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画家排名:基督教书库->书库首页->正统信仰阐详作者:大马色人约翰 第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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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书库->书库首页->正统信仰阐详基督教书库->书库首页->正统信仰阐详加入书架 | 推荐本书 | 返回书页正统信仰阐详作者:大马色人约翰 未分卷 [分卷阅读] 第一篇 第二篇 第三篇 第四篇 未分卷 第一篇    正统信仰阐详第一篇第一章神性是不可思议的,凡圣先知,使徒,和福音书作者没有传授给我们的事情,我们不应去管问和处理。“从来没有人见过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彰出来”(约1:18)。所以神性是不可解说,不可思议的。“除了子,没有人知道父,除了父,没有人知道子”(太11:27)。圣灵知道神的事,正如人的灵知道人的事(林前2:11)。在那最初的,有福的性格之后,除了曾蒙祂启示者以外,没有人知道神,不仅是人,就是天上的掌权者,基路伯,撒拉弗也不知道。但是神并没有让我们绝对地不知道祂,因为祂已经将天然的知识灌输给人们,使之知道祂的存在。所创造的万有及其受保护与管理都在宣告神性的威严(参次经所罗门智训13:5)。还有,藉着古时的律法和先知,后来又藉着祂的独生子我们的上帝救主耶稣基督,将我们所能了解有关于祂自己的知识显示给我们;因此,凡是律法,先知,使徒,及福音书作者已经传授给我们的事,我们就接受,认识,尊敬;除此之外,不再侦查别的。因为神是美善的,祂供给一切美善事物。不嫉妒,也不受任何情欲支配;嫉妒与神性太不相合了,神性是无情欲而全然美好的。神既知道万事,而为每个人准备有益的,就将那些我们知道了便能受益的事启示我们,那些我们不能领会的,祂就保留着。对于祂给我们知道的这些事,让我们满意吧,也愿它们肯存在于我们心里,不要移动永久的界限(箴22:28),也不可越出传统的神圣教训。第二章论可说的事和不可说的事,可了解的事和不可了解的事。凡人愿意述及上帝或听见上帝,就应当明白那关于神,和圣子化身的道理,既不是全不可说出的,也不是全可说出的。既不是全不可了解的,也不是全可了解的。但是可了解和可说出的是两样不同的事,正如说话是一件事,而了解另是一件事。所以有许多关于上帝的事而为我们所不太明了的,是不能用合式的词语表明出来。关于那些超越我们的事,我们除了依照自己有限的能力来表达之外,别无他法。例如我们只得用上帝“睡觉”,“发怒”,“不睬不理”,“手”,“足”,这些词语和类似的话来形容祂。我们知道,而且也承认,上帝是无始无终的,永生的,永在的,非被造的,不更换的,不改变的,单纯的,非复合的,无形的,看不见的,摸不着的,无界定的,无限的,不能认识的,难解释的,不可思议的,良善的,公义的,所有一切创造的主宰,全能的,统治一切的,巡视一切的,管理一切的,有权柄的,审判者;上帝是独一的,就是一个本体;祂被公认为祂的本体具有三个位格,即是父,子,圣灵;而父,子,圣灵,除了父不是产生的,子是产生的,圣灵是发出来的而外,在其他各方面都是一体的。我们又承认独生子,上帝的道,自己也是上帝,为了怜悯世人,要拯救我们,由上帝的美意与圣灵合作,祂不受人种怀孕,却纯洁地从圣灵感动的圣童女生产上帝者马利亚所生,成为她所生的完全的人。祂是同时具有神格和人格而为完全之神及完全之人;这两种性格具有理智,意志,元气,自由等;总之,是依照适合于神性,人性,及由二性结合而成的一个复合位格的至善。祂受尽了饥渴和困乏,被钉在十字架上;三日经历死去和埋葬后升天——祂原是从那里来到人间的,并且还要再来。这是圣经和诸圣徒的乐队所见证的。至于神的本体是什么?祂怎么住在万物中间?独生子又是神怎样虚己化身,怎样由不同于自然的另一方法变为童贞女的儿子?她怎么以干脚在水面上行走?这些问题我们既不了解,也无从解说。因此,凡关于神的事,除了在旧约,新约上神用言语或显现已启示给我们的以外,不是我们能力范围内所可说的,甚至不是可以想像的。第三章上帝存在的证明。凡是接受新旧约圣经的人都相信有上帝,大多数希腊人也相信的。因为,如我们先前说过的,自然界已将上帝存在的知识灌输给我们。但是那恶者的毒心已经克服人类的天性,甚至使有些人否认上帝的存在,这实在是最愚笨,又是众恶中最恶的灭亡之坑;照着圣意的启示者大卫所说:“愚顽人心里说,没有神”(诗14:1),已将这些人的愚笨暴露了。所以主的门徒及使徒们藉着圣灵,就蒙了智慧,藉着祂的能力与恩典就行了许多神迹,以异能之网把愚人从无知的深渊中拉到认识上帝的光明中。因接受了圣灵教化的恩典而配为使徒的承继人,就是牧师和教师,照样藉着行奇事的能力和讲恩道,照亮那在黑暗中行走的人们,并将迷途的人带回转来。但是我们既不接受行奇事和教导的恩赐(实在由于我们的爱好享乐,已使我们不配接受这些恩赐了),所以让我们讨论几件与这问题有关的事情,就是那些讲解恩惠之事者已经交付给我们的事,同时求父,子,圣灵帮助我们。凡存在的万有都可以归入于由创造来的,或非由创造来的。由创造而来的都是易变的。因为凡是始于变化的物,以后必可再变,或归消灭,或由某种意志而变成与本身不同的另一种物,总之必然是属变化的。