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油燃烧器故障:网瘾的危害及对策!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5 17:20:48
网瘾的危害及对策!
2011-05-02 15:27:23
近年来,网络已经被快速的普及,在我们享受其所带来的巨大便利时,网络的负面效应也越来越明显,而未成年人就是其中一个受影响颇深的群体,青少年网瘾已经成为一个社会关注的问题。
据近期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发布的《关于未成年人网络成瘾状况及对策的调查研究》显示,虽然未成年人网络成瘾并不必然导致实施犯罪行为,但不可否认的是:网络成瘾已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诱因。
为支付网费而诱发犯罪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的调研发现,多数沉迷网络的未成年犯没有经济来源,无力支付上网的费用,却又无法抵制上网的诱惑,为解决上网费用问题而实施犯罪行为。
根据山东省未成年犯抽样调查数据显示,实施抢劫犯罪的未成年犯(65.5%)中,因沉迷网络、为了上网而犯罪的比例为23.2%;实施盗窃犯罪的未成年犯(12.6%)中,因同样原因犯罪的比例为21.1%。调研中,谈及犯罪原因时一位未成年犯说:“我整天泡在网吧,有些上瘾,控制不住自己。上网很费钱,家里给的零用钱很快就没有了,又控制不住、想去上网,就去抢钱了。”
因人际关系障碍而诱发犯罪
青少年处于生理、心理剧烈变化和发展的时期,存在着主体意识的增长与社会化不足的矛盾,精力充沛、好奇心强与心理不成熟、认识能力和控制能力差的矛盾。网络游戏加剧这些矛盾,使未成年人在虚拟的网络空间与现实生活中的个性特征无法完全对应和重合,使他们产生心理危机和人格障碍,诸如攻击型人格障碍、偏执型人格障碍、抑郁症和多重人格等,部分未成年人基于人格障碍而产生行为偏差,导致行为失范。
调研中发现,对于网络成瘾的未成年人,学校和家庭采取多种措施予以教育和挽救。在这个过程中,网瘾未成年人与教师、与家庭成员等关系处于紧张状态,容易矛盾激化而引发犯罪。调研中,一位接受访谈的未成年犯长期沉迷网络,在家庭教师阻止其离开家去上网的情况下,将家庭教师杀死。
因网游暴力而诱发犯罪
调研中发现,搏杀枪战类的网络游戏内容充满着血腥、暴力,影响着未成年人的思维模式和行为方式。网络暴力游戏对未成年人的伤害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长期沉迷网络暴力游戏,妨碍未成年人的社会化过程,在现实社会中遵循游戏法则,使用暴力解决人际关系的矛盾和冲突。二是暴力游戏过于残酷、血腥,未成年人长期接触暴力游戏,可能产生心理问题,容易变得情感冷酷、心灵麻木,蔑视人的生命价值。
同样是对山东省未成年犯进行抽样调查,其数据显示,未成年犯实施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犯罪行为的比例为10%,其中,犯罪与长期沉迷网络游戏有关的比例为33.3%。一位未成年犯长期沉迷于暴力游戏,经常产生幻觉,有一次去同学家中玩,到厨房喝水时,模仿游戏中的暴力动作,将同学的奶奶用菜刀砍死。
因交友不良而诱发团伙犯罪
