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射避难所武器制作:1951年,武汉,纪凯夫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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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放初期的1951年,武汉市一所医院里一名普通工作人员,被诬告偷窃了人民币1200万元(旧币,即现在1200元,下同)。这么一个并不算大的案子,竟然惊动了中央最高领导——毛泽东主席,他亲自下令给这个案子的受害者平反,并处分了武汉市的不少领导干部,《人民日报》为此发表了社论。后来,这个案件两次翻案,37年后才终于最后定案。这就是当时轰动全国的“纪凯夫案件”。

  医院发生盗窃案

  1951年4月12日下午6点,武汉市第二医院职工下班后,医院工作人员发现总务科
的存款被盗,保险柜被打开,现款1200万元(旧币)丢失,有些钱散落在走廊里和院长
、监委办公室的地上。顺着地上散落的钞票,迫寻到办公室外面的阳台,看到一边的
电线磁头上挂着一个花布包,医院监委、党支部书记王清在阳台上站着.


  工作人员纪凯夫、杨世民等向王清报告此事,并取下花布包打开一看,里面包的
是钞票。经检查,布包内以及地上的钞票与保险柜的存款数目相符。王清即吩咐纪
凯夫等把地上的钱捡起,把花布包拿到室内,纪凯夫还打电话向公安四分局报了案。
四分局来人后作了多方询问和了解。到底谁偷了钱?看法很不一致,因钱未丢失,未
作及时处理。

    14日深夜,公安四分局把纪凯夫拘留。
  作出拘留纪凯夫决定的是市卫生局副局长宋瑛和二医院党支部书记王清。依据是:纪凯夫历史上有政治问题,哥哥纪憨曾是国民党特务,纪凯夫表现牦别积极,是别有用心的“贼喊捉贼”伎俩。但私下里有人反映宋瑛是挟私报复,他怀疑纪凯夫等人曾给他写过匿名举报信。

  一般人虽怀疑王清,议论纷纷,但不敢公开讲,医院党支部组织委员、医务科科
长孙麦龄认为这样处理不公,于4月15日到中南局纪律检查委员会反映此事。时任中
南局组织部副部长兼纪委秘书长的李之琏,直接参与了这个案件的处理。案情反映
上来后,李之琏深感疑点很多,于是建议由武汉第四区委牵头,召集有关单位开案情
分析会。从各方面的情况来看,拘留纪凯夫的确证据不足,而王清的行为则都是现场
的表现,疑点很多,应进一步审查。会议作出决定,由单位将纪凯夫保释。

  一个本不复杂的案子,到此似乎应该水落石出了,然而事情却在起变化。卫生局
副局长宋瑛在区委会上没有发表不同意见,会后却向分管政法工作的副市长周季方
作了汇报。宋瑛一味认定是纪凯夫陷害院领导王清。周季方在没有认真调查取证的
情况下,下令将纪凯夫再次逮捕。市长吴德峰、市委书记张平化、武汉市委也都支
持周季方的做法,这当然和宋瑛的反映有关。市卫生局负责人鼓动手下的干部为王
清积极奔走,向中央和上级领导部门控告李之琏等纪委领导“包庇特务,陷害老干部
”。市公安局对此案的侦破工作则专门对纪凯夫下功夫,追究不出问题就刑讯逼供
,连续60多个小时的审讯不准休息。对这种情况,中南局纪委虽曾及时指出疑问,但
没有效果。


  此时又从香港寄给纪凯夫一封信。原文如下:
  凯夫同志:
  久未得消息,近来工作开展如何?盼照党方指示,迅速推进,并随时作报告,以作
党方之依据及参考。
  此致
  公祺!
  同志 依律
  10月22日


  对于香港来信,产生两种针锋相对的看法。武汉市方面认为,这是特务机关来信
无疑;中南局纪委方面则认为,这不能作为纪凯夫是特务的证据,本来事情就没有搞
清楚,又多了香港来信添乱,使得案件更加扑朔迷离,一度陷入了僵局。

  毛泽东亲自批示

  为弄清真相,中南局纪委、中南军政委员会监委等11个单位组成联合调查组,经
过20多天调查,掌握了大量的人证、物证,证实“纪凯夫事件”纯粹是医院盗款人王
清与市卫生局副局长宋瑛合谋制造的一起冤假错案。检查结果还认定:王清伙同宋
瑛合谋嫁祸于纪凯夫。检查组于12月中旬结束了调查工作,撤离医院,并起草了对此
案的检查报告。


  当时,党中央刚严肃查处了天津张子善、刘青山贪污腐败案,如今武汉又冒出了
“纪凯夫事件”,毛泽东极为气愤,立即让中央组织部副部长兼中纪委副书记安子文
,给中南局书记邓子恢打电话,下令马上开除武汉市副市长周季方的党籍,逮捕法办!

