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空安卓破解游戏:知情人透露漂亮的杀人犯—任雪案真相(奇冤)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3/29 09:32:39
知情人透露漂亮的杀人犯—任雪案真相(奇冤)/来自中华网社区 club.china.com/

 

 

    

 

    

 

    任雪;女,汉族,1970年出生于河北邯郸市,因第3者插足问题,1991年10月2日晚故意将石家庄市赵某某杀害,手段极其残忍,影响极其恶劣,于1992年3月2日被河北省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某武警执行者口述:

 

    198X年的一天...故意杀人犯任雪...被枪决...拍下了这个...算是留在世间的一点纪念.....行刑时会要求犯人张嘴...这样子弹从后脑射入,口部穿出...大家看她是不是所说的就是任雪姑娘

 

    

 

    我当兵在福建的晋江........一个美丽的侨乡.. 那时我已经是第2年了.在晋江市看守所,离退伍还有2个月,国庆节刚刚到,我也是最后一次执行枪决任务,记的那天早上7点还没有到,就把我集合起来了,指导员给我们编了号码.然后我们就去拉犯人出来,他们都是今天12点前就要死的人,等到8点.警通中队的大东风已经在外面排好车队了.我在4号刑车,新兵把我要执行枪毙的犯人拉出来了以后,我整个傻了..........好漂亮的女子.........我等会就要结束她....

 

    那个女孩子,很清纯...是那种看过去不用化妆就很漂亮的那种....我一见到她就有点喜欢上她了,无助....绝望的眼神,我也为她感到难过,很多战友都说长的很漂亮.(故意杀人)然后就架到了车上.开到纪严中学宣判,原来她毒死了4个人.....哎...怎么会那么想不开呢?一个本地人,为了一个负心的男人....做这样的傻事.....她的家人还特意为她打扮了一下,才19岁,,,,一下子苍老了很多......我们也没有象以前对待死刑犯一样对她动太大的动作(比如把头按下去.或是口头警告辱骂)我真的觉得她好可怜

 

    宣判完了以后就是游街了.....我一直都心情很沉重...我一直在看着她.....她的目光呆滞...望着前方....好象也没有什么感觉了..不会笑一不会哭....

 

    我的心情一直都很紧张....以前都不会.....

 

    拉到了殡仪馆附近的刑场......

 

    指挥员叫发弹员给我发好了子弹....关上了81步的保险.把他们象拉畜生一样的都拉下来,跪在土堆前,每个人都已经被五花大绑好了.2个新兵一人一边把她按着.....

 

    预备!!!开保险!!! 我注视着指挥员手中的指挥旗....

 

    砰!!!....2个新兵用力往下一推.....我双手擒枪转过身去....没有胆子再看....

 

    一发56式7.62普通弹....就这样的拿去她的生命......可怜又可悲...

 

    为什么让我去去执行呢?没有办法,我只能服从...

 

    这是我警营生涯最后一次执行的特殊任务....看过太多的生死....我本来都觉得不算什么了...这个19岁的女孩...说实话...那一刻...我真的不想口动扳机.......

 

    为此,我回来了几天没有睡好觉,我一直忘记不了那双..绝望,无助的眼神....

 

    这个世界...什么样的事都有啊....

 

    

 

    永远也不会有人知道任雪的故事 这是一组在网上流传很久的照片。一共三张,反映了一个叫任雪的女死刑犯,被执行枪决的全过程。这组照片引起了许多人的关注。不仅因为这个叫任雪的女孩漂亮,更令人印象深刻的是她面对死刑的那种冷静与从容不迫。人们不禁好奇,这个叫任雪的姑娘究竟是谁,来自哪里,犯了什么罪而被判处死刑?在网上,关于任雪的故事,一直流传着多个版本。有人说她是石家庄人,因为感情问题杀了人,还有人说她是一位狠毒的母亲,毒死了自己的四个孩子...然而,上述说法没有一个得到证实。

 

    

 

    真相总有大白的一天。最近,在一位热心网友的帮助下,我们弄清了任雪一案的真相: 任雪,河南新安县人,70年代出生。技校毕业后在当地一家铝矿工作。1992年,任雪与另一同案犯曹琳琳将该矿矿长之女丁某某杀死,并用汽油焚尸灭迹.案件很快被侦破,任雪与曹琳琳被法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这是那位热心网友在经过实地调查后得出的大致情况。同时,这位网友配发了大量照片予以佐证,并提供了当地人对他讲述的关于任雪的一些情况。如任雪在技校读书时曾被人侮辱,当地矿长看中了任雪等。在看完全部介绍后,我给那位网友写下了下面这段话:

