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尽千帆皆不是的意思:国内是成年人学习英语的最佳去处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5 01:52:52
加人在隔壁天天学《新概念英语》,倒让我想起当年头悬梁、锥刺股苦学英语的往事来。

第一次接触外语,是上初一的事。此前我自学了汉语拼音。之所以是自学,是因为汉语拼音方案是1958年才制定的。那阵子正是大跃进,老师们都去日夜苦战炼钢铁去了。小学生自动放假,生平第一次既无老师管束,又无家长照料,成了完全彻底的野马,全靠自己照管自己。这也是毛泽东制造出来的奇迹之一。因为有过这段经验,我刚到西方时,对鬼子还要立法保障儿童时时处于成人照料之下非常不屑:大炼钢铁那阵子,我一连几个月放野马,也不曾死人或是把房子点着了。

等到炼钢狂热过去后,学校才又复课。但五年级那整个学年都很乱,教师频繁调动,班级时合时分,基本没怎么上课。记得那阵子的算术教的是“几何初步知识”,我整个云天雾地,连教科书都没怎么打开过,一点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语文课似乎也教过汉语拼音。但不光学生不会,连老师也不怎么明白(因为刚发布不久)。因为基本没有什么考试,所以不懂也无问题。

直到六年级开始,我们班换了新的班主任,开始抓纲治国,铁腕整顿秩序,学习才恢复正轨。第一次语文考试,我竟然得了低分,就是因为首次考了汉语拼音。我觉得很耻辱,于是便找来有关的读物恶补了一番,知道了那是怎么回事。那是我平生第一次自学,完全是自尊心与好奇心使然。学会以后,我便替班上所有的男生都用花体字在课本封面上为他们拼出姓名来,一时大出风头。在我们那代人里,我大概是为数不多的精通汉语拼音的学生吧。因为后来上中学不懂汉语拼音也没关系,所以大多数人都不懂。

待到进了初一,开始学俄语课。我根本不知道外语与中文完全是两个发生来源,其形成机制完全不同,却以为那跟汉语拼音与汉字的关系一样,是一个简单的对应关系。只要学会了那个窍门,便能在短期内掌握全部体系,对应于汉语单词的每个俄语词都能轻易拼写出来。不料学了大约两三个星期,教师仍迟迟不把那窍门传授给大众。我实在等不得了,便在课后问他,那一劳永逸的窍门是什么。他满头雾水。我辞不达意地解释了半天,他仍然不明白。我于是举汉语拼音为例,告诉他只要知道拼读原理就能把每个汉字都拼出来。他还是不懂。我讲而又讲,他才恍然大悟,说:“没有什么窍门!每个词都只有靠自己背下来!”

我无比懊丧,只好去死记硬背。不过那阵子记性贼好,教的又简单,只需在课堂上跟着老师念,自然就能记住那些词汇了,并不需要下来背诵。过了没多久,学校又自动停课了,这次是因为饥饿,老师学生都饿得上不动课了。等到从死亡线上勉强挣扎回来,已经是初二的事了。初一学了些什么,我一点都不知道,只是恍惚记得俄语学过什么“鲁奇卡”,“试过啦”;似乎还有植物学,里面讲过什么根茎叶花果实种子,被子植物裸子植物;世界地理有达达尼尔海峡博斯普鲁斯海峡;语文课有《可爱的中国》;代数有什么一元一次方程。但那只是偶然翻开书(都是用极粗糙的乌黑的再生纸印的,铅字字迹很难看清楚)看到的词汇,从不知道内容是什么。

我非常恐慌——中国教育特别强调基础扎实,而我在初一什么也没学到,以后日子怎么过?好在讨厌的俄语课是再也不用上了。不仅如此,后来我发现缺了初一的基础也毫无关系。不懂五年级教的“几何初步知识”就更没关系了。整个算术其实都不用教,应用题尤其无聊。学会代数,什么都会了。当然,这也是小孩“吃最后一个饼子即能果腹”的想头吧。

到了高一,又开始学俄语,学得我无比痛恨与厌恶。中国教育很有趣,一面特别强调传授大量知识,一面又强调学生必须灵活掌握、灵活运用,不要死记硬背。因此,我特别讨厌并鄙视死记硬背。文科成绩好也不是靠背诵。那时记性好,看上两遍古文也就基本能记住了。但俄语可没这回事,开头靠课堂学习即可对付,随着内容加深,就不得不投入课外时间去背单词了。那阵子的课外时间就是早自习,可我早上从来起不来,因此背单词的时间很少,俄语自然学得很糟糕,一般也就只能在80分上下,有几次竟然只得了70多分。最令我懊丧的是,明明记住了的单词,如果不复习,隔上一段时间竟然会忘记!这对我来说还是一种新鲜而且耻辱的感情经验。

