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鬼传极天之鹿儿弓:小升初竞争愈演愈烈折射义务教育法执行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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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4月06日07:02检察日报麦子 朱永杰我要评论(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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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某培训机构招生现场
一位“小升初”家长的心声
我是北京市一名小学生的母亲。对目前教育方式、体制和理念产生诸多困惑。
女儿11岁,就读于市某重点小学五年级。一、二年级时,我们秉承自由发展的理念,没给孩子报过任何课后班,女儿校内成绩优秀。女儿读三年级时,我发现周围的孩子都在报读目标中学的培训班,有的孩子甚至开始上两个或者更多中学的课后班,俗称“占坑班”。犹豫再三,我们也给孩子报考了某重点中学的培训班。学期间,每周末上半天语、数、英的课程。每学年进行测试,上了规定的分数线,则继续留读,分数不够,遭淘汰。测试面向全市同年级的学生,也就是说,任何平时没参加该培训班的学生,都可以报名交费参加每年的测试。可见孩子们面临多么大的竞争和挑战啊!坚持到六年级的孩子,将在六年级的第一学期最终角逐该中学一个实验班的名额。近千名孩子,绝大多数最终难免淘汰的命运,无数的周末和课余时间,几万元的学费,将统统付诸东流。值得一提的是,经过5年(培训班从二年级开始招生)的淘汰,该校的培训班总人数和班级数几乎没减少过,16个班,每班五六十人。让人不免怀疑学校的主要动机在于收钱。
谈谈课程本身吧。我的女儿学到如今,对满堂灌的教学方式和内容感到厌烦不已。老师只负责讲课,几乎不和学生互动。第一学年,我们陪着孩子复习做作业,孩子成绩还可以。学校校内的功课负担已经够重了,课后还要接受这种“填鸭”,会打消孩子们学习的兴趣,造成过早的“厌学”倾向。这对于孩子们的一生是多么可怕的一件事情!对于我们社会急需的“创造型”人才将是多么大的扼制啊!
我知道有人会说,既然如此,何苦让孩子参加这种培训班呢?两厢情愿的事情,又没人逼迫你去做。面对这样的问题,我最初的回答是:有什么办法啊?我们只有一个孩子,希望自己的孩子能上好中学、好大学、有出息。这份心愿有什么错!然而,明摆着有重点中学的存在,教育部门又取消了统一的升学考试,几乎堵死了大多数孩子通过掌握校内知识寻求升入重点中学的路。家长们只能想法“锤炼”孩子,让他们掌握各种“本领”,去跨越各个重点中学的五花八门的门槛。君不见,每年春节后,一到周末,到处是行色匆匆的家长领着疲惫的小学生游走在各个重点中学之间,从一个考场出来立马奔赴另外一个,走马灯般地让孩子应试。实在不知道那些面容疲惫的孩子们的感受如何!没有人会问孩子们那幼小的心灵里承载了多少厌倦、无奈、绝望和麻木!
这些还只是“城内”的风景,围城之外,景象更是令人叹为观止。针对每个重点中学招生,社会上的培训机构开发出了琳琅满目的专为小学生们设计的产品。比如,我女儿所上的培训班开设语、数、英三门课程,由于培训班老师们一律采取“填鸭”而非个性化的教学方式,很多孩子难免课堂听不明白,课后又无处可问,怎么办?别着急,附近就有培训机构聘请老师招募班级,专门针对各个重点中学培训班的课程进行二次讲解。所谓的“生物链”班级吧!为了提高女儿的成绩,同时减轻我们的负担,我们给孩子报了两科这样的课后班。这样,每周又要多上两次课了。而我们,则要负担更大的开支了。刚开始效果明显,成绩提高了。然而很快,孩子对内容本身的了无兴趣又开始泛滥,成绩不上不下地徘徊着。眼瞅着女儿一天天长大,自我意识越来越强,对上各种课后班越来越不情愿,而“小升初”的压力又愈演愈烈,实在让人焦急又茫然啊!据我所知,我女儿所在班级的孩子几乎都在上着类似的各种课后班!“小升初”后面蕴藏的巨大经济利益难以想象。
我不禁要追问:造成这一切的罪魁祸首是谁呢?为什么我们整个家庭和社会都会情不自禁地陷入这种怪圈无力自拔呢?
我的孩子也在追问:为什么要有那么多的课后班呢?难道校内的知识不够多吗?这样的后果之一是:老师和同学们都对校内的课程毫不在意。老师讲课时经常会说:这些内容好多同学都在课外学过了,老师就提几个问题。不会的同学请其他同学帮忙补习。事实上,老师们鼓励孩子去上各种课后班,至少这样自己的教学压力会减轻很多。女儿不知道的是,他们一些老师,也在业余时间带各种课后班,每天的收入几乎可抵校内一个月的工资。我无法想象,这种巨大的反差之下,有几个老师能安心于本职工作?能有足够的耐心培养孩子们的独立人格?
