诛仙3全集小说在线阅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未经消防验收合格而订立的房屋租赁合同如何认定其效力的函复-济南房地产法专业律师-搜房博客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4 22:23:5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未经消防验收合格而订立的房屋租赁合同如何认定其效力的函复 (2010-6-26 21:22:03) [发送到微博] 分类:政策解读  标签:搜房博客 |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未经消防验收合格而订立的房屋租赁合同如何认定其效力的请示》报告收悉。
经研究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的规定,认定房屋租赁合同因出租房屋未办理产权证书而无效,缺少法律依据。关于房屋租赁合同未经消防验收或者经消防验收不合格,是否应认定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问题,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对待:第一,出租《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条规定的必须经过公安消防机构验收的房屋,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应当认定租赁合同无效。第二,租赁合同涉及的房屋不属于法律规定必须经过公安消防机构验收的,人民法院不应当以该房屋未经消防验收合格为由而认定合同无效。第三,租赁房屋用于开设经营宾馆、饭店、商场等公众聚集场所的,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消防安全检查的义务人为该企业的开办经营者,但租赁标的物经消防安全验收合格,不是认定房屋租赁合同效力的必要条件。
  附: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未经消防验收合格而订立的房屋租赁合同如何认定其效力的请示》
  云高法报[2003]45号
  最高人民法院:
近年来,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而诉至人民法院的案件较多。由于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对城市和农村的房屋是否需要经过竣工验收及是否需要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要求并不一致。在我省,对农村特别是城郊结合部的房屋是否需要经过竣工验收和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实际上并无强制性的规定。在城郊结合部,农民集体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盖自用房屋,且所建盖的房屋未按《建筑法》的规定进行建筑工程的设计,也没有相应的消防设计,后将自用房屋出租用于经营性用途;承租人使用房屋后,也未因为房屋用途的变更而进行相应的消防设计和完善或整改消防设施,或者因为房屋所有权人未按相关规定建盖房屋而导致承租人不能申报相关的消防工程验收手续。另外,-些农村地区原来不属于城市规划区的范围而现在方纳入城市规划区的范围。在审理这些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时,常涉及租赁标的物是否经消防验收而以此为据来认定租赁合同效力的问题。
  《消防法》及公安部《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等均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内部装修以及用途变更的建筑工程项目的消防设计必须经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批准后,方可交付施工。消防验收不合格的,施工单位不得交工,建筑物的所有者不得接收使用。未经验收合格擅自使用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并可对直接责任人和主管人员处以罚款、给予行政处分。对拒不改正或限期不改的,责令停止施工,已经完工的,责令停止使用。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租赁标的物是否经消防验收和租赁合同效力的关系问题上,我院存在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如果租赁标的物未经消防工程验收或消防验收不合格,应认定租赁合同无效。
  另一种意见认为,不能简单地以租赁标的物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就一律以租赁合同违反消防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认定租赁合同无效,而应区分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处理:(一)对城市房屋,如果建筑工程从设计开始就没有相应的消防设计,也未经公安消防管理部门审核就开工,导致消防工程不合格而影响租赁合同履行的,应以标的物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认定合同无效;如果有消防设计并经审核施工,竣工后因用途变更导致消防工程需要进一步完善、整改,且公安消防管理部门未责令停止使用的,不宜认定合同无效。(二)对城郊结合部农民集体自建的房屋出租后作为公众聚集的场所,如果标的物的出租不符合《消防法》的强制性规定,可在责令相关当事人办理相关的消防工程验收手续后,认定租赁合同有效;对租赁等房屋虽未办理产权证但产权明确为出租人的,或者房屋虽未经竣工验收但各方对房屋质量没有异议的,应当认定租赁合同有效。
  上述两种意见,我们倾向于后一种意见。
  当否,请批复。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十条 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进行设计,建设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未经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发给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不得施工。
  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需要变更的,应当报经原审核的公安消防机构核准;未经核准的,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变更。
  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竣工时,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验收;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未经消防验收合格而订立的房屋租赁合同如何认定其效力的函复-济南房地产法专业律师-搜房博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未经消防验收合格而订立的房屋租赁合同如何认定其效力的函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登记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济南房地产法专业律师-搜房博客 探析房屋租赁合同中的几个热点问题-济南房地产法专业律师-搜房博客 最高院关于无效合同所涉诉讼时效问题的规定(征求意见稿)-济南房地产法专业律师-搜房博客 上海法院审理宅基地房屋纠纷的指导意见-济南房地产法专业律师-搜房博客 经适房买卖“黑白合同”案件特点-济南房地产法专业律师-搜房博客 全国首例“一房二卖”金额巨大构成合同诈骗罪案-济南房地产法专业律师-搜房博客 二手房买卖为逃避税收,订立黑白合同(阴阳合同)效力如何认定—北京律师在线 房屋租赁合同效力 “学区房”买卖纠纷案件特点及对策-济南房地产法专业律师-搜房博客 房地产法律业务指引(试行)-济南房地产法专业律师-搜房博客 “五种现象”引发物业管理案件执行难-济南房地产法专业律师-搜房博客 中高档住宅小区物管纠纷新特点-济南房地产法专业律师-搜房博客 买卖二手房谨防“半路程咬金”-济南房地产法专业律师-搜房博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__北京律师 合同效力认定的几个问题 对婚恋中的男女房产问题涉诉常见几种情形解答-济南房地产法专业律师-搜房博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广州律师辛祖强律师... 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房屋登记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理解与适用专题 - 济南公司纠纷律师济南合同... 对购房中的“阴阳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 施工方生产、安装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其与建设方订立的合同应当解除 实用的房屋租赁合同 农村私有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的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