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师破冰话术:陈光金:[当前我国若干重大社会结构变化与结构性矛盾]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0 17:31:59
:陈光金:当前我国若干重大社会结构变化与结构性矛盾

一、社会结构的重大变化及其蕴涵的深刻矛盾是当前我国社会发展的重要阶段性特征
改革开放近30年来,我国的社会发展与经济建设都取得了重大进展。其最突出的表现是,居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普遍得到显著提高。1978年~2006年,我国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从343.4元增至11759元,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从133.6元增至3587元,扣除物价因素,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实际都增长了5.71倍。同期,标志人们生活水平的恩格尔系数即人均食品消费支出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显著下降,其中,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从57.5%降至35.8%,按照国际上公认的标准,这意味着他们的生活总体上从温饱水平上升到宽裕水平;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从67.7%降至43%,标志着他们的生活总体上从贫困阶段进入了小康阶段。
在国民经济持续发展、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同时,我国社会的结构性变化也日益凸显。从社会学观点看,这种结构性变化正是我国社会发生现代化转型的重要标志,认识和把握这种结构性变化则是我们深入理解新世纪新阶段我国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的基本途径。所谓社会的结构性变化,就是各种社会角色和社会地位之间的比例关系变化,这些角色和地位之间的社会互动关系形态变化,以及规范和调节各种社会互动关系的价值观念变化。在当代我国,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各个方面的结构及其关系形态都发生了并且还在继续发生着不同程度的变化。
宏观上,对整个社会影响极大的结构性变化,包括人口结构、家庭结构、城乡结构、区域结构、所有制结构、就业结构、职业结构、阶级阶层结构、组织结构、利益关系结构以及社会价值观念结构等11种重要结构的深刻变化。理论上,可以把这11种结构分为五组:(1)社会基础结构,包括人口结构和家庭结构;(2)社会空间结构,包括城乡结构和区域结构;(3)经济社会活动结构,包括就业结构、职业结构和组织结构;(4)社会关系结构,包括所有制结构、阶级阶层结构和利益关系结构;(5)社会规范结构,也就是社会价值观念结构。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结构性社会发展变化,既是我国社会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的表现,也蕴涵着对我国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提出了严峻挑战的结构性矛盾。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认为,社会结构的变化及其中存在的一些结构性张力和矛盾,是当前我国社会发展的重要阶段性特征。
二、我国社会基础结构的变动与就业和养老的双重压力
人口结构和家庭结构是一个国家的基础性社会结构。没有一定规模的人口,就很难想象人类社会的存在;家庭则被比喻为社会的细胞。
现阶段我国人口结构的变化,首先表现为人口再生产模式在30年里从高出生率、低死亡率、高增长率转型为低出生率、低死亡率和低增长率组成。15岁~49岁育龄妇女的总和生育率(TFR)从20世纪70年代初的5.8下降到2以下,根据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我国育龄妇女的总和生育率仅为1.338。即使考虑一部分超计划生育人口漏登的情况,人口学家估计我国实际总和生育率也不会超过1.7。1978年~2006年期间,我国人口出生率在从18.25‰降至12.09‰,人口死亡率一直保持在6.5‰这一较低水平上变动,人口自然增长率则相应地从1978年的11.45‰降至2006年的5.28‰。
