诛仙3礼包大全多玩yy:当前中国的贫富格局--学说连线222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19 08:49:42
,仍在执行资源整合试点期间的采矿权价款标准,少收采矿权价款52.32亿元。吕梁、阳泉两市在未经省政府批准的情况下,从2005年8月到2007年6月,执行临汾市资源整合试点期间采矿权价款标准,吕梁市少收采矿权价款34亿元,阳泉市少收采矿权价款3.18亿元。(3)不正当福利。这里说的不正当福利主要体现在政府向贫困群体之外的人提供的社会保障用房上。近年来建设的经济适用房等社会保障用房,有一部分是向困难群体提供的,属于社会福利性质,可以看作是有利于缓解贫富差距的再分配措施之一,但同时,也有相当一部分是向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提供的。在北京、深圳、杭州等地,向公务员提供的经济适用房只有当地房价的几分之一甚至十分之一。在这些地方得到一套经济适用房的人,相当于得到上百万甚至几百万的财富。这里特别要指出的,在政策上已经明确停止福利分房之后,这些既没有政策法律依据,也没有在各级人大审议的财政预算报告中列支的建房支出,应当属于私分国有资产的行为。
  就国家财富向个人转移来说,还应当计算进来的是三公消费。这个数字至今扑朔迷离,无从计算。有关部门甚至将其列入国家机密。2006年中共中央党校《学习时报》提供的数字是,每年公款吃喝2000亿,旅游3000亿,公车4085亿,合计超过9000亿。对此,财政部预算司的官员曾进行澄清,指9000亿的数字“严重失实”, “三公”支出仅为1200亿。但在2010年两会上,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透露,他看到由发改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关于行政经费调查报告,全国的公车大致是230万辆,仅这一项的开支就在1500亿到2000亿之间。由此推算,全国的三公消费当远远超过1200亿元。三公消费无疑属于国有财富向个人的流失。
  第三,社会中财富价值的变动和财产性收入有多少?改革开放30年,中国社会一个重要的变化,就是从一个无产社会变成一个有产社会。在这当中,最重要的是住房以及相伴随的财富形成。现在整个中国居民拥有的住房总价值估计在100多万亿。这100多万亿如果按照有的学者提出的四分之一和四分之三在城乡之间进行划分的话,城市居民大约拥有的75万亿的住房,农村居民拥有的是25万亿。近些年来,随着房价的大幅上涨,由此实现的财富升值是相当可观的。因此,在研究中国目前贫富格局的时候,我们应当对财富变动的因素给予足够的重视,因为近些年来财富变动的幅度,往往远远超出人们的工资性收入。在2009年,我就曾提出过在我国存在一个“以房地产为主要载体的财富形成过程”的问题。而这种财富形成和升值过程对整个社会的贫富格局有着极为重要的影响。以城乡差距为例,前面已经指出,去年我国农村居民收入的增长速度超过了城市居民,这意味着,在收入的意义上,去年城乡差距是有所缩小的。但如果再考虑到财富价值变动的因素,结论就完全不一样了。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0年70城市房价平均涨幅为9.99%。也就是说,城市居民这一年住房财富的增值大约有6、7万亿,而农村居民住房价值的增值是很有限的。换句话来说,从财富的角度来衡量,这一年城乡居民贫富的差距仍然是拉大的,而且拉大的幅度还不小。
  因此,近些年来城乡差距的扩大,不能仅仅从收入的角度来理解,更要考虑由房地产形成的财富升值过程的影响。这种影响在城乡之间是明显不同的。农村居民的住房主要是不能流通、从而也无法在市场上体现价值的自建房,这种自建房的增值幅度是比较有限的。住房的增值最主要的是城市居民拥有的这大约75万亿的房产的增值。现在的问题是,要说清楚房产增值和收益的确切数字几乎是没有可能的。这当中有一个东西我们现在很难确定,就是这些房产购买时候的成本究竟是多少。因为在不同的地区,在不同的时期,在不同的体制下,这个数字是很不一样的,可能没有任何人能计算出来这个数字。我们这里可以做一个假定,假如说我们考虑到这当中相当一部分是房改房,而且当初的价格很低,再考虑到2008年到现在,这两三年的时间在一些城市当中房价差不多增长了一倍。如果这样估算的话,这75万亿中有一半是属于升值的部分,即大约是35万亿到40万亿之间。实际上升值的部分可能会更大。今年两会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人提供了这样一个数据:中国城市居民89%拥有住房,其中约12%是祖上传下来的,是原来的私有住房;有40%多一点是计划经济时代建的宿舍,最后通过住房制度改革变成职工个人的房产,即房改房;其他不到40%是居民通过市场购买的商品住房。这样来看的话,这75万亿住房增值的部分可能不小于50万亿。即使算作是40万亿的话,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概念呢,可以说,这40万亿大体上相当于现在居民储蓄的余额加上股票价值的总和。现在居民手中的股票大约是10万亿,储蓄余额是30万亿。