 

    真的,我很感谢您。我曾经以为,永远也不会有人知道任雪的故事。因为在我们这块土地上,有太多历史的本来面目无人知晓,有太多的事情真相被人掩盖。我一直很想知道,任雪为什么成为死刑犯?当年是谁拍摄了这些照片,又是谁第一个把它发到网上,照片的作者又想告诉我们些什么?

 

    任雪的故事一度令我寝食难安。我不明白,为什么在那个阳光灿烂的日子,会发生这悲惨的一幕,我更想知道,在看守所里,她如何度过人生中最后一个晚上。照片中,她的从容和平静如同那神秘的蒙娜丽莎微笑一样,令人费解,耐人寻味。

 

    今天,当我们回忆和记录那个年代的情景时,我们会感叹生命的脆弱与世事的无常,也会惊讶于历史的荒诞与黑色幽默。有朋友告诉我,时间会让人忘记一切的,是的,会这样。但我想,我们总该记住些什么吧。

 

    再次感谢您。愿任雪姑娘安息。

 

     当代窦娥任雪姑娘

 

    

 

    任雪,1968年出生,河北石家庄人.1992年因被当地的一个恶霸赵某某欺负,无力的反抗招致她更大的伤害——家破人亡了。

 

    因为恶霸有后台,所以没有人敢管这件事,她想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都办不到。这唯一弱势群体的保护者似乎根本不起任何作用!只可惜当今社会再也没有梁山好汉,或者教父了。所以,痛苦的任雪姑娘为了避免进一步的伤害,只能选择逃跑。麻木不仁的群众也对此事无动于衷,都是明哲保身的自私小人,人的正义感和良知在当今的社会里荡然无存。因此谁都不会对一个可怜的小姑娘关心一下,渐渐的忘了此事。直道一年以后,可怜无助的姑娘在上告无门,无人申冤的情况下,无奈的采用了当年"武松血战狮子楼"的义举,用智慧毒杀了赵某某等四个该杀的恶徒!终于自己替自己伸冤了.但付出的代价是自己善良的生命.

 

    "血案"发生后,可怜的任雪很快就被如虎似狼的警察抓捕了.石家庄市中级法院立刻判决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生.任雪提出上诉,1993年7月份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一周后,任雪被执行死刑.(其档案可参见”冀高刑字1993第654号”). 任雪以及其他死刑犯的照片被公布,体现了中国法律中国家主义思潮的盛行,一个死刑犯是没有任何隐私和尊严的,即使是被枪决,最后的作用也要用来震慑犯罪分子.而法律有时候是不问青红皂白的开枪杀人.所以有很多人常感叹出;什么"合理布合法,法不容情等无助的话语.任雪姑娘去了以后,有些不知什么心态的人,还常议论她,说她坏话,编造许多诸如任雪是什么贩毒集团的人啊,什么她是黑社会等等.丝毫都不去议论她的冤屈!不理解她的悲痛,而把她当作茶余饭后的故事^……这就是中国人的劣根之一!从某种角度讲,任雪姑娘就是当代窦娥!!

 

    

 

    博客上的网友留言

 

    任雪君,冀省府人氏,其案疑,其女冤。返即拟文略述,白与诸君。赵某,亦省府人,父陈职省府衙门,位居三品。其人不学无术,极具奸猾小人之德:倚仗父权,贪财利,好女色,欺男霸女,巧取豪夺,无恶不作,实乃黑帮一巨首。民国八十年某日,赵与友宴饮,任雪君为侍,赵见雪君姿容清新,肤如凝玉,莲步婀娜,乃垂涎不已。直看得目不转睛,至燃烟坏其指,痛而跳踉,方知失态,同饮三人嘻笑不止。席后,赵与三人谋雪,一主谋曰:如此如此,得之只朝夕事尔!赵闻计甚喜,欢呼散宴,又以白条一为酒食资据,弃之店主,扬长而去,店家愤懑不已,惧其势,且忍之。半月后某日,雪收工返家,途道二男巷出,持刃挡雪,乃夺包疾走。方出数丈,有勇士截之,略施拳脚,二贼扑地不起,包乃得还。雪甚感激,不知此乃赵某之计也。赵以此结识雪君,此后三邀五恿,雪不能避,又见其颇为英武,似可靠丈夫,方愿为女友。呜呼!任雪冤案,此即为始矣。为友方三月,赵穷其口舌,乖巧有加,后引雪至宾馆,雪因此失身,乃至有孕。赵巧言使堕胎,未及三月,雪又有孕,又堕胎。可怜任雪娇躯,为赵贼禽兽以情为名,极尽蹂躏。雪隐忍,任由赵贼纵性行淫,未知身体连遭堕胎,已深受伤损。雪未及出阁,便遭四堕胎之罪,孽源赵某,见雪花容不再,遂移情别恋。此其贪淫本性是也,不料雪乃刚烈女子,岂能坐视此等丧心之事?

