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治通鉴 胡三省:六旬老汉强奸78岁老太太,真是被引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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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老汉强奸78岁老太太,真是被引诱?


刘逸明 发表在 辣眼时评 华声论坛 http://bbs.voc.com.cn/forum-76-1.html
发表时间:2011-4-25 22:21


贵州六旬老汉孟某(化名)在三亚做着收购废品的营生,2010年6月,一位78岁的老太太向他出售废品时,他歹意顿起,强奸了老太太。随后老太太逃脱并告知邻居而报警,孟某随即被抓。今年3月17日,三亚城郊法院就此案作出判决,孟某获刑5年,并赔偿老太太人身损害赔偿金三千余元。(4月25日中国新闻网)

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淫民可谓不计其数,虽然色情服务场所在各大城市泛滥,但是,强奸案仍然是时有发生。大多数时候,强奸者都是中青年,因为中青年的身体欲望都比较强,不过,在某些时候,强奸者却是年过花甲的老者。一般情况下,老强奸犯都是强奸年轻的女性,但是,在贵州的这起案件当中,年过六旬的老汉强奸的却是78岁老太太。

常言道,年老色衰,78岁的老太太,即使她在年轻的时候再如何美丽动人,到了这把年纪,也绝对谈不上什么紫色了。孟某已经年过花甲,按说,这个年纪的男子已经不再具有年轻人那样的身体活力,但是,在他身体状况特别好的时候,相信仍然不乏身体上的欲望。孟某显然是人老心不老,平时在看到美女的时候就蠢蠢欲动,只是,他知道以自己的体力,要想征服一位年轻的女性是难于上青天,所以,干脆退而求其次,对一位78岁的老太太伸出了自己的魔爪。

据悉,孟某是贵州册亨县人,居住在三亚一农场附近的废品收购站,是废品收购人员。2010年6月22日下午1点左右,78岁的老太太在自家向孟某出售废品,不料孟某却图谋不轨,强行与老太太发生了性关系,并导致老太太下身大量出血。当日,孟某见老太太流血情况后,将老太太锁在屋内不让其外出,而他则到药店为老太太买回了一盒云南白药,并让老太太服用了3颗。直到当日下午7点,老太太才趁孟某开门之机冲出门外,向群众求救。孟某随即被群众报警抓获。

从上述情况看,孟某显然已经对老太太实施了强奸行为,只是,他这老强奸犯还有点人性,在强奸老太太之后,还知道去买药安慰老太太。不过,即使孟某在实施了强奸行为之后试图讨好老太太,但老太太在事后仍然毅然决然地向警方告发了他。最终,孟某被警方抓获,为自己的兽行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2010年12月,三亚城郊检察院向三亚城郊法院提起公诉,指控孟某犯强奸罪。法院在开庭审理此案时,孟某辩称公诉机关指控的不是事实,他并未强奸老太太,而是老太太引诱他,老太太是自愿与其发生性关系,其行为不构成强奸罪。这种辩驳显然难以自圆其说,因为即使这位老太太真的引诱他,在年纪相隔这么大的情况下,也不至于会对他产生诱惑力,最大的可能性还是因为这位老汉生性风流好色,所以在身体寂寞难耐的时候忍不住对比自己大这么多的老太太进行了强奸。

法院经审理查明,事发当日,老太太被孟某锁在房中近6个小时,直至当日下午7点才冲出家门,跑到其一个邻居处,告知邻居其被强奸的事情。邻居随即报警,孟某被抓获。同时,法院还查明,老太太并不认识孟某,且有证人证明老太太来三亚不久,与孟某无任何关系。

法院认为孟某的辩解,与查明的事实不符。本案中,根据受害老太太的陈述及孟某的供述,证实两人发生了性关系,同时孟某还表示他不认识老太太。经相互印证,证实孟某强奸老太太的事实。为此法院认为孟某指控罪名成立。最终法院判孟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看到此判决结果实在是大快人心,在社会风气日益败坏的今天,不仅仅是很多中青年男性,还有很多老汉都是色欲熏心,但愿此事可以给其他老汉敲响警钟,让他们固守晚节!

201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