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丽颖的微信号:严查不能总在“出事”后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0 14:55:49
     国务院食安办等九部门日前联合发布公告,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食品生产经营中使用非法食品添加剂。对故意非法添加的,一律吊销相关证照,没收其非法所得,要求其对造成的危害进行赔偿,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制贩非法添加物一律从重从快惩处。(据《新京报》4月25日报道)
   当“苏丹红”在我们的餐桌上若隐若现的时候,我们对“有毒食品”的警惕,还仅限于黑作坊、个体工商户这样的“黑心商贩”,对“有毒食品”的“审判”,还仅限于“有无证照”这样的形式审查。我们想当然地认为,“娄子”都是小商贩捅的,祸都是“黑心商贩”惹的。那时候,我们起码相信,监管者不会与不法者同流合污。那时候,我们把健康和安全寄托给了公仆们。
  当掺杂着三聚氰氨的“毒奶粉”开始毒害我们的孩子时,我们关于食品安全的“侥信”开始瓦解。而今,当“瘦肉精”、“染色馒头”、“毒豆芽”的面纱被渐次掀开时,我们才蓦然发现,原来我们的生活早已被“有毒食品”被包围——放眼望去,满桌尽是有毒货。那时候,我们把健康和安全寄托给了运气。有朋友为此幽默了一把:中国人的肚子都成了“化工厂”,有毒的“原料”都在这里“开会发酵”,如果运气好,你就感谢上天,如果运气不好,你就认栽——没人能为你的生命安全负责。

  严查总在“出事”以后,当举国上下在为食品安全的全线溃守而悲天恸地的时侯,政府主管部门终于站出来了。在温总理的厉声斥责中,“九部门”发布了“联合公告”,祭出了一系列“雷霆措施”,发动了一场严打“有毒食品”的全民运动,这是一场关于全体民众生命安全的保卫战,这样的“餐桌安全”固然可以赢得大家的掌声,但我们担心的问题是,“运动”本身是否会遮蔽潜在的深层次问题。记得在讨论当前的食品安全乱象时,许多人都会自然地将“责任”归结于“处罚力度不够,不足以震慑犯罪”。

  诚然,按照法经济学的观点:犯罪现象也遵循着“劣币趋良”原理,当犯罪成本低于犯罪所能带来的利润时,犯罪分子便会变本加厉。长此以往,那些遵纪守法的人就会因为合法生产成本太高,利润太薄,被“逐”出市场,或者是转投到不法生产者队伍中去,违法犯罪就会泛滥。所以,打击违法犯罪的最好方法,就是加大处罚力度,增加不法者的犯罪成本,犯罪分子无利可逐,就会主动退出市场。所以,将食品安全乱象归结为“违法成本太低”,也并非没有道理。

  但事实上,讨论中国食品市场的乱象,远不止处罚力度强弱那么简单。在这一轮的食品安全乱象中,就暴露出一些监管部门“养鱼执法”、“权力寻租”等现象,致使国人的食品安全处于“无监督”状态。“法律的价值不在于制定得有多完美,而在于不折不扣地执行”。消除当下的食品安全乱象,除了要严惩那些不法企业以外,还要严惩那些渎职的监管者。严查不能总在“出事”后,保卫民众的“餐桌安全”不应当只是“为了运动而运动”,而应当成为执政者的一种工作常态。要知道,食品安全全线溃守,每一个人都将成为受害者,包括公仆们在内的每一个国人都无法幸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