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棋定式有哪些:香港的“两文三语”人,伤不起啊!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3/29 16:22:45

前两天读报,看到香港特首曾荫权提出要发挥港人“两文三语”(Bi-literacy and Tri-lingualism)的优势,把握国家发展机会。这“两文”指的是中文、英文,而“三语”则是普通话(国语)、粤语、英语。曾荫权还说:“不要像我40多岁才来认真学普通话。”曾荫权1944年生人,屈指一算,他“40多岁”时是中英联合声明之后的80年代中期。说来这位“煲呔”还真算是有点长远眼光的,相当多的港人是到了1997年7月1日后才如梦初醒开始学习普通话的。 



说起港人学普通话,就想起香港报章上两位名人的一场火爆的有关的论战,涉及到一句与香港人学普通话有关的英文句子正确与否。 

论战的一方叫邓永锵,如果您万一对这个名字不熟悉,您也许听说过David Tang,或者 “Shanghai Tang”(“上海滩”)这个卖改良式唐装、旗袍、马褂的时装品牌吧。邓永铿(David Tang)就是“上海滩”(Shanghai Tang)的老板,出身世家,是已故香港慈善家邓肇坚之长孙。幼年曾在香港接受教育,就读喇沙书院,其后到英国留学,在剑桥大学取得法律学士学位,再在伦敦大学取得哲学系荣誉硕士,主修逻辑系。并曾在1983年至1984年任教于北京大学,教授英国文学及哲学。从这段经历来看,David Tang的英语功夫自然了得。虽然他的英语水准极高,但是David Tang主张说plain English(平白英语)。他在2004年7月19 日的香港《苹果日报》上发表了一篇题为I Love Plain English 的文章,认为港人应该尽量说plain English,他认为Trying to speak plainly will help improve our English(说平白英语能让我们提高英语水平)。理由很简单,平铺直叙的简单英语不会出错。他在文章中提到当时香港人的英语水平本来就差,然后加了一句: 

The situation is made worse because with l997, we are all told to learn Mandarin. 

世事难料,未承想就是这句话杯具了。一位名叫古德明的香港英语教育作家,在《苹果日报》“生活名彩”版开“征服英语”专栏,专门为学习英语的港人答疑解惑。他在同年7月31日《苹果日报》发表了三篇专栏文章纠正邓永铿先生的英语错误,其中 “和邓永铿先生谈英文(其三)”专门就上面的句子发表了如下议论: 

邓先生那篇“I Love Plain English”,以简单句子(simple sentence)当做平白英文(plain English),结果是文章了无变化…只写简单句子,文法错误应可避免,可是这一点邓先生却做不到。比如说,With 1997, we are all told to learn Mandarin(一九九七年来临,当局要我们都学国语)这句应改为From 1997, we were all told to learn Mandarin。 

对于古德明先生的批评,邓永铿先生在8月9日发表“古德明的‘英文’笑死我”一文予以回应:
古先生自以为要改我卷,不过他的英语quali不够,改到“污厘单刀”,大错特错…第一个笑话是:古先生叫我用的句子“应改为From 1997, we were all told to learn Mandarin」。幼稚园学生都知道这句子是无grammar的。正确写法应该是:In 1997, we were all told to learn Mandarin 或 From 1997 we have been told to learn Mandarin 。其实,我写的 With 1997, we are all told to learn Mandarin 是有另外的意义,但这个精细的分别,我怀疑很难教晓古先生的。

古德明先生也毫不示弱,在8月11日专栏文章中继续回应,文章题目是“邓永铿不愧是文‘献世’家”:

邓永锵先生又说拙栏英文“大错特错”了。他说我“资格不够”,叫我“多与英国人沟通”,论据显然是:他“曾在北京大学教导博士生英文”,所办英语学习中心“由查理斯王子揭幕”、“由戴卓尔夫人揭幕”。我当然没有这些资格。我的资格只有三个字:古德明。古德明说邓先生With 1997, we are all told to learn Mandarin一语错了,应改为From 1997, we were all told to learn Mandarin。邓先生说这一句“笑死他”,说From应改为In;假如不改,were就应改为have been。这里且再给邓先生一些笑料。Michael Swan Practical English Usage第一版指出:From is used if we do not say when the action or situation finishes。例句是:He studied the piano from the age of three。邓先生一定会说studied须改为have studied,或from须改为at。他有资格,Michael Swan没有。

意犹未尽,古德明先生他在8月14日发表题为“由一九九七年开始”的专栏文章继续向邓永铿先生叫板:

With 1997, we are all told to learn Mandarin、In 1997, we were all told to learn Mandarin、From 1997, we have been told to learn Mandarin、From 1997, we were all told to learn Mandarin四句,是不是都正确?
这里前三句是邓永锵手笔,第四句是我写的,意思是“由一九九七年开始,当局就要我们学国语”。“由过去某个时候开始”,英文可用from字来说,配过去式动词,但这不表示事情已成过去。

Macmillan English Dictionary from字条下有例句I lived with him from the age of twenty(我二十岁开始和他同居),附注说同居关係“仍在继续”(starting at a particular age and continuing),不是已告结束。

这一点邓永锵不知道,所以他说:“幼稚园学生都知道(古德明)这句子是无grammar的。”
至于第一句,邓永锵自言“另有意思”,其实意思不知所谓,文法不成体统。他错了,要自辩,那不要紧,但不应教读者跟他错。第二句文法正确,但句子所述限于一九九七年,不是“由一九九七年开始”。第三句以现在完成式动词配from,严格的英文学者会视为错误,会把from改为since;随便一点的,则会视为“也无不可吧”的别格。

邓永铿先生8月21日再发短函回应,避实就虚:

古德明先生…继续对我大肆攻击,睇来一定过“熨斗”……我只想再次解释一个基本的语文原则:通用的标准英语有别于课本英文和字典,尤其是发霉的!

古德明先生在8月24日的回复中也不再纠缠具体文字,但依然咄咄逼人:

先生…何(以)…效阿Q胜利,望望然自言自语“标准英文有别于课本英文和字典,尤其是发霉 的”?未免贻笑三尺小童 ……多行无礼必自及,幸无怪僕咄咄逼人也。耑此奉覆,顺祝学业进 步。

写到这里,不由感叹:“两文三语人”伤不起啊!不知各位看官有木有耐心看完,是否闹明白了这个“幼稚园学生都知道这句子是无grammar的”句子——

两位大师到底谁说得更在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