 

    劝之,不从,再劝,赵凶相毕露,拳脚加之。恰逢赵友觅之饮,雪视之,乃数月前夺包贼也,方知中计。 雪甚羞辱,弃之归家。任父见女憔悴,初不多问,疑被辞工,乃郁郁不欢。安宁不几日,赵某即率数犬人寻至其家,任父询之,赵声言凿凿,曰雪已归赵家所有,尚有身孕,不信问之。任父闻之,悲痛欲绝,任母闻之,晕厥不醒。雪无地自容,赵甚得意,乃令犬人强谴雪归。后雪告官,官拒审,更无人敢问。既至赵宅,如入狼穴。赵某每日纵酒淫之,至恶至残,世所罕见。赵宅何其深,雪冤何其绵!雪入魔掌,求生不能,求死不得。任父乃守道仁人,闻女遇人不淑,更遭恶人摧残,遂神志衰微,一病不起,不多时即归西。任母哀夫女不幸,随后亦郁郁而殒。噩耗连连,增益雪复仇心也。赵府丫鬟曹君双字琳,常为赵某无故打骂,甚嫉恨之。又见其平日多行恶事,思此贼子早晚遭报。琳送饭食与雪之机,得悉其冤。琳甚哀而欲生之,雪曰:“此贼致吾家破人亡,吾生又何哀,死又何惧?欲除之,苦无助。”琳曰:“姐欲除之,某能助力!”琳为赵府起居事,知赵又宴请同党三人,乃货剧毒液,针注酒中,而盖未启。饮时启盖,赵等皆无疑。稍顷,四贼腹痛,口吐白沫,翻滚而死。此案既发,赵父怒,限州府衙门急捕凶人归案。雪旋即入狱,琳亦同入。刑部闻案,亦急谴官查之,然未及官至,雪、琳具已赴刑,仅余行刑照数张,官甚疑,人既殒,查无证而返。而外闻雪死故,尽知其用毒事,其余莫晓。余自思曰:昔雪轻身与赵,乃不知也;察不仁而决,乃勇也。至案起赵某身死,官只知其为人毒杀,不问为何而杀,更不问杀人者乃何人也。若非赵父权势,雪有至速死乎?赵父仅地方官,一手遮天,置钦差不顾,惶论百姓?以吾愚见,赵子跋扈,罪该万死;任雪诛之,乃天假其手矣,何罪之有?堂堂王法,遇此冤竟不辩,呜呼!法为官法,真实不虚!跪祈任雪君安息

 

    

 

    《关于任雪:不得不说的话》

 

    几天前看了法学教授贺**的一篇演讲稿,深有感触,便想贴到博客里。贺教授也是胶东人,有着胶东人的直率和热情。他在演讲中呼吁取消死刑,其中一个原因就是我国的死刑主要针对生活在社会底层的普通老百姓,由此可见贺教授的草根情结。

 

    因为有博友对《珍惜生命——各种行刑照片》中任雪的故事提出异议,昨天早晨就到网上查找任雪的故事。在此之前我对任雪一无所知。但搜查出来的结果却是大失所望,绝大部分网页被屏蔽掉。我将仅有的几篇整理在一起,写成《任我冤似窦娥夏飞雪》博文。没想到昨天点击率一天就突破了四万,这是我始料未及的。

 

