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凉粉的做法:药家鑫获死刑 法院称自首仍应严惩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16 19:16:22
2011-04-23 12:16:06 来源:新华网(广州)有27190人参与手机看新闻转发到微博(18)
核心提示:22日,药家鑫故意杀人案宣判,药家鑫一审获死刑。法院称药家鑫有自首情节但主观恶性深社会危害性大,仍应依法严惩。死者张妙的丈夫表示对判决不是很满意,4.5万的赔偿太少,可能考虑上诉增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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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月22日上午,西安音乐学院大三学生药家鑫开车撞伤人后又连刺数刀致对方死亡一案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药家鑫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45498.5元。图为一审宣判现场。东方IC

2011年4月22日上午,西安音乐学院大三学生药家鑫开车撞伤人后又连刺数刀致对方死亡一案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药家鑫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45498.5元。图为一审宣判现场。东方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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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月22日上午,西安音乐学院大三学生药家鑫开车撞伤人后又连刺数刀致对方死亡一案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药家鑫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45498.5元。图为一审宣判现场。东方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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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月22日上午,西安音乐学院大三学生药家鑫开车撞伤人后又连刺数刀致对方死亡一案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药家鑫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45498.5元。图为一审宣判现场。东方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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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外围市民支持死者家属,被害人张妙的丈夫紧紧抓住一市民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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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外围一男子手拿旁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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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家鑫一审获死刑续:药家鑫案死者家属称4.5万元赔偿太少 死者张妙的丈夫表示对判决不是很满意,4.5万的赔偿太少,可能考虑上诉增加赔偿。
新华网西安4月22日电   22日上午,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西安音乐学院大三学生药家鑫故意杀人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药家鑫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结束后,记者采访了西安中院刑一庭的办案法官。视频:药家鑫撞人刺死伤者一审被判处死刑
记者:3月23日药家鑫故意杀人案开庭审理时,药家鑫的辩护人提出,药家鑫撞人后杀人的行为属于激情杀人。请问,对此问题如何认定?
法官:激情杀人一般是指由于被害人的不当言行引起被告人的激愤而实施杀害被害人的行为。本案被告人药家鑫是在开车撞到被害人张妙后,因担心张妙记住其车牌号,为逃避法律责任而实施的杀人灭口行为。被害人张妙在本案中完全是无辜的,从被撞倒直至被杀害,没有任何不当言行。药家鑫的故意杀人行为不属于激情杀人。
记者:药家鑫的辩护人提出,药家鑫系初犯、偶犯,并建议对其从轻处罚,这种辩护理由成立吗?
法官:初犯、偶犯是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后果综合考虑,司法实践中一般只适用于未成年人犯罪和情节较轻的犯罪。对故意杀人这样严重的刑事犯罪,尤其是本案如此恶劣、残忍的故意杀人犯罪,显然不能以初犯、偶犯为由从轻处罚。
记者:被害方认为,药家鑫在警方最初询问时否认杀人事实,药家鑫父母陪子投案的行为不应构成自首,一审是如何评判这一行为的?
法官:我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结合本案,被告人药家鑫杀害张妙后,在逃离现场途中又将两行人撞伤,公安机关在处理其撞伤两行人的交通事故过程中,虽然根据被撞的两个行人伤势较轻而药家鑫所驾轿车车损较大的疑点,作为一般怀疑对象对药家鑫进行了询问,但并未认定药系故意杀人案的犯罪嫌疑人。此后,公安机关曾找其询问被害人张妙被害案是否系其所为,药家鑫亦矢口否认。后来,药家鑫在未被采取任何强制措施的情况下,于作案后第四日在父母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其行为具备了自首的法定构成要件,依法应认定为自首。
记者:刑法对有自首情节的被告人的处罚是如何规定的?
