诛仙3飞青萝技能增益图:套牌执法车“报废”了法律尊严--- 来源:西安晚报2011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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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牌执法车“报废”了法律尊严           来源:西安晚报20110411

  山东德州陵县交通局8辆执法车系二手套牌车或报废车,其中2辆车未办理过户手续而漏审,另外6辆二手车执法过程中均挪用号牌,且4辆车均无手续,“套牌车上街查有牌车”引起网民热议。陵县交通局对此解释为系财力困难所致。(相关报道见今日本报13版)

   交通部门的道路执法工具,本身却是涉嫌违法的车辆,而且自2007年左右至今,在长达近四年的时间里,8辆套牌或须报废的执法车治理其他车辆超载、超限和非法营运,实在是一种“黑色幽默”。

  据悉,陵县是山东省30个欠发达县之一。这或许能成为支撑财力困难一说的论据。但是,2007年陵县交通局出台的相关政策是:执法中队执法人员自行购买车辆,每辆车补贴2万元,3年内县交通局负责车辆燃油及维修等费用;3年后车辆所有权归购买人,县交通局负责燃油,并给予每月1000元左右的租车费。一次性购车补贴、无限期的燃油费、3年后每月1000元左右的租车费……这样一笔费用计算下来,在每台执法车上的花销并不少。值得关注的是,由此所购买的车辆,所有权属于交通执法人员个人,并非单位所有,而执法人员个人因私所消费的燃油及维修费用,却可能由单位兜底。

  更重要的,即使是交通局财力困难不得不鼓励执法队员个人购车,一个前提是不能违背相关法律。睽诸2004年5月1日施行的交法,对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使的,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牌号的,均是法律所禁止的。执法人员所购买的二手车要么套牌、要么该报废的不报废,甚至手续全无,交通局不可能不知情。

  陵县交通局任由执法人员开着或许价格便宜而燃油、维修费高昂的套牌二手车、报废车,上路执法,与其说是财力困难所迫,莫若说是特权思想在作祟。据悉,县交通局、交警大队在作出深刻检查的同时,相关负责人被给予党内警告和行政记大过处分——纪律处分固然必要,但是,套牌或者驾驶报废车的执法人员,显然已触犯了交法,纪律处分不能代替法律处分。(作者系职员)

  ■燕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