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分期身份证被使用:女子以高息为诱饵诈骗3600余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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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以高息为诱饵诈骗3600余万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5月06日17:06  金羊网-羊城晚报

  览案  窥法理

  阅世情

  羊城晚报讯 记者鲁钇山、实习生汤宇英报道:在天河石牌村,她是一个大家公认的“脑筋活络”的人,和一众乡亲关系甚好。凭借一张巧嘴,她“借”来了3600多万元真金白银,利息高得让很多借钱人喜笑颜开……昨天,“借钱高手”冼桂星站上了广州中院的被告席,罪名是集资诈骗———那3600多万元中还有3500多万元至今未还。不少乡亲闻声而来,一时间其为千夫所指……

  人到中年的冼桂星只有小学文化。据公诉机关指控,2008年6月至2010年8月间,冼桂星以投资养猪场及房地产生意等需要筹集资金为由,以年利息20%至200%为诱饵,使用诈骗方法向天河区石牌村一带村民董某、陈某等86名被害人非法集资人民币3679.98万元,除归还人民币109万元给部分被害人外,其余赃款用于挥霍,造成上述被害人人民币3570.98万元的损失。

  昨日法庭上,冼桂星提出了一个名叫李某的人,并称此人才是罪魁祸首。冼桂星表示,所有的钱,都是她帮李某借的。据她供述,她认识李某是在1994年左右。后来,李某告诉她自己有生意要投资,想向她借钱,并许以数额很高的利息。冼桂星说,当时她一想,觉得这是件造福村民的好事,就开始帮着李某向村民们借钱。不料,李某后来不知所终,她此前向村民们借的钱无法归还,便许以更高的利息向村民借钱,用来归还此前所借的钱。但李某一直没回来……冼桂星的辩护律师则提出,冼桂星的行为不构成集资诈骗罪而应当定性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

  对冼桂星及其辩护律师的诸多辩解,公诉人 当庭表示怀疑所谓的“李某”并不存在。公诉机关认为,冼桂星虽然只有小学文化,但她卖猪肉多年,作为一个生意人,如果李某向她借钱,她不可能任何借据凭证都不要。此外,对于冼桂星声称所集资款项并没有那么多,但村民们报案均有借条为据,而冼桂星则没有出示任何证据证实自己的说法。

  “她平时为人很和善又愿意帮人, 没想到是扮猪吃老虎”,被骗村民之一董女士表示,冼桂星平日里在村里卖猪肉,她一直在其档口买猪肉,还经常让其帮忙留几块好肉,她都很帮忙,很热情,“实在没想到她是这样的人”。当听到冼桂星“造福村民”的说法时,旁听席上的村民们更是嘘声一片……

  本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