    我之所以怀疑(仅仅是怀疑)任雪一案有冤情,一是始终未见官方有任何权威性结论,似乎在躲避什么。二是若案件并无内情,何须在网上屏蔽有关报道和争论?并封闭了“任雪吧”?三是一个十九岁的女孩子,手无缚鸡之力,竟毒杀四人,若无深仇大恨,断然做不出这种狠毒之事;四是任雪临刑前的表情实在诡异,那笑容里既有蔑视也有满足,确有视死如归之意。

 

    有博友说道,杀人偿命,自古亦然,并不能因为她美丽而网开一面。此话不假,但也要看如何杀人。若被欺凌被侮辱被逼得走投无路却求告无门、无处申冤,那么她的道路只有两条,一是毫无自尊地当别人的玩物,二是杀人雪耻。我相信她要用杀人这种极端方法来维护自尊和人格,来解脱自己。那么把她推向犯罪深渊的黑手是谁?假若她是被迫杀人,真正应该被枪毙的,就应该是这个黑手。有博友说道,要相信法律是公正的,不会冤枉一个好人。这真是让稍微具有点现代历史知识的人笑掉大牙,实在没有辩论的必要。

 

    任雪的美丽已经成尘土,香消玉殒。“河朔风大,纸灰飞扬”,她的墓地上恐怕只有枯草瑟瑟。真相已随她长埋地下,我等博友只能暗地里胡乱猜想。但无论如何,她的美丽都会长留在网络里。

 

    以下引用网友的回复:

 

    犯醉原子:

 

    2009-06-22 09:07:16 看到第四张图片时,感到很震惊。我初步判断,任雪被执行枪决时,枪是对着她头部的:面部有血污,头部左侧的地上有一滩血。

 

    我以前曾探问过一位退伍军人,问他所在部队对死刑犯是如何执行死刑的,他说,先是法医用笔在罪犯心脏的位置画圈,然后由士兵执枪近距离对其心脏部位射击,确保一枪致命。有的士兵,是不敢正视死刑犯的。

 

    上世纪80年代的时候,中国曾流行过一阵子“公开审判”并公开执行死刑的做法,刑场就任意设置在公共场所或近郊的开阔地里。我亲历过一次,审判台就搭建在我们学校的操场上,以便让更多的人围观。由于那时候我年纪尚小,又没有自行车,所以只被学校安排着听完了整个审判过程,却没有及时赶到学校附近的河边,那儿就是刑场。听大人们说,执行死刑的士兵,或因枪法不好,或是胆怯,抑或因为距离远,打了很多枪,死刑犯才渐渐停息他那霸悍而粗野的充满古风的湘语骂詈声。

 

    博主回复:

 

    帅好:

 

    2009-06-22 10:56:19 楼上面的说法可能出自不同地区法院的情况,我在中级法院五年,至少参加类似的执行死囚现场不少于100个吧,每一回都是法警对准死囚的脑部,任雪的一定是对准了后脑部的。法警为了使死亡尽快实现,一般会把子弹头磨一下,这样子弹在进入脑部往前穿越的过程中能保持一个炸裂的效果。尤其对罪大恶极的死囚,法警都要把子弹头处理一下。但这个细节不是法定的程序。

 

    我们这里的暴民之所以还在主张枪决,甚至更残酷的办法,可能和我们的敌我教育有关,和我们缺乏宗教情结等有关。

 

    来自:“新闻观察“圈子

 

    博主回复:

 

    新浪网友:

 

    2009-06-22 18:15:08 这照片也能公开?!

 

    博主回复:

 

    新浪网友:

 

    2009-06-22 18:31:08 对死刑执行方式可以有不同意见,但对于罪犯本人产生这样的同情并不妥当!她杀人犯罪并造成他人受害为何你不感到义愤!

 

    博主回复:

 

    新浪网友:

 

    2009-06-22 19:04:53 同意楼上 (18:31:08发)。博主不经意中流露出,因为她漂亮,所以她值得同情,所以枪毙不人道,所以死刑更不人道,并佐以血腥的照片来强化这种认知。用这种方式很难让人理性地讨论和思考问题。

 

    博主回复:

 

    新浪网友:

 

    2009-06-22 19:07:30 如果她杀的是你的女儿,并且用汽油焚尸,你还会夸她漂亮,大谈什么人道吗?对罪犯,应该让其为自己的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看过<老枪>这部电影吗?

 

    博主回复:

 

    新浪网友:

 

    2009-06-22 20:01:35 她临死之前的微笑太奇怪了.