未成年人具有渴望被同龄人关注的心理,在这种心理的支配下以网络为纽带,易与同辈群体结成小团体。如果团体中有不良行为的成员,就会形成亚文化,这种小团体化的不良现象往往是团体化犯罪的前身。
调查发现,沉迷网络的未成年人由于沉迷网上聊天、网络游戏、在网吧上网等原因,容易结交有不良行为的网友,在网友的唆使、引诱下,结成犯罪团伙,实施共同犯罪。一位接受访谈的未成年犯说:“在网吧认识的网友,经常在一起打网络游戏、喝酒。一天晚上喝酒以后,网友提出要抢劫出租车,我也跟着去了,要不然,就不够哥们儿义气。”
因网络色情信息而诱发犯罪
沉迷网络色情信息是未成年人实施性犯罪的重要诱因。从犯罪心理学的角度分析,少年正处在生长发育阶段,性机能逐渐发育成熟,对性特别好奇,但是此时少年的性道德观念的形成落后于性机能的发育,再加上未成年人的自制力相对较弱,缺乏社会经验,容易受到外界的影响。如果这一时期的少年长期浏览色情网站和性暴力信息,就容易使青少年性犯罪侵害行为发生。
有关调查数据表明,在押性犯罪的未成年犯中有90.82%与网络色情信息的不良影响有关。调研中,一位15岁的少年犯在谈及犯罪原因时说,他从12岁左右就开始接触色情音像制品,后来通过上网浏览色情网站。由于沉迷网络色情,在色情文化的影响下,产生性犯罪的念头。
一、网瘾的概念
关于网瘾问题的研究已经有较多成果,不少研究者在分析网瘾的成因和对策时一般都会提到网瘾的定义。
“网瘾”的概念,最初由美国心理学家格登博格(Goldberg)提出,随后,匹兹堡大学的金伯利·扬博士(Dr.KimberlyYoung)发展了这一概念。他认为,“网络成瘾”(internetaddiction,简称IA)、“网络成瘾症”(internetaddictiondisorder,简称IAD)或“病态网络使用”(pathologicalinternetuse,简称PIU),指在无成瘾物质作用下的上网行为冲动失控,表现为由于过度使用互联网而导致个体明显的社会、心理功能损害。全称“互联网成瘾综合症”(英文简称IAD),它是现代社会的一种新型心理疾病。
1997年,周荣与周倩在世界卫生组织(WHO)对物质成瘾的定义的基础上,做了一定调整,将“网络成瘾”定义为:由重复地对网络使用所导致的一种慢性或周期性的着迷状态,并带来难以抗拒的再度使用之欲望。同时并会产生想要增加使用时间的张力与忍耐、克制、戒断等现象,对于上网所带来的快感会有一种心理与生理上的依赖。
李聪聪在《优势视角下的青少年网瘾问题》一文中将青少年网络成瘾定义为介于13岁─30岁之间的青少年重复使用网络所导致的一种慢性或周期性的着迷状态,并产生难以抗拒的再度使用的欲望。表现为沉迷于网络不能自拔,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对于其他事物尤其对学习不感兴趣或兴趣降低,离开网络浑身不自在,渴望回到网络中去。
事实上,目前无论是临床医学界,还是社会科学界都没有达成一致认同的定义和诊断标准。由于定义的不明确,给网瘾问题的深入研究带来一定的妨碍。为此,马庆国等研究者概括了判断网瘾的较为周全的视角的四个方面:1.上网快感(神采飞扬、注意力集中、反应敏捷,大脑相关神经高度兴奋,肾上腺素水平异常升高,交感神经过度兴奋,血压升高等);2.过度使用网络(使用时间过长,且越来越长,即耐受性增加);3.难以控制上网欲望(总想上网,难以控制);4.不上网时的负面效应(焦躁不安,焦虑易怒,情绪低落,心情忧虑,反应迟钝,目光呆滞,注意力不集中,紧张失眠,自我封闭,不愿社会交往,人际关系的破坏,甚至不愿与家人沟通等身心方面的损害,造成对工作、学习的破坏等).