若不是创造出来的,则它们必定始终一致地全不变更。因为主是在存在性质方面彼此相反的物,则在其存在的模式方面也必然彼此相反,就是必有相反的特质。于是,谁不推断所有现存的万物(不仅是我们的感官范围内的,即天使亦然)都是属于各种形形色色的变更,变形,及移动呢?至于无形的万物,就是天使,灵魂,鬼魔等,都是意志上可能变换的,无论那变换是德行上前进或退后,无论是坚持或降服,但终是在变,而其他的则受到或产生或灭亡的变化,或升或沉的变化,有性质的变化,有空间移动的变化。反正凡是变更的物也都是由创造而来的。那么,如果是由创造而生的,必然有一个创造者,创造者不可能是被创造的,因为如果祂是被创造的,祂也必得被其它的创造者所造,如此类推,直到我们找到那个不是被创造的为止。造物主既是非被创造的,也是完全不变易的;这除了上帝之外,还有谁呢?就是天地万物之继续,保存及治理,也教我们知道是有一个支持,维护,保存,并顾看这宇宙的上帝存在。因为各种性质相反的元素,如水与火,空气与地土,怎么会互相结合而形成一个完整的世界,并且继续成为不可分离的结合,除非是有某种全能的能力把它们管制在一起,而且经常保持它们,使不至于解体。但问,究竟是什么在管理天上地上各物,以及在空气与水中动作的一切东西呢?或者说,有什么是早经存在于那些事物,如天,地,空气,以及水火诸原素以前的呢?是什么在调合和分配它们呢?是什么在使它们运动,并且领它们行进那不停止,无阻碍的路程呢?莫非是这些事物的经营者,就是那位在万物中树立法则来把宇宙推动进行吗?那么,这一切的经营者究竟是谁呀?莫非就是那位创造它们,并且使它们存在的吗?我们不能说此种能力是自然而然的,因为如果它们的生存是由于自然而然的话,究竟是什么能力把万物安置得如此有秩序呢?假若你愿意,就让我们承认这点。是什么在维持并保守万物,使它们按照固有法则行进呢?很明显地,那是由于与自然而然完全不同的能力;这样,除了上帝以外,还能是什么呢?第四章上帝的本性是远过于人所能测度的。那么,有上帝的存在是很明显的了。但是就祂的本体与性格而论,那是绝对不可思议的,不能了解的。因为神性之无形是很显然的。因为那无极的,不可限定的,无形相的,摸不着的,看不见的,简言之,是单纯而非复合的,怎么会有体积呢?那受限定而在物欲支配之下的,怎么会是不变更的呢?那为各种元素所组成,然后又再分解而成为元素的,又怎么会是无冲动的呢?构合乃是冲突之始,冲突乃是分离之始,分离又是败坏之始,而败坏是与上帝全然不相容的。再者,上帝若是有形体的,祂普泛和充满宇宙之说又怎能站得住呢?有如经上所说“主说,我岂不是充满天地么?”(耶23:24)。一个形体要修杂其他各形体,如一切流体的混合一样,它本身是应起变化的,如果它本身不分裂,也不被分裂,不被包围,也不彼此对立,乃是不可能的事。但是如果有人说神的形体是非物质的,正如古希腊哲学家所说的第五体一样(其实这第五体是不能有的事),则那形体也将如天体一样不断运行;因为天体就是希腊哲学家所谓的第五体。那么,谁在移动那形体呢?凡是被移动的每个物体乃是被另外的物体所移动,谁又是这移动者呢?如此类推到无穷,直到我们找到那不动的为止,因为只有那原主动者才是不动的,那就是神。而那被移动的不是在空间上必然要被限制吗?那么,只有神才是不动的,祂以不动而动万物;所以我们必需假定神是无形体的。但是,即使我们说上帝是:非由生产来的,是无始的,不变的,不能死灭的,以及我们所通常归于上帝和与祂同在者的一切其他类似的品质等,也终不能说明关于祂本体的真相。因为这些并未指明祂是什么,而只说祂不是什么。然若我们想解说任何物的本体是什么的时候,我们不可只就否定的方面来说。可是在解说上帝时,是不可能说明祂的本体,我们只宜于就祂与万物绝对是分离的这一点去推论,因为祂不是在现存的万物中之一个。这并不是说祂没有存在,而是说祂是超越乎一切存在物之上,甚至亦超越于存在自身。因为如果知识是与存在的某物有关系的话,则确然地,那超越于知识的,也必超越于存在。另一面,那超越于存在的,也是超越于知识。那么,上帝是无极的,测度不到的。关于祂的所可了解的事只是祂是无限与不可思议而已。我们关于上帝所能肯定的,并没有把祂的性格表示出来,只不过是将祂性格的一切品质表示出来而已。当你说上帝是善良的,公义的,智慧的等等之时,并未说出上帝的性格,不过是说出祂性格的品质而已。再者,我们对于上帝的品质所表明的,有时也有绝对否定之意:例如,当我们论上帝的时候,使用“黑暗”一词(诗18:11),我们并不是意指黑暗自身,乃是说上帝并不是光亮,而是超越于光亮之上的。又如当我们说上帝是光亮的时候,乃是说祂并不是黑暗。第五章上帝是一而不是多之证明。我们已充分地证明了有一个上帝存在,而祂的本体是不能了解的。那些相信圣经的人对于神只是一个而不是多数的事实,是毫无疑问的。因为主在立法的开端便说:“我是主你的上帝,曾将你从埃及地领出来。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出20:2,3),祂又说:“以色列阿,你要听,主你的上帝是独一的主”(申6:4)。又藉着先知以赛亚说:“我上帝就是第一者,也是最后者,除了我以外没有别的神。在我以前没有神,在我以后也必没有,除了我没有别的神”(赛43:10,11),主又在圣福音书中对祂的父说:“他们认识祢独一的真神,这就是永生”(约17:3)。至于对那些不相信圣经的人们,我们再为论证如下。