 

    博主回复:

 

    新浪网友:

 

    2009-06-22 20:12:02 所以一定要长得漂亮,即便杀了人,不管真相如何也有人同情感叹。。。

 

    博主回复:

 

    新浪网友:

 

    2009-06-22 20:15:09 从哪里看出来她面对死亡时的那份从容和冷静啊?女孩临刑的时候没穿内衣,面部表情麻木冷淡而且有很明显的黑眼圈,这分明是人在极度焦虑后那种绝望和麻木的表现。就因为枪决的是个美女我们就要去探讨死刑的人道问题,这也太不具广泛意义了。

 

    博主回复:

 

    新浪网友:

 

    2009-06-22 20:42:19 如果她杀的是你的女儿,并且用汽油焚尸,你还会夸她漂亮,大谈什么人道吗?对罪犯,应该让其为自己的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看过<老枪>这部电影吗?

 

    新浪网友:

 

    2009-06-22 21:10:55 死刑的确是野蛮国家的专利

 

    新浪网友:

 

    2009-06-22 21:24:45 任雪,1968年出生,河北石家庄人。1992年因被当地的一个恶霸赵某某欺负,无力的反抗招致她更大的伤害--家破人亡了。因为恶霸有后台,所以没有人敢管这件事,她想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都办不到。这唯一弱势群体的保护者似乎根本不起任何作用!只可惜当今社会再也没有梁山好汉,或者“教父”了。所以,痛苦的任雪姑娘为了避免进一步的伤害,只能选择逃跑。麻木不仁的群众也对此事无动于衷,都是明哲保身的自私小人,人的正义感和良知在当今的社会里荡然无存。因此谁都不会对一个可怜的小姑娘关心一下,渐渐的忘了此事。直到一年以后,可怜无助的姑娘在上告无门、无人申冤的情况下,无奈的采用了当年"武松血战狮子楼"的义举,用智慧毒杀了赵某某等四个该杀的恶徒!终于自己替自己伸冤了。但付出的代价是自己年轻的生命。

 

    新浪网友:

 

    2009-06-22 21:26:00 血案"发生后,可怜的任雪很快就被如虎似狼的警察抓捕了。石家庄市中级法院立刻判决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生.任雪提出上诉,1993年7月份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一周后,任雪被执行死刑.(其档案可参见"冀高刑字1993第654号").任雪以及其他死刑犯的照片被公布,体现了中国法律中国家主义思潮的盛行,一个死刑犯是没有任何隐私和尊严的,即使是被枪决,最后的作用也要用来震慑犯罪分子。而法律有时候是不问青红皂白的开枪杀人。所以有很多人常感叹出什么"合理不合法,法不容情”等无助的话语。任雪姑娘去了以后,有些不知什么心态的人,还常议论她,说她坏话,编造许多诸如任雪是什么贩毒集团的人啊,什么她是黑社会等等。丝毫都不去议论她的冤屈!不理解她的悲痛,而把她当作茶余饭后的故事 ^。。。。。。这就是中国人的劣根之一!从某种角度讲,任雪姑娘就是当代窦娥!!

 

    新浪网友:

 

    2009-06-22 21:33:16 任雪杀人真相:任雪和曹琳琳都是我很熟悉的人,网上贴的照片就是他们,杀人的事已经有十几年了。任雪的哥哥在派出所,曹琳琳是我的一个同事的妹妹。我88年分配到洛阳铝矿的时候,因为没有关系,我正当的考研究生的要求都不允许,当时矿长就是皇帝一样,他们有权有势的想干什么都行,很多别人无法办到的,他们一句话就行。而我们平头百姓正当要求都不行。当时有人向我介绍任雪为对象,我知道她是矿花,很漂亮,一见心儿乱跳。但我没有和她深交,以为她不过是另一个无知的、以自己的美貌迷惑人的姑娘,就拒绝了。她们杀死的戴矿长的女儿,其实那女儿是他爸的牺牲品,人们痛恨她爸就拿她来出气。我刚去铝矿的时候,曾经得到戴矿长的女儿青睐,险些和她谈恋爱,只是我不愿待在矿山,一心要考学离开,所以就错过了很多与漂亮女人交往的机会。她们都是那个时代的牺牲品。我昨天搜索网络发现任雪的照片后,彻夜不眠。当初我若和她谈恋爱,我和她两颗寂寞痛苦的心就会互相安慰,就不会发生那种杀人的事。

 

    新浪网友:

 

    2009-06-22 21:34:02 我觉得应该重新调查此案!!!