结合前人研究,本文将上述定义稍以整合归纳。本文所研究的青少年网瘾指介于13岁─30岁之间的青少年重复地过度使用网络所导致的一种慢性或周期性的着迷状态,并产生难以抗拒的再度使用的欲望,同时产生对上网快感的一种心理与生理上的依赖。
二、网瘾的成因
网瘾的成因可以分为两个方面:内在因素和外在因素。
(一)内在因素
1.自控能力不足
如今娱乐工具的开发技术日渐发达。游戏软件、交际软件正日益兴盛,上网玩网络游戏、聊天或交友的青少年也层出不穷。有些青少年过度沉迷网络,渐渐地患上了“网瘾”。最新数据显示,我国城市网瘾青少年约占青少年网民的16.1%,约为3508.2万人。网瘾青少年主要是“网络游戏成瘾”,其次是“网络关系成瘾”。近一半网瘾青少年(47.9%)把“玩网络游戏”作为其上网的主要目的并且花费的时间最长,属于“网络游戏成瘾”;13.2%的网瘾青少年在“聊天或交友”上花费的时间最长,属于“网络关系成瘾”。
目前,我国许多城市的青少年一般都会拥有自己的一部手机,甚者,名牌手机一般都拥有MP3、蓝牙、互联网、QQ、Fetion、游戏等功能。这些功能一般可以分为视听功能、游戏功能和交际功能。这无疑令众多青少年感到好奇而兴奋,他们被五花八门的“特异功能”所深深吸引而无法控制自己的欲望。鉴于自身控制力欠缺,“新视听”、“新游戏”和“新交际”的出现使他们无法拒绝“尝试”的冲动。
2.现实生活中的挫败感
青少年富于幻想,胸怀远大的理想与信念,对未来充满美好的向往。但是他们又是急躁的理想主义者,对现实生活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阻力估计不足,以致遭受挫折,就容易引起激烈的情绪波动,出现沉重的挫败感,有的甚至悲观失望,严重的陷入绝望境地而不能自拔。
从心理上说,青少年的独立性需要使他们渴望交往,渴望自己的社会地位,渴望摆脱现实的挫败,渴望引起别人的关注。
或是学习、工作不出色,没有引起他人的注意,或是父母的管制过于严格或轻率,使他在生活中遭受到爱的“流失”而产生消极的挫败感……这些青少年主观上都极力渴望从挫败感中解脱,却始终无以释放压抑的心情。此时,不少青少年把这种情感寄托于网络中的游戏、聊天或交友等。在这个网络世界里,他们可以降低现实的社会标准:没有成绩、没有评价,没有别人抛来的白眼,他们可以做自己想做得事情,他们可以在自己的这个世界里找到认同和满足,他们可以无拘无束的做自己想做的事情,获得自我成就感,可以忘记现实中的一切,来减轻心理的压力和孤独感。
3.特有的求知欲,有限的认知能力
青少年具有强烈的求知欲望和广泛的兴趣,他们对新鲜事物的接受能力也很强,但普遍呈现出认知能力不足的特征。
网络工具的发达让青少年的求知欲更容易得到满足,只要经济条件允许,他们很容易就可以满足视听、游戏或交际的欲望。而处于青春期的学生又是开始对自己在社会性别角色认识,以及对异性爱慕的认识阶段。此时他们思想尚未成熟,道德观念不强,意志力薄弱,强大的生理冲击力有时会使他们做出违反道德规范的行为,给身心健康带来严重的不良后果。
(二)外在因素
1.家庭因素
青少年网瘾与家庭教育有着密切的关系。
九成网瘾青少年对父母有敌视情绪,还有九成家长反映孩子无心向学,近三成家长反映孩子还有行为偏差倾向。亲子之间缺乏沟通、父母关系恶化、家庭经历不幸已经成为青少年逃离现实、沉迷网络的最大原因。
或是家长缺乏计算机素养,不能有效监督和控制孩子的上网行为,或是父母对独生子女期望过高,对子女造成过大的压力,或是家庭关系不和睦使得孩子很难享有充分的父爱和母爱……
当代中国青少年成长中在不同程度上存在三个缺失