对于各种培训班和社会机构这根长长的利益链条来说,金钱是最大的指挥棒;而能让家长们不仅“自愿”交出金钱,同时还交出自己的孩子的巨大的诱饵只有成绩;而抛出这一诱饵的则是我们的各类学校的招生标准。我不知道学校的招生原则由谁制定,我所知道的是,各级教育机构的最高宗旨是为国家和社会培养自立、自强、具有创新意识的人才。评判课本学习效果的、转瞬即逝的、静止的成绩单,绝不能成为衡量这样的人才的标尺!
我再也不想卷入这桩谋害和扼杀孩子自主、自发和创造性的“阳”谋中去了,我想要一个健康、活泼、自信、自尊,能与周围人际和环境和睦共处、并从这种终生受益的良好关系中不断收获的孩子!我已经尊重孩子的意愿,开始停止了所谓的各类“课后班”!
我不知道,为什么就不能取消各类重点学校,定期地调换校长和教师们——我的孩子在一天天地成长,她没有时间等待美丽的大饼摆在眼前的那天!我用这封信,替我的孩子,也替她的伙伴们呐喊。 (佚名)
 
"小升初"竞争愈演愈烈折射义务教育法执行困境
关键词:学费、杂费
法条:第二条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解析:近日,网上“北京幼儿园升小学中间人开价参考价目表”的帖子引起热议,如实验二小12万,中关村一小、三小10万,北京小学8万,景山学校8万,史家胡同小学6万等等。
如果只是“中间人”借此敛财,依法治罪也就罢了。让人痛心之处在于,这个帖子,不过是捅破一层窗户纸。不仅是北京,在不少地方,“想上好学校拿钱来”,早已是公开的秘密。当然,家长不可能举报,因为他们本身就是既得利益者,也因为他们的孩子还在上学;而且,这笔钱,很多时候无从查证,因为不是“学费”名义,而是“志愿”交纳的“捐资助学费”。
我不知道“捐资助学费”,算不算“学费、杂费”;我知道的是,在一些地方,这笔钱,并不交给学校,而是交到教育主管部门“统一调配”。
关键词:全面发展
法条:第三条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
解析:目前的教育模式,能否让孩子全面发展?建议看一看这位母亲的信。她说的,只代表部分孩子(主要是大城市的孩子)学习生活状态,也只是一家之言,但已足以令人震惊。教育还能不能这么走下去?这是必须认真思考的问题。
关键词:平等
法条:第四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解析:平等,是孩子最需要从小培养的观念之一。但现实常常让他们有不平等的感觉。
重点校、重点班体现的不平等,稍后再说。先说个事儿:最近,林女士在为要不要把蓉蓉定了好学校的事儿告诉女儿犯愁。蓉蓉是女儿的同学,两人各方面表现差不多,女儿甚至更好一些。在女儿为“小升初”忙得焦头烂额的时候,蓉蓉已早早定了一所区里数一数二的中学,因为蓉蓉父亲单位在这所学校有“共建”名额。
“如果孩子因为学业不如人而感觉不平等,她可能会发奋。但因为父母身份而‘三六九等’,怎么可能有平等感觉?”林女士很无奈。
这些年,“共建”饱受诟病。看看都是哪些单位在“共建”,我们不难发现“权力”和“优质教育资源”之间的关系。在义务教育阶段,这难说正当。
关键词:均衡发展
法条:第六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均衡配置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师资力量,组织校长、教师的培训和流动,加强对薄弱学校的建设。
第五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四)未依照本法规定均衡安排义务教育经费的……
解析:如果教育资源能够均衡,也就不会有那么多围绕“幼升小”、“小升初”发生的故事。正是教育资源不均衡,才导致了家长、孩子打破脑袋争进名校。
和十年前相比,我们的教育资源是更均衡了,还是更不均衡了?多数地方在往好的方向走,但不排除个别地方“倒退”。对于北京教育资源不均衡,教育学家杨东平先生在博客中这样写道:“一些‘优质小学’从欧洲进口教学设备、在人民大会堂举行校庆不都是高调公开进行的吗?……用纳税人的钱举办这种为少数人服务、高收费、贵族化的公办学校,本身就是对义务教育法巨大的蔑视和讽刺,是中国义务教育的耻辱。”
现实太复杂,均衡发展不可能一蹴而就,对此,百姓理解。但这个步伐,真的不能再快点?到底谁在阻碍它?