神是完全的,祂的美善,智慧,和权能是毫无缺点的,祂是无始无终的,永恒的,无止境的;简单地说,祂的一切都是完全的。假使我们没有多数的神,那么我们必应承认这么多数神之间有差别。因为如果他们中间没有什么差别。则他们只是一个而不是多数了。然而如果他们之间有差别,则他们的完全性在那里呢?因为那在完全性上的缺点的,不论是缺于美善,权能,智慧,或是缺于时间,地方,都不能称为上帝。就是在各方面都纯全同一,才表明祂是一个而不是多数。再者,如果是有多数的神,那我们怎能主张神是不限定的呢?因为一个神所在的地方,另外一个就不能在那里。并且在一些统治者之间,斗争既然常有,那么,世界怎能被许多神统治而不陷入于分离瓦解呢?因为彼此间的差异就是斗争的导火线。如果有人说每个神治理一部份,那么又是什么能来建立起这个秩序,来划分每个神的各别领域呢?那就宁可说是上帝了。因此上帝只有一个,祂是完全的,不限定的,是宇宙的创造者,也是宇宙的维持和治理者,是超越于一切完全的,而在一切完全之前。而且二元出于单元,这是必然的事。第六章论“道”①与圣子——一个推理的证明这独一的上帝并不是没有道理(Iogos)的,祂所具有的“道”不是没有个体存在的,不是已有开始的,也不是将有终止的。因为从来没有上帝不是“道”的时候。祂永远具有自己的“道”,由祂自己产生的,不是像我们的言词(Iogos)那样没有个体存在,结果消失于空中,祂的道在祂里面是有存在性,有生命和完全。祂的道不是流荡于自己之外,而是永远存在于自己里面的。因为道如果是在神以外,究竟是在什么地方呢?因为我们人类的性格是可灭而又易于消失的,所以我们的言词也是没有内存性。但是由于上帝是永恒的,和完全的,所以祂自己的道是在祂里内存的;是永久的,有生命的,并且具有那生祂者的所有属性。有如从我们心思发出来的言语,既不是完全与心思一致,也不完全殊异(因为它既是从心思发出的,它就与心思不同了,然而它既泄示心思,也就不是绝对与心思不同的;在性质方面它与心思相同,但在主体方面它仍然是与心思不同)。同样的情形,上帝的道在其自己的独立内存性中,是与道所由获得其内存性格的上帝有所殊异的;但是因为道所表现的属性是与上帝的属性相同,所以道与上帝有同样的体性。因为我们正如在圣父里可看到一切的完全,同样在祂所生的道里面也看到了。①译者按:希腊原文λοyοs(洛哥斯)含有“道理”和“言词”两义。马利逊旧译“太初有言,言与上帝同在”(约1:1),现行圣经本则译作“道”,今依之。第七章论圣灵一个推理的证明还有,“道”(Iogos)必定也有灵①。实际上,就是我们说的话(Iogos)也有气:但是,就我们人类来说,这气是与我们的本体不相同的。因为空气有一种引力和动力,我们的身体就靠呼吸空气而维持。就是那空气在我们发语的一瞬间造成分明的言语,而本身就显露出言语的作用。但是神的体性是单纯的,非复合的,我们必需极其虔诚地认为在这体性里有上帝的灵(或气),因为“道”不得比我们的话更不完全。虔诚的我们不能认为圣灵是由外面进入于上帝内的某种外来物体,如同在我们的复合体质一样。当我们一听见上帝的“道”时,就得认为“道”不是没有内存的,不是从学习而外加的,也不仅是声音的发出,也不是到了空气中就消失的,却应承认其根本存在,而禀具自由意志,元气,及全能;还有,当我们明白了上帝的灵时,我们就想到灵是与“道”同在的,并且是“道”的功能之启示者,而不是缺少内存性的一股气。因为,若以为那住在上帝里的圣灵与我们的灵一样,即无异乎将伟大的神性降贬到最低下的程度。我们必须设想圣灵是一个属本体的能力,有其本身特别的内存性,是由圣父发出而安住于“道”里面,把“道”显示出来,圣灵既不能与其所赖以存在的上帝分离,也不能与其相伴的道隔绝,也不是流发出去就会归于虚无,却因其内在性与道相同,具有生命及自由意志,并自主的能力及运行,永远爱好那美善的;其所立意做的,就有能力实行,无始而亦无终。因为父从来没有一刻不有道,而道也从来没有一刻不有灵。①译者按:希腊原文Pneuma,Hveuma又有“气”的意思,有如诗篇所说“诸天藉主的命而造,万象藉祂口中的气而成”(33:6)。因为道和圣灵的体性是与父一致的,这使希腊人坚持神为多数的错误观念完全消灭了。又由于我们接受道和圣灵,因而把犹太人的独断也推翻了;结果却留下二者之长处。一方面我们采取了犹太人所说神性一致的观念,另一方面我们用了希腊人所说本格上有区别的观念。但是假若犹太人驳斥道和圣灵而不肯接受,让圣经去说服他,使之无话可说吧。因为关于道,圣大卫曾说:“主啊,你的道安定在天,直到永远”(诗119:89);他又说:“祂差遣了祂的道,医治他们”(诗107:20)。但是我们所说的话,却不是奉差遣的,也不能永远安定。关于圣灵,这位大卫也曾说:“你发出你的灵,他们便受造”(诗104:30),他又说:“诸天藉主的道而造,万象藉祂口中的气(灵)而成”(诗33:6)。约伯也说:“神的灵造了我,全能者的气救了我命”(伯33:4)。那被发遣出来的,能创作,能建立,能保全的圣灵并不只是可以消散的气,正如上帝的口不是一个形骸的部份。因为灵与道二者必要与神的体性相调和。第八章论圣三位一体所以我们相信一个神,一个本原。