法官:我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同时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是否从轻、减轻、免除处罚,不能一概而论。最高人民法院2010年2月8日制定的《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第17条第一款规定,对于自首的被告人,除了罪行极其严重、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极大,或者恶意地利用自首规避法律制裁者以外,一般均应当依法从宽处罚。也就是说,对有自首情节的被告人一般应当从宽处罚,但有两种例外情形,即使有自首情节也不能从宽处罚:第一种,罪行极其严重、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极大;第二种,恶意地利用自首规避法律制裁的。综上所述,自首是法律规定可以从轻处罚的情节,但不是应当(或必须)从轻处罚的情节,是否从轻处罚,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后果综合考虑。
记者:既然药家鑫有自首情节,为什么还要判处其死刑?
法官:这是结合药家鑫故意杀人案的具体案情而综合评判的。纵观本案,药家鑫开车将被害人张妙撞伤后,不但不施救,反而因怕被害人记住其车牌号而杀人灭口,犯罪动机极其卑劣,主观恶性极深;被告人药家鑫持尖刀在被害人前胸、后背等部位连捅数刀,致被害人当场死亡,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罪行极其严重;被告人药家鑫仅因一般的交通事故就杀人灭口,社会危害性极大,属于《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第17条第一款规定的第一种例外情形,虽有自首情节,仍应依法严惩。
记者:药家鑫一案是否超审限?
法官:我国刑诉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该法第一百六十五条第(二)项规定,在法庭审判过程中,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建议延期审理。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0)29号《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审理期限,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两个月。本院于2011年1月12日受理此案,因本案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根据上述规定,经本院院长批准,本案审限延长两个月,且在审理过程中,检察机关曾建议延期审理,补充侦查,所以,截至宣判之日,本案并未超过法定审限。
新闻回顾:药家鑫一审被判处死刑
4月22日,药家鑫犯故意杀人罪,西安音乐学院学生药家鑫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此前药家鑫开车撞伤人后又连刺数刀致对方死亡。
大学生撞人后捅死伤者以故意杀人罪被批捕
10月20日,西安一名大学生驾车与一名骑车的女子相撞,大学生将伤者连刺8刀致其死亡,肇事者承认撞人后准备逃逸,发现对方正在记自己的车牌号而拔刀行凶。11月25日,疑犯以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批捕。他自述杀人理由称“怕撞到农村的人,特别难缠。”
药家鑫案原告放弃索赔:农村人不难缠
2011-04-26 11:29:59 来源:人民网(北京)有276559人参与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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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25日,药家鑫案原告民事诉讼代理人张显贴出《对药家鑫案判决的立场和意见》一文,表示放弃追要法庭判决的赔偿,并对民事部分不合理地方放弃上诉。文章中称“我们想对药家鑫父母说:我们农村人并不难缠!你们应该低下你们高昂的头!”
一审宣判结束后,张妙丈夫王辉在法庭外表示对结果很满意
人民网北京4月26日电 4月25日下午,药家鑫故意杀人案原告民事诉讼代理人张显()在自己博客上贴出《对药家鑫案判决的立场和意见》一文,表示放弃追要法庭判决的赔偿,并对民事部分不合理地方放弃上诉。张显在文中表示,要求药家鑫用生命来赎罪。
针对此事本网记者对药家鑫辩护律师路刚进行了采访。路律师表示,他通过媒体了解了此事,他向本网记者表示,药家鑫父母在宣判前一直在与受害人家属沟通赔偿事宜,现在还在筹措赔偿款项,愿意赔偿受害人家属的损失。
以下为张显的博客全文:
今天下午,我们到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阐明了我们不会上诉,支持判决的立场。现特向大家说明我们的立场和意见如下:
一:对于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我们表示支持和感谢;
二:对于民事部分,虽然我们认为有不合理之处,如:死亡赔偿金、张妙父母的赡养费属法律之规定,应当支持的却未支持。现在我们需要重申我们的一贯立场:不愿接受带有血的钱,不愿要药家鑫家的钱。所以,我们对民事部分不合理的地方放弃上诉;
三:就判决书中药家鑫应向我们支付四万五千余元的赔偿,我们也放弃向药家鑫的追要。要求药家鑫用生命为他的行为来赎罪,虽然,药家鑫父母对我们淡漠无情,但我们还是考虑到对方的未来。我们自愿放弃法院所判给我们的民事赔偿,留给药家鑫父母的养老。
最后,我们想对药家鑫父母说:我们农村人并不难缠!你们应该低下你们高昂的头!
