再是两个主权,而是三个主权了。

 

下面这些可能中之任一个是必然的;就是它们或是和平相处,然而这与邪恶是不相容的,因为和平的就不是邪恶;或者它们不和,然而这又与美善是不相容的,因为不和睦的就不是完全的美善;或者是邪恶发动斗争,而美善不报复,然而这时美善就会被邪恶毁灭;或者它们永远在烦恼与不幸中,但这又不是美善的标帜了。由此看来,我们有一个主权,是完全免于凶恶的国。

 

但是有人问,如果真是这样,恶又从何而来呢?因为恶不可能发生自善。我们回答说:恶不过是善之不存,及轶脱本性而遣反本往的事,因为没有什么恶事是天性的。凡是上主所造的万物,本来都是非常好的(创1:31);因此如果它们继续像它们被造时的样子,它们就非常好的,但是当它们有意离开遵守本性,而转向那违反本性的事,它们就陷入于邪恶。

 

万物在其本性上皆是造物主的仆役,而服从祂。因此祂的任何受造物,若有故意拗逆,不听从他的创造主宰,它就在自己里输入了邪恶。因为邪恶不是任何本质,也不是本质的一个属性,而是一个偶然,即是故意脱离遵守本性,而转向那违反本性的事,这就是罪恶。

 

那么罪恶又是那里来的呢?罪恶乃是魔鬼之自由意志的发明。那么,魔鬼是恶的吗?魔鬼既是存在于世,他就是好的,不是恶的。创造他的主原造他为一个有光明的,非常光辉的天使,因为他是有理性的,所以具有自由意志。但是他故意离开天生的德性,去到邪恶的黑暗里,于是离开上帝很远。只有上帝是美善的,能赐给生命及光明。各种美善的事物都是从祂获得美善,一旦它们的意志与祂分离了(因为不可能在空间内分离),它就堕落入于邪恶。

 

第廿一章 为什么那有预知的上帝仍创造了要犯罪而不愿悔改的人

上帝因自己的美善,将存在各物从无有里生出来,祂已预知将来会有什么事物。因此,倘若将来没有它们,则它们将来既不是恶,也不会被预知。因为知识是知道现时存在的事,预知却是知道将来必定会有的事。首先出现存在,其后始有善的生存或恶的生存。但是那些藉着神的美善而将来要存在的人,倘若由于他们的自由选择而成为邪恶,以致有碍其生存,则邪恶就会胜过上帝的美善。本来上帝将祂所有的作品都造得完善,但是每个受造物依其自由选择而成为美善或邪恶。虽然主说:“那人不生在世上倒好”(可14:21),他这么说不是责难祂自己所创造之物,而是责难祂创造之物之由于自己选择及疏忽所招致的邪恶。因为人自己在抉择上大意了,使他的造物主所赐恩惠对他无益。譬如一个国王把富库和权力交付某人,而这人倚恃他的恩主而横行,当恩主拿他制服了的时候,若是觉得他要固执恶意到底,国王就要按他所应受的罪罚来处分他。

 

第廿二章 论上帝的律法及罪恶的律法。

神是美善的,非常之美善,祂所愿意的也是美善。而教我们行善的训令就是律法,我们坚守这律法,就可常在光明中。另一方面,背犯这个训令就是罪恶;由于魔鬼的攻击及我们不自节制而甘愿接受这种攻击,所以罪恶持续存在。这个也同称为律法(罗7:25)。

 

如此,上帝的律法深植我们心中,密密把心吸住,激发我们的良知。我们的良知也被称为是我们的心的律法。邪恶者的攻击——罪恶的律法——是住在我们肉身的肢体中,藉它而向我们进攻。因为我们一旦自愿背犯了上帝的律法,受邪恶者的进攻,它就乘隙而入,我们就将自己卖给了罪恶(罗7:14)。我们之所以如此,乃因我们的身体常常趋向着犯罪。所以聚集在我们身体内的对罪恶之间嗅及官觉,意即是肉欲及身体的快感,就是在我们肉身肢体中的律法。

 

