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玉堂是济南的罪人:《圣经叙事的艺术》述评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0 04:52:39

【摘要】 本文首先介绍《圣经叙事的艺术》的概貌,特点以及作者罗伯特·奥特关于该书的写作目的。最后从众多的实例中选择一例,来深入而具体地认识阿尔特是如何从圣经叙述作品中列举大量的实例来展开论述和分析的。

【关键词】圣经;叙事艺术;罗伯特·奥特

 

当代著名圣经学者罗伯特·奥特(1937-)曾以《圣经叙事的艺术》和《圣经诗歌的艺术》(1985年)于20世纪80年代蜚声圣经文学界,90年代又推出《圣经文学指南》(1990年)、《圣经文学的世界》(1992年)和《创世纪:翻译和评注》(1996年),连续引人注目。

20世纪80年代初偶得《圣经叙事的艺术》,即寄朱维之先生,征询译书建议,后因种种原因未能将它译出。一晃近20年过去了,今梁工忆起往事,认为此书虽问世20余年,但对国内圣经文学界仍有较高的参考价值,适逢“全国经典阐释与文化传播学术研讨会”召开之际,嘱我写篇述评加以介绍。

 

1.    本书概貌与特点

《圣经叙事的艺术》除前言外,共分9章。第一章 圣经的文学探索;第二章 神授史记和虚构文学的起源;第三章圣经的类型场景与常规手法的运用;第四章 在叙述和对话之间;第五章 重复的技巧;第六章 人物塑造与含蓄的艺术;第七章 复合的艺术;第八章 叙述和认知;第九章 结束语。阿尔特在前两章对研究圣经叙事艺术的意义及其合理性作了说明。接着在后七章对圣经的叙事手法和艺术特质展开论述和总结,同时还举出实例在各章作针对性的分析。

他一方面就圣经叙事的艺术作用和意义提出种种看法和认识。一方面又在分析和介绍圣经叙事技巧时,一一说明哪些手法是最具典型特征的。另外,他并不擅自判断某个情节或某某人物,具有特定而绝对的含义,当然不赞成一切文学含义皆是不可知的当代思潮,他更趋向于运用一种蓄意的论述手段——即从神学、心理学、伦理学等多学科方面来更具综合性,更具描述性地把握圣经故事的叙述特质。与此同时,圣经叙述故事里所有的创造性、微妙性和启发性也为奥特所关注。

书名中圣经两字,乃指希伯来圣经,也即基督教的《旧约》。奥特认为他没有将《新约》和《旧约》放在一起来论述,至少有两个理由:1、两书的叙事风格和艺术技巧不同;2、两书的语言和历史背景不同。虽然从神学思想和信仰特质上看,它们具有无懈可击的统一性和完整性。

文学作品的形式与含义,在很大程度上依附于作品的语言习惯。鉴于这一事实,奥特不时地用希伯来原文来举例说明,同时也针对希伯来文的措辞、发音、句法,甚至双关语来加以解释。

奥特通过典型实例来论述艺术特色的方式,对于不懂希伯来文的读者,也是行之有效的。列举的实例都是奥特亲自翻译。关于这一点,奥特认为钦定本固然是英语世界的权威译本,但在语言简洁和逻辑准确性方面尚存不足。而其他各种现代译本,虽然在这两方面作过改进,但总避免不了在句法和词法上过于自由的毛病,从而有失原文那特有的语言风格。虽然奥特的译文有时也欠机智,但至少在保留古希伯来语言的风格特质方面尽了努力。

 

2.    圣经叙事艺术评述

圣经中的叙事故事,不仅简洁生动,主题明朗,同时也展示了别具一格的叙事风格。在具体论述和分析圣经叙事的艺术特点时,奥特对圣经作者常用且具典型意义的艺术手法,如场景、人物塑造、反复、行为、对话、措辞、叙述等作了阐述。现选其中四种手法:措辞、行为、对话、叙述,作一介绍:

1)措辞(words):圣经叙事艺术的简洁特质要求,圣经作者在叙述中经常选择若干特定的词或词根来进行字、词替代并反复使用,从而更好地为主题服务。这一措辞手法亦称关键词反复(the repetition of key words)。它不仅具有深化叙事主题的作用,从而能使圣经故事在道德、历史、心理和神学上的含义更为丰富。反复使用关键词同时也具有强调的作用,特别是在揭示主要人物的事件中,更是如此。圣经叙事作品的丰富性特色也经常要求使用这一手法。当然有时候也可找适合的同义词来替代。在选词上,如直接指向主题思想,则多选择抽象词,如《创世记》中常用的“祝福”(创12:3;24:60;27:4,7,19,38;28:6;47:7;48:9;49:26)或选用一个物质名词,《创世记》雅各故事中的“石头”(创28:11,18,22),来发掘叙事作品中含义不太明朗的主题思想。

另外一种常用的措辞方式是选用某个特别的形容词、名词或短语,对人物作细节描述或修饰,尤其是当故事强调生动简洁时。比如:用身体发红和浑身有毛描绘以扫(创25:25),用美貌俊秀来形容拉结(创29:17),用肥胖来刻画摩押王以矶伦(士3:17)。其实,我们只要稍加留意便会发现,因细节需要而采用的这一措辞手法,也是为情节和主题服务的(创25-29;士3)。

2)行为(acting):在圣经叙事艺术中,复现(recurrence)和类比(analogy)或称类似(paralles)乃为转述行为服务的常用手法。圣经作者运用类比对故事的行为提供评述。圣经故事中的行为类比经常扮演批评的角色,即对特殊的人物和行为进行主题批评,比如,雅各先骗人后被人骗的类比行为,即当他用欺骗手段从瞎眼的父亲那里骗得原属以扫的祝福(创27)时,作者正是运用这个艺术手法,在后来的章节中,使他先因天黑受骗娶了利亚,又因拉班的狡诈不得不再为拉班打工7年。(创29:15-30)

而复现在圣经叙事作品中则是通过一连串有规律的行为事件来运用的,《创世记》中长子继承权的转移,《出埃及记》中以色列人在旷野的退缩和堕落以及《士师记》中士师们阶段性的蒙召等。复现意在突出历史事件是按照上帝的定命模式而发生。倘若这模式明确强调复现行为,那么行为事件中一连串相互关联的人和物就具有相等的重要性。依照统一的圣经观,圣经叙事作品中存在着一种因果关系链——它将一个行为与另一个行为牢牢连在一起,而且是一环套一环。这说明,通过各种类似行为构成的叙事作品采用了大量的行为复现艺术。留心的读者可能已经察觉,当雅各用一碗红豆汤从以扫那里买下长子的名分以后(创25:27-34),雅各的每一个行为好像都是命中注定的(上帝命定的模式)。显然,红豆汤行为已经成为兄弟不和的预兆,而接下来所发生的事件,无论从因果关系链的角度看,还是从行为本身的角度看,都充分说明了行为复现手法在圣经叙述中的使用价值。再拿雅各来说,计骗父亲的祝福(创27),与狡诈的岳父争辩(创29:15-30),与天使摔跤(创32:22-32),以及在约瑟遭害的事上,被儿子们用约瑟的外衣所骗(创37:29-35)等等,似乎都清楚地表明,有关雅各的行为复现都是被一种因果关系链牢牢拴住的。即便拿他被儿子们用约瑟的外衣所骗这个行为来看,岂不正是他在做儿子的时候用以扫的外衣欺骗父亲的因果行为的复现吗?(创27)