  问题是如何在财富的意义上看待住房的增值部分。有人是从泡沫的角度看这个问题,我个人的看法,中国房价中泡沫是肯定存在的,但现在的房价及其上涨不能完全看做是泡沫。这当中是有真实的财富因素在里面的。可能还有人说,无论价格怎么变动,不还是那些房子吗?其实,财富有时是在相对和比较的意义体现的。假如说,一个人有200万的现金存在银行里,一个人有200万的住房,两个人财产的数量是一样的。一年后,200万现金还是200万,200万的住房变成了250万。这时我们能说这两个人的财富是一样的吗?这当中,更好重要的因素是,我们要考虑到,在住房价格上升的过程当中,一个相当的部分是来自于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建设投资的渗透效应,以及由这种渗透所形成的财富的效应。这一点很容易理解。两个人在不同的地方买的房子,单价都是3000元一平米。过了一段时间,一条地铁修过来了。地铁旁边的房子升到了6000元一平米,另一套房子还是3000元一平米。前面那套房子升值的3000元是哪里来的呢?实际上是修这条地铁的投资有一部分渗透到土地和房价当中去了。从这样一个意义上来理解,这应当是一个财富的转移过程,体现的是投入到地铁中的财富向周围地区和房子渗透的过程。换言之,在城市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当中,实际上隐含着一个财富的再分配过程。由于现在我国是城市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的超常发展时期,由此实现的财富转移是一个相当大的数量。也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房地产升值所形成的财富在整个财富格局行程中的位置凸现出来了。
  对于这种财富价值的变动过程,有两个问题是需要进一步讨论的。第一,现在的问题是,人们对由政府公共投入渗透过来的财富的分享是相当不平等的,甚至可以说是相当不公平的。有些居民获得了由此渗透过来的财富,有些居民却没有获得。或者说,有的获得很多,有的获得很少。这种情况在北京、上海这样的大城市与一般的小城市或农村之间,呈现出巨大的反差。这些大城市的居民动辄坐拥几百万以房产体现的财富,与这种渗透和转移过来的财富有着直接关系。因此,如何使国民公平分享这种渗透性财富,是需要在政策层面上加以考虑的问题。但事实求是地说,目前还没有一个很好的思路来解决这个问题。第二,要善待和善用这笔财富。一方面,通过种种调控措施,包括行政手段控制房价上升过快的趋势,是完全必要的。但在另一方面,应当善待和善用这笔已经形成的财富,使之成为形成居民安全感的物质基础,成为扩大内需的物质条件。
  至于我国居民的财产性收入,目前是极为有限的。厦门大学宏观经济研究中心和新加坡国立大学李光耀公共政策学院在2010年中国宏观经济预测与分析报告中指出,从居民收入构成来看,我国城镇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仍然是工资性收入。2008年工资性收入占城镇家庭收入的66.2%,而财产性收入占比仅为2.27%。
  第四,财富在不同群体或个人间是如何转移的?实际上,即使是最后到了人们手中的收入,甚至包括掌握在个人手中的财富,还有一个在群体间或在个人间转移的问题。这又是影响社会中贫富格局的一个重要因素。早在2004年的时候,经济学家钟伟教授就曾经做过一个研究。根据他的研究,群体间或个人间的财富转移,在当时至少包括如下几个方面。一是资方对劳方的掠夺。当时农民进城务工人员已高达1.85亿。假定他们的月收入和必要的劳动保障较之正常状态偏低每月200元,那么用工企业每年因此而多获得4400亿的利润。二是土地方面,当时大约在每年3300亿。三是每年储蓄增量1.5万亿的增量和负两个百分点的实际收益,也至少意味着存款人每年损失至少600亿利息收入。此外还有中小股民在证券市场上的损失,在当时计大约有1.5万亿[15]。
  除此之外,有几个因素特别值得注意:(1)资本市场特别是股市中实现的财富转移。这主要涉及两个环节。一是直接融资。按照道理说,个人在股市中的投资应当是属于投资的范畴,应算在个人财富的变动当中。但中国的情况有些特殊。在过去的20年里,中国股市融资额达到3.7万亿元,而给予公众投资者的分红却不到4000亿元。但在同时,由公司上市造就了824个亿万富翁。以2010年为例,沪深两市A股总市值为27万亿,流通市值接近20万亿,A股上市公司实际发放给投资者的现金红利为953.16亿元。但与此同时,2010年上市和再融资合计从A股市场抽走1.01万亿元的资金。全年沪深两大交易所的交易经手费达137.56亿元,A股印花税合计达到528.37亿元,当年收取的证券交易监管费为43.47亿元。上述三项费用合计高达709.4亿元[16]。二是个人或机构在股市交易中的盈亏。