生育率和增长率的变动促使我国人口年龄结构迅速转型。在不到30年的时间里,我国人口已经从年轻型跨过中年型而进入老年型人口阶段。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显示,全国60岁及以上年龄人口占总人口的12.9%,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9.07%。
由于每年出生人口规模收缩,我国劳动年龄人口的相对规模还比较大,2005年,全国15岁~59岁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为67.44%,总的来讲,我国的劳动力资源还比较丰富。人口学家认为,生育率下降导致人口抚养比下降1/3,为经济增长创造了40年左右的“人口红利”期。据学者估计,这种“人口红利”对我国经济增长的贡献达到26.5%的水平。
然而,也正是由于人口出生率的迅速下降,我国目前面临着一个近中期结构性矛盾和两个中长期结构性矛盾。所谓近中期结构性矛盾是,劳动力规模巨大给就业带来了巨大压力。目前,随着我国产业结构的升级,经济增长的就业弹性在下降。在20世纪八九十年代,国内生产总值每增长一个百分点,可以增加200万人左右的就业;进入21世纪以来,经济增长的就业弹性下降了一半左右,而城乡新增劳动力的规模仍然较大,同时城市还有大量下岗失业人员需要再就业。两个中长期结构性矛盾是,劳动力的结构性短缺和未来劳动力年龄结构的老化。目前我国劳动力供给的主要特点仍然是总量供给过剩,但从结构上看,过剩劳动力主要是低素质劳动力,技工、技师等较高素质劳动力的供给则处于短缺状况。另外,根据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如果不包括在校学生,当年我国劳动年龄人口的平均年龄已达40岁,年龄中位数达42岁,可见我国劳动力年龄总体较高,而且可以预期,随着时间推移,整个劳动力的年龄结构还将继续向较高水平演进。
随着人口结构的变化,我国家庭结构和代际结构也发生了重大变化。家庭结构日益核心化,扩大家庭和主干家庭日益减少,核心家庭成为占主导地位的家庭结构模式。家庭人口规模从1982年的4.41人下降到2006年的3.17人。代际结构的变化则突出表现为每代人口规模的变化,在城镇基本形成“四二一”型代际结构,亦即祖辈4人,父辈2人,子辈1人;在农村基本形成以“四二二”模式为主的格局。人口老龄化以及家庭结构和代际结构的变化,对我国传统以家庭养老为主的养老模式提出了严峻挑战,家庭养老纠纷正在增加,养老社会化将成为一种必然选择,而这就要求我国养老社会政策的相应创新。
三、我国社会空间结构变化与城乡差距、区域差距持续扩大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的空间结构变化也非常显著。在城乡结构方面,我国城镇自身发展迅速,其空间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扩张。据统计,在不到30年的时间里,我国城镇建成区总面积扩大了36000多平方公里,相当于以往2000多年形成的城镇总面积。城镇空间的扩张必然意味着全国经济资源向城镇大规模集中。2006年,我国城市完成的GDP占全国GDP的2/3以上。这样一种变化的社会学含义是城乡利益关系结构的变化,即较多的乡村人口分享较少的国民收入,其结果就是城乡收入差距持续拉大。1978年以来,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变化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978年~1984年,这一时期,由于农村家庭承包责任制的实施,农村经济取得前所未有的发展,农民收入增长速度大大快于城镇居民收入增长速度,城乡差距从2.5∶1左右下降到1.7∶1;第二阶段是1985年至今,随着城镇改革的启动和加速,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也不断扩大,到2006年,这一差距达到3.28∶1的历史峰值。因此,解决农村发展滞后,扭转城乡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趋势,就成为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重大民生问题。
