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鬼传极彩虹的碎片:反腐倡廉工作要勇于创新善于创新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19 20:03:41

在全国反腐倡廉建设创新经验交流会上,贺国强同志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阐述了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意义,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反腐倡廉建设创新工作作出了明确部署。贺国强同志的重要讲话,具有很强的思想性、针对性和指导性,我们一定要深刻领会精神实质,以勇于探索的精神和求真务实的科学态度,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创新。

创新是时代和现实的必然要求

创新是反腐倡廉工作适应世情、国情、党情变化的客观要求,是推动反腐倡廉工作不断取得成效的不竭动力。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坚持从不同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出发,不断推动反腐倡廉理论和实践创新,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特别是近年来,中央提出“防止利益冲突”、“廉政风险防控”等新理念,把住房、股权引入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加强对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的监管,密集出台了廉政准则、巡视工作条例以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等多项制度。全国各地勇于探索,在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等方面创造了一系列新办法、新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实践证明,创新是反腐倡廉工作抢占先机、掌握工作主动权的有效武器,是勇创一流、实现工作新进步的不竭动力。

创新是反腐倡廉工作突破重点攻克难点的迫切需要。近年来,各级各部门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有效遏制了一些领域和环节腐败易发高发的势头,但“一把手”腐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腐败、行政执法和司法领域的腐败、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三公”消费(公务用车,公务考察,公费接待)等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和解决。有效解决这些重点难点问题,必须通过创新来突破。

创新是有效应对反腐败新情况新问题的根本途径。近年来,腐败形式和手段不断变化,“裸官”现象、权力期权化腐败、立法中的腐败、利用内幕消息谋取非法利益的腐败等曲线腐败、隐形腐败、高科技腐败日益突出。可以预见,将来腐败形式和手段还会不断翻新和变化。有效应对这方面的挑战,关键在创新。

创新必须以科学理论为指导,求真务实

反腐倡廉工作创新必须坚持正确的方向。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创新,必须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创造性落实党中央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一系列重大决策和部署。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确保政令畅通、保障党的重大决策和重要部署的落实作为重要着眼点,确保政治效果、法纪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反腐倡廉工作创新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惩治腐败同教育人、挽救人结合起来,把对党员干部严格要求和正视与满足其合理需求结合起来。

反腐倡廉工作创新必须遵循客观规律。创新要与党和国家的基本制度安排相配套,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趋势相一致,与社会进步的节奏相同步,努力保持可持续性。创新要与现实环境和条件相适应,在理想与现实、需要和可能中间找到结合点。创新要与反腐倡廉机制发挥作用的内在规律和要求相一致。

反腐倡廉工作创新必须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要有的放矢抓创新,针对党和政府关注的重点问题、反腐倡廉工作中遇到的瓶颈问题、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探索新的工作思路和办法,努力开展有实际需要、有实在内容、有实质成效的创新。要完善机制抓创新,建立健全创新成果先试行后推广、社会评价和群众评价机制,防止把创新成果绝对化、扩大化。要持之以恒抓创新,一步一步地推进,一环一环地落实,确保抓一项成一项,抓一项巩固一项。

反腐倡廉工作创新必须掌握正确的方式方法。充分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及时发现基层的有益做法和新鲜经验,认真总结、提升和完善。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通过调研使问题得到梳理、原因得到反思、解决问题的办法进一步明晰。要善于运用办案成果,坚持以查促教、以案促建,及时针对导致腐败的深层原因和新的腐败苗头完善相关制度。要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努力将最新的计算机和信息技术运用到反腐倡廉工作中,不断丰富反腐倡廉的工作手段和方法。

创新必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在突破重点难点上下功夫

着力创新加强“一把手”监督的思路和办法。要研究规范权力运行的办法和措施,形成合理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要把上级监督与下级监督、平级监督紧密结合起来,既充分发挥上级监督的权威性,又有效调动平级和下级监督的积极性。要建立综合性的机制和平台,提高监督实效。

着力创新防治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腐败的思路和办法。要在公共资源交易制度框架上创新,加紧完善相关操作细则。在监管机制和平台建设上创新,探索建立有效整合各个专业部门监督职能的综合监督机制。要在监管手段上创新,广泛采用计算机和信息等技术,最大限度避免人为因素干扰。要在行业诚信机制建设上创新,将诚信的要求融入到制度中,促使交易各方加强自律。

着力创新防治行政执法和司法领域腐败问题的思路和办法。坚持部门规章由相对独立的机构起草,并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努力解决好立法中的“部门利益倾向”问题。实行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定期发布典型案例;健全重大行政和司法行为听证制、合议制,努力解决自由裁量权过大导致的“合法腐败”问题。严格执行回避、表明身份、公开告知、时效、说明理由等制度;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和行政问责制;在某些执法领域和环节上适当交叉重叠,等等,解决违法滥权问题。

着力创新防治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思路和办法。要将监督因素寓于相关改革和政策中。如把堵塞腐败漏洞的要求作为各类法规制定和审查的必经法定程序;加强对政策实施情况的跟踪调查,及时解决好实践中暴露出来的问题。要畅通群众监督与上级监督有效结合的渠道。比如,建立健全信访举报、投诉专线、电子邮箱、投诉网站等多位一体的民情反馈网络;建立群众意见回复机制、群众投诉调查机制、群众代表直接参与重大民生问题决策机制等。

着力创新解决“三公”消费问题的思路和办法。要本着节约财政开支、降低公务成本、提高行政经费使用效率、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原则,先易后难、自下而上地探索“三公”消费货币化改革办法。要从资金源头创新对“三公”消费的管理,规范支出行为。要创新对“三公”消费的日常监管措施,如加大“三公”消费公示力度;采用刷卡消费、转账支付;实行定点消费、定点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