2010年全年中国股市蒸发了上万亿元财富,年跌幅达14.31%,投资者70%亏损。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先生曾经将中国的股市形容为一个赌场,“坐庄、炒作、操纵股价这种活动可以说是登峰造极”。由此实现的财富转移是一个无法计算的数字。创业板设立当天造就13位10亿级富翁,北京银行上市首日造就千万富翁78人,南京银行上市一天造就66名百万富翁,宁波银行上市造就七名亿万富翁高管。有人统计,2010年上半年,平均2天有3个公司上市,半年造就近600个亿万富翁。2010年上半年,登陆创业板的55家公司造出180个亿万富翁,登陆沪深两市主板和中小板的120家公司,更是造出了不下400个亿万富翁,也就是说,仅2010上半年,A股就造就了近600的亿万富翁。(2)另一个因素就是通过价格实现的财富转移。“移动通讯与中国社会”课题组对居民使用手机的状况的调查显示,手机资费已经占到居民收入的5.43%,而在年收入不到10000元的手机人口中,占到了10.31%。世界银行在2007年的一份报告中认定,受高通行费的影响,中国成为了全球物流成本最高的国家之一。据统计,在中国,全社会物流总成本占GDP比重的21.3%左右,而发达国家则是10%左右。由此可见,由垄断造成的财富转移效应也是不容忽视的。就是在非垄断部门,类似的现象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比如,我国商品流通渠道的成本远远高于国外的一般水平。据报道,广东一家鞋企负责人深有感触地说,金融危机之后,公司开始从事内销市场,“但不进不知道、一进吓一跳”,没想到内销渠道涉及到这么多的费用和成本。此外,上面已经说过的物流成本也非常高。有人计算,从上海到广州,一公斤货物大概0.5元,而从上海海运到美国芝加哥,一公斤货物不过0.8元。(3)行贿受贿。最近的一个例子是广东省茂名原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罗荫国腐败案。据报道,在罗荫国的办公室和家中仅现金就被搜出近1000万元,其中办公室所存放的现金约6万元,这些现金被初步认定为是罗荫国在春节前后所收受,尚未来得及转移处理。其实,类似的财富转移渠道是广泛存在的,比如提成、回扣有许多就属于这一种。(4)人情往来中实现的财富转移。这方面既缺少相关的统计数据,也缺少系统的调查数据。但推断应当是一个不小的数字。如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2010年进行的百户农民家庭抽样调查显示,2010年1月~10月,人均人情费支出达686.39元,比购买食品支出多出了48.54元,比人均购买衣着支出高出413.68元。这当中有一部分会互相抵消,但我们知道,在不同地位人们人情往来中,远不是对等的关系,由此形成的财富转移也是一个值得关注的因素。新华网4月20日报道根据贝恩咨询公司近日发布的报告,2009年中国奢侈品市场增长了近 12%,达到96亿美元,占全球市场份额的27.5%。预计未来5年,中国奢侈品市场将会达到146亿美元,占据全球奢侈品消费额的首位。根据麦肯锡发布的一项调查数据,2009年中国市场50%的奢侈品消费主要就是由“送礼需求”构成的。
  除此之外,在全球化的背景下,还应当考虑到国与国之间的财富转移。首先是直接转移到海外的财富,包括以移民、留学等方式转移出去的,也包括以非移民的方式转移出去的财富。近年来,富人向海外移民渐成趋势,在这个过程中带走大量财富。2009年2月,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的一项统计报告显示,过去10年逃往北美和欧洲等地的中国腐败官员达1万多人,携带出逃款项达6500亿元人民币以上[17]。其次,为了扩大出口,我国实行出口补贴和退税政策,有人估计,每年等于补贴外国消费者5000亿元人民币。第三,中国海外上市公司的海外分红。据2008年的数字,中石油在美国上市融资不过29亿美元,上市四年海外分红累积高达119亿美元。仅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四个公司四年海外分红就超过1000亿美元,合计六七千亿元人币。而中国全部A股上市公司在截止2008年的18年里,给全体股东的分红总额才刚刚超过2000亿元人币。
  
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利益均衡机制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贫富格局远不是狭义的收入分配和收入差距的问题,因此,要理顺目前我国的利益关系,解决利益关系严重失衡的问题,仅仅在狭义的收入分配上做文章是远远不够的,而是需要一系列的机制与制度建设。换言之,我们需要建立起能够真正平衡社会中利益关系的长效机制,防止在劫贫济富和劫富济贫两个极端之间摇摆。