关键词:就近入学
法条:第十二条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解析:如果“就近”入的是为生源发愁的差学校,没问题,但如果是好一点学校,对不起,想不通过考试或某些特殊关系,单靠户籍进来,很难。
中央电视台有关“小升初”的节目披露,除了少数家庭无奈中参加电脑派位,北京的“小升初”电脑派位就近入学政策,几乎已经名存实亡。小学生中对于参加派位有个形象说法,叫“充军发配”。
“就近入学”,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这段路有多长,取决于有关部门的决心有多大。
关键词:重点校、重点班
法条: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第五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教育行政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其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的……
第五十七条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二)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的……
解析:不让分重点校、重点班,法律规定如此明确;违反规定的,处罚如此严厉。然而,它们不过是被虚置的法条。
哪些学校是市重点,哪些是区重点,哪些是普通校,泾渭分明。哪类学校能干什么,或许没写在文件上,但学校都心照不宣地遵守着,从不越雷池半步。比如,“点招”,是市重点才可以干的活儿,从没听说哪个区重点干这事。这么做的结果,就是市重点每年“掐尖”最好的生源(或许说“最会考试的生源”更合适)。
至于重点班,各个学校分得更细了。有些,考进去的时候就说好了,你是“三三实验班”(初中三年,高中三年),你是“二四实验班”(初中两年,高中四年);其他的,统一考试分班,前多少个班是“实验班”,后多少个班是“普通班”,从师资到待遇,都不一样。有的学校,实验班和普通班根本不在一个楼上课,“层次”一目了然。
这都是公开的秘密。负有处罚职责的部门,拜托别跟我说“不知道”。
从来没听说过谁因为这个受过处罚———如果哪天有了,那将是大新闻。
关键词:引咎辞职
法条:第九条任何社会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对违反本法的行为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检举或者控告。
发生违反本法的重大事件,妨碍义务教育实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负有领导责任的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解析:均衡发展没进展,就近入学无法实现,重点校、重点班大行其道……这些,可能算不上“重大事件”;百姓不满意,可能也算不上“造成重大社会影响”。但如果一些人能意识到身上责任,有“引咎辞职”的压力,上述诸多不尽人意之处,可能会比较快地改观。
教育均衡能否跳出既得利益格局羁绊
教育改革面临的种种挑战,背后或多或少都可以找到既得利益的掣肘。以“择校”来说,能择校者无非两类,或者权力择校,或者金钱择校。扼制甚至取消择校,利益受损的,不会是普通老百姓。又如教育管理者的利益。政府向地方、向学校放权,就会削弱教育管理者的权力,自然就剥夺了“权力”的某些附加利益。再就是教育相关部门的利益。如中小学校长的任命权,现在许多地方掌握在组织、人事部门手里,一旦归还给教育行政部门,随着权力的转移也就必然意味着某些利益的丧失(4月1日《人民日报》)。
说这番话的,是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教育厅副厅长张志勇。近两年,他在山东这个教育大省掀起了一场轰轰烈烈的“素质教育改革”,这场改革选择高中作为减负的突破口,取得了不小的成绩。
教育改革难,就难在当今既得利益格局难以打破上。“既得利益”一词并不新鲜,但是跟教育连起来,意义很深,作用很大。这些年,教育积弊越来越深,变成一座大山,压在百姓头上,大有人神共愤的意味。
所有一切都与教育均衡有关。教育均衡有多重要?城市里,治理择校“顽疾”,消除“占坑班”,消除“天价”幼儿园,从根本上解决“大班额”现象,从根本上缓解学生的负担过重问题,缩小校际差距,实现区域内教育均衡是根本之道;在农村,改变目前部分学校仍在追求“一无两有”(学校无危房、班级有教室、学校有课桌)的现状,改变部分学校信息技术教育落后、全校仅有几台电脑的现状,改变部分学校无法吸引、留住优秀教师,优秀师资严重不足的现状,缩小城乡差距,推进城乡区域教育均衡发展是根本之道。
教育失衡的根本原因,在浙江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教授张天雪看来,有非教育层面和教育层面两个角度可以归因。从非教育层面看,我国教育失衡是社会二元结构下的必然产物,是城乡差异和阶层差异等在教育上的反映,是长期“城市中心”、“精英主义”及“效率优先”等观念的外显;从教育层面看,教育失衡是教育政策及制度安排的衍生物,尤其像“重点校”政策、“地方负责分级管理政策”和“教育督导与学业水平评价城乡双重标准”政策使失衡更加严重。
百姓深受教育不均衡之苦,久矣。这个不均衡,就是教育的神经末梢,感知最深的就是百姓。至于不均衡背后的既得利益格局是啥样,又该怎么破局,一般地来说,关注的人不多。不妨听听张志勇的思考和建议:
目前,教育改革的当务之急是,依据法律法规要求,清理规范相关部门围绕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权力,确认各自的权力边界。一是“归权”。就是对于那些明确归属教育部门的权力,要归还教育部门,如中小学校长的任命权、中小学教师职称的评审权,等等。二是“分权”。如把中小学教师职称的评审权归还给教育部门。再如,教育项目经费的使用与管理,教育与财政部门也要进行“分权”,教育(业务)部门要使用好、管理好财政经费,财政(财务)部门要保障预算资金的拨付,监督好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等等。三是“确权”。对于那些改革中出现的新事物的管理,如果权力归属从法律上看还不明确,就要通过立法、立规尽快加以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