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效应3图片:“克己复礼”和诚信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0 16:16:22
 《论语》系列评论:“克己复礼”和诚信 孔子提倡“克己复礼,天下归仁”,这句话的精神实质我们可以学习继承借鉴;但是我们也要弄清它包含的时代阶级内容。尤其是这个“复礼”,孔子要求恢复、复兴的“礼”;我们要“明礼”,就要弄明白,这个“礼”是指什么。
  孔子主张复兴的是“周礼”:“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论语•八佾》);就是说周朝继承借鉴了夏、商两代的典章制度,达到了高度文明;特指孔子所理解和阐述的西周文王、武王开国、周公为巩固西周王朝统治而整理制定的“礼”,包括一整套规范社会人伦的礼法制度、礼义精神、礼仪行为。
  我们现代研究,认为西周仍然是“奴隶社会”;当时大致把人分为三等,即奴隶主贵族、“百工”和平民,还有奴隶。处在社会最底层的奴隶,被剥削压迫受奴役,甚至没有人身自由,自然更谈不上有现代的所谓“公民权”了。这样的社会,当然是野蛮、落后、应该被淘汰的;孔子若想要恢复、复兴这种社会的上层建筑,逆历史潮流而动,我们当然要批判、扬弃它。
  我们当今提倡“明礼”,要弄明白这“礼”的内涵。《现代汉语词典》(1996年修订本)解释“礼”:“①社会生活中由于风俗习惯而形成的为大家共同遵守的仪式,②表示尊敬的言语或动作,③礼物,④(书)以礼相待”。这几条解释,总起来看,偏重于外在表现。外在的礼节仪式也当然重要。人与人之间日常交往,每种社会文明都有约定俗成的礼仪;遵从这些礼仪,就表示你认同这个社会,正常、文明。尤其是在外交场合,“入乡随俗”,一定要遵从礼仪,表现出文明风范。
  但是,如果我们只注重“仪式、言语或动作、礼物”,以为做到这些就是“以礼相待”,就是“礼”,那可就错了。只顾及表面的仪式、言语、动作,有可能助长虚伪:就有那样的人,表面上谦谦君子,一团和气,实际“口蜜腹剑”,是只“笑面虎”;或者“又当婊子又立(贞节)牌坊”,实际作为非礼犯法,却还满口仁义道德标榜自己,甚至还拿“礼”来羞辱别人。只讲“礼物”,“礼尚往来”,没有“礼”就不给办事不讲理,最后甚至变成受贿、行贿、索贿!因此,成年人、要进入理性阶段的人,应该理解“礼”的精神实质,知道“礼”也应该随着时代和社会的发展而进步;再据此而规范自己的行为实践。
  “克己”就是要“诚”,是内在的;表现出来要“复礼”,要恢复和达到礼仪规范。真正懂得了这一点,那么,要求自己和看待别人,就会把“诚信”摆放到“明礼”的前面,因为,只有“诚信”,才既是最基本,又是最高、最根本的“礼”。
  “诚”是《中庸》着重提出来并加以论述的:“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择善而固执之者也”;周敦颐《通书》进一步论述曰:“诚者,圣人之本。‘大哉乾元,万物资始’,诚之源也。‘乾道变化,各正性命’,诚斯立焉,纯粹主善者也。”他引用《周易•乾卦》的“彖辞”,追溯到宇宙起源、阴阳初判,认为那就是“诚”的源头、“诚”的建立。我以为周敦颐这个观点,可以运用当代宇宙起源的科学理论,从唯物论的角度来理解:在我们的物质宇宙演化开始的时候,演化的规律、规矩(意识、精神、真善美)也随之产生了。物质运动是意识、精神产生的根源,意识、精神随物质运动的发展而发展。
  “诚”作为“天之道”、“纯粹主善者”,我这样体会:“天地之大德曰生”,既自己“生”,也让“人”生,让万物生。人,若能推己及人,民胞物与,我活你活大家活,我好你好大家好,那也就合于天之道,也就是“诚”了。
