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给与支持 日语:洛阳盗墓魅影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3/29 22:25:16


洛阳疯狂盗墓现象背后,是魔道消长的隐秘江湖;盗墓利益链条延伸所至的保护伞,则触及这个江湖的核心财新《新世纪》 见习记者 上官敫铭  

  十三朝古都洛阳城,是华夏文明的重要发祥地,被誉为“最早的中国”。定鼎于此的百余位帝王,与其朝臣们魂归西天之后,多数埋骨于被视为千年龙脉风水宝地的邙山。

地处瀍河乡史家湾村的一座汉代古墓。盗墓者开凿了近3平方米直通墓穴的盗坑。上官敫铭 摄


  邙山,层层叠叠的墓葬,“几无卧牛之地”,也使延续至今的盗墓行为几乎演变为一个行业。以盗掘文物为主要动机的盗墓活动,在洛阳可谓风起云涌。盗墓者惯用的“洛阳铲”甚至伸向了世界文化遗产龙门石窟保护区,2010年底前后,这里的西山东坡也被盗掘。近年来洛阳盗墓现象之疯狂有增无已。仅2011年初即发生多起因盗墓引发的命案,多处古墓葬被洗劫。

  当地警察往往视盗墓案为烫手山芋。在与盗墓团伙的较量中,编织的是一个古老又新奇的隐秘江湖;盗墓利益链条延伸所至的保护伞,则触及这个江湖的核心。

龙门石窟大案

“现在抓的这些,其实都是干苦力的,是盗墓体系的最底层。如果继续追查下去,盗墓团伙涉及的人将像滚雪球一样越来越多”

  2010年11月2日拂晓。洛阳龙门山上,巡山的护林员听到柏树林悉悉索索作响。循声而去,几个人夺路而逃,黑影消失于密林之中。护林员看到,一块“石门”已被运到路边,钢索、小轮车及铁铲等作案工具被丢弃一旁。

  “龙门山又被盗墓贼挖了!”这是不到两年时间内,龙门山第二次被盗挖。在向财新《新世纪》记者回忆时,洛阳市洛龙区公安分局龙门派出所民警李志(化名)大呼庆幸,“如果再晚几分钟,石门可能就被装车运走了。”

  位于中原腹地的河南省洛阳市南郊12余公里处,龙门峡谷被伊水从中划开。自北魏孝文帝迁都洛阳始,峡谷东西两崖的峭壁,逐渐被开凿出石窟雕刻佛像。其中,唐朝大规模营造的作品尤为著名。历经各朝代达400多年雕琢,绵延近1公里的龙门石窟由此形成。

  1982年,龙门山成为中国第一批国家级风景名胜区。2000年11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将龙门石窟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并划定了保护区域。在石窟雕刻中,西山石窟奉先寺“卢舍那大佛”是石雕典范。大佛身后西北边约800米处,是严禁游客进入的保护区域,前述被盗掘出土的石门就出自于此。

  当日,保护区的工作人员将石门运至山脚的龙门石窟研究院后,向辖区内的派出所报案。“11·2”特大盗挖古墓葬案专案组由此成立。

  经洛阳市文物专家鉴定,该石门系国家一级文物——唐代“辅兽衔环”。在一块高1.5米、长1.2米、厚约30厘米的石板上,两只长角兽类各嘴衔圆环,莲花形状的高浮雕遍布四周。“辅兽衔环”石门被盗掘后,洛阳文物保护部门对现场进行了保护性挖掘。据相关人士向财新《新世纪》记者透露,古墓系唐代墓葬,目前已挖出形似莲花宝座的地砖结构,石门之下是否有地宫及其他文物,还有待进一步开掘鉴定。

  “北京一位文物专家鉴别后,说这是他看过的最精美的石门。”李志对财新《新世纪》记者说。鉴于事件的敏感性,此案一直秘不外宣。

  作案现场遗留有矿泉水瓶、烟头等物以及作案工具。警方确定了“以物找人”的思路,以盗挖现场为中心,半径5公里的排查行动由此展开。案件的突破口,最终确定为遗留在盗挖现场的小轮车。专案组通过对该品牌轮胎销售点和附近小加工厂、建材租赁站的排查,获得关键线索。随后顺藤摸瓜,发现龙门村村民李全立、冯松卫有重大嫌疑。“11·2”案发后,两人突然不知所踪。警方决定对二人采取抓捕行动。