祂没有始,非被造的,非产生的,不灭的,不朽的,永恒的,无限的,无法测度的,无界定的,全能的,单纯的,非复合的,无形体的,不流荡的,无情欲的,不变的,不更替的,看不见的,是良善与公义之源,是不能接近的心光,是不可衡量的能力,只有祂自己的旨意才能测量,(因为“主都随自己的意旨而行”诗125:6);祂是一切看得见或看不见的受造物的主宰;也是万物的维持者,保全者,和看顾者,统治万有的主,君,及王;祂有一个永远的,不朽的国,而无反对者,一切为其贯注;祂不被任何所包罗,毋宁说祂自己就是宇宙的包含者,维持者,和最初的占有者;祂充足地据在一切本质之中,而延展于万物之外,因其超本体,超万有,而与一切本质分开,是绝对的神,绝对的美善,绝对的充满;祂规定一切的主权和等级,却自居于一切主权和等级之上,而超越于本质,生命,语言,思想的;祂自己就是光,美善,生命,和本质,因为祂的存在不是从那些现存的另一位而来的;祂自己就是一切存在之源,一切生物的生命之源,对那些有理性的,祂就是理性之源,对万有是一切善之因。在万事还没有出来以前,祂就已看见它们了。祂是一个本体,一个神性,一个权能,一个意志,一个活力,一个元始,一个权柄,一个王国,一个主权;是被公认的三个完全的位格,是受崇拜的一个崇敬对象;为一切有理性的所信仰,所事奉。祂有合一而无混和,有分化而无分裂(这确是超过想像的)。我们相信父,子,圣灵,我们由此而受了洗礼。因为主吩咐使徒们这样施洗礼,祂说:“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太28:19)。我们信一位父,祂就是本原,是一切之因;不是谁产生的;祂没有起因,不被产生,是单独自存的,是万有的创造主,在性格上祂仅仅是一位的父,就是祂的独生子,我们的主,上帝,救主,耶稣基督的父,也是最神圣的圣灵之发射者。我们也信上帝的一位儿子,就是祂的独生子,我们的主耶稣基督;祂是父在有世以前所产生的;祂是从光而来的光,从真神而来的真神;是产生的,而不受造的,祂是与父同体的,万物都是藉祂而受造的;当我们说祂是在有世以前,就是表示祂的出生是无时无始的;因为上帝的儿子并不是生于虚无,祂是上帝荣耀所发的光辉,是父本格的真像(来1:3),有活能力和活智慧的(林前1:24),祂是具有自存性的道,是那看不见的上帝之本像,完像和活像(西1:3)。但因祂总是在父里面,与父同在,祂之出生是永恒的,无始的。因为从来没有一时只有父而没有子,父与其所生的子是永远同在的。因为非有子,祂就得不到父的名称;如果说没有子,祂就不能为父,有了子之后,祂才是父,有无子之前祂不是父,祂是从那不是父的地位上改变而成为父;这种说法实在是太亵渎了。因为我们不能说上帝缺乏本性的生产力。生产力乃是出乎自己,这就是说从自己的本质,有能力可产生与自己性质相同的本体。论到圣子的出生,我们若依照时间的先后而说子的存在是后于父,就是大不虔敬。因为我们认为子是从祂,即从父的体性格产生的。我们若不承认从开始子就是与生祂的父同在,就是把变化加入父的存在中,说祂本不是父,后来有了子而才成为父的。天地万物是后来才开始的,但确不是来自上帝的本质,只有藉着祂的意志和能力,从无而造,上帝的性格并不因此而有所变化。生产乃是从生产者的本质产出与其本质相似的子孙。然而创造和制作是指创造者和制作者从外在物造出一种与其本质绝对不同的受造物,而不是由祂自己本质产生出来。所以独有上帝是无情欲的,无更改的,不变的,是永远如此的;其所作之生产和创造,皆非出自欲情。因为祂是单纯的,非复合的,祂不受情欲或流动的支配,所以祂在生产与创造两方面,固皆无改于其本体,祂也无需任何合作。祂生产是无起始的,永久如此的,是按照祂的体性作用,而从祂的本质发出来的。因而生产者自己并不受改变,也没有任何增加;祂不是什么最首先的神或最后的神,却是那独一的神。然而祂创造只是意志的工作,不是与祂一同永远存在的。因为假使那从“无”而“有”的受造物与那无始而永恒的创造主,同其永远,是不顺乎天理的。上帝的创作与人的创作大有区别:即是,人不能从无有作出什么东西来,他所作的一切都需要拿先有的质料作为基础,同时也不单是凭意志去创造,而是先想出要做什么东西,然后在心里想像其形状,再由他的双手依着心里所想像的样子作出来;这是要经过劳动和困难的,且往往失败,不能按照所努力的生出满意的结果。但是上帝只藉着意志就把万有从无有中创造出来。上帝与人在生产方面也有同样的区别。因为上帝是超越时间而无起始的,无冲动的,无流变的,无形体的,独在的,无终止的,所以上帝的生产也是超越时间而无起始的,无情欲的,无流变的,无需二者之交合的;祂的这种不能了解的自我生产乃是无始无终的。祂的生产无始乃因祂是不更易的;其无流变乃因祂是无欲的,无形体的;其无需二者之交合也因祂是无形体的,并更因祂是唯一的神,不需合作之助力;其无尽或无终止乃因祂是无始的,无时间性的,无终的,而是永远一样的。因为没有开始就没有终止,但凡是藉着上帝的恩典而无终的,他们却不是没有开始,譬如天使就属于这一类。这样,永恒的上帝产生祂自己完全的“道”,无始亦无终,好使那体性与存在皆超越于时间的上帝,不要在时间以内生产。人类则显然不是如此,因为人类的生产乃是属于性的事;处在破坏,流变,增加,和身体上诸条件之下,并且是具有雄雌两性,男性需要女性的协助才能生产。但愿那胜过一切,超越一切思想和理解的上帝赐恩给我们。使徒所传的圣而公之教会训示我们,说圣父和祂的独生子一同存在,圣子是由超越时间的,无流变冲动的,不可思议而只有宇宙的神自己知道的方法出世。正如火和它所发的光是同时存在一样,并不是先有火,后有光,却是两者同时存在的。又如光永远是火的产物,并且光永远是在火里,从不曾与火分离的,同样的,子是父所生,是永远不与父分离而永在祂里面。然而从另一方面说,那由火而发的,不是从火分离而永在火里的光,是没有和火不同而属于它自己的固有存在,因为光不过是火的自然素质;但是上帝的独生子,诚然不是圣父以分割及离异而生,且是与圣父永久住在一起,可是祂具着自己固有的本格,与圣父的本格是有别的。