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易设备管理软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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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规定:国务院组成部门的印章,直径5厘米,中央刊国徽,由国务院制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标志
(含阿斯克勒庇俄斯之杖)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及其负责人、具体工作承担机构
-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
- 主任:温家宝
-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 主任:王东明
-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 主任:温家宝
- 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
- 主任:温家宝
- 国家发改委
- 总参谋部
- 总政治部
- 总后勤部
- 主任:温家宝
- 总参谋部
- 总参谋部
- 卫生部
- 国家林业局
- 主任:刘延东
- 教育部
- 总指挥:回良玉
- 水利部
- 主任:刘延东
- 全国妇联
- 主任:回良玉
- 民政部
- 总政治部
- 主任:回良玉
- 中国残联
- 办公室
- 主任:谢旭人
- 财政部
- 主任:回良玉
- 民政部
- 组长:温家宝
- 国务院办公厅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主任:孟建柱
- 公安部
- 主任:回良玉
- 民政部
- 组长:温家宝
- 国家发改委
- 组长:温家宝
- 国家发改委
- 组长:张平
- 国家发改委
- 组长:温家宝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组长:温家宝
- 国家发改委
- 组长:温家宝
- 国家能源局
- 主任:张德江
- 国家安监总局
- 主任:李克强
- 卫生部
- 主任:王岐山
- 商务部
- 总指挥:贾治邦
- 国家林业局
- 主任:李克强
- 办公室
- 主任:李克强
- 办公室
- 主任:马馼
-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
- 组长:李克强
- 国家发改委
- 组长:张德江
-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主管卫生工作的组成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最早并一直保留至今的政府部门之一。
目录
[隐藏]- 1 主要职能
- 2 历任部长
- 3 部门规章
- 4 参考文献
- 5 外部链接
主要职能
- 研究拟定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战略目标,制订技术规范和卫生标准并监督实施。
- 研究提出区域卫生规划,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国卫生资源配置,制订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和服务标准,指导卫生规划的实施。
- 研究制订农村卫生、妇幼卫生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和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实施。
- 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制订对人群健康危害严重疾病的防治规划;组织对重大疾病的综合防治;发布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名录。
- 研究指导医疗机构改革,制订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医疗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性并监督实施。
- 依法监督管理血站、单采血浆站的采供血及临床用血质量。
- 研究拟定国家重点医学科技、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国家重点医药卫生科研攻关,指导医学科技成果的普及应用工作;管理直属单位。
- 监督管理传染病防治和食品、职业、环境、放射、学校工作,组织制订食品、化妆品质量管理规范并负责认证工作。
- 制订国家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和卫生人员职业道德规范,拟定卫生机构编制标准、卫生技术人员资格认定标准并组织实施。
- 组织指导医学卫生方面的政府与民间的多边、双边合作交流的卫生援外工作,组织参与国际组织倡导的重大卫生活动。组织协调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世界卫生组织及其他国际组织在医学卫生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 贯彻中西医并重的方针,推进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实现中医药现代化。
- 承担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 负责中央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按照规定管理中央各部门有关干部的医疗工作。
- 组织调度全国的卫生技术力量,协助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重大突发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疫病的发生、蔓延。
- 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1]
历任部长
- 李德全(1949年10月—1954年9月,中央人民政府卫生部部长)
- 李德全(1954年9月—1965年1月)
- 钱信忠(1965年1月—1973年7月)
- 刘湘屏(1973年7月—1976年10月)
- 江一真(1977年11月—1979年4月)
- 钱信忠(1979年4月—1982年5月)
- 崔月犁(1982年5月—1987年3月)
- 陈敏章(1987年3月—1998年3月)
- 张文康(1998年3月—2003年4月)
- 吴仪(2003年4月—2005年4月)
- 高强(2005年4月—2007年6月)
- 陈竺(2007年6月至今)
部门规章
新资源食品卫生管理办法1990年7月28日 [1] 2007年7月2日 [2]转基因食品卫生管理办法2002年4月8日 [3] 2007年7月2日 [4]- 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 2007年7月2日 [5]
参考文献
- ^ 卫生部职能,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0号)——食品卫生监督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医院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35号)——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8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号)——蛋与蛋制品卫生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40号)——放射治疗卫生防护与质量保证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39号)——灾害事故医疗救援工作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38号)——核事故医学应急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36号)——医疗机构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35号)——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3号)——卫生行政处罚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49号)——食品卫生行政处罚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36号)——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6号)——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5号)——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24号)——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16号)——放射事故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14号)——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15号)——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12号)——医疗气功管理暂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8号)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1号)——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18号)——放射防护器材与含放射性产品卫生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