  2010年11月14日凌晨,李全立在回家时被捕。经审讯,李全立交代了伙同冯松卫、张俊杰、李学立等12人盗挖龙门西山古墓葬的经过。

  据“11·2”专案相关材料,2010年10月,张俊杰等人经过两次踩点,找到了一年前已被盗挖的古墓位置,确认石门仍埋在地下半米深处。10月30日,他们将石门挖出并拖离古墓葬。由于保护区砌起砖墙与外界隔绝,张俊杰等人趁黑摸到古墓葬后,将石门抬上了准备好的小轮车。十余名盗墓人分成多组,有人负责放风,有人推小轮车,其余的则将钢索绑在林间的柏树上,试图将石门一步步拖上山顶平地。

  石门太重,张俊杰等人每次只能拖出二三十米。或是遵循了盗墓行业“鸡鸣灯灭不摸金”的古训,次日拂晓时分,张等人掩藏好石门及作案工具后便悄然退去。

  如此深夜作业,凌晨撤离,11月2日,当张俊杰等盗墓人第三次拖运时,被护林员发现,弃石门逃离。

  李全立被捕后,截至2010年12月24日,警方先后在关林、伊川、汝阳及商丘等地,将犯罪嫌疑人张俊杰、冯松卫、李学立、翟国栋等11人抓捕归案。另有3人在逃。

  据专案组透露的信息,犯罪嫌疑人的相关口供资料显示,上述十余人分属三个盗墓团伙,多年来流窜于陕西和河南多个地区盗掘古墓葬。已被抓捕的犯罪嫌疑人明确供认盗挖古墓十余起,形成了一个现场盗掘、当场收购、再转手倒卖的盗墓及贩卖文物犯罪体系。

  “我们现在抓的这些,其实都是干苦力的,是盗墓体系的最底层。”李志说,“如果继续追查下去,盗墓团伙涉及的人将像滚雪球一样越来越多。”

盗墓风潮

“前些年还收敛点,这几年‘工程’就没有停过。两条规矩,只要不动皇陵,不出人命,其他地方随便挖”

  洛阳地处河南省西部,黄河南岸,由周公营建于公元前12世纪,中国历史上近三分之一的皇帝埋葬于此,古谚有“生在苏杭,死葬北邙”之说。位于洛阳市北部东西长近50公里、南北宽约20公里的邙山陵墓群,遍布着自周代以降的多朝帝王将相。

在瀍河区小李村,村口不远处一块约400亩的土地上,百余个盗洞散布田间。上官敫铭 摄


  中国自古有厚葬之风,盗墓亦成为延续千年的行业。据“11·2”专案组相关民警介绍,张俊杰、李全立等盗挖古墓犯罪嫌疑人虽出身农家,却长年以盗墓为营生。盗墓面临着严厉的法律制裁威慑,据《刑法》规定,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或者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的,最高可处无期徒刑,并伴随罚金、没收财产等处罚。

  然而,由于利益驱使,盗墓及倒卖文物等行为在洛阳从未绝迹。据洛阳市公安局原刑警支队党委委员、2002年“12·10”专案(此案为公安部督办的打击洛阳市盗掘、倒卖、走私文物犯罪集团专案——编者注)具体负责人张建岳向财新《新世纪》记者介绍,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文物收藏风潮兴起,盗墓现象死灰复燃。

  警方在打击盗墓及倒卖文物的同时,内部人与盗墓者勾结亦不乏其例。1994年,原洛龙区公安分局缉私队队长郭勇就因此被处以极刑。2002年,在公安部支持下,洛阳警方成立了打击盗墓及倒卖文物团伙的“12·10”专案组。但严厉打击之下,盗墓者还是将“洛阳铲”探向了世界文化遗产龙门石窟园区。

  “11·2”特大盗挖古墓葬案仅是近年来洛阳市盗挖古墓案之冰山一角。洛阳警界一名民警向财新《新世纪》记者坦承,如今盗墓已呈猖獗之势。

  2011年1月13日,一群盗墓者在洛阳宜阳县盗墓时,墓坑发生坍塌,三人当场毙命于古墓穴。

  2011年1月16日,九名盗墓者在洛阳孟津县平乐镇左寨沟村盗挖一汉代古墓。当天深夜,村民被盗墓者掏土的咚咚声惊醒后报警。直到警车逼近时,盗墓人才开始逃窜。有三名盗墓者坠入不远处的深沟,造成一死两伤。