这让我极度痛恨俄语,在作业本上写上Русский язык(恶语)。老师颇为愤愤,上课时把我叫起来,质问我那是什么意思。我答道:那是老修的语言,是用于反华大合唱的恶毒语言。老师于是引用马克思语录,告诉我“外国语是人生斗争的一种武器”。我说是啊,所以咱们要以毒攻毒,努力学好恶毒的语言,用它作为反修武器,去回击老修恶毒的攻击。我之所以要写上“恶语”那中文注解,就是时时提醒自己必须掌握这阶级斗争的武器,学好了才能进行反修战斗,也就是卧薪尝胆的意思。至此她再无话说,只好悻悻地让我坐下。

这当然是我对付老师和积极分子们的屁话。我讨厌俄语,与俄国人毫不相干,而是对机械记忆的厌恶。我非常不能理解,为何有的人学那种一点不需要聪明才智、不需要理解力的机械玩意还会学得津津有味。我班的俄语课代表是个留了两级的大女生,数理化理解力为零,立体几何竟能只考17分,而俄语却从来都是90多分。我由此认定,自己是没有语言才能的,这辈子也不可能学会一门外国语。

因为这个认定,我从未动过自学英语的念头。70年代初,知青们当初的狂热消退了,有人开始偷偷跟着澳洲广播电台学英语。到74年老邓搞“整顿”,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首次开办了学英语的节目,许多人更是趋之若鹜。但我从不动心。直到77年(其实是78年初,不过仍算77级),我进了大学,才被迫学习英语,从音标开始,如白痴一般,跟着老师把口尽可能张成个矩形,学念a的闭音节发音:“唉,唉,唉,唉,爱!爱!爱!爱婆儿,苹果,爱婆儿,苹果……”

但我毕竟不是当年的挺能杰儿(teenager)了,吃过大苦,受过大罪,知道快30岁才进大学不容易。而且,年龄这么大,还在“慢班”里呆着,咱丢不起这份大人,于是便开始认认真真地学。真的学起来,才发现过去所谓“没有语言才能,天生学不会”等等,不过是没有投入,却指望有丰厚产出而已。

不过年龄大了,记性毕竟不如当年了,于是学得还是很不轻松。但我不能放弃,再难也要学,因为此刻我有了远大目标——出国。因此我蹭蹭蹭就上去了,一学期换一个班:第一学期在慢班,第二学期在快班,第三学期在高级班。等到英语课结束(好像就学了两年还是三年,记不得了)。教师把当时的出国考试题(叫EPT还是什么的,记不得了,好像是吧,全称可能是English Proficiency Test)拿来作毕业考试,我技压群雄,为全年级第一,在本校形成了“芦笛神话”。走在路上,大众都以敬慕的眼光看着我(那时民风淳厚,价值观与现在不同,崇拜的是知识与才能),以为我是天才。我绝对是学校里的star student,备受女生崇拜,可惜我已经结婚了,叹叹。

其实我那“天才”是百分之百的汗水加零分的灵感。只是我毕竟成熟了,知道该怎么去学。我明白,正宗学习方式,应该是把整篇课文背下来,起码是背句子。换言之,记忆的最小单元应该是句子而非单词。但那是针对少儿的教学方式。对我这老帮菜不适用。我能走的,还是背单词、学语法的背时路子。

勿过,记单词也有窍门。我发现,用单词本有提示作用。背来背去,你看到一个词,根据它的位置就会想起下一个词的意思来。因此那记忆其实是假的。以后若那个词单独出现,你就不知道它的意思了。而且,花很多时间去反复背诵单词一点意思都没有。一个单词每次顶多只能念上三四遍,背多了就成了机械重复,再不构成新鲜刺激了,脑子里其实留不下什么印象来。

为此,我把硬白纸裁成小条,一面写英文,一面写中文,用橡皮筋扎在一起。虽然早上还是起不来,但那毫无关系。我把那单词“集束条”放在口袋里,没事就拿出来翻看一遍,并不断“洗牌”,打乱排列顺序,以消除提示作用。每天看上四五次,每次几分钟即可。记忆无非就是个重复次数。重复多了,就成永久记忆了。因此,有如在早自习时狂念个把小时,不如化整为零,少吃多餐。记住了的词条便拿下来放在书桌抽屉里。过一段时间便检查一次,若有遗忘者,便又拿回那集束条里去。这次要再记住,花的功夫就比头次少多了。据我的经验,这种“回锅肉”一般只需炒上一两次,那词就基本不会再忘记了。

学语法对一个理解力成熟的中年人来说就是小菜一碟了,因为那是理解记忆,不是机械记忆,学起来轻松愉快。我花了个把月,就把薄冰编的《简明英语语法》(?)记得滚瓜烂熟。花了一个学期,就基本掌握了张道真浩繁的《实用英语语法》。论语法,我的基础大概还算打得比较扎实的。如今看见隔壁加人和达旺在那儿讨论一般现在时、现在完成时的用法,常令我感慨莫名,觉得自己当初的功夫没白花。

