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最可爱的人 魏巍:艺人“陪睡”与小姐“卖淫”有天壤之别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3/28 22:48:14

    4月10日晚,网上流传一则视频,名为《惊爆!内地女歌手马睿菈“陪睡” 开价一夜八万》。视频一经网络流传引来众多网友热议。其中提到“冰冰”陪睡报价要三五十万,有不少网友认为是没有底线的炒作,但是通过调查结果显示有过半网友都认为“陪睡视频”不是炒作,确实是“陪睡”。

   关于艺人的绯闻和炒作,无非是除了脱得只剩下一个灵魂外,就是跟在金钱和利益的屁股背后陪吃、陪喝、陪睡,在艺术的一滩死水中,偶尔会泛起几滴倒人胃口的“涟漪”,美其名曰“卖点”。因此,有人说娱乐圈已成一个藏污纳垢的地方,此话不无道理,明星吸毒、淫乱、耍流氓、装黑老大的事件接连发生。当然,这次网上爆料的内地女歌手马睿菈“陪睡” 开价一夜八万的事,不管是真是假,但是,它都有产生的环境和存在的条件。

   明星陪睡事件的不断升级,让我们隐约感觉到,娱乐圈已经不是单纯创作文艺的地方,也不是陶冶人类精神世界的地方,而成了一个高级“小姐”的培养基地,或者是一个纸醉金迷的合法的“天上人间”,确切地说应该是一个“皮肉交易市场”。色情无处不在,卖淫明目张胆的进行,但是,令人诧异和不解的是,这个花花世界却成了一块法律的净土,因为卖淫活动可以在这里明码标价、童叟无欺的进行,大量的不雅照和色情照像落花流水一样涌出,不但娱乐了一些阔少的下体,也刺激了一些眼馋者的上体。而且,最重要的是,卖淫在娱乐圈不叫卖淫,而叫“潜规则”或者“陪睡”,一个见不得阳光的下体活动,一下子被提升到理直气壮的高雅世界中。

     相比之下,只要妇女的身上没有披上明星的外衣,出于某种原因,让她们被迫从事色情活动后,一下子就被定性为“小姐”或者“卖淫女”,不过现在有了一个新的称呼——失足女。当然,“失足女”卖淫的后果很严重,轻者罚款和批评教育,重者对其进行拘留。在半夜三更,往往很多地方会出动大量荷枪实弹的警察,去查大街小巷中的“失足女”,而这些“失足女”被追的“鸡飞狗跳”,在满大街到处乱撞,而在此时,某个大明星或许正躺在某个款爷的怀里,进行着一场一夜几十万元的皮肉交易,并笑谈警察如何抓“失足女”的经过。

   具有讽刺意义的是,明星淫乱和卖淫的图片,往往被当做一种“美图”,在网上进行疯狂的传播和下载,不但相关部门很少去追查此事。而且,还有很多好事者对此进行无极限的八卦,添油加醋的进行炒作,唯恐天下人都不知道此事。只要我们在睡醒的状态下稍微思考一下,这跟变向的宣传卖淫有何区别?相反,哪儿出现普通的“失足女”卖淫,就会有大量的武装警察去查处,甚至有的地方会在网上曝光这些“失足女”的裸照。至此,笔者想问,都是卖淫,为何差距这么大呢?

   当然,一分钱一分货。艺人和“失足女”同为卖淫,却产生不同的称谓和定性,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其自身的质量。很多艺人都才貌双全,这就决定“买家”肯定非富即贵,当然,套用孔乙己的一句话“有地位人的事,陪睡不算卖淫”,而且艺人有可能从丑小鸭变成大凤凰,从此一炮走红,并红的一发不可收拾;而“失足女”则截然不同,她们大多出生贫困的家庭,要学历没学历,要容貌没容貌,这就决定“卖家”是那些市井之民,因此,当她们提供色情服务时,就不能称为高雅的“陪睡”。所以说,在娱乐圈,比卖淫更丑陋的事,就是“掩耳盗铃”的掩盖卖淫和“视而不见”的放纵卖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