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有多穷:温州禁唱37首歌曲 何错之有? - 焦点图评 - 华声评论 - 华声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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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禁唱37首歌曲 何错之有?
[来源:新浪博客]时间:2011-04-24 08:32:59子曰:“放郑声,远佞人;郑声淫,佞人殆”(《论语·卫灵公》)。为何?孔老夫子“恶郑声之乱雅乐也”(《论语·阳货》)。子夏与老师有同感:“郑音好滥淫志……淫于色而害于德”。司马迁则批评道“郑卫之曲动而心淫”(《史记·乐书》)。郑声,就是靡靡之音,就是容易勾起人们内心中低俗的欲望的歌曲。低俗煽情的郑声到处泛滥,久而久之,人们心中的审美标准就会下移,从而影响到雅乐。孔子当然要大声疾呼:“摒弃郑声吧,就像远离奸佞的小人;让耳边靡靡的郑声销声匿迹,就像使身边的奸佞小人消失殆尽!”
郑声早已消失在历史的烟尘中。然而,近些年,那种容易勾起人们内心中低俗的欲望的种种文艺节目被包装上通俗的外衣、渐次粉墨登场,并在文化的市场化推进中,在包括了KTV的种种场合广为传唱,及至庸俗、低俗、媚俗风靡一时。
近日,一张温州市鹿城区某KTV禁唱37首歌曲截图走红网络,而浙江省文化厅予以否认。有记者到当地了解具体情况。 “一位不愿具名的工作人员告知记者,原先省里下达的禁唱令是通过OA系统发布的,现在OA系统里的有关文件已经被删除,他们已经无从查询。在记者采访鹿城区文化局期间,记者不时听到文化局工作人员抱怨,‘我们只是执行省里的文件,现在省里都否定了,我们能怎么说?’”这实在是令人费解!该禁唱,就坚决禁唱。岂能由于一些网民的指责就自我否定?文化部文化市场司今天对此事的表态——“温州当地娱乐场所依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及管理部门的要求,不提供违禁歌曲的点播服务。”——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如相关歌曲违反《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应当依法予以查处。”则是要求各级文化行政管理机构坚决依法行政!
有人以禁播的37首歌曲中“不乏《牵手》、《北京一夜》、《小雪》等大家耳熟能详的歌曲”为由,指责对37首歌曲的禁唱,是没有道理的!因为“在37首禁唱歌曲里,除了部分因歌词低俗被禁外,还有部分是因为画面涉及一些其他因素。”为什么就不能禁唱呢?只要没有这种画面,《牵手》还是可以唱的。对娱乐场所的管理,绝不能“存在即合理”,只能适用《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中国文化舞台上的庸俗、低俗、媚俗已蔚然成风,以至于胡锦涛总书记去年在论及“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问题时,特别指出:“要加强对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的引导,真正从群众需要出发,继承和发扬中华文化优良传统,吸收借鉴世界有益文化成果,推出更多深受群众喜爱、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的精品力作。要引导广大文化工作者和文化单位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决抵制庸俗、低俗、媚俗之风。”
怎样落实总书记的指示呢,我们不妨把孔夫子的办法“拿来”——郑声淫,放郑声!温州市鹿城区在KTV内禁唱37首歌曲,何错之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