  周敦颐认为“诚”是“圣人之本”、“纯粹主善者”,是“五常之本,百行之原”,也就是一切人伦道德的本原和根本。朱熹注解《中庸》说:“诚者,真实无妄之谓,天理之本然也”;王夫之注解张载的《正蒙•乾称》说:“至诚者,实有之至也;目诚能明,耳诚能聪,思诚能睿”;综合起来说,这个“诚”就既必须是实实在在的客观存在,又应该是恭恭敬敬的内心表现;既不欺骗别人,更不欺骗自己。也就是说,“圣人”上合天道,心中实实在在地存在着“诚”这样“纯粹主善”的人伦道德规范,并且在自己的日常待人接物处世中恭恭敬敬地表现出来;这也就是所谓“自诚明”,由于拥有“诚”,所以能够明白事理,明哲处世。这样的天生“圣人”,不说根本没有,只怕也是难以找到。一般人还没有形成“纯粹主善”的“诚”,也不要紧,只要你能够“克己”,克制自己的私欲私心,向“诚”修养;这也就是“诚之者,人之道”,需要“择善而固执之者也”,也就是所谓“自明诚”;要求我们通过学习修养,明白事理,选择那“纯粹主善”、“真实无妄”,不欺骗别人更不欺骗自己的“诚”,牢固地把握、努力实践,坚持到底;那也就做到了“诚”。现代汉语把这一切简要地概括为“诚实”。
  “诚”,最起码应该“直”,直爽、正直。孔子说:“孰谓微生高直?或乞醯焉,乞诸其邻而与之”(《论语•公冶长》);谁说微生高这个人直爽?有人向他讨要一点儿醋,他就向邻居讨要来再给那人。按照孔子这个意见,人家向你要某样东西,你有,可以给人家;没有,就告诉人家你没有,这就是“直”,这也就可以了。而像微生高那样,纯粹为了取悦于人,不惜自己绕圈子向别家要来再满足人,那就不是“直”,那样的行为就是不可取的。所以,我们不要以为“诚”是“纯粹主善”,就是要做“老好人”、“滥好人”;结合孔子“以直报怨”的思想来看,孔子的“仁”、“中庸”,都是有“诚”、“直”原则在其中的。
  孔子《论语》讲“诚”少而讲“信”比较多;孔子讲的“信”,也就是诚实不欺,讲信用,值得人信任。孔子把“信”作为“仁”的重要表现之一,要求“士”“君子”做到“敬事而信”,“谨而信”(《论语•学而》)。如果只做到“言必信,行必果”,那就还只是“硁硁然小人哉”(《论语•子路》);也就是一般劳动者都应该做到这样。
  为什么孔子说“言必信,行必果”,还只是“硁硁然小人”呢?硁(kēng),朱熹注为“坚确的小石子”,硁硁,像敲打石头的声音,用来形容“小人”即劳动者,是说他们没有文化修养,见识浅狭而又固执,讲话冲口而出,行动不假思索(当然,这是孔子的贵族观点,不足取);但是他们能够说话守信用,行为很果决,这就正直爽快可取。古代传说有位“尾生”,他与人相约在桥底下会面;那人没来而河水上涨,尾生坚守约言等待,抱着桥柱不离开而被淹死;流传下来“尾生守信”的典故。尾生不知变通而受害,可悲;但他那坚守信用的精神,又可敬。
  而作为“士”“君子”呢,言语和行动要“敬”、“谨”,事前要考虑好,一定要依循礼义;甚至要求走路步子稍缓以求稳重,说话语速稍慢以求郑重。如果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要兑现原来的承诺、把事情做完,就会违背礼义,造成巨大损失,那么,就宁肯自己担当“食言而肥”的恶名,而中止行动。如何准确把握这一点,十分关键;我以为,其原则就在于注重他人、民族和国家、人类的利益,而宁愿亏待自己。
  作为统治者更加要注意“信”的作用:“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论语•颜渊》);统治者不守信用,就不能得到老百姓信任、信赖,他那统治就会要垮台。秦国商鞅变法以前,为了在老百姓心中建立信用,就放了一根三丈长的木头在城南门口,说谁移动这木头到北门就给“十金”,老百姓奇怪,没有谁敢动;涨到“五十金”,有个人去搬动了,就如数给金,“以明不欺”;老百姓因此就接受了新法。讲信用受人信任,效果如此明显。
  “诚信”连用,诚实不欺、守信用;《辞源》没有收入这一词条,看来那是我们现代人的创造了。
  诚信,应该是每一个愿意做好人的正常人基本必备的品德。不说假话恶意骗人害人,不做假货害人健康赚取昧良心的钱,重合同、守承诺、讲信用;这些是最基本的诚信。若连这些都不能做到,那还算是一个人吗?
  高一级的诚信是:人际关系、生意往来中,即使自己只是口头承诺,即使兑现承诺自己就要“吃亏”,宁肯吃亏也要守信用;注重的是自己人格的完善。
  最高的诚信哪,那是进入了天地境界;“仰之弥高,钻之弥坚;瞻之在前,忽焉在后”,诸君自己体会,恕我还不会描述。
  
   二○○五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