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诺镑客借贷:歌手马睿菈已涉嫌违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19 21:11:50
歌手马睿菈已涉嫌违法 (2011-04-14 11:05:49)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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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文化

近日在网络上“女歌手马睿菈陪睡一夜索价8万”的视频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视频共2分27秒,视频里的女主角马睿菈和一名自称是“花姐”介绍来的男子程序化地确认了之前谈及的价格“快的5万,包夜8万”,并在攀谈中说只要“钱能到位”,甚至一线的歌手或演员都可以联系陪睡。视频全程没有出现女主角名字,但可以确认视频中的女主角是女歌手马睿菈。马睿菈出生于1982年,目前是北京福盛天成文化传媒公司的一名歌手,因《无情的坏男人》这首歌受到关注。

    如果“陪睡门”的视频内容是真实的,那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马睿菈和视频中的男子应该受到治安处罚;而他们谈论中提到的介绍人“花姐”,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已构成犯罪。

    马睿菈和视频中的男子已经涉嫌卖淫嫖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卖淫嫖娼的认定,并不要求双方实际发生性关系,只要双方在主观上已经就卖淫嫖娼达成一致,已经谈好价格或者已经给付金钱、财物,并且已经着手实施,但由于其本人主观意志以外的原因尚未发生性关系或者已经发生性关系、但尚未给付金钱、财物的,都可以按卖淫嫖娼行为依法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的规定,马睿菈和视频中的男子应该受到治安处罚,甚至被施以强制收容教育。刑法第359条虽然规定了“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而马睿菈自称可以为该男子介绍别的歌手或演员,这种行为只是口头一说,没有着手实施,并不构成介绍卖淫罪。
   

    视频中提到的“花姐”已经构成了介绍卖淫罪。如果视频中的行为被界定为卖淫嫖娼行为,那么花姐的介绍卖淫行为就是已经既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应当被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如果“陪睡门”是一起炒作事件,那么视频的相关人员就涉嫌犯刑法第364条“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至于情节严重与否,社会危害有多大,当然是由司法机关依据司法程序进行认定。

    卖淫也好,炒作也罢,这种缺少廉耻的行为既违反社会道德,又涉嫌违法甚至是犯罪,都是得不偿失的行为,是令人鄙视的行为。

    千万不要为了利益丧失了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