 

    新浪网友:

 

    2009-06-22 21:36:04 建议如果那个矿长还没死,拉出来枪毙!!!如果死了,拉出来鞭尸!!!

 

    博主回复:

 

    浪花跳跳:

 

    2009-06-22 21:53:22 出于好奇,也去网上匆匆搜索了一下任雪案,相关的网页和贴子不少,有怜惜之意的人绝非少数。任雪的漂亮,及“现代版的窦娥冤”类似的案情,引来无数猜测和求证。

 

    法不容情。无论前因如何,杀人是事实,而且如果真如网友所说,杀死的是与她同样花样年华的少女,那么她也是罪有应得。

 

    真正让人叹惜的倒是我们所信奉的公正的法律,让一个文静漂亮的女孩子被迫如绿林好汉一般自己了结个人恩怨,这正说明完善法制之路还很长很长。

 

    新浪网友:

 

    2009-06-22 22:00:05 支持重新调查此案!

 

    新浪网友:

 

    2009-06-22 22:29:13 世上不平的事太多了,在任何没有约束的社会里必定是大欺小,强欺弱,如果前段时间湖北的烈女杀脏官要放在以前,估计也象任雪姑娘一样的结局啊!

 

    新浪网友:

 

    2009-06-22 22:30:27 要研究法律怎样制止犯罪的发生,而不是只研究法律怎样来惩罚犯罪。

 

    新浪网友:

 

    2009-06-22 22:31:48 是啊。看到评论中的言论如此良莠不齐,就知中国要进入理智社会和道德社会可能

 

    还需要一代人的时间,但我不知道那些傻逼们(比如说老枪的一类人)的子女会不会

 

    还是傻逼,因此可能还需不知一代人。支持楼主!

 

    博主回复:

 

    新浪网友:

 

    2009-06-22 22:32:26 漂亮不漂亮在其次,关键是事情的真相。凡事都不赞成用残暴的方式进行,极端的方式是最不合理的。

 

    博主回复:

 

    新浪网友:

 

    2009-06-22 22:39:17 极端的人总是有的,这与一个人的血质和太多的方面有关,中国搞暴力革命上百年了,又是个人口巨国,要想变革和进步,是非常痛苦和艰难的,阻扰和代价都不会小,任雪和更多的人就是牺牲品。

 

    新浪网友:

 

    2009-06-22 23:13:23 我们这个国家的传统就是不尊重生命,杀人是恶毒的,但是鼓吹冤冤相报也是不人道的。何况还披上了国家革命的外衣。

 

    新浪网友:

 

    2009-06-23 00:20:01 新浪网友:

 

    2009-06-22 21:33:16 任雪杀人真相:任雪和曹琳琳都是我很熟悉的人,网上贴的照片就是他们,杀人的事已经有十几年了。任雪的哥哥在派出所,曹琳琳是我的一个同事的妹妹。我88年分配到洛阳铝矿的时候,因为没有关系,我正当的考研究生的要求都不允许,当时矿长就是皇帝一样,他们有权有势的想干什么都行,很多别人无法办到的,他们一句话就行。而我们平头百姓正当要求都不行。当时有人向我介绍任雪为对象,我知道她是矿花,很漂亮,一见心儿乱跳。但我没有和她深交,以为她不过是另一个无知的、以自己的美貌迷惑人的姑娘,就拒绝了。她们杀死的戴矿长的女儿,其实那女儿是他爸的牺牲品,人们痛恨她爸就拿她来出气。我刚去铝矿的时候,曾经得到戴矿长的女儿青睐,险些和她谈恋爱,只是我不愿待在矿山,一心要考学离开,所以就错过了很多与漂亮女人交往的机会。她们都是那个时代的牺牲品。我昨天搜索网络发现任雪的照片后,彻夜不眠。当初我若和她谈恋爱,我和她两颗寂寞痛苦的心就会互相安慰,就不会发生那种杀人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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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象全世界漂亮的女人都追你,你还都瞧不上,你就吹吧!

