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玻璃桌布有毒吗:左小刀:刘萍的选票——一个独立候选人的艰难参选路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0 12:01:15

   公民刘萍,江西省新余市钢铁集团内退员工,在该厂工作31年后,去年被强制内退,月收入仅435元,又逢女儿高考,离异的她生活极为困难。从那时起她开始替自己和同事上访要求合法权益,无果。一次次的挫败让她意识到,作为一名普通工人,维权实在太难了。于是,她决定参选人大代表,这一决定也得到很多人的支持。


  刘萍参选


  决定参选人大代表后,刘萍通过在公开场所进行演讲,为自己拉票,并开通了微博及时介绍参选进展,并与更多人沟通,赢得选民和普通网民的广泛支持。


  据她在5月10日微博中介绍,她利用空闲时间到麻将馆、居委会等地方进行演讲,“自选民名单4月15日公榜以来,基本上班,吃饭、下班均不断演讲,极个别麻木不仁者,不能说没有。但更多的是非常坚决和愤怒的公民在我周围参与演讲都素不相识。下班接一员工电话,‘刘姐我们这里都选你’。”


  当然也有极个别“使绊者”。比如,原《新钢报》某叶姓领导,在她演讲过程中,当中走向前向她要过名片,拿到手后,即刻夸张撕碎,转身走人。让围观群众大为诧异。刘萍则对大家说,“非常的正常举动,因为他是领导干部,不做出点反对举动怎么行,只是表演不光彩罢了。”


  最终超过十人参与联名推荐。按照《选举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或者代表,十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因此,她理应获得候选人资格。


  选举办的说辞


  但4月30日公布的初步候选人结果却没有刘萍。她致电新余钢铁集团选举办主任杨剑云。杨说,“根据你前期表现,认为不适合当选人大代表。”


  刘萍的“前期表现”是什么呢?据近日杨剑云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所言,主要是两点:


  第一,上访。 “此前刘萍多次鼓动或参与非正常上访,我们核实发现,2010年7月至10月,刘萍先后3次进京上访,被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训诫三次;当年10月,刘萍因在北京非正常上访,被新余市袁河公安分局拘留10日。”


  但我国《选举法》第三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很显然,就目前的公开信息来看,刘萍虽然曾被公安机关训诫和拘留,但并未被剥夺政治权利。因此,这一点是不能够作为限制参选人大代表的理由的。


  至于所谓的“非正常上访”或许是客观存在的。但作为沟通官民之间渠道的信访制度,本就是为解决官民之间的紧张关系,而目前地方政府不作为,导致访民只能选择“越级”上访维权,至于制度对越级上访有所限制,是值得我们反思的。而人大本应作为政府的监督者,非但不能保护弱势公民,反而排斥访民,这是值得我们反思的。


  第二,拉票。刘萍的第二个被新余钢铁集团选举办所反感的举动是通过网络拉票。杨剑云说,“刘萍想当选区人大代表,先后在公共汽车上、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超市等场所为自己拉票,共有17人签名推荐她作为代表候选人。”“在参选过程中,刘萍利用新浪微博等为自己寻求支持。一些境内外媒体对刘萍参选人大代表一事进行了报道,一些不知详情的网民表示支持刘萍,纷纷质疑新钢未将刘萍列为候选人的做法。”


  作为参选人,尤其是独立参选人,通常在参选前并不为选民所知,因此需要通过必要的手段与选民沟通。而此前的绝大多数候选人是内定的非官即富,连投票过程都沦为过场。刘萍作为参选人,积极走近选民,并通过先进的网络拉近了与选民之间的距离。


  此举非但没有违反选举法,反而学习借鉴了民主国家成熟先进的选举模式,“创新”了当前人大选举模式,而新余钢铁集团选举办却拿愚蠢打击进步。


  更值得一提的是,杨剑云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却又说,“刘萍未被列为候选人,是因为联名推荐她的人数不够选举法的要求。他说,共有17人签名推荐刘萍作为代表候选人,其中5人不是选区选民,3人退出签名,2人在新钢选区查无此人,所以有效推荐的只有7人,没有达到法定十人以上的人数规定。”


  “相关部门”的打压


  针对杨某这种说法,湖南经济电视台记者赵雪洁以网名“南都校尉”发表微博称,“根据这份推荐表,其实是有15人推荐刘萍而不是17人,而且这15个人每个人都被当地警方约谈过。”