我们用“道”和“光辉”这类名词来说圣子,是因为祂不是圣父以二者的结合,或以冲动,以时间,以流变,以分离而产生的。我们用“圣子”和“圣父本格的真像”两个专辞乃因祂是完全的,有自存性的,除了圣父不是产生的这一点外,在其它各方面圣子都与圣父相似。我们用“独生”这名词乃因为独有圣子是由独一圣父独自生出的一个。由于没有别个是圣子,所以没有别的出生是与圣子的出生相同。虽然圣灵也是“从父出来”(约15:26),但不是产生而是发出。这是另一方式的存在,与圣子的产生同样是不可思议,不能知道的。因此,除了父不是生出来的一点之外,父所有的其他属性也都为子所有的,但是这一例外并不使父与子在本体与尊荣方面有所区别,只是存在方式上不同而已。例如亚当不是产生出来的而是上帝把他搏造成形的;还有塞特是产生的,因为他是亚当的儿子,夏娃是出自亚当的肋骨,她也不是产生的;这三个人在本性上并无区别,因为他们都是人类;然而他们的存在方式却是彼此各不相同的。我们必须知道ageneton的拚法,这个言词只用一个“Z”字,乃是表明“非被创造”或“不是造出来的”;然而agenneton这言词有两个“Z”字,乃是表明“不是被产生的”之意。按照第一个言词的意义,本质与本质之间有差别,因为一个本质不是被创造的,这言词是只有一个“Z”字,即是ageneton,另一本质是被创造的,即是genete。但按照第二个言词的意义,则本质与本质之间并无差别;因为各种创造物,其最初的存在个体都不是agenetos(产生出来的)而是agennetos(被创造出来的)。它们都是藉着造物主而被造成,又藉着祂的道而出现,因为在它们之前没有与其同类的形相可以生出它们。这样,在这第一个言词ageneton的意义之下,上帝本体的三个绝对神圣位格是互相一致的,因这三位都具同一本质而不是被创造的。而在第二言词agenneton的意义就与前者完全两样。只有圣父一位不是被产生的,祂存在的本格即系乎此。只有圣子是产生的,因为祂是藉圣父的本质超时间地,无起始地产生出来。只有圣灵是由圣父的本质发出,不是被产生的而直是发出的。这乃是圣经的教训。但是究竟怎样产生和发出乃是完全不可思议的。同时我们应当知道:父,子,圣灵这三个名号并不是由我们奉给上帝本身的,反之,乃是由上帝宣示给我们的。有如圣使徒所说:“因此,我在父面前屈膝,天上地上的各家都是由祂得名”(弗3:14,15)。如或我们说父是子的本源,而比子为大,我们所暗示的并不是说在时间的先后或体性的优越上父胜于子(因为父藉着子创造诸世);除了父是“起因”这一点外,在其他各方面父并不优越于子。我们的意思是这样:子是父所生,不是子生父,当然父是子的起因。正如我们说火不是发生于光,而光发生于火一样。所以,当我们听到说父是子的起因,父大于子这话时,我们应明白这只是指起因一点而言。正如我们不说火是一个本质,而光又是另一个本质一样,照样,我们不能说父是一个本质,子又是另一本质,却是父与子俱为同一本质。又如我们说火由于发出的光亮,是辉灼的,但是我们并不以火中出来的光是火的一种工具,宁可谓是火的自然能力,我们同样地说圣父藉祂的独生子创造一切祂所创造的万物,这并不是说子仅仅是供父目的所用之工具,而是说子是父的自然能力而有其自存性。又如我们说火照耀,也可以说火的光照耀,同样的,“父所作的事,子也照样作”(约5:19)。然而光没有它自己的本存性可与火的本存性区别出来,圣子却有一个完全的本存性,与父的本存性不相离开,正如我们在上面所已经说明的。其实要在受造物里找出一个相似物,能将圣三位一体的性质在它身上详细确切地表明出来,是完全不可能的。因为那被创造的,复合的,属流动与变换的,有限定的,有形状的,易于朽腐的,怎能明了地表示出那超越本质的,不受上述诸缺陷中的任何一项影响的神圣本质呢?一切受造物都是易于遭受这许多缺陷的影响,它们的本性就是属于败坏的,这是很明显的事。同样,我们也相信一位圣灵,就是主,是赐生命的;祂自父出来而住在子中,祂同父及子一样受推尊,一样受赞颂,因为祂与父及子同一本质的;同一永恒的。祂是上帝的灵,直接的,有权柄的。祂是智慧,生命,圣洁的泉源。祂是与父子同存在,同受赞美的上帝;非被造的,充满的,有创造力的,支配一切的,影响一切的,全能的,具无限的能力,是天地万物的主,不在任何主之下。祂施与神性化而不被神性化;充满而非被充满。万物都参预祂,祂却不参预什么;祂使别个成圣,而无需自己成圣;是保惠师(或作代祈求者),接受万众的祈求,祂与圣父圣子皆相似;从父出来而藉着子以交通。万物皆有祂份,因祂手创造物,赐万物存在,使万物成圣,予万物以维持。祂具有自存性,保持其固有而独特的位格,但与父及子是不相离的,不可分割的;除了祂不是被产生的以外,祂具有父及子所有的一切品质。因为父是无起因的,非受造的;祂的存在和一切属性不是出于别的,而是出于自己;祂乃是万有自然的起因。但子是由父产生;圣灵也是出自圣父,不过不是产生的,而是发出来的。我们已经学习了产生和发出间的区别,但是这区别究是怎样则非我们所知。再者,圣子的从父产生和圣灵的从父发出都是一齐并现的。所以,子和灵的一切,甚至祂们的本体都是从父而来;若没有父,那么,也没有子,也没有灵。若不是父之所有,子和灵也不能有。子与灵是藉着父而在的,就是说,祂们是因为父之在而始在;子和灵所有的一切品质都是因为父有这一切,除了父不是生的,而子是生的,圣灵则是发出来的这点不同而已,因为这三位神的存在只有这一点的不同,祂们不是以本体,却以各自特有的位格而区别,而这区别也属不可分割的。