 

    博主回复:

 

    新浪网友:

 

    2009-06-23 01:02:30 当地人对他讲述的关于任雪的一些情况.如任雪在技校读书时曾被人侮辱,当地矿长看中了任雪等(具体情况见任雪吧)

 

    许多网友没看到这一句吗?这是一个姑娘对腐败分子的反抗,虽然杀对方女儿的方式不对。

 

    新浪网友:

 

    2009-06-23 01:05:43 感情归感情,法律就是法律!法律是一个国家的人民群众的言论、行为规则,是严肃的话题。法律是全体国民意志的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能而且也不会因为某个罪犯是女人或者因为她长得漂亮而临时更改,就是该也需要全体国民共同讨论。楼猪不要肉汤洗头脑,昏(荤)头昏(荤)脑了!就因为女罪犯漂亮,就改法律,你把法律看成小孩儿戏了?如果让楼猪这样的人掌权,长得不漂亮的人就都该倒霉了。让楼猪这样的人和敌人斗,他绝对过不了美人关,叛徒一个。

 

    新浪网友:

 

    2009-06-23 02:43:13 我是一个曾今陪伴过8个死囚最后一段时光的人。根据我和他们相处所得来的感受是。怕死的死囚大多是经济性质犯罪贪欲性质犯罪和偶发性致人死亡或者才会在一审死刑判决后感到恐惧怕死。真正不怕死的是那种激愤下致人群体死亡,或者家庭,情感沦丧致人死亡的死囚,在一审死刑判决下达后,不怕死的死囚基本上都很平静,连平时一起聊天都很少和我聊起他生命中值得记忆的东西,平静到能让我感到睡觉时忐忑不安和后怕。。直观点说,我所经历过的这8个人其中3个怕死的【一个贪污犯一个拐卖人口一个抢劫杀人犯】二审复核执行死刑是被武警拖出去的。剩下的5个不怕死【3个为情杀人的,一个农村因小事错杀婆娘家5人的,一个谋妇夺妻的】都是执行死刑的早上自己带着手铐脚镣平静的走出死囚房的,其中有个和我关系特别好的死囚居然走的时候还特意把自己在死囚房里的财产按着关系好坏的顺序给每个人都分下一份,以表示最后时光中大家对他的照顾【但这是死囚遗物,按规定是要全部给死囚家人留下的】

 

    宗上所诉。判了死刑的人都对生有渴望,只是程度不同,但对待死亡的态度却是大大的不同,有的死囚反而觉得死或许是对他生的一种解脱。。不怕死的基本都不在乎用何种人道的方式执行死刑,反而有个别希望自己在众目睽睽中死去,可能这也是一种希望在别人记忆中有所保留的想法吧,或者说也是一种对生的留恋。

 

    新浪网友:

 

    2009-06-23 04:30:51 我有不懂之处:矿长是人渣,该死该杀,可他女儿好象不是罪大恶极吧? 请博主找下矿主女儿生前的两张照片和一张被杀后烧焦碳化的照片来,摆在一起,这样我们大家评论起来好象公平一些,这时,大家50%以上认为应该废除死刑,那么我按老祖宗的规矩办,少数服从多数,保留自己意见,一致支持废除死刑,你看怎么样?象这样光贴一边的照片,我看不能服众,至少我不服!反正考虑问题要两面都要考虑,至少法律要起威慑作用,教育大家做事不要走极端,谁也没有权利剥夺别人生命,就算他该死,也要由法律判决,就算你认为法不公平,但请记住!你不是法!!!你不能代法剥夺他人生命!!!哎,可怜的,无辜的,被杀害的,被焚尸的,正值青春年华的,不知自己会死的,是此案件主角的,却被人们遗忘的,不被人们同情的----------她!在天堂,正看着我们大家的评论!!!!!!!!!!!!!!

 

    新浪网友:

 

    2009-06-23 04:47:46 新浪网友:

 

    2009-06-23 01:02:30 当地人对他讲述的关于任雪的一些情况.如任雪在技校读书时曾被人侮辱,当地矿长看中了任雪等(具体情况见任雪吧)

 

    许多网友没看到这一句吗?这是一个姑娘对腐败分子的反抗,虽然杀对方女儿的方式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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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因果关系搞错了!应该这样说:杀对方女儿的方式不对,虽然这是一个姑娘对腐败分子的反抗。 OK? 对方的女儿是主体,是被害者,是无辜的,是不应该淡化的!淡化就有为罪犯开脱之嫌。对方女儿的生命不重要吗?可以不尊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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