圣经叙事中另一种常见的,也是典型的复现行为乃是用两个叙述来表达一个行为,即对同一事物稍作变更,使其在同一叙述作品中不同的关键时刻复现。通常情况下,事件中的人物可能会发生一些变动。同一个行为事件的复现,其相同性常常明确地表现在拥有一个固定的结局。这是古希伯来人又一高明的服务叙事主题的艺术表现手法。然而,在实际叙述中,表达的方式可以是变化多样的,只不过这些变化有时候非常的巧妙。它为圣经的叙事作品构建了一个有机的,起支配作用的叙事标准。奥特借用“原型场景”(type-scene)术语来称呼它。因此,我们应当注意这样的问题:在不孕求子蒙神应允的原型场景中,撒拉(创16-18;21),利百加(创25:21-26),哈拿(撒上1),玛挪亚的妻子(士13)以及书念妇人(王下4:8-17)。他们之间的区别在哪里呢?偶然情况下,一个原型场景和一个叙述类比共同展开作针对性的运用,使同一个原型场景按照严格的次序进行复现。例如,威胁生命的考验先是落在漂泊旷野的亚伯拉罕长子以实玛利的头上(创21),不久又落在了小儿子以撒的头上(创22),而这时亚伯拉罕似乎已承命杀子(创22)。聪明的读者如将两行为在复现话语和叙事主题方面的内在连贯性稍作思考,便会从两故事的复杂含义中发现微妙之处,而这也正是两叙述故事内在行为关系的关键所在。一边是被逐漂泊旷野的母与子(创21),另一边则是遵命步入旷野的父与子(创22)。微妙之处其一表现在两行为都是在生命的危急关头,天使从空中宣布两子都将存留,不得遭害;其二则表现在两行为之间起缓冲作用的一段穿插,这段针对旷野一口井的争论突出了上述两行为之间内在主题关系的重大意义,因为这段插叙不仅涉及到以实玛利如何在旷野获得生命之源(创21),而且也为上帝与亚伯拉罕的立约以及对他子孙的祝福(创22)作了铺垫。

3)对话(dialogue):古代希伯来作家是用言语口传来表达他们的创作思想的,因此圣经故事中的所有事件都会引向用对话手法来表现。这种“引向”常指叙述者先以一个或多个人物用短语或句子作直接引语开始话题。对话所载的叙事负荷常常也是大量的。直接的言语交换使叙述者对人物相互作用的干涉降到最低点。通常情况下,当叙述重要事件时,圣经作者会主动采用对话手法。因此,从叙述向对话转移的本身就已经显明对话的使用价值。比如:大卫和拔士巴、大卫和乌利亚两故事都是从叙述转向对话,可为何前者寥寥几句(撒下11:2-5)而后者却是大篇幅地使用了对话(撒下11:6-13)?圣经作者的用意显然是想将读者的注意力从奸淫转向谋杀(撒下11:14-17),其实奸淫才是大卫犯罪的真正起因,而谋杀只不过是个结果。这样灵活地运用对话不正充分地表达了圣经作者的一贯思想吗?

事实上,读者只要稍加留意便会发现,圣经叙事中的每一处对话都是以一种程序化的言语形式来表达的。而它最普遍的表述特征可以凭如下两点来识别:1、对话者反复使用全句,即一字不差地你一句我一句地相互对说;2、甲将丙的事告诉乙,乙跑去找到丙,将甲对他说的话告诉丙。这种程式化的口传表达形式在圣经叙述对话中已成一种常例,但也有变化,有时甚至是细微的变化,这都要予以注意。当然,我们还可以通过上下文来认识和把握变化的目的和意义。当叙述话题复现(甚至不止一遍)时,圣经作者可能会利用颠倒次序或增减细节等具体手段来对常例形式作适当调整。显然,作者是想利用对话间的细微变化或适当调整来使人物形象、社会地位、道德标准、标准立场和政治立场等,得到进一步的揭示。而这种揭示所表现的微妙之处常常会突出在教育意义和启发意义上,因此就显得尤其重要。

