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鬼传极前期铳:社评:法律不会为特立独行者弯曲(环球时报 20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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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评:法律不会为特立独行者弯曲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4月06日10:39  环球时报

  被称为“前卫艺术家”的艾未未据信近日被中国警方“带走”,西方一些国家的政府和“人权机构”迅速出面干预,要求中方立即释放艾未未,并将此事上升为中国“人权恶化”,艾未未则被称为“中国人权斗士”。

  在没搞清楚真相的情况下,就将中国司法的一个具体案例上纲上线,并用激烈的评论攻击中国,这是对中国基本政治框架的轻率冲撞,也是对中国司法主权的无视。西方这样做,是故意把一个简单的案例放到国家政治甚至国际政治的不相称位置,扰乱中国社会的注意力,并试图修改中国公众的价值体系。

  艾未未是近年来十分活跃的“行为艺术家”,也常被称“前卫艺术家”,是中国社会的特立独行者。他反艺术传统,喜欢出“惊人之语”和“惊人之举”,也喜欢在“法律的边缘”活动,做一些普通人搞不太清楚“算不算法律上出格”的事。4月1日他出境取道香港去台湾,有报道称他“手续不全”,具体情况不详。

  由于艾未未喜欢我行我素,经常干“别人不敢干”的事,而且他的身边聚集了一些类似的人,他本人大概清楚,他很多时候离中国法律的红线不远,或许他喜欢这样的感觉。客观说,在如何对待他这样的人的问题上,中国社会的经验并不多,法律的判例也不多。但只要艾未未不断“往前冲”,他有一天“触线”是很可能的事。

  十三亿中国人中,有几个艾未未这样的桀骜不驯者,是再正常不过的事。艺术可以强调无数例外,法律却强调对例外行为的限制和管束。没有艾未未这样的人,或法律不给他们的“突破”设立边界,这样的中国都是不真实,也不可能存在的。

  西方在无视中国司法运行的复杂环境,也无视艾未未个人行为的复杂特点,将他“被带走”这件事,用一句简单的政治口号说成是中国的“人权恶化”。“人权”真成了西方政客和媒体手里拎的一桶漆,见什么抹什么,他们在抹掉这个世界各种细致的分辨率。

  “人权”这么基本的概念,被西方搞成了仿佛同中国如此伟大的经济与社会进步互不相容的东西,这是天大的笑话,也是西方在所谓“人权”问题上向中国施压时,遭到中国民众厌恶的根本原因。中国的民生在发展,公权力受到的监督越来越多,公众通过互联网发表意见蔚然成风,这些都是能抹杀的吗?艾未未一个人的际遇,包括其他几个中国特立独行者的际遇,与中国的人权发展和进步,根本就摆不到同一个天平上。

  艾未未“被带走”的具体事情估计很快会明了。但总的说来,艾未未如果选择与普通人不同的对法律的态度,法律不会因为西方舆论的批评,就在一些“特殊的人”面前绕弯,做让步。历史将对艾未未这样的人做出评判,在这之前,他们有时会为自己的特殊选择付出一些代价,这在任何社会里都是一样的。中国作为一个整体在前进,任何人都没有权利让整个民族去适应他个人的好恶,这跟是否尊重少数人的权利是两回事。▲

  http://news.sina.com.cn/pl/2011-04-06/10392224357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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