  2011年2月14日夜,洛阳邙山镇发生命案,五名盗墓者因分赃不均发生口角,一人被当场杀死。

  除了因盗墓引发的命案,一些盗墓者索性放弃了“鸡鸣不摸金”的行规,明目张胆于白天盗掘古墓。

  在瀍河区小李村,村口不远处一块约400亩的土地上,百余个盗洞散布田间。这里原是马坡村的一部分,享誉海内外的“洛阳铲”正是发源于此。清末民初,马坡村村民李鸭子首创的半圆筒形铁铲,后来成为最著名的盗墓工具。

  据附近的村民称,前述地块已被征收,将用于厂房建设。盗挖古墓的人大白天便在该地块挖掘。一般情况下,白天盗掘古墓要在青纱帐掩护之下,如今,这块暂时“无主”的土地,则成了盗墓人公开“探宝”之地。除了烟头和手套等物,古人的遗骨也散落于盗洞周边。

  一位专业人士判断称,从破碎的瓦罐瓷片及遗落的铜币可知,这些墓葬多是汉墓和唐墓。从盗洞顶部向墓室探视墓葬规格断定,应多属平民墓葬。

  达官贵人的墓葬也难逃盗墓者之手。在瀍河乡史家湾村的一宗土地上,兀立着一块近百立方米的土堆,据村民介绍,这是一座汉代古墓。古墓方圆百米,“洛阳铲”打探的地洞密布其间,在坟冢墓碑朝向处,盗墓者开凿了近3平方米直通墓穴的盗坑。这块土地被一家企业征用多年,但闲置至今,盗墓者在此探洞也无人过问。

  不但挖掘古墓,明目张胆抢文物的现象也不鲜见。2009年4月12日夜间,距白马寺东北方向约4公里处,位于孟津县平乐镇金村的金龙寺,一伙人将多位寺院管理人员控制后,将一尊北魏时期的石佛抢走。如今,该尊石佛仍不知所踪。

  “这种情况已经见怪不怪了。”前述供职于洛阳警界的李志说,警察甚至也管不住。而洛阳盗墓界的老鬼(化名)则对财新《新世纪》记者说,“前些年还收敛点,这几年‘工程’(指盗挖古墓)就没有停止过。两条规矩,只要不动皇陵,不出人命,其他地方随便挖。”

公安部督办大案

“宋氏兄弟”除了凭借财力和暴力称霸洛阳文物黑市,最大的本事,就是‘手下如果被公安机关抓住,经他们活动后就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十年前,前述金龙寺北魏站佛曾被盗割佛首,村民们仿照原样复制佛首后,再将首身粘合。而2006年秋天,供奉于该寺石佛亭的北魏站佛,亦曾于某天深夜,被一伙身份不明人士潜入寺院抢夺,后因寺院看管人员奋力搏斗未能得逞。

盗洞周边,古人遗骨及破碎瓦罐瓷片散落。上官敫铭 摄


  据知情人士透露,向石佛下手的,是2002年“12·10”专案组曾打击过的犯罪集团成员。

  如今,洛阳打击盗墓及文物保护面临的局面,与该案仍有千丝万缕联系;除了在逃嫌犯,曾被法办的盗墓团伙成员多数已获自由。有警方人士称,这些人在洛阳盗墓及文物界若隐若现,再次控制了地下文物江湖。

  2002年11月底,公安部接到了一封举报信。一位自称文物爱好者的人士称,在多年与文物打交道的过程中,发现洛阳市倒卖文物现象猖獗,这些文物经广州过香港而流失海外。其所见之文物,无论数量和价值,就连洛阳市博物馆展示馆藏也难以匹敌。举报所称之文物,几乎无一例外均从古墓盗挖得来。

  当年12月4日,时任公安部副部长白景富作出批示:“组织专门力量,精心设计指挥,尽快一网打尽。”

  12月10日,公安部责令刑侦局召集河南、广东两省公安厅领导召开专门会议,要求以河南警方为主,两地侦查部门组织侦破、查清涉案犯罪事实,彻底斩断“河南-广州-香港”的文物走私通道。“12·10”专案由此得名。

  12月13日,时任河南省公安厅厅长张程锋要求,实施秘密侦查,确保将犯罪嫌疑人一网打尽。“12·10”专案由时任河南省公安厅副厅长杨德胜为组长,省公安厅刑侦、技侦和洛阳市公安局刑警为主要力量的专案组得以成立。

