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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节气 诗意地生活

  庄子在《知北游》里说:“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四时有明法而不仪,万物有成理而不说。”天地的大美、四时的序列、万物的荣枯,都是自然的伟力所致,非人为所能改变。但在不同的眼睛里,它们却有不同的意义。西方人只有春夏秋冬,中国人却通过观天发明了二十四节气,从惊蛰到芒种,从霜降到大雪,24个如诗如画的名字串起了我们的与众不同的四季。《中华遗产》2010年第12期特别策划“你和我的廿四节气”

    春天也是感恩的季节。为纪念都江堰的建造者李冰父子,感谢水给天府之国带来富饶,每到“清明”,人们都要举行隆重的放水大典,是为“放水节”。

 

    对茶农来说,错过了节气就错过了好茶。三种春茶——“分前茶”、“明前茶”和“雨前茶”,分别对应着春分、清明和谷雨。在清明之后、谷雨之前采摘的茶叶最受品茶人的喜爱。图为浙江龙井村的茶农在谷雨到来之前去采摘茶叶。

 

  以下文字节选自《二十四节气 诗意地生活》一文 撰文/宋军

  古人用春秋来指代历史;毛泽东在诗词中写道“环球同此凉热”;雷锋说“对待同志要像春天般的温暖”……在中国人的思维与表达里,充满着四季的字眼。这是因为在这个地球上,只有中国具有最鲜明的四季分明、冬冷夏热的气候特点。而二十四节气的发明,更令中国人有了独特的季节文化和诗意的生活。

  是节气更是节日

  “清明”这个节气,表示春末天气由阴雨多云转为晴朗清明,气温渐高,该忙着春耕春种了。但现在在人们心目中,“清明”却是个节日。当节气成为节日,便超越了气候和农事,由它最初承担的“提醒者”的角色,演变成了更加深入人心的民俗和文化。

  “清明”由节气演变为节日,来源于一个传说:

  春秋时期,晋国公子重耳为逃避迫害而流亡国外,流亡途中,在一处渺无人烟的地方,又累又饿,再也无力站起来。随臣找了半天也找不到一点吃的,正在大家万分焦急的时候,随臣介子推走到僻静处,从大腿上割下了一块肉,煮了一碗肉汤让公子喝了。重耳渐渐恢复了精神,当重耳发现肉是介子推从他自己腿上割下的时候,流下了眼泪。

  十九年后,重耳做了国君,就是历史上的晋文公。即位后,晋文公重赏了当初伴随他流亡的功臣,唯独忘了介子推。很多人为介子推鸣不平,劝他面君讨赏,然而介子推打点好行装,背上老母亲悄悄到绵山隐居去了。

  晋文公听说后,羞愧莫及,亲自带人去请介子推。绵山山高路险,树木茂密,要找寻一个人谈何容易。于是有人献计,从三面火烧绵山,以逼出介子推。大火烧遍绵山,却未见介子推的身影,火熄灭后,人们才发现背着老母亲的介子推已坐在一棵老柳树下死了。晋文公见状,恸哭不已。装殓时,从树洞里发现一封血书,上写道:“割肉奉君尽丹心,但愿主公常清明”。为纪念介子推,晋文公下令将这一天定为寒食节,只能吃冷食,不能动烟火。凑巧的是,寒食节的日子大致在“清明”之前的一、二天。

  第二年,晋文公率众臣登山祭奠,发现老柳树死而复活。晋文公便赐老柳树为“清明柳”,并晓谕天下,把寒食节的后一天定为清明节。寒食节和清明节真正合二为一,始于唐代。唐玄宗开元二十年诏令天下,“寒食上墓”。因“寒食”与“清明”相接,后来就逐渐传成“清明”扫墓了。

  被流传得最广的清明诗,便是杜牧的《清明》。因为其中有“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一句,人们普遍认定其为扫墓诗。然而,这很可能是一种误解。

  和西方人带着鲜花不同,中国人上坟时主要是带着酒、肉。祭过祖先的酒肉是有福气的,不能浪费,一定要吃掉,所以从唐代开始形成的“清明”习俗,就是先去上坟,然后把这些酒肉吃掉后再回家。

  诗的后半段是“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研究杜牧的专家指出,结合中国人“清明”的习俗来看,这是违背常理的,如果诗人是去上坟,一定会自己拎着酒。所以,我们耳熟能详的这首诗,实际描绘的是诗人一个人在“清明”时节找酒喝。什么情况下需要找酒喝呢?很可能就是外出,比如郊游、踏青、赏春。所以这么一看,杜牧的诗,前半段可能描写的是人们“清明”祭祖、扫墓的情景,后半段描写的是“清明”的另一种景象—呼朋唤友,喝酒赏青。