我们说这三位的每一位都有一个完全的存在性,免得我们以为三个不完全的成分合并起来才得完全的本性,却是在三个完全的存在性中,有一个单纯的本质,超越于完全,而开出完全。因为凡由不完全的成分所组合的,必定是复合物。但是完全的存在性则无由构成复合物,因此,我们不说形相是从三个存在性发生,而是在于这些存在性里。某些材料若不保存那由它们而构成的形相,我们就说它们是不完全的。例如木,石,铁在它们自己的性格上每种都是完全的,但是就那由它们所造成的房子而论,则它们每一种都是不完全的;因为它们每一种的本身并不是房子。于是我们说这三个位格是完全的,免得我们以为神性是复合的,因为复合就是隔离之始。我们又说这三个位格是在彼此里面,免得我们以为神是多数的。因有三个各自的位格就没有复合或混杂,因祂们有同一的本质而又是住在彼此里面,其意志,精能,权柄,活动,俱属相同,所以我们承认上帝的不可分性与单一性。因为确实只有一个上帝,连同祂的道和灵。第九章关于上帝的指称神是单纯而非复合的。那由许多不同的元素所构成的就是复合的。那么,假若我们说非受造的,无始的,无形的,无死的,永久的,美善的,有创造力的等等都是上帝在本质上的殊异,而其所构成的必非单纯,而是复合的,这种说法乃是非常的不虔敬。我们应当认为凡关乎上帝的指称,不是意味着祂在本质上是什么,而是指某些不可说明的事,或是与某些相反事物的某种关系,或是依照祂体性的某些事物,或是一种精能。所以,在指称上帝的诸名号中最正当的就是“自有者”,祂自己在山上对摩西的回答说:“你要对以色列人这样说,那‘自有的’打发我到你们这里来”(出3:14)。祂像无涯际而看不见的大海,把所有一切包罗在里面。但是圣丢尼修把祂称为“美善者”,因为我们不能说上帝先有自在,其后才有美善。我们称呼上帝的第二个名称是theos(神,音译为提阿斯),乃是从希腊语theein(意即奔行)得来,因为祂运行通透万物;或者是从aithein一词得来,就是燃烧的意思,“因为上帝乃是灭尽一切罪恶的烈火”(申4:24);或从theasthai一词得来,因为祂是“无所不见的”,(玛喀比下9:5)没有能逃过他的,祂看管着一切。在万物还未出来以前祂就已经看见它们了,祂永久把它们放在心上;它们无一不合于祂自动的,永久的意念。这就是所谓“预定”,“形像”,“模式”,在预定的时候发生。这样,神的第一个名称是指出祂的存在及祂所以及在的本性;第二个名称则指出祂的精能。再有“无始的”,“不能朽坏的”,“非产生的”,“非被造的”,“无形体的”,“看不见的”等等形容词乃是表明祂“不是”什么,意即是,这些形容词告诉我们说:祂的存在没有开始,祂不是能朽坏的,也不是被造出来的,也不是有形体,也不是可看见的。还有良善,公义,圣洁等等乃是属于祂的性格,而并未说明祂的本体。最后,“主”与“君王”以及这一类的名称是指出对比关系,因为“主”这名称是对照其所统治者而言,“王”是对照其在王权管辖下者而言,“造物主”是对受造物而言,“牧者”是对其所牧养的羊而言。第十章论神的合一与分离因此,上文关于上帝的种种名称都是三位共同有的,表明神是同一,单纯,不可分割性,与合一的。但若我们要指三位的不同时,我们就用父,子,圣灵,自因的与它因的,非产生的与产生的,和发出的拿来加以区别。这些名称并不在说明祂的本体,只是说及其相互关系和存在方式而已。当我们习知了这些事项以后;随而被引领至上帝的本质之时,我们实未了解那个本质,只是了解本质的一些属性而已;正如当我们知道灵魂是无形的,没有体积,没有样式时,还未曾了解灵魂的本质一样。还有,当我们知道物体是白色或黑色之时,这也不是知道该物的本质,只是知道它的属性而已。真理教训我们,神是单纯的,有一个单纯的活力,感动万有都行善事,正如太阳以其光线温暖万物,并按照各物的才能和可容受的能力加予活力,太阳这种活力是它从上帝——它的创造者——得到的。但是那一切属于神性的“道”之神圣而仁慈的化身是大不同的事。因为父和圣灵在化身里面都没有份,除了同意祂所做的,并在那些不可解明的奇迹中合作而已;这些奇迹就是那已经变成如我们一样的人的“道”,以不变的神及神之子的身分而作出的。第十一章论神人同形说我们在圣经上找到许多有关于上帝的名辞都是譬况之言,是可以应用在有躯体的人身上的。我们当承认,要我们这些血肉之躯的人类去了解或解说神本体之神圣的,崇高的,非物质的一切活力,乃是没有办法的,除非是用一些在我们自己生活中所有的各种形像,样式,和象征,才可以做到。因为上帝是单纯的,无形体的,所以一切对祂所作含有身体之意的说话都是象征的,而却含有较高的意义。因此,若说到上帝的眼睛,眼皮,和视觉,我们就当知道这是指祂监察万有的能力及祂的知识,没有什么能逃过的,因为从我们人类的情况说,视官每使我们的知识更完全,更确定。上帝的耳朵和听闻乃是祂迅愿赦免和接受我们的祈祷之意;因为祂有这感官,好像我们有了它便可对一切凡有请求者易生仁慈之念。上帝的口和言语乃是祂表示意志的方法;因为我们就是藉着口和言语把我们心里的思想表示出来。上帝的食物和饮料意思就是我们对祂旨意的奉顺;因为我们也藉味觉去满足我们天然食欲的需要。祂的嗅觉意思就是祂赞许我们想到祂,和对祂的善意;因为我们也是藉嗅觉来欣赏芬芳的香气。祂的面容意思就是由祂所作的事来显明和表现祂自己;因为我们也藉着面容来表示自己的情意。上帝的手是指祂精能活动之有效性;因为我们用自己的双手完成我们最有用,最宝贵的工作。