4)叙述(narration):在圣经叙事故事中,叙述者总是采取隐藏的姿态并表现有全知的能力。叙述者的知识不仅显示一种权威性,而且所涉范围也十分广阔。他能用准确的语言叙述万物的起源、世界的形成以及人的复杂情感和思想意志等。这个手法对西方许多作家也产生过影响,如费尔丁、巴尔扎克、萨克雷、乔治·艾略特等。他们都喜欢强调叙述者的全知性,他们常常站在台前对观众说话,或走出舞台与观众聊天,使读者清楚地意识到,他们正在读者和叙述之间起着协调作用。在圣经中,叙述总是显示一个双重含义,即上帝的全知性和一致性与人类的无知性和欠缺性。

另外,叙述者一般不对叙述的内容直接评说和解释,这样,故事便显得简洁而生动。这个特点旨在告诉读者,作者对事件的叙述不含任何调解性插入成份,而只在人物发生对话时,才用“他说”这两个字来提醒叙述者的到场,可谓简洁至极。甚至就这么两个字,有时也是站在人物对话圈子外才讲出口的。即便是面对关键人物和重要细节时,也尽量减少干预。

3. 一个典型事例

奥特在具体分析和阐述常用的叙事技巧的同时,还列举了大量的典型实例,不仅章章有例,而且例法相映。所谓例法相映,即每个实例都针对具体的叙事技巧,如对话、叙述、反复、行为、场景等。这也是本书最大的特色之一。现将各章中出现的主要的实例的名称列出:第一章:犹大和他玛(创38);第2章:1、夏娃(创2);2、以扫向雅各出卖长子的名分(创25:27-34);第3章:1、雅各井旁遇拉结(创29:1-20);2、摩西(出2:15-21);3、路得;4、扫罗(撒上9:11-12);5、参孙(士14);第四章:1、大卫和亚西米勒在挪伯圣所(撒上21);2、撒母耳的出生(撒上1:1-19);第5章:1、撒母耳和扫罗(撒上15);2、拔示巴、拿单和大卫(王上1:1-27);3、玛挪亚的妻子(士13);4、扫罗、大卫和押尼亚(撒下3);5、巴兰(民22:2-24:25);6、约瑟和波提乏的妻子(创39:1-23);第6章:1、大卫和扫罗(撒上18:14-30);2、大卫的报应和所罗门的出生(撒下12:19-24);第7章:1、可拉党的叛逆(民16);2、约瑟和他的兄弟在埃及(创42);3、大卫、扫罗和歌利亚(撒上16-17);第8章:约瑟和他的兄弟们(创42-44);第9章:雅各和拉结(创29-30:1-4)。

为了能全面认识和了解奥特关于圣经叙事艺术的研究,现从上述的实例中择选“雅各和拉结”一例加以评述。这是一篇论述对话艺术的典型事例。对话节奏明快,情感复杂,但因其外表的简洁和平淡,而常被忽略,可它确是一篇精心刻划的杰作。

在《创世记》第29章后半部分的叙述中,雅各发现嫁给他的不是他所爱的拉结而是她姐姐利亚,这才知道是受了舅舅拉班的欺哄。他虽然经过一番努力,终于娶到拉结,却又遇到麻烦;利亚连生4个儿子,拉结却不怀孕。关于利亚,我们也知道,她虽然为雅各生了4个儿子,却并未得宠,我们可从利亚为4个儿子生后起名的简短叙述中察觉她的苦恼。而拉结呢?作者除了只一句话提到她的不育外,却并未对她给予额外的关注。至此,故事进入下一章(创30),叙述转成对话。

拉结见自己不给雅各生子,就嫉妒她姐姐,对雅各说:“你给我孩子,不然我就死了。”雅各向拉结生气,说:“叫你不生育的是上帝,我岂能代替他作主呢?”拉结说:“有我的使女辟拉在这里,你可以与他同房,使她生子在我膝下,我便因她也得孩子(按原文应译“被建立”)。拉结就把她的使女辟拉给丈夫为妾,雅各便与她同房。

