迅雷极速版有什么区别:中国股市为什么容不下互联网股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5 12:10:57
《互联网周刊》2011年第9期
  中国股市马上可能把中国成长性排名第一的行业给活活扔掉!这是谁之罪? 
   
  目前中国市场的交易所包括上交所和深交所,板块有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为什么这些板块留不住中国的优质互联网企业? 
   
  社会舆论将风险与泡沫混为一谈 
  ——全社会对互联网风险的心理承受力,居然抵不了一座烂尾楼 
   
  舆论是一面镜子,媒体是反映社会共识的风向标,在互联网这个问题上,舆论对其风险、不确定性和泡沫的恐惧,远远超过正常限度。 
  最典型的就是全社会对2000年互联网股泡沫的过度反应。当时,互联网股泡沫是客观存在,但媒体显然进行了夸大反应。在舆论中,互联网股票的泡沫,成了互联网泡沫。在媒体诱导下,近四成人(39%)把互联网股泡沫理解为互联网泡沫,即把互联网本身当作了泡沫。经历过当年的人都可感觉到,当时社会舆论对互联网表现出“深仇大恨”,必欲将其当作泡沫整体挤去。这不能不令人心寒、胆寒。实际上从那时起,互联网企业远走他乡,就成了不可逆转之势。媒体的反应不能归罪于个人,它实际反映了一种深层的普遍社会心理,通过将风险与泡沫划等号,拒斥以不确定性为特征的信息经济。 
   
  事实是怎样的? 
   
  第一个没弄清的事实是,人们感知的风险与实际的风险比,天上地下。中国人夸大了风险。 
  据测算,2000年投入中国互联网的资金,“全部加起来,只相当于在黄埔江边盖了一座烂尾楼,还不是最高的一座”。全社会对互联网风险的心理承受力,居然抵不了一座烂尾楼。而传统实体经济中损失了多少座烂尾楼,为什么没有同样强烈的反应呢?显然,不是损害本身的大小在起决定作用,而是人们愿意相信什么在起作用,人们不愿意相信互联网这种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 
  第二个没弄清的事实是,互联网风险投资的钱花得值不值。一个基本事实是,没有上市的,基本都死掉了,如显赫一时的8848、实华开;而上市的,如三大门户、阿里巴巴、腾讯等都成了中国互联网的核心力量。 
  即使在互联网股泡沫最盛的2000年,中国互联网的投资,按照风险投资的正常投资回报率,总体也是合算的。包括百度在内,如果不是因为间接(通过硅谷动力)获得风险投资支持,也不会有现在。如果没有那时的投资,今天1300亿市值中的大部分,都将不复存在。 
  第三个没弄清的事实是,中国互联网的风险投资是否划算。 
  美国多年后的数据分析显示,时间越长,风险投资的回报率就越高,即使包括互联网泡沫破裂时也是如此。过去10年间,风险投资的回报率为17.3%,而纳斯达克指数和标准普尔指数的回报率仅为2.1%和1.4%。 
  人们不了解,中国互联网风险投资的回报率,远高于美国。IDG董事长麦戈文在第86次来华访问时,曾透露过这样一个信息:在中国的风险投资占IDG全部风险投资的三分之一,年平均回报率达到了百分之四十五,而在其他地区,这个数字是百分之十五。 
  今天,1300多亿的互联网上市企业花落人家,中国成长性最好的产业集体投奔海外“乐土”,当年对互联网发出逐客令的媒体如果还不反思(他们至今从来没有反思),还不感到脸红(他们从来没有感到脸红),那么,互联网企业仍会感到极度不安全,仍会继续逃离。 
   
  中国的风险投资家为什么表现业余? 
   
  在中国,有一个怪现象,风险投资基本是个人行为。 
  经常看到,在风险投资大会上,创业者、投资家熙熙攘攘,但谈不成一起生意。风险投资人往往通过个人关系,在私下场合找投资对象。 
  当浙商揣着大把大把的钞票寻求互联网项目时,他们甚至只能通过一些匪夷所思的方式,判断一个项目的可行性。例如一位后来因赔钱进了监狱的浙商,私下里告诉我是怎么看项目的。他说,他吓唬创业者说,如果办砸了,必须到西藏他指定扶助的学校教三年书。根据他的表情和反应,决定给不给他钱。 
  多年前,我曾从行家那里得到过这样一个指点:找美国VC,可以十年不赢利照投,例如AOL,直到第11年才开始赢利;找香港VC,顶多允许你5年不赢利;找国内VC,两三年不赢利就跟你翻脸。 
  这反映的,就是中国的许多投资家,说是投资风险,实际投的是确定性,并不真正理解什么是VC。 
  中国个人风投家的不专业很容易理解,当上交所和深交所不能充当互联网企业上市的主渠道时,当风投得不到体制机制的支持时,风投在中国失去了社会化的环境,只能沦为个人的、业余的行为。 
   
  丢失互联网的“罪魁祸首” 
   
  可以肯定地认为,中国资本市场在促进新经济和产业转型方面,作用发挥得不好。蓝筹股里缺了互联网一大块,就缺了最具成长性的一块。目前蓝筹股主要是传统工业股,同样绩优而更具成长性的互联网股,却不在其列。这突出显示了中国资本市场的尴尬。 
  从直接原因看,要求连续三年赢利,是中国资产市场把互联网股挡在国门之外的主因。这条规定带有明显的传统经济的特点,不适合互联网股。对互联网股,不能象银行投资那样,把近期确定性收入当作主要衡量指标。这主要是因为,互联网产业与传统产业,在初始固定投入与边际投入的关系上,具有相反特征。互联网投资的特点是初始固定投入大,周期长,边际投入低,边际成本随市场范围扩大而递减。一旦成功,会具有巨大成长性。而传统产业的投入主要在边际投入上,收入虽较确定,但由于受限于报酬递减,成长性有限。 
  当然,中国资本市场难以容纳互联网股,完全归究于沪深两市的制度安排,也不全面。因为资产市场是一个大系统,股市制度只是一个方面。假设取消连续三年赢利的规定,但中小投资者能否承受风险,又是一个现实问题。纳斯达克迄今有2万家企业退市,中国资本市场的投资者是否能承受由此带来的投资风险,就不是股市本身的事情,而涉及全社会了。 
  观察互联网企业上市,不完全是解决投资一个问题。许多企业通过上市,除了融资,还要引进国际化机制、管理、人才及其它资源。同时,投资者形成天使投资、二轮融资、三轮融资的投资梯次,在上市后有资本关心、矫正企业的偏离行为,提供企业化解风险的资源。这一切,都起到降低风险的作用。只有形成完整的服务产业体系,包括完善的再融资机制、退出机制,才能使风险投资成为对风险的投资,而不只是冒风险的投资。风险投资的本意是低风险地对高风险项目进行投资,通过整个系统,化解不确定性造成的风险。但如果价值链、产业链及环境不完善,也可能成为真正的冒险。 
  问互联网股流失的“谁之罪”,不在于追究个人责任,而是追问我们的投资体制中什么原因造成我们对互联网的系统的不适应,如何才能按照转变发展方式的要求,转变投资方式,把互联网企业和互联网行业呼唤回来。 
  中国股市要想吸引互联网股这种本质上属于另一次现代化的事物,首先就要全社会对传统工业化的观念具有批判意识,要有转变发展方式的真实意愿,扭转舆论长期存在的对新事物的保守和歧视意识;第二,要通过系统工程,为风险投资保驾护航,配套改善有利于互联网股等蓝筹股发展的政策环境。第三,要从完善产业链环境和社会化服务入手,转变投资者的小生产意识,适应风险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