祂的右手就是祂对我们很顺利的臂助;因为当我们要做任何美丽的,有重大价值的,或需要特别用力的工作时,也都是用右手。祂的措手就是祂正确的辨别力,即使是最微小和最秘密的细事祂也能测透;因为我们所着手诊察了的那些人,是不能对我们隐匿他们心中的一切的。祂的足与行走是指祂的降临和到了。或是为着对祷告的人带来援救,或是对仇敌的报复,或行其他任何的动作;因为我们就是用双足才能到达所要到的地方。祂起誓就是指祂旨意之不改变;因为我们也用宣誓以证实我们与另一人彼此间的契约。祂的愤怒恼恨乃是祂对一切邪恶的仇视和嫌恶;因为我们也恨那些不合我们心意的而对之发怒。祂的忘记,眠息,与瞌睡就是指祂延缓对仇敌的报复,及祂耽延对祂子民的惯常帮助。简言之,一切对上帝所作含有身体之意的说话都有某些涵义,是藉那些我们所熟悉的去教我们了解那超越于我们的,不过任何有关于上帝的道之具体寓意的叙述,则在例外。因为祂为了拯救我们,负担了人类的整个天性,心思,身体,及人类性格的一切特性,甚至那些天然而无罪的动情。第十二章续前章下面乃是我们从圣言者所得知的玄秘,即是亚略巴古议员的圣丢尼修说的:上帝是万物的起因和元始,是一切有本体者的本体,一切有生命者的生命,一切有理性者的理性,一切有悟性者的悟性,是那些背叛了祂的人之追回与复活,是那些附随自然而败坏者之更新与转变,是那些被邪恶所动摇颠簸着的人之圣善根基,是那些已经确信祂的人之坚垒,是那些被领回到祂那里的人之道路,又是指引他们向上所伸出来的手。我添上说:祂也是祂一切受造者之父(因为那使我们从无有中生出来的上帝,严格地说,是比产生我们者更应当作我们的父,因为我们的父母的生存与生产力也是从祂那里来的),祂是那些跟从祂的,和被祂牧养的人之牧者,是那些被光照者的光辉,是那诚实者的诚实,是那被称为神圣者的神圣,是那些不和睦的人之和平,是那爱好纯一的人之纯一,是那崇尚合一的人之合一,是一切起源的起源,是超出于一切起源的超本体;是被隐藏着的良好启示,即是在合法范围内按照每人的力量所可得到的关于祂的知识之良好启示。对神名的更精确的讨论神既是不可思议的,亦是的确无名可名的。因此,我们既然不知道祂的本体,就不要为祂的本体找一个名称。名称乃是实物的解释。那美善的,把我们无有中生出来的,使我们得以共享祂的美善,并赐给我们知识的能力的神,不仅祂的本体,甚至祂本体的知识,都不授给我们。因为那属自然的怎能充分了解那超出自然的呢?还有,如果知识是关于本体的,那么,那超本体的怎能被知道呢?由祂不可胜言的美善,祂乐意我们用我们能了解的名称去称呼祂,使我们不至于完全茫然于关于祂的知识,反而具有对祂的某些概念,虽然只是模糊的。所以祂既不可思议的,也不可命名的。但是因为祂是万有的起因,并且在祂里面含有现存万物的原理与起因,所以祂从一切现存的万物,甚至从彼此相反者而得名称。例如:祂被称为光和黑暗,水和火,其用意是让我们知道这些并不是祂的本体,而祂是超本体的,和不可命名的。但是因为祂是万有的“因”,所以祂从所有的祂的“果”那里得到各种名称。因此,那些神的名称中有一些是有否定的意义,表示祂是超本体的。如“非本体的”,“无时间性的”,“无始的”,“看不见的”等名称,并不是说神是次于什么或缺乏什么(因为万有都是祂的,都是从祂来的,藉祂造成的,并且常存在祂里面),而是表示祂是与万物截然分离。因为祂不是现存万物之一。而是超于万有的。还有一些名称是具肯定的意义,表示祂是万有的起因。因为祂是现存万物和一切本体的起因,所以祂被称为“自有的”与“本体”;又因祂是一切理性,智慧的起因,也是有理性者的起因,所以祂被称为理性与有理性的,智慧与聪明的。同样,祂被称为睿智和有睿智的,生命和有生命的,能力和有能力的等等名称,并且那些从最宝贵而近似祂自己所得到的名称是比较更适合祂。非物质的,纯洁的,圣洁的,自然比物质的,不纯洁的,不圣洁的更近似祂,也更宝贵,因为它们占有祂的更大部份。所以,太阳与光自比黑暗更适合作祂的名称,白昼比黑夜更适合,生命比死亡更适合,火、风、和水比地更适合,因为它们是活动的。但更重要的一点是,美善比邪恶更适合,因为美善就是存在,也是存在的起因,邪恶则是美善的反面,也就是存在的反面。这些名称都是肯定和否定,但是那最美妙的名称乃是二者之合并。例如:超本体的本体,尤甚于神的神性,超于元始的元始等等名称。更有某些关于神的肯定名称,其实具有很大的否定意义。例如:黑暗这名称其实并不在说神是黑暗的,却是表示祂非光,而超越乎光的。于是神被称为“心”,“理”,“灵”,“智慧”,“能力”,因为祂就是这一切的起因,祂是非物质的,万有的主宰和全能的。这些名称不论是肯定的或否定的,对整个的神性是适合的。它们也在完全一样的方式下,以它们完全的意义,被用于圣三位一体的每个位格上。因为当我们想到三位格中的任何一位时,我们就认这位格是完全的神及完全的本体。但是当我们把这三个位格连在一起来看的时候,我们就知道一个完全的神。因为神性并不是复合的,而是在三个完全的位格里有一个不可分而非复合的神。当我们想到三个位格的相互关系时,我们就认圣父是超本体的太阳,是美善的泉源,对于本体,理性,智慧,能力,光,神性,是深不可测的海,是那隐藏在祂里面的美善之产生及发出的泉源。祂自己就是智力,理性的深渊,道的产生者,藉着道祂就是启示的圣灵之发出者。简言之,除了在子之内,圣父没有理性,没有智慧,能力,意志;而子是父的唯一能力,是创造万物的直接起因。在圣子自己知道的情况下,祂是完全的位格而又为完全的位格所产生,这被产生的就是子,而有子的名称。