现代读者可能对这段对话中关于古希伯来人使女生子归主人收养的风俗有些兴趣,而对其他似乎不太关注。一个双关的希伯来词ibbaneh(被建立),因其发音与banim(儿子)相同,可产生“得孩子“的联想。而它在上下文中的句法功能使整个对话逻辑清晰,主题突出。

叙述者先提出拉结的看法作为对话的开场。显然,叙述者不单提供了事实,而且使拉结对自己多年不育的痛苦心情下了总结。她与雅各在井旁相拥而泣,到了结婚的时候却被父亲所骗,眼睁睁地看着姐姐利亚嫁给雅各,后来她虽也嫁了雅各,却不生育,而姐姐利亚为雅各连连生子。她到了难以忍受的地步,再也不愿无动于衷了,她下了决心要采取一些实际的行动。他显然无法预见这样做将会给自己带来什么样的后果,比如,后来发生在两姐妹及其子女身上的一系列事件不能说不与她这次行为和动机有关。读者或许已注意到拉结的情感状况,以及她对姐姐利亚的嫉妒,虽然叙述者有意不提及她姐姐的名字。这可能会使读者加深印象,即拉结为生育和爱情所结仇的对手却是她的同胞姐姐。奥特将这种情况称作对立转向型类比手法(先是姐姐嫉妒妹妹,后是妹妹嫉妒姐姐)。这种叙事技巧在《创世记》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即一种紧扣在兄弟之争与姐妹之争间的必然联系,小的胜过大的。比如以撒和以实玛利、雅各和以扫、拉结和利亚、约瑟与其众兄长等。

除此之外,我们还应该知道,在整个故事的叙述中,只是到了这个时候,拉结才开口说话,当然这是叙述者特意的安排。从表面上看,作者似乎在暗示读者,拉结的性格是忍耐的,然而事实却证明:她缺乏耐心,好冲动,甚至焦躁。她冲着深爱自己的丈夫劈头盖脑就威胁道:“你给我孩子,不然我就死了。这么一句生硬无礼的话自然令雅各生气。一方面,希伯来词havah(给)在这句话中起到了刺激作用,因这个词常被用于表示对肉体的急切而无礼的要求,如犹大碰见他玛时,以为她是妓女,就向她提出肉体要求,用的正是这个词(创38:14-16),另一方面,现在时态的运用,使雅各无形之中产生一种紧迫感(英译:I am dead;汉译:我就死了)。

留心的读者或许会发现这是雅各第二次听到关于死的威胁的话题。上一次,是在用一碗红豆汤骗取长子权后险遭哥哥以扫报复而面临死的威胁,这一次却是面对自己心爱的妻子拉结,雅各心里明白,表面上两种死的威吓虽然不同,但此时此刻,拉结的死似乎比他自己的死更令他恐惧。拉结先以威逼的口吻向丈夫要孩子,蒙神顾念,生下约瑟后,还想再生(创30:22-24)。作为读者,我们清楚一个事实,那就是拉结在生下小儿子便雅悯后就真的死了(创35:16-18)。这是一种遗憾呢?还是一种讽刺?或是一种报应?而雅各是如何反驳她的呢?雅各在回答中,既没有用ben(儿子),也没有能够yeled(孩子),却是用了一个非常流行的惯用语fruit of the womb(生育)。一方面是由于信仰的原因,即上帝使她不育(创29:31)。另一方面,是故意用不育来强调他内心的不平(已经向她生气)。这种变换关键词的做法在圣经叙事艺术中是屡见不鲜的,这也是对话的常用手法之一。在对话的一开头,拉结用了两个简短而独立的句子,说话的语气则是完全的情绪化,特别是第二句,更是如此。而雅各呢,相比之下,却正好相反。他机智地用了一个隐喻来回应拉结,甚至饱含讽刺的口吻。