  刘萍等独立候选人多次到选举委员会索要候选人提名推荐表,无人提供,工作人员甚至要求他们把推荐人集体带到选区才给表,并声称要当面填表,不许带走。


  4月27日,她与选民魏忠平去选举办询问确切选举时间,在所谓新钢内部文件中看到了自己“在第六选区的初步候选人名单上”。武保指点他们去新钢厂沈书记办公室询问具体选举信息,他们在沈书记办公室看到文件上写明选举时间是5月15日到20日。


  刘萍说,文件上写明从4月16到5月3日是初步候选人酝酿筛选确定产生的时间,其中并未见推荐表的截止时间规定,也就是说只要没超过确定候选人时间(5月3日)我与魏 忠平还能递交推荐表。她问沈,是否可以递交推荐表?沈置之不理,起身开会去了。到门口时,沈说,“有对夫妻已经删掉为你推荐名单了,他们都说上当受骗了。”


  而当刘萍去向那对老夫妻询问时,在回话中得知是居委组长找他们说,“还没开始选举你就签名!” 晚上一位女同事找到她说,“苗圃居委电话问她为何签字?知道不知道后果的严重性?让她不要搅和浑水,到居委来删除名单,最后还说要自愿来等等。”


  当然,也有不畏强权者在坚持。有两位女同事电话说让她们到居委删除名单,均被她们奚落一通拒绝删名单。“听到这个消息,刘萍在微博中激动地说,”同胞权利意识在增加,我就看到看到希望,我敢与参与江西省新余市区人大代表选举,其结果并不重要,参与的过程就是目的!能唤醒公民权利意识,能震慑遏制腐败蔓延!就是最好的结果,我非常平和地面对一切挑战!“


  然而刘萍本人所受到的压力并不限于此。


  据刘萍微博透露,”(4月)29号的谈话在新钢沈书记语重心长的;‘好自为之,好自为之’中展开序幕!在市政法委书记‘不要采法律底线’中得到警示!在市国保支队长‘不要与境外媒体联系’中感觉威慑!在设材部尹书记‘不要搞了嘛,不要搞了嘛’中明白暗示!“


  5月15-16选举即将进行,但选举时间并未公示,多个单位和社区迄今未发放选民证,公众无法知道确切选举时间。于是,5月11日,刘萍印了一些选举时间通知和明信片,制作了一条横幅,上书”人民代表人民选。公民精神万岁!“配合着演讲。大约八点半左右大批警察赶来,抢走我的横幅和选举通知书,未出示暂扣证!


  公安局局长说,”你举横幅已经违法了,这是共产党领导下的选举,不是在美国!你拉选票是违法行为,我现在就传唤你。“刘萍趁他找车时间回了家,警察很快到家敲门,说要与她谈谈,被她拒绝开门。警察说,”你明天不要出来吗?“后发现家里被停电。未能避免与他们谈谈。


  5月13日凌晨3点,刘萍通过手机短信发微博说,”感谢您关心,我与魏忠平已经平安到家。他们抄我家了。家里电源11日晚上被掐断至今无法上网,现警察在楼梯口守候被安全着。“早上七点左右,她的最新一条微博写着:


  “感谢于建嵘、李悔之、刘安军、老K、江容生、周老师等全国无数公民的关心我于今早2点不到平安回家,虽然电被掐、家被抄、楼下警察保护着,喉咙沙哑、我依然即刻上路演讲,我参选在阳光下!不畏前途太黑暗!我不孤独!身后无数眼睛照亮参选之路。”


  一次正常的基层人大代表参选,竟然受到如此多党政部门如此强烈的“关心”,即使是在中国大陆,恐怕也是极为罕见的。好在事情能够在“我执着,我无畏”中结束,让几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多少看到一丝希望。


  刘萍的参选之路,如同中国的政治转型一样,艰难坎坷,阻力重重,但历史的潮流是挡不住的,强权终究压不住人类文明的进步。相信终有一天,对这一切做出评判的是公民手中的选票,而非国家暴力机器。这一天的到来,需要每一位中国公民的自觉和努力!


  本文相关信息来源于新华网、深圳卫视、南方都市报、刘萍微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