照此,我心内的律法——良心是喜欢上帝的律法——诫命,并且很愿意的。但是罪恶的律法(罗7:23),意即是,藉着在我肢体中的律法所作的攻击,或藉身体的情欲,习性,以及灵魂中背理性的部份,都是与我心内的律法相反的,即与我的良心相反;因为那种混合物把我捕虏了(虽然我将上帝的律法作为自己的意志,爱护它,使我的意志没有罪)。如我曾说过的,由于快感的温柔,身体的情欲及灵魂之背理性部份引我堕落,诱我成为罪恶的奴隶。但是“律法既因肉体软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儿子,成为罪身的形状(因为祂是承担了肉身,并不是承担了罪恶),作了赎罪祭,在肉体中定了罪案。使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这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的人身上”(罗8:3,4)。因为“我们的软弱有圣灵帮助”(罗8:26),并且将力量供给我们心内的律法,去反抗在我们肢体中的律法。因为“我们本不晓得当怎样祷告,只是圣灵亲自用说不出来的叹息,替我们祷告”(罗8:26),这一节就是教我们怎样祈祷。可见除了用忍耐和祈祷之外,就不可能实行主的诫命。

(第二十三章从删。)

 

第廿四章 论童贞。

属肉的人讥诮贞洁;享乐者提出下列的经句为证:“凡不为以色列族传种的人该受咒诅!”(参申25:9)。然而相信上帝圣道由童贞而成了肉身的我们,对他们答辩说:童贞是在最初由上天赋给于人性之中的。因为人的形成原属童贞,夏娃实从亚当单身而出。贞洁通行于伊甸园中。不是吗?圣经写着:“亚当夏娃两人赤身露体,并不羞耻”(创2:25)。等到他们犯罪之后,他们才知道了自己是裸着,感到怕羞,便拿无花果树的叶子为自己编作裙子(创3:7)。当亚当犯了罪之后,听到神说“你本是尘土,仍要归于尘土”(创3:19),当死亡藉由犯罪而进至世界之后,亚当才和夏娃同房,而她亦才怀孕生子(创4:1)。可见,为了人类免得因有个人死亡而致灭种和整个枯竭,世上才立有婚姻嫁娶,好使生男育女,而人种得以保存。

 

但是有人也许会问:那么,所谓“男和女”,所谓“要生养众多”究是什么意思呢?我们必要回答说:“要生养众多”的话不全是指婚姻结合后的繁殖。因为上帝有权用各种方法繁衍种族,要是各族各类自始至终不违背诫命的话。不过上帝完全知道连在他们未出生以前的一切,祂预知人类将来会犯罪而免不了受处死亡,于是祂造男造女,吩咐他们要生养众多。现在我们请进而观察童贞的光荣,这个也包括贞操在内。

 

挪亚在受命进入方舟,为世界保存种族之时,接受了这个命令:主说:“你同你的妻,与儿子儿妇都进入方舟”(创6:18,7,1)。祂叫男子们与其妻室分开,使得他们因清洁而可逃避水灾及全世界沉沦之祸。可是等到洪水退了之后,主说:“你和你的妻,与儿子儿妇,都可以出方舟”(创8:16)。看哪,为了繁衍人种之故,婚姻再度被允许了。其次,哪喷神火的天上居住者和使者以利亚,岂不是抱独身主义吗?而他的德行,即为他的升天奇迹而被证明(王下2:11)。试问:谁关闭了诸天?谁救活了死孩子(仝4:34)?谁分开了约但河(仝2:14)?那不是童贞的以利亚吗?而他的门徒以利沙,在其证明具这同样德行以后,岂不求恳而获得双重的圣灵恩典,而作他师傅的继承人吗(仝2:9)?关于那三个青年人是怎样的呢?他们不是为了持守贞操而比火更有威力吗?不是证明了他们的身体因童贞而足以抵抗烈火吗(但3:20)?而但以理的身体岂不是也为了童贞而非常坚实,连猛兽都吃它不入吗(仝6:16)?不是上帝为了要以色列人民亲眼目睹祂之故而吩咐他们要保持身体的贞洁吗(出19:5,民6:2)?不是祭司们都要清身而才进入神的内殿供献祭品吗?律法上岂不明说贞操是重大的誓约吗?