对话中出现的关于逃避回答的现象,也应值得注意。当拉结听到雅各责备她不生育乃出于上帝的管教时,她却逃避应答,不提生育或不生育的问题,而转口说:“有我的使女辟拉在这里,你可以与她同房,使她生子在我的膝下,我便因她得孩子。”叙述者这边,他刚才还直截了当地提醒我们拉结一开口就使雅各生气了。可这会儿,面对拉结要他娶使女辟拉为妾的提议,雅各将如何是好呢?反驳?逃避?还是听从?心爱的妻子已经变得不顾一切了,听从她或许是明智之举,因为她是合法妻子,妻子不育,娶妻子使女也是合法的。雅各于是听从了拉结,娶了辟拉,与她同房。辟拉生了两个儿子,既平衡了拉结与姐姐利亚相争求胜的心理,也满足了拉结求子建家的宿愿。(创30:5-8)

整篇对话虽只有短短的几行,但它却成功地揭示了夫妻关系中那些交织的情感——关爱、体贴、嫉妒、失意、怨恨、生气等。反过来讲,拉结,作为雅各受宠的妻子,完全有理由忍耐等候天使传报生子喜讯,象撒拉和玛勒户的妻子,或者学一学哈拿,进圣殿祈求上帝。可拉结呢?她却凭着血气,冲着丈夫,向他要儿子。雅各用责备的口吻答道:“我岂能代替上帝作主呢?”这句回答实际上完全符合了圣经主题思想的一贯要求。拉结的错误显然是信仰上的,即误认为怀孕生子乃丈夫的能力所为,忽略了上帝的大能。我们如果从30章继续读下去,便会发现拉结终于蒙上帝顾念怀孕生子(创30:22-24),可当我们再往下读到第35章时,却意外地看到她在生产小儿子便雅悯的同时,不幸死于难产(创35:16-19)。显然她是因贪心(创30:22-24)而招致了上帝的反感。上帝不仅取走了她的灵魂(创35:16-19),甚至将她儿子约瑟及其支派那最有望成为未来的以色列伟大君王的福气,赐给了雅各和利亚所生的四子犹大及其支派(创49)。

 

【注】

 [1] 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希伯来文学和比较文学教授。奥特作为一名美国籍犹太裔者,曾多次在美国和以色列获奖。他笔耕不辍,著述等身,已出版著作17部。在圣经文学和比较文学领域,他至今仍十分活跃。

 [2] 约18万字,曾获全美犹太图书奖。

 [3](1905—1999),著名学者,前南开大学教授,中国圣经文学研究的先驱者,曾以《基督教文学》(1941年)、《雅歌和九歌》(1943)、《诗篇文学鉴赏》(1952)、《圣经文学十二讲》(1988)、《希伯来文化》(1989)、《古犹太文化史》(1997)以及《古希伯来文学史》(2001)斐声学术界。

 [4](1953-   ),河南大学教授,河南大学圣经文学研究所所长,中国圣经文学研究的实践者。主要研究成果有:《圣经诗歌》(1989)、《圣经百科辞典》(1990)、《圣经文学导读》(1990)、《圣经中的犹太行迹》(1991)、《圣经指南》(1993)、《耶稣的一生》(1999)、《凤凰的再生—希腊化时期的犹太文学研究》(2000)、《圣经与欧美作家作品》(2000)、《基督教文学》(2001)、《圣经时代的犹太社会与民俗》(2002)等著译。

 

【参考文献】

1. Robert Alter. The Art of Biblical Narrative(M). Basic books. New York 1981

2.《圣经·旧约》(和合本)

3.勒兰德·莱肯. 圣经文学(M).  沈阳:春风文艺出版社,1988

4.梁工. 基督教文学(M). 北京:宗教文化出版社,2001

(章智源文,原刊登于合肥教育学院学报2002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