解决城乡收入差距持续扩大问题的关键路径在于改变人口的城乡分布,亦即实现更高水平的人口城市化。30年来,我国人口城市化取得显著进展。1978年我国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仅为17.9%。到2005年,按常住人口计算,城镇化率上升到42.99%;按户籍人口计算,城镇人口所占比例为27.42%。这里涉及如何计算我国人口城镇化率的问题。严格地说,只有当全国城乡人口没有制度化的身份-权利差别时,城镇常住人口比重才能成为测量城镇化率的真实有效标准。大体上,城镇户籍人口比重表示我国制度性城镇化率,城镇常住人口比重则是一种名义城镇化率(即有相当部分人口在城镇就业居住,但不享有制度认可的城镇居民身份和社会权利,从而没有完成制度性城镇化过程,只能算是名义城镇人口),从2005年看,两者相差15.57个百分点,即全国有15.57%的人口属于名义城镇人口。根据有关部门统计数据分析,1983年~2005年名义城镇化率与制度城镇化率的差距呈逐年扩大趋势,即从2.7个百分点(或12.5%)扩大到15.57个百分点(或36.2%,约2.04亿人),这既反映了我国户籍制度改革的滞后,也显示出农民突破城乡二元制度藩篱进城的愿望日益强烈。
在区域结构方面,在改革开放过程中逐步形成了东、中、西部三大经济社会区域,由此形成了差别性的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格局。1978年~2005年,根据各省份统计数据计算,三大地区的人口比例关系从33.3∶41.4∶25.3演变为34.6∶38.8∶26.7,变化相对而言不是很大。但是,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区域结构变化则相当明显。例如,同期,三大地区国内生产总值比例关系从44.9∶34.3∶20.8变化为54.5∶28.5∶16.9,按人口加权的人均GDP之比(以西部人均GDP为1)从1.65∶1.01∶1变化为2.48∶1.16∶1。相应地,在社会发展意义更加突出的其他方面,包括人均收入、文教卫生以及社会阶层结构演变等领域,这种区域性结构变化也比较明显。区域发展的差距继续扩大,已经在一定程度上表现为区域间的发展矛盾。正是在这种矛盾的压力下,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重新强调区域均衡发展的战略,以替代改革开放初期提出并被实施了20余年的梯度发展战略。
四、我国新的经济社会活动结构的形成与内部偏差
这里所说的经济社会活动结构,主要是指社会成员的主要经济社会活动的部门分布和位置构造,包括就业结构、职业结构,它们决定着社会成员的利益获得方式、相对社会经济地位;我们还把组织结构界定为一种经济社会活动结构,它决定着社会成员能够以什么样的组织化方式实现和维护自己的权利和利益。
首先是就业结构的变化。这里所说的就业结构,主要是指劳动就业的产业分布。随着国家工业化和城镇化的推进,非农产业获得持续快速发展,从而不断改变我国就业结构。1978年,我国第一、二、三次产业的产值结构为28.1∶48.2∶23.7;到2006年,这一比例关系演变为12.6∶47.5∶39.9。在这个过程中,三次产业的就业结构虽然没有跟上产值结构的变化,但也已从70.5∶17.3∶12.2改变为42.6∶25.2∶32.2。从社会学角度看,这种变动可被视为我国就业结构现代化的表征,它意味着更多人口参与工业化和经济发展进程并分享发展成果,也意味着更多人口的社会经济地位的上升流动变化。但是,应当注意到,由于就业结构变动步伐未能跟上产值结构的变动,我国社会在农业与非农业两个领域不可避免地存在着结构性的偏差。1978年时,70.5%的农业劳动力创造了28.1%的国内生产总值,两者之比是2.51∶1;到2006年,两者之比变动为3.38∶1,可以看到,这两个比例关系几乎与两个年份的城乡收入差距完全一致,因此,城乡差距主要是一种社会经济结构问题而不仅仅是农村本身发展滞后的问题,在工业化过程中,农业产值份额继续下降是不可扭转的必然趋势。这反过来充分证明,把更多的农村劳动力从农业中转移出来是缩小城乡差距的根本途径,任何其他办法,只要不能改变这种结构性矛盾,就难以实质性地解决问题。
随着就业结构的变化,更准确地说,随着市场化、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发展,我国社会职业结构也发生了重要变化。经济的非农化和市场化不断增加对各种非农职业的需求,各种文化素质和技术技能要求较高的职业不断扩张,许多新的职业类型不断产生,所有这些因素推动着我国职业结构不断升级,即整个职业结构中处于较高层级的职业类型所占比重逐步上升,处于较低层级的职业类型所占比重逐步下降。例如,根据1982年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和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结果,体力半体力类职业比重下降了24.4个百分点,非体力类职业比重则上升了18.8个百分点。职业结构的不断升级,为我国社会成员向上流动提供了越来越大的空间,既增加了人们的个人综合收益,推进了社会发展,又使国家在整个现代化转型时期保持了基本稳定的社会政治局面。