 

因此,我们对律法的训诫应从更属灵的意义来看取。神灵的种子藉着对上帝的爱和寅畏,孕育于灵的子宫之中,而娩出救恩的灵力。我们必须从这意义去理解下列的经文:“在锡安有种,在耶路撒冷有后的人蒙福了”(赛31:9七十译经)。这话岂是指那种嫖娼,酗酒,偶像崇拜者,只要他留种在锡安,留后在耶路撒冷,他就能蒙福吗?稍有头脑的人决不会说这话。

 

贞洁是天使们的生活规则,是凡属精神性的特征。我们言此,并不包含斥说婚姻之非。断乎不是!我们知道主曾亲自参加赐福婚礼,也知道有人说过:“婚姻是应受尊重的,床也不可污秽”(希13:4);不过我们更知道:婚姻虽好,贞洁比它更好。因为在品德和恶行当中,同具高下等级。我们知道,人类自第一始祖以后的一切有死者,无不由婚姻而产出。只有第一始祖不自婚姻,乃是童贞的作品。然而我们知道,独身是追随天使的行为。天使比人类要高尚些,童贞就比婚姻来得光荣些。但我何必说天使呢?基督本人便是童贞的荣耀,祂自父而生,不但无始,无射精,无交合,更且为了我们之故,自清白童贞女结了肉身的胎,而成了人像我们一样,并在祂身体表显出真正而完全的贞洁。因此,祂虽不曾用律法强课我们这样,(如祂所说:“这话不是人都能领受的”见太19:11),但在实际上祂自己示范了我们,给我们以作此的能力。真的,目今在社会当中,守童贞很盛行,是凡人皆明白的事。

 

在法律范围内的生儿育女,诚然是好的;为免淫乱之故,婚姻自是好事,因它可以防止奸淫(林前7:2);合法的男女交合,不许可有纵肆狂欲而陷于不法的行为。所以,对那不能禁欲的人,结婚是很好的,但守童贞则更好,因它加增灵魂的果实,献给上帝以祈祷的及时成果。“婚姻是当受尊重,床也不可污秽,但苟合行淫的人,上帝必要审判”(希13:4)

 

第廿五章 论割礼。

亚伯拉罕在受律法之前,即是受了祝福及允许以后,受了割礼,作为一个标记,将他和他的子孙,家族,与他同住的外邦人分别开来(创17:10)。这个很明显,因为以色列人独自在旷野住了四十年,没有与别族来往,凡是生在旷野里的都没有受割礼,但是当约书亚领他们过了约但河时(书5:2),他们都受了割。于是规定了第二次割礼的律。因为在亚伯拉罕的时候,已经有了割礼的律法,但是由于在旷野里四十年,这律法院就中止了。所以在过了约但河之后,神又第二次将割礼的律法赐给约书亚,依照在约书亚(嫩的儿子)书中所记载的:“那时主吩咐约书亚说,你制造火石刀,扎了营,第二次给以色列人行割礼”(书5:2);后面一点又写着:“以色列人住在百特俚的旷野四十二年(书5:6),等到旺民,就是出埃及的兵丁,多数没有受过割礼的,因为他们没有听从主的话,主曾向他起誓,必不容他们看见主向他们列祖起誓应许赐给他们的地,就是流奶与蜜之地。他们的子孙,就是主所兴起来接续他们的,都没有受过割礼,因为在路上没有给他们行割礼,约书亚这才给他们行了”(书5:6,7)。所以割礼是一个标记,将以色列人与他们同住的外邦人分开。

 