诉讼原告人:王辉(张妙丈夫)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平选(张妙父亲)
诉讼代理人:张显
共同诉讼代理人:许涛
2011年4月25日
药家鑫伏法 受害者丈夫称等农忙结束就安排亡妻丧事
http://www.rednet.cn  2011/6/8 9:17:32  红网  字体: 【大中小】
药家鑫案回顾
新华社西安6月7日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故意杀人罪犯药家鑫7日在陕西省西安市被依法执行死刑。[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药家鑫6月7日上午被执行死刑] [药家鑫案始末]
4月22日:药家鑫故意杀人案一审被判死刑
各方反应
张妙丈夫王辉:农忙结束就安排亡妻丧事
昨日16时20分,记者拨通被害人张妙丈夫王辉的电话时,他还在地里忙着割麦子。“药家鑫已经被执行死刑了吗?我到现在还没接到法院的通知。”王辉告诉记者,“我相信法院,相信药家鑫会罪有应得。”王辉说,“张妙的遗体现在还存放在殡仪馆,我听说药家鑫被执行死刑的消息后,就在心里默默地对张妙的亡灵说‘你安息吧,我会好好抚养娃。现在全部的希望都寄托在娃身上。"王辉盘算着,等农忙一结束,就安排亡妻张妙的丧事。
药家鑫父亲药庆卫:但愿把他的罪恶全带走了
昨日16时54分,药家鑫的父亲药庆卫在微博上说:“药家鑫今天被执行死刑……但愿药家鑫的死,把他的罪恶全带走了,不要再遗害人间。”在微博中,药庆卫也表现出了一个父亲失去儿子的痛苦:“我好无助,网友们你们就评论吧,哪怕是大骂也好,什么声音都是安慰。”昨日下午,药庆卫发出的数条微博,有很多人评论和转发。[药家鑫伏法后 其父微博再道歉][称儿子“罪不可恕”]
网友:希望类似悲剧不要再发生了
药家鑫昨日被执行死刑的消息传出之后,在网上引起极大的关注。网友们在松了一口气的同时,也开始反思药家鑫案,并且希望未来不要再发生类似的事情了。网友“想飞行的马”:药家鑫死了,这是两个家庭的悲剧!一个无辜失去生命,留下无尽哀伤的残缺家庭;一个毕业歌还未来得及唱就永远定格在青春的残酷尾巴上!网友“列那男爵”:药家鑫死了,我们口口声声说的“正义”俩字仿佛比以往更加坚挺。药罪恶滔天,确实该死。但我仍心存不忍,毕竟青春年少。但愿类似的悲剧不要再发生了。
法律人士:彰显了法律的公平、公正
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岳成律师昨日表示,药家鑫被执行死刑,彰显了法律的公平、公正,同时也体现了司法部门的公信力和权威。长期从事犯罪心理和青少年心理问题研究的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李玫瑾昨日说:“现在药家鑫被执行死刑了,但我认为人们对这件事的反思不应就此结束。”李玫瑾教授表示,“这个案件中最值得关注的是,为什么一个钢琴过了十级的人能如此行凶?药家鑫的父母在教育子女的方式上有什么问题?而在现实社会中,和药家鑫父母用着相同或相似的方式教育子女的人又有多少?希望人们通过反思能够引以为戒,不要再做第二个药家鑫的父母。”[药家鑫被执行死刑体现和彰显了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