我国社会的组织结构也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的过程中发生了显著的变化。这里所说的组织,包括了国家组织、市场组织和社会组织。众多研究表明,在改革开放之前,我国的组织结构体系是单一化的,国家组织掌握着几乎全部生产资源和绝大部分生活资源,并通过各种企事业单位、城镇社区集体组织和农村集体组织管理全部社会经济活动和人民生活。而各种经济组织(如国有企业)和社会组织(如社会团体),基本上都是国家计划和任务的执行者,并且依赖国家计划配置的各种资源而存在和运行,因而本质上也是国家组织功能的承担者,是国家组织的不同表现形式。1978年以来的改革从三个方向突破了这种组织结构格局。
第一,市场化取向的经济体制改革逐步形成了相对独立的市场经济组织体系。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非公有经济获得空前发展,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以及其他形式的非公有制企业大量涌现,增长迅速。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统计,1994年~2006年,个体工商户数从2187万户增至2756万户,私营企业从43万户增至495万户,港澳台商和外商投资企业从20.6万户增至28万户。从数量上看,主要服从市场机制调节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已构成我国经济组织的主体部分。与此同时,公有制经济组织也发生了两个重大变化。一是组织数量迅速减少。据统计,1994年~2004年,国有企业总数从217万户减至92万户,集体企业从546万户减至139万户。二是经营机制有了重大变化,计划机制基本上已经为市场机制所取代。虽然国有企业需要继续体现国家意志,并在相关产业领域往往占有垄断地位,但经过多年的体制和机制改革,其市场主体属性已基本确立。集体企业更是必须在市场竞争中求生存,且其数量无疑还会继续减少。
第二,国家组织本身在近30年来不断进行改革,减少机构和人员,转变政府职能。以国务院为例,1982年共有100个组成部门,其中经济管理部门就有60多个;经过多次改革,目前国务院的组成部门已经减少为28个,其中经济管理部门不到10个,而且主要从事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管理。地方各级政府基本上也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模式进行机构和职能转变。从社会学角度看,这种改革的重大含义在于国家组织向公共部门回归,这在一方面表现为国家组织逐渐从微观经济生活的直接组织者和承办者角色退出,并向市场部门让渡经济组织空间;另一方面表现为国家组织逐步从微观社会生活的直接组织者和承办者的角色退出,并向社会组织让渡组织空间。
第三,社会组织的发展。不仅国家在机构改革过程中不断将一些原来的经济管理部门改造重组为社会组织(主要是行业协会),不断明确原有各种社会团体的社会组织属性,不断推动城乡基层社区自治组织的发展和完善;而且,社会自身在经济市场化和国家从微观社会生活组织者和承办者角色退出以后产生了愈益强烈的自我组织以自我服务的需要,催生了越来越多的民间组织。据统计,改革开放初期,我国登记注册的社团组织仅有2000多个,而到2007年9月底,我国已有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19.5万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6.4万个,基金会1245个,总计36万多个。这些情况表明,我国社会组织在改革开放近30年来的发育发展令人瞩目。
概括地说,近30年的改革开放显著地改变了我国的组织结构体系,原来几乎只有国家组织的格局逐渐裂变形成国家组织、市场组织和社会组织三个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新型组织结构体系,这也是我国现代化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当然,这种新型组织结构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发展完善,而且,组织结构的分化同时也意味着其间的经济社会政治关系的复杂化,这就对这种相互关系的管理、协调和整合提出了新的要求。进而言之,这里特别值得重视的是社会组织的发育发展问题。目前,我国组织结构中三大部门之间的基本关系是,国家组织力量最强,市场组织次之,社会组织力量最弱,难以有效发挥服务民众和表达利益的作用。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和十七大报告都强调指出,改革社会管理体制,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重要方向,这必将为我国社会组织的发育发展创造有利的条件。