割礼是洗礼的象征。因为正如割礼不是割去身体上的有用部份,只是割去多余的无用物,我们因洗礼而从罪恶割裂了也是如此,罪恶明明是欲求的多余部份,不是有用的希翼。因为一个人全然没有欲求希翼,或未曾一尝愉快的滋味,这是不可能的。但是罪恶就是愉快的无用部份,即无用的希求及愉快,圣洗礼就是将我们从罪恶割裂,额上画珍贵的十字号赐给我们做标记,并不是将我们与外邦人分开(因为外邦人都已领受洗礼,都被十字号画过了),而是在每一国内分别有信心的与不信的。因此,当真理启示了的时候,割礼就是一个无意义的象征和影子(希10:1)。所以现在割礼是多余的,与圣洗礼相反。因为“凡受割礼的人,他是欠着行全律法的债”(加5:3)。主是受了割礼的,以便可以成全律法,祂遵守了全部律法,和安息日,目的在成全律法,建立律法(太5:17)。在祂受洗之时,圣灵就向人出现,以一个鸽子的形状降到祂身上,从那时起,祂就开始讲解属灵的礼拜,人生行为以及天国的道理。

 

第廿六章 论反对基督

我们应当知道基督的敌人必要来到。是以,凡不承认“神的儿子以肉身降世,是完全的神而成了完全的人,然亦是上帝”的人,都是敌基督的(约一2:22)。但就一种特殊的意义来说,那将在世界的末了来到的人,也称为敌基督者。首先,如主曾说过的,必需要在万民里传遍福音(太24:14),然后祂才来处罚那反对上帝的犹太人。因为主曾对他们说:“我奉我父的名来,你们并不接待我,若有别人奉自己的名来,你们倒要接待他”(约5:43)。使徒说:“他们不领受爱真理的心,使他们得救,故此,神就给他们一个发生错误的心,叫他们信从虚诈。使一切不信真理,倒喜爱不义的人,都被定罪”(帖后2:10,11,12)。可是犹太人不接待上帝的儿子兼是上帝的主耶稣基督,倒反去接待自称为神的那欺骗者。因为天使告诫但以理说,他必采用神的名称,“他必不顾他列祖的诸神,他必自高自大超过一切”(但11:37)。使徒也说:“人不拘用什么法子,你们总不要被他诱惑,因为那日子以前,必有离道反教的事,并有那大罪人,就是沉沦之子,显露出来。他是抵挡主,高抬自己,超过一切称为神的,和一切受人敬拜的,甚至坐在上帝的殿里,自称是上帝”(提后2:3,4);所说的坐在上帝的殿里,并不是指我们的殿,乃是指古老的就是犹太的殿。因为他必不来到我们,只去犹太人那里,也不是为了基督,或为了基督的事情,所以我们称他是敌基督者。

 

因此,首先福音必需传遍万民(太28:19),“那时,这不法的人,必显露出来,他的来临是照撒但的运动,行各样的异能神迹,和一切虚伪的奇事,并且在那沉沦的人身上,行各样出于不义的诡诈。主要用口中的气绝灭他,用自己降临的荣光废掉他”(帖后2:8,9,10)。照此,魔鬼自己不是变成人,不是用主成为人的方法。断乎不!他的成为人是从淫乱所生,从撒但得到一切活力。因为上帝预先知道他会抉择歪事,所以准许魔鬼居住在祂里面。

 

照我上面所说,他是从淫乱所生,是秘密养大的,他忽然起来作乱,并作了王。他在王位的起头,或宁可说在祂未行虐政的起头,他装作好人。但是当他成为暴君以后,他就迫害神的教堂,表现出他的一切邪恶。他要来“行虚伪的神迹和奇事”(帖后2:9),这些都是捏造的而不是真实的,那些心地生罅裂而不安固的人,就会被他欺哄引离永生的神,所以倘若能行,连选民也跌倒了(太24:24)。

 

但是以诺和提斯比人,以利亚必被差遣来到我们这里,他们必使父亲的心转向儿女(玛4:6),就是使会堂的犹太人的心转向我主耶稣基督,及使徒所传的道,而不信者就必被他毁灭。主必从天上出来,如同圣使徒看见祂往天上去一样,祂是完全的神及完全的人,有荣耀及大能,必要用口中的气,灭绝不法的人,就是灭亡之子(帖后2:8)。所以,不可指望主从地上来,而是照祂自己已经确定了的,要从天上来。

 