  第一,规范收入分配的各个环节,解决灰色或隐性收入的问题。在收入分配领域调节利益关系,首先遇到的问题就是,我们现在连每个社会成员真实的收入都不掌握,现在能够掌握的实际上只有工薪阶层的工资单收入。换句话说,现在我们的政府连谁是穷人谁是富人都分不清的。这就造成两方面的结果,一是调节收入分配实际是无从下手的,利益关系的失衡实际上处于“不可治理状态”;二是在利用个人收入所得税杠杆调节收入分配时,往往使工薪阶层成为主要纳税人,结果不是缩小工薪阶层与富人之间的差距,而是扩大了这种差距。因此,需要规范收入入分配的各个环节,使隐性的收入变成显性的收入,使灰色收入变成白色收入。只有这样,我们调节利益关系才有起码的基础。
  第二,形成有效的财政监督,以及涉及到国有资产、国有资源转让环节的监督,制止财政收入的滥用和国有资产的流失。从今年地方两会来看,一些地方政府的财政公开有明显进展。但就总体来说,我国目前财政公开的程度是很低的,真正的制度化的财政监督机制还没有形成。尽管财政部门提供的资料是厚厚一本,但很多项目其实是云山雾罩,就是连专家也很难弄清楚其中的具体内容。在这种情况下,真正的财政监督实际上无从谈起。利用现有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落实财政公开和财政监督,是需要认真解决的问题。同时,要实现国有资产、国有资源转让的程序化和透明化,制止国有资产的流失。
  第三,缩减直接投资,降低行政费用,特别是三公消费的费用,取消向公务员提供的经济适用房。如前所述,目前我国政府再分配的因素比较弱,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财政支出用于直接投资和行政开支的比重过大,因此,要缩减政府的直接投资,降低行政费用,特别是三公消费的费用。三公消费实际上是将公共财政支出变成私人消费,是造成贫富差距扩大的一个重要原因。同时要减少向公职人员发放的住房补贴,取消专门向公务员和某些事业单位人员提供的经济适用房。
  第四,强化再分配在调节利益关系中的作用,解决再分配中的不公平问题。国际上一般的情况是,市场中的初次分配造成贫富差距,国家的再分配缩小贫富差距。而我们现在的情况是,有些时候政府的再分配是扩大贫富差距的。政府再分配的目标应当是向全体国民提供基本的公共服务,而不是向少数群体提供更高的福利。需要提到的一点是,在社会保障制度上,要重视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的衔接、漏洞问题。我国农民工数量庞大,劳动条件差,工作环境恶劣。早期农民工已经开始进入中老年阶段,许多人在打工时身体受到严重损害,健康情况很不乐观,社会保障要充分考虑这批人的养老和医疗问题。在这方面要特别提防在居民税负负担加重的同时,再分配调节利益关系作用得不到强化的现象出现。
  第五,实施减税措施,真正实现藏富于民,保护居民的财产安全。近些年来,国富民穷已经成为一个受到广泛诟病的问题。但问题是,最近几年中,政府从民间攫取资源的速度有增无减。现在政府实施的很多调控措施最后都变成了收钱。房价高要收钱,汽车多要收钱,几乎所有的调控最后都变成了收费,居民的经济负担日益沉重。在这种情况下,税收制度改革要把减税作为重要目标之一,通过减税让利于民。要保护居民的财产安全,停止房产税试点。现有的房产,是改革开放30多中国民众积累的唯一财富,要通过保护居民的财产安全,使民众对未来有稳定的预期和信心。房地产调控的目标应当是帮无房者买房,促有房者消费,买不起也租不起的,由政府提供廉租房。
  第六,完善劳资协商制度。目前劳动者收入偏低仍然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虽然可以预见,随着劳动力短缺趋势的出现,劳动者在劳动市场中的议价能力会有所增强,但在目前的制度背景下,资强劳弱的状况不会再短时间内有明显改观。因此,在制度的层面上强化劳动者利益博弈能力仍然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更具体地说,要不断完善工会制度,使工会真正成为工人自己的组织,成为维护自己利益和权利的有力工具。要完善包括工资协商制度在内的劳资协商制度,建立劳资双方的谈判制度,用这种协商制度平衡劳资双方的利益关系。
  而所有这一切,都有赖于强化社会中公民参与机制,促进不同利益主体博弈能力的均衡,并用制度保障利益博弈的公平有序进行。市场经济社会中的利益均衡,必须也只能建立在利益主体公平博弈的基础上。政府能够进行的调控是有限的,在劫贫济富和劫富济贫两个极端摇摆更会对社会造成深深的伤害。关键的问题是,我们已经开始进入市场经济的时代,我们必须要将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利益均衡机制建立起来。

                                               原载:作者新浪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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