五、我国社会关系结构转型及其中蕴涵的重大矛盾
我国社会关系结构的重大变化对我国的未来演变具有更加实质性的重大意义。这种变化突出表现在三大关系性结构的转变上,即所有制结构、阶级阶层结构与利益关系结构。它们是前述各种结构变化的结果,同时又将那些变化纳入一种新的社会整合体系。
所有制结构的变化是我国社会关系结构转型的突破口。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结果是所有制结构变革。在不考虑土地以及各种自然资源的产权属性的情况下,目前我国已大体形成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各占半壁江山的所有制结构。根据2004年全国经济普查的结果,在工业企业就业中,私营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的就业份额合计达到56%,考虑到在股份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中还有相当部分在产权性质上不属于公有制,保守地估计,在我国工业领域,非公有制企业的就业份额不会低于60%。在建筑业和商业服务业领域,非公有制企业的就业份额更高。这种结构性变化首先在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形成了新的劳动关系,即雇佣劳动关系。在公有制经济领域,企业用工制度改革也逐步使以国家劳动人事制度安排为基础的计划性劳动关系向着以劳动合同为基础的市场化劳动关系转型,并且这种新型劳动关系一直在向其他劳动就业领域扩展。据有关部门估计,目前,不考虑农村家庭劳动者的就业状况,我国非农领域劳动关系的市场化转型已基本完成。
劳动关系的这种结构性变化,是现阶段我国社会关系结构变化中影响最为深刻的,因为它意味着蕴涵在劳动关系中的各种权力、权利以及利益关系的深刻转型,从而也意味着我国社会成员的社会角色-地位结构的重大转变。由于这种变化对于所有牵涉其中的社会成员来说都是利害悠关的,因此,不难发现,这种结构变化内在地蕴涵着结构性社会矛盾即劳资矛盾的可能性。实际上,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劳资矛盾已经开始以相当可观的规模出现。据统计,1994年,我国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为12万件,到2006年增至44.7万件,12年间增长了272.5%;涉及人数从7.8万人增至68万人(2003年最多时达到80万人),增幅为7.7倍。而据我们在一些地方的实地调查,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受理的争议案件不到实际发生案件的10%。
在上述各种重大结构性变化的推动下,我国社会阶级阶层结构也发生显著变化。相对于改革开放之前而言,社会阶级阶层结构的变化是与我国社会流动和社会分化的加速密切相关的。经济非农化和人口城镇化不断扩大非农就业领域,提升职业结构的层级,形成更大的非农就业空间和职业升迁空间,从而为社会流动创造了客观条件和需要。市场化的推进,所有制结构的重组,劳动关系结构的变革,以及以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利益关系格局的形成,使得不同职业角色占有不同的社会资源,包括经济资源、文化资源和组织资源,享有不同的综合收益,从而拥有差别化的经济社会综合地位,形成社会经济地位的分化,也就是社会学所说的社会分化,而社会阶级阶层结构就在这种社会分化过程中发生改变。改革开放之前,在我国社会阶级阶层结构的构成主要是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知识分子这样两个阶级一个阶层。改革开放以后,这两个阶级一个阶层都在改革开放大潮中发生了分化。从农民中分化出了农民工,他们成为工人阶级中的新成员;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各种非公有制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中的经营管理人员,也不断从原来的两个阶级一个阶层中分化出来;原来的知识分子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各种企业事业单位中的办事人员(俗称“白领”),则在新的劳动关系下获得相对独立的新社会角色和社会经济地位。
