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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宫不过是个软柿子

622007866    发表于 2011年05月17日 07:53 阅读(37265) 评论(66) 分类: 少儿不宜 举报icon举报相关搜索词: 长江商学院 中国青年报 建福宫 传奇故事 私人会所

             言论作家黎明           


  (南都黎明专栏已发布,略有删改)

 

近日故宫因“三失”而成为舆论关注焦点:一是失窃于非专业的“小贼”而非江洋大盗,二是为感谢抓贼的警局而送的锦旗,错把撼动之“撼”当做捍卫之“捍”使用;三是知情人爆料,他与百余名长江商学院CEO班学员均收到一份徽标为紫禁城建福宫的《入会协议书》,会员需按期交付年费,成为会员可享受在建福宫宴请、开会等服务。516日《中国青年报》称故宫建福宫内或已于上月建成会所,并举办了开幕仪式,有众多富豪接到入会邀请。

 

故宫这“事件三失”,被某主流媒体称为“失守、失语与失明”。媒体兴奋,群众惊诧,故宫丢人。不过,此三件事不同属一个“丢人级别”,并且,若据“一重标准”和“流行惯例”分析,三件事中,有两件事并不属于“丢人”或出格的错误。

 

被盗说明不了失主道德有亏,小偷被当场发现,倒是可以说明故宫保安并非虚设。即便平日总端着枪严防死守的地方,也难做到数十年万无一失。而故宫保安设计立足于防专业大盗和高智力犯罪,其实这正是被弱智小贼钻空子的原因。只有弱智小贼才不知天高地厚,不被故宫的威名与高科技所震慑,于是反倒造出一段江洋大盗所不能为之的传奇故事。

 

送锦旗这一招,国家机构、平头百姓,还有江湖上卖大力丸的人士,都喜闻乐见。这种策划或被策划不算创意,算不上有文化的表现。故宫给警察的锦旗用错了“撼”字,错误很低级,显示故宫领导文字水平在普通人之下。尽管如此,虽则丢人但不算大错,这并没伤害谁,用不着过分计较。有人因此感叹用人失误和“文化失落”,有点无病呻吟的嫌疑了——权力并不以“学识水平”和“文字水平”为据选拔人才,你能正确使用汉字,并不意味着你比故宫官员忠诚可靠、身份称职。所以,这里也没必要上纲上线、过度延伸。

 

成为故宫建福宫会员,交付年费就享受在建福宫宴请、开会等服务,这件事一般认为很严重、最丢人,其实并非如此。道理在于:第一,故宫成立公司就是要赚钱的,而故宫赚钱必得运用故宫资源、发挥品牌和地位和“文化优势”。既然国家允许故宫开公司,同时又不允许它进账,这没道理。

 

第二,故宫成为“顶级富豪私人会所”,那是因为有这个硬件和配套条件,赚富豪的钱,在赚钱合法的情况下这就是个好策划。故宫不赚富人的钱赚谁的钱?穷人铁定成不了故宫大客户,最多也就是当个交门票的客户。钱交的少就进去瞧瞧故宫面貌,交上一笔大钱则使用一下故宫设施,这两种情况并无性质上的差别,都是一卖一买的生意。

 

第三,凡是高档、豪华的场所,都没有“穷人场所”;即便穷人反对故宫成为“私人会所”,没有“高级穷人会所”的事实也不因此而改变。好东西、好地方都是权贵和富豪的,怎么反对也变不了——那地方本来就不属于穷人。

 

第四,故宫不可以赚钱的话,那么按同样的理由,还有些“圣地”、国家重要场所也不能创收。但我们见到过许多商家、个人在某些了“不起的”场所开会、摆宴、搞仪式,还有些商品上写着“某某场所指定”,这都是要交上一笔大钱的,而这场所之重要与“神圣”较之故宫有过之无不及,这又是什么道理呢?

 

有媒体人质问的似乎有力:“故宫是全国人民的故宫,怎么能当成私人会所呢?”这一问回避了一个基本事实——几乎所有名义上属于全国人民的东西;客观上都不是属于全国人民的。它只属于管辖者和使用者,而“全国人民”对其实则无任何使用与参与权利。

 

故宫方面的可爱之处还是有的,他们竟然没有坦承“富豪会所”的勇气。其实,回应说“并不违法”,这是“为国分忧”,并且是“取之于富用之于民”就得了。

 

还有哪儿不“失守”?还有哪儿不“失明”?还有哪儿“有文化”? 贪腐动辄千万亿万,强拆夺命仍振振有词,公路设卡不为别的只为劫道分钱,官员昏话假话泛滥于海内,权力昏招时时令文盲生发智力优越感…..由此可见,故宫的小贼实在小,故宫文化仍不低,任人诟病的故宫不能跨省与禁言,和野蛮、蛮横还扯不上。小贼会因为侵犯对象的“神圣”和群众的愚蠢而被重判,大贼却会因同一种原因而享受优待。

 

前段时间,有家牛皮哄哄的媒体在某顶级场所大宴宾客,一批牛人食物中毒上吐下泻——但对这件事,媒体却不曾有过一字的报道。捡软柿子捏,这是传统的且流行的文化,而眼下这阵被宠幸的软柿子,名字就叫故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