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优妮塔被罗丹啪啪:反贪局长反腐决不能搞“灯下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3/28 19:22:23

反贪局长反腐决不能搞“灯下黑”!


公开场合是一个执法如山的反贪局长,暗地里却是一个贪得无厌的“社会蛀虫”,广西贺州市反贪局原局长张建辉在办案过程中竟利用职权向当事人及其家属先后索贿2万元、受贿7.5万元。日前,广西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被告上诉提出原判量刑过重的理由不能成立,判处张建辉有期徒刑七年。

作为一名反贪局长,本来与腐败水火不相容。然张建辉却恰扮演了一个双面角色,将两者有机融合,在大庭广众之下对腐败分子“疾恶如仇”,背地里却贪得无厌,成为地地道道的腐败分子。以反腐为己任的反贪局长,自己却是彻头彻尾的腐败分子,这极具讽刺意味。而让人忧虑的是,在时下的官场上诸如张建辉之类当面是人背后是鬼的双面官员不在少数,这从已查处的贪官中便可得到明证。自从1999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总局长逻辑严重违纪被撤职以来,反贪局长变成贪污局长的例案可谓是层出不穷。江西省原检察长丁鑫发,重庆市原常务检察长郭宝云,贵州省原副检察长反贪局长刘国庆,山西太原市反贪局长贾军英,湖南省邵阳市原反贪局长李勇,黑龙江省原检察长徐发,一一被查处。成为了近年来的一种“怪现象”。有天下“第一局”之称的检察院、反贪局,却从内部最先滋长出腐败,变成了“首贪第一局”。它本该是抓鼠的猫,却变成了老鼠,成为当今社会执法犯法,贪赃枉法的一窝硕鼠。

检察院、反贪局直接承担着对贪污、行贿、受贿等职务犯罪立案侦查的职能,他们说谁贪污、受贿,就可以随意逮捕、关押。他们掌握着很大的权利,在反腐斗争中地位当属重中之重。事实再次说明:绝对的权利必然导致绝对的腐败。正因为如此,更让人感到忧虑。显而易见的是这种“猫变老鼠”的现象暴露了一个更深层次的问题,谁来监督和制约无法无天腐败的检察院、反贪局呢?

众所周知,反贪局、检察院之上有人大的监督,还有党委纪检委的监督,人民群众、社会舆论的监督。权利必须受到制约,才能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从权利制约的角度来分析,体制上的漏洞和法治上的不健全,是导致他们无法无天的重要原因。所以,反贪局、检察院的腐败从根本上是个体制上和法律不健全的问题。人大监督,其实是一种形式,没有本质意义,实际上是无人监督。

       因此在人大和纪委中,有必要建立一种针对反贪局、检察院工作人员腐败的特殊的调查和侦查机制。目前,最高人民检察院推行的人民监督员制度,正是一种很有效的监督机制,使得监督者也不能逃脱监督。反贪局和检察院的权力只有受到法律的规制和其他权力的制约与监督,才能合法运行造福于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