如果结合以资源占有为基础的阶级分析和以职业地位为基础的阶层分析这样两个社会学分析维度来考察我国当前的社会阶级阶层结构,大致可以发现十个轮廓较为清晰的社会阶层:国家与社会管理者,经理人员,私营企业主,专业技术人员,办事人员,个体工商户,商业服务业员工,产业工人,农业劳动者,以及无业失业半失业人员。根据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在我国整个阶级阶层结构中,按全部经济活动人口计算,这十个阶层所占比重分别为0.5%、0.6%、0.6%、5.6%、6.5%、8.9%、8.4%、13.0%、50.3%与5.8%。如果考虑到农业劳动者中在此次调查中未被识别出来的第二类兼业人员的存在,并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三次产业就业结构以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布的私营企业投资者人数进行校正,则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商业服务业员工、产业工人和农业劳动者这五个阶层的实际比例可能分别约为1%、10%、11%、15%与44%。
从这样的比例关系中,可以获得两个基本判断。一是我国社会阶级阶层结构已经具备了现代社会阶级阶层结构的基本要素和雏形,这是我国社会阶级阶层结构现代化的成果。二是我国阶级阶层结构的形状还是一种金字塔形,结构底层比重过大,中间层规模过小,不利于我国社会阶级阶层结构的稳定以及与此相关的利益关系自我调节,不利于缩小收入和财富分配差距,其中存在不少结构性紧张。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多次提出要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十七大报告再次强调了这一点,认为这是加快社会建设和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途径,这是非常正确的。
所有制结构和阶级阶层结构的变化内在地具有利益关系结构变化的社会学含义,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这里把所有制结构和阶级阶层结构都视为本质上是关系性的社会结构。与此同时,我国社会利益关系结构变化还有其自身的特征。任何社会改革都意味着社会利益关系的重组。改革的广度和深度越大,利益关系重组产生的社会影响就越广泛深远。党的十七大报告认为,1978年启动的改革开放是一场涉及全局影响深远的革命。可以说,这场革命的影响最深远之处,就是我国社会利益关系格局的深刻调整,这种调整表现在多个方面。
首先,社会成员的利益实现路径的变化。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逐步形成了以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利益分配体系,除了劳动之外,其他主要生产要素,包括资本、技术以及部分情况下的土地,都可参与分配。其中,资本要素参与分配对整个分配格局的影响最为重大深远。
其次,利益实现机制的变化。亦即整个分配制度从计划调节转变市场调节,而在市场的调节下,利益分配的主要决定机制,便不仅仅是参与分配的主体的努力程度,更有不同要素在市场配置中的稀缺程度,市场上的机会结构,以及制衡不同要素的力量对比关系和调节机会结构的制度安排。近30年来,关于利益分配的相关制度安排,在相当长时期里是围绕提高效率这个重心来确定的,其基本理论表述就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在劳动供给近乎无限的情况下,资本和技术成为最有力或最有利的利益分配决定因素。这种利益分配决定机制,无疑大大激发了我国经济活力,推动了我国经济发展,其成效和功绩不容否定。
第三,利益差别化格局的形成。在改革开放过程中,不同社会成员的资源占有不同,起点条件和机会际遇各异,而市场机制在决定利益分配时并不考虑这些差异,相反更倾向于通过强化差异来获得效率。同时,由于某些关键领域的改革尚未完成,一些非市场因素,如城乡分割的二元社会制度安排、行业垄断、腐败以及再分配制度的不完善不合理等,对利益分配格局都产生了较大影响。正是在这种情况下,我国出现了较为明显的利益分化,不同社会阶层和群体之间的收入分配差距不断扩大。据有关部门的统计分析,衡量收入分配集中程度的基尼系数,在经历了改革开放最初几年的下降之后,从1985年起便不断攀升,从1984年的0.25左右提高到2005年的0.47左右,一些学术机构的调研结果甚至显示该系数已达0.5左右。这表明我国收入分配已经相当不平等,贫富分化较为严重。更严峻的是,这种扩大趋势不易扭转,因为要扭转就意味着对新形成的利益分配格局进行再调整,从而必然遇到来自各种在其中处于优势地位的社会力量的抵制。