  2003年,该案列为公安部挂牌督办大案。时任洛阳市公安局局长张太学系破案负责人之一。“从郑州得到指示后,我回到洛阳就秘密组建专案人员,”张太学向财新《新世纪》记者回忆道,“专案组的警力遴选有三个要求:业务熟悉,政治坚定,非洛阳市及孟津县人。”

  前述呈上公安部领导案头的举报信称,洛阳市的文物从盗挖到收购、运输,基本由“宋氏兄弟”——主要系宋彦彬和宋彦庆控制。宋氏兄弟的家庭及社会关系扎根于孟津县及洛阳市两地,他们直接参与了盗挖古墓及倒卖文物。

  宋彦彬是宋家长子,宋彦庆则排行第三。宋家其他两位兄弟,老二和老四均是洛阳市现职警察,洛阳坊间称“两红两黑”。宋氏其他家庭成员和亲戚亦不乏当地政界中人。

  经“12·10”专案组查证,自上个世纪90年代初,宋彦彬、宋彦庆兄弟开始涉足倒卖文物活动,随着与倒卖文物分子频繁接触,逐步形成了自己的生意圈。专案组相关材料称,宋氏兄弟以威胁和收买的方法,将部分活跃文物贩子收拢门下,营建以他们为首的倒卖、走私文物和盗掘古墓犯罪集团,形成了盗掘古墓、倒卖、走私文物“一条龙”犯罪网络,逐步控制洛阳地下文物流通渠道,垄断了洛阳倒卖文物黑市。

  据专案组相关材料显示,经过前期秘密侦查,该案涉及人员达200余名,案件涉及陕西、山西、河南、广东及港澳等地,大批国家珍贵文物流失国外。此外,专案组亦掌握了该团伙涉及刑事犯罪案件164起,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已达到起诉条件的43起;缴获各类文物565件,其中国家三级以上文物144件。

  2003年1月13日晚,专案组采取首次抓捕行动。但是,宋氏两兄弟当天并未落网。1月28日,“老三”宋彦庆才被抓捕归案,“老大”宋彦彬潜逃至今。

  “(因为)有人通风报信。”原洛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兼刑警支队支队长、“12·10”专案组负责人李小选对财新《新世纪》记者说。如今已被释放的盗墓团伙成员老庄(化名)在接受财新《新世纪》记者采访时佐证,专案组在采取抓捕行动时,洛阳警方的“内鬼”已向犯罪嫌疑人进行了通报。

  大抓捕行动随后只能草草收网。在确定线索的200多名犯罪嫌疑人中,依据当时掌握的证据,警方仅拘捕了91名涉案疑犯。

  2003年9月,按照河南省政法委的指定管辖意见,宋彦庆、蔡武堂、何建康、汤建强等14名主要涉案犯罪嫌疑人移送焦作市检察机关起诉。此前,已有11名盗墓团伙成员被判刑,其中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者5人。

  在被起诉的人员中,宋彦庆被指控为具有黑社会性质的盗挖古墓及倒卖文物犯罪集团首犯,蔡武堂、何建康、汤建强(绰号“福顺”)等人则是宋的手下,为团伙第二层级人员;张彦森、张利杰等亲自盗挖古墓的农民,系犯罪团伙的最底层。

  据专案组掌握的证据表明,盗墓及倒卖文物团伙主要分为四个层级。相关专案组成员向财新《新世纪》记者描绘了盗墓利益链条的组织架构图——

  第一层是直接盗掘古墓葬的人。这是风险最大、收益最小的盗墓者,他们以洛阳郊区、孟津、偃师等地的农民为主要成分。在龙门“11·2”专案拘捕的十余人中,全部系盗墓团伙的底层人员。

  盗墓利益链的第二层级,以“识文物、懂交易”的倒卖文物惯犯为主。他们有相对固定的下线,负责组织盗墓或收购文物。部督“12·10”专案抓捕的蔡武堂、汤建强等人,属于利益链条的第二层网络。

  核心是第三层人员,控制整个盗墓及文物倒卖链条的关键环节。“宋氏兄弟”(宋彦彬、宋彦庆)被“12·10”专案组确定为盗墓团伙的首脑人物。这一层级的人物,除了坐拥雄厚财力为第二层人员提供活动经费,更重要的是能够疏通文物通道,在盗墓及文物倒卖文物活动中确保安全。