  一是悲,一是喜,一个清明节如何能将悲喜兼容?有研究者说,这是因为清明节原本是寒食节,寒食要禁火,为了防止寒食吃冷餐伤身,所以要出外走动,做些娱乐活动,像荡秋千、玩蹴鞠、放风筝等,以锻炼身体。这样便有悲有喜了。

  其实,我想,“清明”扫墓是因为传统习俗而定,“清明”踏青,恐怕还是与节气有关。我国古代将“清明”分为三候:“一候桐始华;二候田鼠化为鹌;三候虹始见。”意即在这个时节,先是白桐花开放,接着喜阴的田鼠不见了,全回到了地下的洞中,然后是雨后的天空可以见到彩虹了。绿萌大地,生命的轮回又开始了,播种希望的种子开始了,所以在这样的时刻要迎青、踏青、赏青。于是“清明”时节,一边是告慰故人,一边是迎接生命,是死生交接的重要关口,将它生成为节日,顺应自然,也顺应人心。

  唐代开始,“清明”与“寒食”并列放假,不同年号分别有四至七天的假期;到了宋代,平民生活日趋都市化,“清明”的民俗更向娱乐方向发展,深入时代和人心。为了让人们能够在“清明”扫墓、踏青,政府特地规定太学放假三日,武学一日。《清明上河图》反映的就是前所未有的盛世“清明”。宋人孟元老在《东京梦华录》中描绘了当时的景象:“凡新坟皆用此日拜扫。都城人出郊四野如市,往往就芳树之下,或园囿之间,罗列杯盘,互相劝酬。都城之歌儿舞女,遍满园亭,抵暮而归。”

  今天,超越了“清明”节气本意的清明节已经成为华人最重要的节日之一。人们对它也给予了最高的评价:清明节是几乎所有春季节日的综合与升华,将“清明”扫墓与踏青的不同文化主题融为一体,将祭祀先人与中华民族重视孝道、慎终追远的民族性格联系起来,具有丰富文化内涵。

  由节气转而变成节日的还有“冬至”。

  “冬至”过节源于汉代,盛于唐宋。在广东,“冬至”是很大的节日,远方的游子也要回来团聚。古人对“冬至”也十分重视,《清嘉录》甚至有“冬至大如年”之说。古人认为“冬至”是阴阳二气的自然转化,是上天赐予的福气。汉朝以“冬至”为“冬节”,官府要举行祝贺仪式称为“贺冬”,例行放假。《后汉书》中有这样的记载:“冬至前后,君子安身静体,百官绝事,不听政,择吉辰而后省事。”所以这天朝庭上下要放假休息,军队待命,边塞闭关,商旅停业,亲朋各以美食相赠,相互拜访,欢乐地过一个“安身静体”的节日。

  “冬至”这天,饺子是必不可少的节日饭。谚云:“十月一,冬至到,吃水饺。”这也源于一个传说,据说这是为了纪念中国历史上的名医张仲景。

  张仲景著有《伤寒杂病论》,集医家之大成,被历代医者奉为经典。张仲景有名言:“进则救世,退则救民;不能为良相,亦当为良医。”东汉时他曾任长沙太守,访病施药,大堂行医,后辞官回乡,为乡邻治病。其返乡之时,正是冬季。他看到乡民面黄肌瘦,饥寒交迫,不少人的耳朵都冻烂了,便让弟子搭起医棚,支起大锅,在“冬至”那天舍“祛寒娇耳汤”医治冻疮。他把羊肉、辣椒和一些驱寒药材放在锅里熬煮,然后将羊肉、药物捞出来切碎,用面包成耳朵样的“娇耳”,煮熟后,分给来求药的人每人两只“娇耳”,一大碗肉汤。人们吃了“娇耳”,喝了“祛寒汤”,浑身暖和,两耳发热,冻伤的耳朵都治好了。后人学着“娇耳”的样子,包成食物,于是有了“饺子”。“冬至”吃饺子,是不忘“医圣”张仲景“祛寒娇耳汤”之恩。至今民间仍有“冬至不端饺子碗,冻掉耳朵没人管”的民谣。

  我在网上做过一个小调查,看看今天的人们都能记住哪些节气。结果,“清明”和“冬至”以绝对的优势胜出。固然,这两个节气都演变成了节日,而且是华人世界里非常重要的节日,但为什么单单是它们,而不是其他节气呢?联想到影响到中国人至深的古代哲学思想“阴阳学说”,我似乎有了答案。

  “清明”祭祀祖先,自然是“阴”,“冬至”为何是“阳”呢?原来,从“冬至”这一天开始,白昼一天比一天长,按阴阳学说的解释,“冬至”阳气上升,是个大吉日,因此值得庆贺,明、清两代皇帝均有祭天大典,谓之“冬至郊天”。由此,选择清明和冬至,就不是偶然的了,一阴一阳谓之平衡,这真是中国人中庸之道的绝妙体现。(撰文/宋军 《中华遗产》2010年第1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