我国贫富分化问题的根源,除了国家再分配制度尚待完善之外,初次分配过于不公是一个更加重要的原因。据统计,在我国GDP的初次分配中,从1994年到2005年,劳动者报酬所占比重从51.2%下降到41.2%,营业盈余比重则从23.4%上升为29.6%。而在发达国家,例如在美国,据称目前这两个比重分别为56.3%和12.4%。我国初次收入分配不公问题的严重性由此可见一斑。党的十七大报告对这一问题给予了前所未有的重视,将其置于六个亟需解决的民生问题之首,并且在论述收入分配关系时首次提出,初次分配要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问题,再次分配要更加突出公平。这一论述对一个时期以来关于初次分配是否需要考虑公平问题的争论做了政治上的总结,无疑是正确的、及时的。
六、我国社会规范结构的变迁与社会价值整合的难题
一个社会的价值观念,既是对各种客观存在的经济社会政治结构和发展状况的反映或论证,也是对人们理想中的个人发展目标和社会关系状况的期盼。因而,社会结构特征的变化及其多样化,将在很大程度上表现为社会价值观念的结构性变化和多样化,表现为新的价值观念的不断出现。不难看到,在前述重大结构性变化的基础上,我国社会的价值观念也发生了结构性转变,这种转变的基本特征或表现形式,就是价值观念的多样化、复杂化。具体说来,与改革开放前相比,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价值观念的变化和新的价值观念结构的形成,具有几个重要的社会学特征。
一是个人发展机会和路径多样化。在现代化亦即市场化、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推动下,我国居民的发展机会不断增加,也日益多样化,这使得社会成员实现个人成功的机会空间空前扩大,可供选择的路径显著增加,人们不再共同瞄着某一个方向谋求自身发展。不同的发展路径,不同的发展机会,必然导致不同的价值观念,亦即形成不同的价值取向。
二是社会评价机制多样化。社会评价机制的多样化,意味着个人成功标准的分化和多样化。如果说,在计划经济时代,当劳动模范、技术标兵、先进典型或者参军、入团入党、提干是成功的标志,那么,在当今社会,个人发家致富,做青春偶像、影视明星、文化体育明星,加入甚至引导时尚消费潮流,成为知识和技术精英,当然还有仕途发达,等等,也都已经成为个人成功标志。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个人价值的实现有一种从过去注重组织评价转向现在重视自我评价、“粉丝”评价、媒体评价(如报纸电视炒作等)的趋势,其背后的实质则是从以往注重精神内涵转向更加注重物质效果。
三是不同社会发展阶段的价值在同一时空中并存。在社会学看来,我国社会目前正处于从农业社会走向工业社会、从农村社会走向城市社会、从封闭社会走向开放社会的现代化过程之中,并且由于不断向世界开放而受到全球化的深刻影响,在这样复杂的情况下,传统社会价值、现代社会价值乃至后现代社会价值,都在我国社会生活中广泛存在,相互激荡。
四是我国社会的价值观念结构开始表现出某种程度的阶层化特征。随着社会阶级阶层的分化和新的社会阶层结构的形成,以及社会利益关系结构的变迁和多样化,不同阶层之间的利益关切的差异愈益显著,从而不可避免地导致相关价值取向的分歧。
价值观念的这种结构性变化,对我国社会价值整合提出了严峻挑战。所谓价值整合,并不是要消灭价值观念的多样性和丰富性,而是要在承认这种多样性和丰富性的条件下,重塑全社会认可的核心价值体系。这种核心价值体系的建构,既要注意吸收全人类价值观念发展的合理因素,更要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需要。在这一点上,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和十七大报告,已经指明了方向。
总的来说,当前我国社会发展的重大阶段性特征中,最突出的就是各种社会结构变化。正因为这些变化是结构性的,所以它们是深刻的和影响深远的,触及我国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社会结构基础。正因为它们触及我国未来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社会结构基础,对于其中所蕴涵的一些结构性矛盾、张力,只有采取能够进一步调整各种社会结构、使其变得更加合理更有弹性、更可协调性、更具整合能力的制度改革和政策创新措施,才能从结构上予以调节和消解。坚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改革开放不动摇,加快社会建设步伐,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进一步调整各种社会结构的根本保证。
来源: 中国社会科学院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