  第四层级的人员,则是能沟通海外买家的文物贩子。在“12·10”专案中,以广东籍文物贩子居多。其主要将第三层级手中的文物变现——正是这一层级的人员,打开了致使中国大量文物流失海外的通道。

  原“12·10”专案组相关民警对财新《新世纪》记者称,“宋氏兄弟”除了凭借财力和暴力称霸洛阳文物黑市,最大的本事,就是“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这种“联系”和“关系”,即是盗墓江湖中最核心的力量——“后台”。

专案组搁浅

蔡武堂为立功赎罪,检举了盗墓团伙在纪检部门的后台。原以为仅是洛阳警界有“内鬼”,但背后却涉及官阶更大的人员

  2004年3月,在“12·10”案件终审前,被告人蔡武堂为立功赎罪,要求面见时任洛阳市公安局局长、“12·10”专案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张太学。据张太学对财新《新世纪》记者回忆,当年4月16日,张太学带领办案人员提审了蔡武堂。

  “他检举了盗墓团伙在纪检部门的后台。”张说,原以为仅是洛阳警界有“内鬼”,但背后涉及官阶更高的人员。

龙门石窟园区古墓被盗挖后,文物部门进行了保护性挖掘。上官敫铭 摄


  同年4月17日,蔡武堂的妻子赶往焦作试图探视时得知,蔡已被秘密转移到栾川县关押。“那天,公安厅的一个人到栾川见了蔡武堂。”张太学回忆说,这一天是“12·10”专案最为关键的一天。

  一切看似巧合。随后的4月18日,河南省纪委调查组宣布,对“12·10”专案组具体工作负责人张建岳和主要领导李小选进行“双规”。原洛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12·10”专案组材料内勤尤益民也被要求到纪委接受调查。不久,原刑警支队政委王宗文也被“双规”。

  后来得知,河南省纪委调查组是以涉嫌私设“小金库”为由,对洛阳刑警支队进行调查。

  在被省纪委调查后,“12·10”专案的侦查工作中断。据张建岳向财新《新世纪》记者介绍,在“双规”期间,他凭借多年刑侦经验,从滞留多日的某宾馆顺利“出逃”,与李小选等人会合后辗转赴京,到公安部说明情况。他们除了反映专案在侦办过程中出现的反常情况及重大线索,也解释了“小金库”的问题。

  此后的调查结果表明,“小金库”系因警方办案经费紧张,经向洛阳市相关主要领导汇报后设立,属于“体制遗留问题”。该账户收支明细管理规范,警察个人在经费使用上均未出现违规,所有费用都开销在办案上。

  自2004年5月起,洛阳市警方疾风骤雨式的人事调整开始展开。时任洛阳市公安局局长张太学被调任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我当时明确表示了三点意见,”张太学对财新《新世纪》记者说,“第一是想不通。公安部正在组织学习洛阳公安的先进经验,为什么这时将我调离?第二是不满意。从事公安是我的长项,将我调到其他岗位我不满意。第三条意见是作为党员,我只能服从组织决定。”

  纪委调查组对“小金库”问题调查结束后,“12·10”专案组的成员也相继被调离原岗位。时任洛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兼刑警支队支队长、专案组负责人李小选被调往洛阳市政法委任调研员;原洛阳市公安局原刑警支队党委委员、专案具体负责人张建岳,调任高新区公安分局任副局长;尤益民调入巡警支队任副大队长。此外,其他专案组成员也悉数调离原岗位。

  随着专案组成员解散,公安部2003年挂牌督办的“12·10”专案搁浅至今。据张太学向财新《新世纪》记者称,专案组被解散后,“当时部领导的一个秘书,叫我马上写份材料进行汇报。”但或是顾虑于各种错综复杂的关系,张太学称,自己没有再向公安部领导汇报此事。

  2003年9月,焦作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宋彦庆涉嫌倒卖文物罪及非法拘禁罪,宋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收监两个月后,宋彦庆被保外就医。

  “‘三哥’又回来了!”有盗墓者如是说。

“后遗症”

“12·10专案只是伤了(盗墓团伙)点皮毛。”专案组成员“翻船”,证实了“(盗墓团伙)背后的力量”