第廿七章 论复活。

我们也相信死人的复活。因为真理要有一个死人的复活;而这是指身体的复活(林前15:35-44)。复活是那已经死了的人第二种状态。因为灵魂是不死的,但它怎么能再活呢?倘若人们解释死亡是灵魂与身体的分离,则复活就确实是灵魂与身体的重新结合,即是已经受过分解和崩落之苦的有生之物的第二种状态。那么,就是这个要败坏的及要分解的身体,将必复活,成为不败坏的。因为依照造物主审判的逆推,在身体已经再分解归于原来用以造成它的泥土之后,仍然有能力再使它复活。

 

如果没有复活,我们就尽吃喝吧(赛22:13)。(林前15:33)!我们就追求愉快和享乐的生活吧!倘若没有复活,我们与无理性的动物有什么区别呢?倘若没有复活,我们就称山野里的野兽有福,因为它们没有忧愁。倘若没有复活,则即没有上帝,也没有天意,而万物都是自生自灭了。看哪,我们见到最公义的人困苦几受欺侮,在今生落得无告无援,而罪人及不义的人却能富有,并享受各种快乐。那一个稍有头脑的人能够承认这是一个公正的审判,或是一个智慧的神意吗?因此将来必定有复活,必定的。因为上帝是公正的,要酬赏那些坚忍顺服祂的人。倘若只是灵魂单独尽力于德行的比赛,则也只是灵魂单独接受冠冕。倘若只是灵魂单独宴安享乐,则也只是灵魂应当受公平的处罚。但是因为灵魂与身体总是一起追求德行或罪恶,所以二者应当一同得到它们所应得的公正结果。

 

并且圣经见证,必定有身体的复活。神确实在洪水以后对挪亚说:“这一切食物,我都赐给你们如同菜蔬一样。惟独肉带着血,那就是它的生命,你们不可吃。流你们的血,害你们命的,无论是兽是人,我必讨他的罪,就是向各人的弟兄也是如此。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因为神造人是照自己的形像造的(创9:3,4,5,6)。祂怎么向那流人血的各样野兽伐罪呢?除非是因为死人的身体定要复活。因为兽不是代人受死的。”

 

祂又对摩西说:“我是亚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神不是死人的神(即是那些已死了,而以后不再有的),乃是活人的神”(出3:6)(太22:32),活人的灵魂确实是活在祂手中(所智3:1),但是他们的身体必需藉那复活而再生。神学之祖大卫对上帝说:“你收回他们的气,他们就死亡归于尘土”(诗104:29)。可见他对身体是如何解释。他又加上说:“你发出你的灵,他们便受造,你使地面更换为新”(诗104:30)。

 

以赛亚还说:“死人要复活,睡在坟茔里的要醒来”(赛26:19)。这明白说灵魂不躺在坟墓里,只是身体在里面而已。

 

有福的以西结又说:“当我正说预言的时候,不料有地震,骨与骨互相联络,各到自己的骨节,我观看,见骸骨上有筋,也长了肉,又有皮遮蔽其上”(结37:7,8)。后来他又教导我们,灵魂受了命令之时,是如何回来的。

 

受感动的但以理也说:“那时保佑你本国之民的天使长米迦勒必站起来,并有大艰难。从有国以来直到此时,没有这样的,你本国的民中,凡名录在册上的,必得拯救。睡在尘埃中的,必有多人复醒。其中有得永生的,有受羞辱永远被憎恶的。智慧人必发光,如同天上的光,那使多人归义的,必如星发光,直到永永远远”(但12:1,2,3)。“睡在尘埃中的必有多人复醒”这话明明表示必定有一个身体的复活。因为确实没有人会说灵魂睡在尘埃中。

 

还有主甚至在圣福音书中也明明说是要有身体的复活。因为他说,“凡在坟墓里的,都要听见上帝儿子的声音,就出来,行善的复活得生,作恶的复活定罪”(约5:28,29)。凡是有点思想的人,决不会说灵魂是在坟墓里的。

 