  当时,邓子恢对该案的调查处理尚未听取全面汇报,故而他在电话中迟疑地表示
:“需要这样严重处理吗?”并请安子文向毛泽东反映一下能否轻一些处理。毛泽东
态度坚决,毫不改口。他让安子文再次给邓子恢打电话,要邓子恢亲自去看望纪凯夫
表示慰问。


  不久,毛泽东又给邓子恢加发电报:“武汉市副市长周季方压制民主,打击报复侵犯人权,立即逮捕法办。

毛泽东要求邓子恢开除吴德峰的党籍。
邓子恢思想上一时想不通,很委婉地表示说处分似乎有些严重了。
谁知毛泽东斩钉截铁地要安子文转告邓子恢:“你不开除他,我就开除你!”


  邓子恢立即召集中南局常委开会,传达中央指示,研究对武汉市委和市政府主要
负责人作如下处分决定:市委书记张平化,给予当面警告处分,并降为副书记;市委第
一副书记兼市长吴德峰和第二副书记兼纪委书记谢邦治,均给予撤销工作处分……
中南局还决定将陷害无辜的王清和宋瑛开除出党,并移交司法机关法办。让邓子恢
为难的是如何对周季方进行处理。

因为周季方是红军老干部,解放战争中,他随邓子恢驰骋华东战场,逐鹿中原。接管城市后,他勤勤恳恳,工作出色。那一天,邓子恢让中南局纪委副书记钱瑛在饭店准备了一桌饭菜,特地将周季方请到餐厅,由邓子恢宣布中南局关于开除其党籍、逮捕法办的决定。他语重心长地劝周季方吸取教训,正确对待党的决定,努力改造自己。


  对张平化、吴德峰、谢邦治等人的处理,邓子恢同样给予关心。事后,邓子恢多次向毛泽东、刘少奇等中央领导申述意见。几经周折,中央才同意给这些同志重新安排了工作。

  时代变迁波澜再起

  此案处理后,在若干年内没有人提出异议。1966年“文化大革命”爆发后,宋瑛
、王清等在“纪案”中受处分的人,起来造反,声称“纪案”是头号走资派刘少奇炮
制的。他们的子女同当地造反派相串联,组成“纪凯夫事件调查组”,在武汉、北京
等地展开了对有关人的访问和调查,到上海批斗孙麦龄(孙于1956年调到上海,在肿
瘤研究所工作),并从上海中医学院(孙当时的工作单位)造反派那里拿走了孙保存的
有关“纪案”的原始材料,在北京召开座谈会散布造反派关于此案的观点,在武汉查
抄有关档案并强迫过去提供过真实情况的人修改证词,按照他们的要求作假证。

  这些造反派的翻案活动,很快反映到周恩来总理办公室,总理办公室派人对他们
进行了劝阻,指出“纪凯夫案件”的处理是毛泽东主席亲自指示的,劝他们停止串联
各回原地,等待处理,他们才偃旗息鼓



  粉碎“四人帮”后,“纪凯夫案件”又被翻出来。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拨乱反
正、实事求是纠正过去冤假错案的要求,在“纪凯夫案件”中受处分的人也提出了
申诉。湖北省纪委向中组部反映当时负责该案的李之琏在处理中存在问题。提交了
《关于“纪凯夫事件”的复查报告》。

  1981年10月27日,中纪委决定组成“纪凯夫事件”审理组,本着实事求是、有错
必纠的原则,对“纪案”进行了全面认真的审理,肯定了当时中南局对“纪案”的处
理,认为主要事实根据是正确的,定性是准确的,纠正了对当时某些人员过重的处分
,予以了撤销、更正。在薄一波、胡耀邦等领导的亲自过问下,经过党组织和有关部
门的反复调查,“纪凯夫案件”终于有了一个最后的结论。
  1988年6月10日《关于“纪凯夫事件”一案审理情况的备案报告》经中纪委常
委会讨论通过。文中说:原中南局1952年对此案认定的主要事实证据确凿,认定的性
质是正确的,全案不能推翻。原处理正确的不予改变。给予吴德峰、谢邦治、朱涤
新同志的处分偏重,予以撤销。原给予周季方的处分,湖北省委已于1979年10月批准
撤销,可不再改动。纪凯夫没有政治历史问题,他和王守正在盗款案中也没有问题。

  李之琏同志在任中南局纪委秘书长期间,参与此案的处理,是职责范围内的正常
工作,原湖北省纪委“纪凯夫事件”复查组对他的指责是不符合事实的。
  至此,“纪凯夫案件”最终落下了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