在大学本科最大的失误,是没有练习听说能力。当时学校并不重视这问题,录音机也少如凤毛麟角(我是上了硕士后,学校发了个Walkman,才首次拥有录音机,穷啊),因此实行的是跛脚鸭教育。于是当我毕业后上了硕士,这问题便暴露出来。因为我以高分通过英语考试,学校便把我编在快班里。第一堂课就让我汗如雨下:那是听力测验,放一段录音让你答题,跟托福考试差不多。我只能交白卷,平生第一次丢这么大的人。

于是就苦练听力。《新概念英语》就是那阵子学的。头三册我根本就没学课文,而且有意识地不看,因为我是用来作听力练习的。印象里头两册很简单,速度也慢,很容易听懂,不用翻书看答案。但第三册就很吃力了,因为已是正常语速。从慢速过渡到正常语速,是一个质变,我到现在也不能说过了那个坎。《新概念》的第四册那阵子不配磁带,我倒是仔细学习过,感觉不是很好。有如去看那玩意,不如直接去看文学名著。另外一个感觉是英国人说话真好听,等到后来去英国,才发现并不是所有的人说话都那么graceful。

尽管我最后还是高分通过了硕士班的英语考试,洗雪了第一次交白卷的耻辱,而且还高分通过托福考试。但出国后才发现,自己仍然是个聋子。我导师后来跟我说,我刚出来那阵子,英语水平只是minimal,可见有多糟糕。听力差的一大苦恼,还不光是与人交流不便,更是在听课或是听学术报告时,那无意义的噪音具有一种强大催眠作用。我后来作博士后时,发现凡是中国出来的访问学者都在seminar上频频点头赞同,只是点头方向并不一定是上下,往左往右的更多

国人中一个普遍的误会,就是在国外能自动学会英语,其实大谬不然。个人认为,对成人来说,学英语的最好的地方,还是在国内。这是因为孩子与大人学习外语的方式完全不同。孩子学外语并非主动努力,其实不是智力劳作,就跟我们儿时学母语一般,是一种被动的无意识的follow,没有什么主动自觉的智力付出。成年人根本就没有这种被动可塑性,只能靠主动努力去掌握。而要主动努力,最好的地方还是在国内,因为干扰少,能全神贯注、全力以赴地去学。

依愚见,出国对学习英语的最大的干扰,还是语言环境会把你的全部注意力都引到听说上去,从而忽略了基础学习(也就是书面学习)。想靠在国外语言环境里耳濡目染学会英语,当然也是可能的,尤其对女性来说更是如此。我知道的几位太太,刚出国时一点英语都不会,到后来也很流利,而且发音比我辈男人准得多(这就是女人特有的才能,为男人不可及,当然我太太例外)。但那充其量只能学会肤浅英语。要进行深入的交流,不管是书面的还是口头的,词汇量与文法还是相当重要的,而这只有通过书面学习才能掌握。我从出国后便再没进行基础学习,因此,出国一场,只是提高了我的听说能力,读写能力与出国前并无本质差异。

这还不光是成人。孩子学习英语也同样可能受此干扰。我有一次看到孩子写的英文,发现他分不清it’s与its,立即意识到那就是靠耳濡目染学会英文的结果——只有文字才能区分两者,口语是分不开的,于是勒令他马上去找语法书来仔细看一遍(鬼子不教语法,真是怪事)。此后他才消除了此类毛病。

遗憾的是,似乎不是所有的人都意识到这点。因此无法理解,为何加人在国外呆了几十年,到现在还要拿着《新概念英语》苦学。这恰是因为他过去不知道,“在战争中学习战争”并不能取代书面学习,这一课迟早要补。不用说,早补胜过晚补,要记住那些日常生活用语中遇不到的“大词”(big words),并对语法烂熟于心,当然越早越容易。

作者:芦笛 在 芦笛自治区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info 返回顶端    
  • 除了自学方法,脑瓜聪明和记忆力也是楼主的成功因素。我们这些77级的都记得,年级第一不是谁都可拿的。 -- huli - (0 Byte) 2011-5-17 周二, 下午4:20 (5 reads)
  • 個人的天賦不一樣,很難找到一種適合所有人的方法。但我認爲,老蘆的“国内是成年人学习英语的最佳去处”中的看法 -- 别提 - (8 Byte) 2011-5-17 周二, 下午12:06 (12 reads)
  • 字字是真理。的确如此 -- 加人 - (98 Byte) 2011-5-16 周一, 上午10:29 (43 reads)
  • 我学英语的经验和芦笛的不同 -- lumos - (1824 Byte) 2011-5-15 周日, 下午3:08 (286 reads)
    • 嗯,寫的很生動,是滴,各人不同,恐怕難以統一,多謝發言。為提導改個題目,好伐?請勿介意,謝謝 -- 芦笛 - (0 Byte) 2011-5-15 周日, 下午5:36 (10 reads)
      • 多谢芦师! -- lumos - (26 Byte) 2011-5-15 周日, 下午11:57 (31 reads)
  • 日语与英语相差比较大 -- 妖刀 - (246 Byte) 2011-5-15 周日, 上午8:23 (99 rea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