:第一是“父亲功能”的缺失;第二个重大的缺失是游戏缺失;第三个缺失是同伴的缺失。三大缺失,就使网络成为替代品。我们不得不思考为何“父亲功能”会缺失,游戏会缺失,同伴会缺失?其实,很大程度上都是家庭教育不足导致的结果。如今,父母经常外出工作甚至加班加夜,孩子当然较少与父母一起吃饭、睡觉、聊天等,父母与孩子游戏的时间少了,陪伴孩子的时间少了。由于关爱缺失,很自然地,孩子感到失落、挫败,只好把心灵寄托到网络。
2.学校因素
学校是青少年接受教育的主要场所。教师对使用网络的不正确引导或对引导的忽视,可能引起学生树立错误的网络观念,错误地应用网络媒体。
青少年心理素质差为目前中国青少年的普遍表现,他们容易产生如冲动、自卑、妒忌、挫折、孤独等心理问题。他们在学校也极力渴望老师们的注意,但是在如今的大班教学中,教师较难以关注到每一个学生,有时可能会忽略个别学生的身心发展变化。
不正确的引导或引导的忽视、对个别学生身心发展的忽略导致部分青少年陷入深深的网络“泥潭”。
3.社会因素
虽然我国已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限制青少年的不健康上网,但行政监督管理总不能到位,不少网吧非但违法违规开“黑吧”,还诱惑青少年入网,接收未成年人进入网吧。甚至,已赞助校运动会为由到学校教育场所派发传单,诱惑青少年走入网吧。
三、戒除网瘾的对策
(一)主观对策
“解铃还需系铃人”,戒除网瘾首先要从主观心理因素入手。针对网瘾的内在成因,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培养自我控制能力。矫治网络成瘾者首先要从培养其自我意识做起,有意识地锻炼和提高青少年自控力的意志品质,强化自我管理意识和应对现实生活的能力,加强自觉抵制互联网使用消极影响的能力,并建立自己的发展目标和切实可行的学习生活计划,认清自己的现实需要和应解决的真正问题,做到合理安排时间,有限度地上网。
2.丰富生活,培养自信心,开展心理拓展训练,培养良好的心理素养。青少年可以培养自我实现的能力和积极自尊的内驱力,树立正确的上网动机,将追求奇异、变化、强烈感觉的心理特征引导到运动、学习、科学实验等创新活动上。
3.正确转移兴趣爱好。体育是培养合格公民的好途径,也是转移“网瘾者”注意力的好方式。除了体育活动之外,益智的棋类,音乐,阅读名著等都可以转移“网瘾者”注意力。
(二)客观对策
1.家庭教育策略
家长往往工作忙,和自己的孩子沟通交流普遍较少,亲子沟通缺失,亲子关系错位,让学生缺少爱和归属感。因此,家长也要抽取时间或定时与孩子进行交流,了解孩子的心理发展和内在的需要变化,通过交流沟通发现问题,适时引导。例如,可以和孩子定期到网络不发达的偏远山区居住一段时间,共同参与田野生活,淡化孩子上网的冲动,疏导、转移孩子上网的注意力。
2.学校教育策略
(1)加强德育教育。学校要建设健康的校园网络环境,营造良好的上网氛围。如在校园网安装性能优越的信息安全防御设备;设立网络德育专题;设置“文明上网”开机宣传内容等等。
(2)配备心理老师,加强心理障碍的干预力度。青少年容易产生如冲动、自卑、妒忌、挫折、孤独等心理问题,学校应该配备心理老师,为有需要的青少年学生提供及时的心理辅导。
(3)利用网络手段进行师生交流。教师要正确引导学生上网,例如可以利用QQ开展远程、校际与校内间的教研活动,探讨教学上的问题,或学生的教育问题,还可发布班级通知等。
3.社会教育策略
首先,社会工作者要不断的给予他们鼓励。网瘾青少年很容易在别人的质疑声中形成过低的自我认同。社会工作者的鼓励,能够让他们在感到温暖的同时坚定自己是可以的、能够变得更好的,帮助他们重塑生活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