圣灵乃是父启示祂神性所隐藏着的奥秘之能力;而在圣灵自己知道的情况下,祂透过子自父发出而非自父产生。因此,圣灵是万有的完成者。所有适合于父的名称,如“因”,泉源,产生者都只归于父;然而那些适合于“果”的,被生的,子,道,直接能力,意志,智慧等名称都被归于子;而那些适当于“果”的,被发出的,显示而完成的能力等名称,都被归于圣灵。父是子和圣灵的泉源与起因,却对子是父,对圣灵是发出者。圣子就是“子”,“道”,“智慧”,“能力”,“意像”,“光辉”,“父的印证”,而是从父来的。但圣灵确不是父的儿子,而是从父发出的灵。因为没有圣灵就没有感动。我们也说子的灵,这不是说圣灵从祂发出,而是透过祂从父发出。因为只有父是起因。第十三章论上帝的所在地;而独有神是无界限的。物体的位置是那四周包含着东西的界限,那被包含者乃以此而被包含着。例如:空气是包含者,物体就是被包含者。但是被包含的物体之位置并不是那包含的空气之全部,只是与被包含的物体所接触的包含空气之界限。这是因为包含者并不是在它所包含的里面。但是,还有精神的位置,在那里,精神是活跃着,也有智力和非物体性。在那里,精神居住着,发动着,而其所被包含的,不是在物体的方式里,却是在精神的方式里。因为精神没有形状,所以不能如物体似的被包含。这样,上帝既是非物质的,无界限的,所以祂没有空间性,因为祂就是祂自己的所在地,祂充满万有而超越万有,祂自己守护万有。然而我们仍然说上帝是有所在地的,祂的所在地就是祂的精能显现的地方。因为祂贯通万有而不与它们混合,按照各物所需用和可受的能量,即一种兼有自然的和自愿的纯洁,而授以祂的活力。因为非物质的比属物质的更纯洁,有德的比那与邪恶为伍的更纯洁。所以,所谓上帝的所在地就是指那分享祂精能和恩典较多之处。因此,天是祂的宝座,在天上居住着那常行祂的意志和永远赞颂祂的天使。因为“天就是祂的安息,地就是祂的脚凳”(赛66:1),在地上祂以肉身居住在人们中间,祂神圣的肉身就被称为上帝的脚。教堂也通称为上帝的地方,因为我们为了赞美上帝就分立之成圣,把它当作一种奉献的殿,我们也在里面祈求祂,听祂的吩咐。同样,在对我们显示祂活力的一切地方都被称为神之所在,无论这显示是否藉着肉身。但是我们一定要了解上帝是不可分割的,祂在各处都是整全的,不像那有身体的可被分成几部份,祂是整个的住在每件事物里面,也整个超出于每件事物。附录——论天使和灵魂的所在地,及那无界限者。天使虽然不像物体那样有形体地被包围在位置里,但我们仍然说他是在某处,因为他有一种精神的存在,就是依他的性格而活动之处,他不是在别的什么地方,却自有其精神的限界。他不能同时在不同的地方运行,却同时能在各处运行的只有上帝才是。天使在不同的地方活动乃是藉着他的快捷性,不延缓,不停滞,他藉着这些才能变换他的地方。但是上帝是临在各处而超出一切的,祂能以一个单纯的精能同时在不同的地方运行。灵魂是与身体一同捆缚着的,是全灵魂伴着全身体而不是一部分灵魂与一部分身体发生关系。但灵魂不是被身体包含着,却是包含身体,如火包含铁,以它自己固有的能力在铁里面运行。凡是在空间,或时间,或观念内所可界定的就是被限制的,然而不为空间,时间,观念之任何一个所包含的就是无界限的。因此,只有上帝是无止境的,因其无始无终,并包含万有,且不受观念的限制。因为只是祂是不可思议的,是无限制的,是人所不能窥测的,只有祂自己能够知道自己。但是天使则被时间限制(因为他的存在有开始),亦被空间限制(就是精神的处所)。他们的悟性也受限制;因为他们多少知道彼此的性格,而他们的界限是由造物主完全限定的。身体是被起始,终结,体躯方位,和观念所限制的。第十四章上帝固有的神圣属性非被创造的,无起始的,不死的,无限的,永生的,非物质的,美善的,有创造力的,公正的,光照的,不变易的,无冲动的,无界限的,不可量度的,不被限制的,不被决定的,看不见的,不可思议的,毫无亏缺的,自立规律和有权柄的,管理一切的,赐生命的,全能的,具有无限能力的,至圣的,宽大的,包罗和维持万有,以及为着一切有准备的:这些属性以及类似乎此的属性,皆为上帝所固有,不是从旁的地方得来;祂也按照着祂自己的所有受造物之能量,而将美善赐给它们。三位本格的住处和殿宇是在彼此里面。因为祂们是永不可分离的,不能彼此隔开,只是互相保留祂们各别的行程,并不混杂,却是彼此相守。因为子是在父与圣灵里面,圣灵是在父与子里面,父是在子与圣灵里面;但是并没有混合或混杂或夹杂。只是一个相同的动作,因为三位本格只有一个激动和动作。这不是在任何受造物中所能看到的。再者,虽然神性的光辉和运行是一个,是单纯而不可分割的,然而在各种可分的事物中显出许多的美善,就是将百般的恩赐分给万物,散放自己体性的各成分于各个,然而祂本身依然是单纯的,不因为分与万物而使自己分裂,反而更加丰富,并将那些本来分开的收集和归入在祂的单纯之中。因为万物都望慕祂,生存在祂里面。祂又依照万物的各别性格而使它们存在;祂就是所有存在物的存在体,是诸凡有生命者之生命,有理性者之理性,有思想者之思想。但是祂自己是超出于思想,理性,生命,本质的。神性还有贯通万有而不与之混合,且其本身亦不被其他任何物所贯通的一种属性。此外又能用一个单纯的知识去认识万事;只用祂神圣的,俯视一切的,非物质的眼睛去看现在的,过去的,和将来的万事,在它们出生以前就看见它们。神性也是无罪的,能赦免罪恶,执行拯救;又能做到祂所切愿的一切事,却亦不愿做所有可能做的事,例如祂能毁灭宇宙,但不愿意这样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