  部督大案搁浅后,被调离专案组的办案人员一时有些灰头土脸。曾举报相关高层官员涉嫌违法违纪情况的蔡武堂等人,重获自由后则不再承认昔日检举供述的内容。

差点被盗的国家一级文物——唐代“辅兽衔环”石门。上官敫铭 摄


  “非常窝囊,当时这个案子也有很多先天不足,”时至今日,张建岳对此仍耿耿于怀;而最大的耻辱,并不是专案组成员个人的遭遇——“包括公安局长在内的部督专案组成员全部被‘干翻’。”在洛阳坊间,“警察斗不过盗墓团伙”在民间流传。

  “我心里面非常内疚,没有能力保护好他们。”张太学说。

  “12·10”专案只是伤了(盗墓团伙)点皮毛。”老庄对财新《新世纪》记者说,专案组成员“翻船”,证实了“(盗墓团伙)背后的力量”。

  “现在盗墓警察都不一定敢抓,抓了也没用,除非是大案。”老庄说,“三哥(指宋彦庆)出来后,我们又开始干活了。”如今,蔡武堂、“福顺”等人均已重获自由,并重操“古玩”行当。据老庄和老鬼等人称,2010年秋天,盗墓人员在驻马店盗掘了多座墓葬,“光支付给挖墓人员的钱都好几百万。现在,洛阳周边的一些地方也都在挖。”

  财新《新世纪》记者试图向已获自由的宋彦庆求证相关情况时,宋拒绝了被采访的要求。

  2009年12月4日,在河南郑州召开的全国文物安全与执法督查工作会议上,再度证实了中国文物安全保护面临的严峻形势。据公安部刑侦局的数据,盗掘古墓葬呈上升态势,2008至2009年9月,文物犯罪立案1768起,其中盗掘古墓葬848起,占文物犯罪案件的47%。

  为此,2009年12月至2010年6月,公安部、国家文物局同时在山西、内蒙古、安徽、山东、河南、湖北、陕西、甘肃、青海等九个省、自治区,部署开展了历时七个月的“全国重点地区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

  在河南洛阳,此次专项行动并未获得实效。老庄向财新《新世纪》记者说,专案组当年掌握的情况仅是九牛一毛。“别说洛阳的没抓几个,老广(指广东省的文物贩子)一个也没抓吧?”2008年下半年,被网上通缉四年有余的广东籍文物贩子詹移民(绰号“詹老大”),曾刺探性向洛阳警方放出希望投案自首的风声,但因案件搁浅而无人理会。

  “唐代大件挂蓝的美人俑,你就连听肯定都没听说过。”老庄对财新《新世纪》记者说,“这些美人陶俑有抱着琵琶的,抱着鲤鱼的,还有托着头侧躺的,都是国宝级的文物。现在都不知道在哪里了。在十年前,(我们)卖了一件白瓷大象,在巩义那边挖出来的,到了英国后标价是1780万英镑!”老庄说,若案件重启,他可作为“污点证人”向警方披露更多内情。

  他的愿望不知能否实现,但李志的想法已经落空。“11·2”特大盗挖古墓葬案专案组民警讯问了张俊杰、李全立等犯罪嫌疑人后,其交代了在河南伊川、偃师、洛龙等多个地区盗挖古墓的事实。本以为可乘胜追击,但事与愿违。

  李志说,专案组已确认案件在张俊杰等人之上,“支锅人”(洛阳盗墓俗语,盗墓者挖掘古墓葬前,文物收购商先预付全额款项,所有盗掘陪葬品都归“支锅人”所有。这是盗墓利益链中第二层级人员——编者注)是一位名叫尚巧芳的女人。据财新《新世纪》记者了解,尚巧芳被拘留不久,交了1万元保证金后便被释放。

  就在“11·2”专案侦办时期,2011年元月,60集电视连续剧《武则天与龙门》在龙门石窟开拍。据剧组成员介绍,反映侦破观世音菩萨及三个佛头石像被盗案的十集公安题材部分,已基本拍摄完毕。“如果他们拍摄时就知道正在进行的‘辅兽衔环’石门失窃案,是否要多拍两集呢?”李志问。

  几乎与当年的“12·10”专案一样,“11·2”专案实际也已原地搁浅。四名办案干警,如今一人已被调离。在第一次向洛龙区检察院移交案件时,检方退回案卷要求继续深入侦查。而据财新《新世纪》记者了解,剩下三名办案成员,被要求只巩固现有证据,其他线索不再追究。

  3月22日,洛龙区检察院接收了“11·2”专案组第二次移交的案卷。“双方协调过了,但没有其他突破。”李志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