主不单用言语表示身体的复活,而且也有事实表现。第一就是祂使拉撒路复活,他不但死了四天,而且已经腐臭了。祂并不是使灵魂复活,而没有使身体复活,乃是使身体与灵魂一齐复活,也不是另外一个身体复活过来,那复活的正是那已经死了的身体。倘若复活的死人没有由他的特有性质所证明,那么死人复活怎么会为人所知道或相信呢?但是实在是为了显示祂自己的神性,并使我们坚信祂的复活及我们的复活,所以祂使那还要再死一次的拉撒路复活了。主自己成为不再屈服于死亡的,更是完全复活之初结果子。所以圣使徒保罗说:“死人若不复活,基督也就没有复活了。基督若没有复活,你们的信便是徒然,你们仍在罪里”(林前15:16,17)。“基督已经从死里复活,成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林前15:20),祂“是从死里首先复生的”(西1:18),再有“我们若信耶稣死而复活了,那已经在耶稣里睡了的人,神也必如此将他们与耶稣一同带来”(帖前4:14)。他说:“如基督复活了,显然我们也必”。主的复活乃是不败坏的身体与灵魂的合一,(因为死即是灵魂与身体的分离),因为祂说:“你们拆毁这殿,我三日内要再建立起来(约2:19)。祂这话是指说自己的身体,圣福音书是一个确实的见证。当主的门徒以为他们所看见的主是魂的时候,主对他们说:‘摸我看看,这正是我自己,我并未改变’(路27:37),魂无骨无肉,你们看见的是我了”(路24:39)。当祂说了这话,就把手和肋边给他们看,并伸出手来让多马摸(约20:27)。这些还不够使人信身体的复活吗?

 

受神感动的使徒又说:“这必朽坏的总要变成不朽坏的,这必死的总要变成不死的”(林前15:53)。“所种的是必朽坏的,复活的是不朽坏的,所种的是软弱的,复活的是强壮的,所种的是羞辱的,复活的是荣耀的,所种的是血气的身体(即浑浊与必死的),复活的是灵性的身体”(林前15:42-44),这仿佛是主复活之后的身体,可以穿过关闭着的门,不疲倦,不需要食物,不睡,不喝。主说:“他们要像神的天使一样”(可12:25),那时不再有嫁娶,也不生产。受感动的使徒说:‘我们却是天上的国民,并且等候救主,就是主耶稣,从天上降临。祂要按着那能叫万有归服自己的大能。将我们这卑贱的身体改变形状,和祂自己荣耀的身体相似’(腓3:20,21),这并不是说改变成另外一个形状(断乎不是),而是从必朽坏的改变成不朽坏的。”

 

“或有人问,死人怎样复活呢”(林前15:35)?甚哉,这样不信!甚哉,这样愚妄!祂能够独自将尘土变成身体,能命令那小粒种子在母亲的子宫内生长,结果长成这许多不同的身体器官,祂难道不能单独使那过去及现在已经分化了的身体复活吗?若有人问“死人带着什么身体来呢?你这无知的人哪!”(林前15:35,36),如果你心肠僵硬不允许你相信上帝的话,你至少会相信祂的工作。“因为你所种的,若不死就不能生。并且你所种的不是那将来的形体,不过是子粒,即如麦子或是别样的谷。但是神随自己的意思给它一个形体,并叫各等子粒,各有自己的形体”(林前15:36,37,38)。你看种子是如何被埋在犁沟里,正如被埋在坟墓里一样。是谁使它们生根,发芽,长叶,结穗,及那最细致的芒呢?那不就是宇宙的创造者吗?不是那完成了万物之神的命意吗?因此,相信这一点吧!死人的复活必定遵神的意旨及他点头时而成为事实。因为祂所定意做的,就有能力实行。

 

照此,我们必定要复活,我们的灵魂仍与我们的身体结合,成为不朽的,脱离败坏,我们将要立在基督可敬畏的座旁,魔鬼和他众鬼卒及他的手下,即是那敌基督者,不虔敬的,和犯罪的人,必定被抛到永火里。这不是与我们的火一样的物质火,只有上帝知道这样的火。但是那些行善的人必定照耀如同太阳,与天使一同进入永生,与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同在,永远看见祂,永远被祂看见,从祂得到无穷尽的快乐,将祂与父及圣灵一同赞美,直到永永远远,阿们!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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