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限售股份是利好吗:美国“基本没有”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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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基本没有”教育部
                                                                                                                                                      作者: 顾海兵 2011-03-31 11:05:32

                                                     【南方周末】本文网址:http://www.infzm.com/content/57082         中国的教育部不需撤销,也许可以和科技部、文化部等合并。
国人大多认为美国的教育是成功的,值得学习。个别人在言论上否定其成功,但实际上已经或正在把自己的孩子送过去。我以为,美国教育比较成功,首先是学校微观的活力与政府宏观的服务之间有比较好的融合。政府的宏观服务,不是对学校的干涉与控制,而能够做到这一点,原因之一是美国“基本没有”教育部。
里根提议取消刚设立的美国教育部
据美国教育部网站资料,18世纪80年代建国后,在将近100年的时间里没有联邦的教育机构。其实,不仅教育部,建国后也一直未设农业部,直到1862年才建立农业部的前身——联邦政府农业司,1889年才设立农业部。这是由美国的联邦性质决定的。美国直到1867年才有专门的教育行政机构。从1867年到1980年这一百多年,这一专门的教育行政机构只是一个隶属于其他部门的二级机构,不是内阁的组成部门。
从1980年开始,虽然这一专门的教育行政机构成为联邦政府的内阁部门,但其权力非常有限。美国宪法只授予地方政府管理教育的权力,没有规定联邦政府对教育的权力;联邦政府即使制定教育法规政策,也没有强制性,只有指导性;大多数的教育政策不是由联邦政府而是由州政府及州以下地方政府制定,具体由各州教育部门及各地方约15000个学区(School District)中的教育董事会(Board of Education)来负责实施。
教育部于1980年5月4日正式开始工作,存在不到1年,当选总统也是美国社会公认最优秀总统之一的里根,作为共和党人,秉持“强化个人主义与自由市场经济,主张缩减政府规模和权力,弱化强势劳工,减少税收,降低通货膨胀率和削减社会福利”的里根主义,认为在美国联邦政府中没有必要设教育部,他向国会提议取消教育部,计划将教育部当时的7700名雇员减少至 1000人,其任务转交给其他部承办。里根的这一提议虽然没有被国会接受,但教育部的工作还是受到相当影响:雇员削减了1/3多,项目和经费也相对减少。
在美国教育体系中,州和地方的主导作用,从教育经费支出的结构上最能体现。2000/2001年度,全国教育总经费为6500亿美元(约占美国GDP的7.3%),其中91%以上来自州、地方及私人捐赠,联邦政府拨款仅占9%,大约600亿美元。联邦政府的教育经费分由教育部、卫生部以及农业部掌握,其中教育部掌握经费约为420亿美元,仅为教育总经费的6%。
分权的教育体系
为什么美国基本没有教育部?当然是宪法规定使然。美国实行的是联邦制度,中央与地方各级高度分权,中央不能任命州长、县长,国有国法,但州有州法、县有县规。
与国防、外交不同,教育是一个受教育者高度个性化、高度区域特色化的领域,全国统一的规则是不合适的。以课程为例,美国教育部无权制定全国性的课程大纲,只能给出粗线条的教育指导。不存在全国性的统一课程标准,各州也不存在统一的课程标准,各州只是向各个学区颁布指导性纲领,具体的课程标准是各学区自己制定。各学区之间存在很大差异,而且同一学区的不同学校,课程设置也不尽相同。
作为大国的美国的不同社区,其价值观、教育理念、经济发展程度、传统文化等都有相当差异,这些都对课程设置有直接影响。在具体教学中,任课教师对教材的选择有很大发言权,可以自行决定选用的教材。既然联邦政府不负那么多责任,也就没必要有那么多权力。可谓百校竞舟、万师争鸣。
急救知识的教育:政府有限引导、因势利导
当然,基本没有教育部不等于没有教育部,不等于联邦政府完全不管教育。只是这样的管理是引导、劝导、诱导、利导,但绝不是强制。
1991年乔治·布什总统签署了具有法令效应的《美国2000年教育战略》,1994年政府以法令的形式颁布《2000年目标:美国教育法》,2001年小布什总统颁布《不让一个孩子掉队的法案》,2002年美国教育部公布《美国教育部2002~2007年教育战略规划》,等等。
这些法规均没有强制性,但联邦政府会拿出资金,资助愿意实施这些法规的地方政府。一项没有强制性的规则,如果在引导之下被几乎所有地方采纳,是否比强制性规定有更好的性价比呢?美国教育的以分权分散模式为本再辅之以联邦政府的有限引导,应该是成功的,美国人始终对政府过多的集权保持高度警惕。
比如,美国要求,任何一个国民在18岁之前,必须掌握基本的健康与卫生知识,例如急救知识。这样的规则并不是强制执行,但在政府与非政府的联合努力下,已经被几乎所有中小学校与幼儿园采纳。庞大的美国红十字会、美国心脏协会、美国癌症协会、美国高等健康教育协会、美国公共健康协会、美国学校健康协会以及消防部门的工作人员,都会为中小学提供急救培训与其他各种健康知识的传播。企业、政府机关等机构也会定期开展急救等生命知识培训。
据钟家润先生介绍,美国的急救课程从幼儿园就开始。在2—6岁,让孩子明确知道哪些东西是危险的,这是急救知识普及的前提。比如,电线插座、煤气开关、热水器、刀具及所有锋利的物品等。在幼儿园,老师们会用各种材料制作出电线插座等模型,然后用洋娃娃做示范,演示出洋娃娃接触电线插座后,被电击而倒地的一幕,让孩子于游戏中感知什么是危险。这样的课程占到整体幼儿教学总课程的1/3。
小学阶段的急救教育,主要是普及打急救电话、求救以及一些简单的外伤包扎等。除了要牢记急救电话号码911外,还要学会在呼救电话中讲什么话。比如,首先要说清病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如果在自己的家里,拨打电话时要打开房门;如果是在夜晚,首先要打开房间里所有的灯;其次要尽可能说清目前的危急程度及发病多长时间;再次要说清病人家庭或发病地点的详细地址和电话号码,及等候救护车的确切地点。
到了初中,就要接触真正的急救方法。比如,如何对刀伤、烧伤、烫伤等实施急救。每次讲课,老师们都要精心准备幻灯、图片等各种音像资料,还有绷带、药水、纱布等道具,台上台下师生之间频繁互动。
从初三开始一直到高中,要重点普及心肺复苏术。学生们要准确掌握心肺复苏术的每一道程序,并熟练掌握家用心脏除颤器的使用方法。高中毕业时,学生要参加相关考试,通过者可取得资格证书。有些州已经将家用心脏除颤器的普及工作提前至小学高年级或初一阶段来完成。美国有关机构规定:凡是万人规模以上的公共场合,都需要配备家用心脏除颤器。
中国教育更应分权
想一想,中国人口如此众多,地区差异如此巨大,主要靠远隔千山万水的中央部门来管理极具地方特性的教育,是否管理半径太长了?有权管理的不了解情况,而了解情况的无权管理。中国的教育管理必须由中央集中走向省域分散,以省为主,省县共抓,中央微调。越有中国性,越有世界性;越有省域性、县域性,越有中国性。所谓国际性城市可以休矣。
中国的教育部不需撤销,也许可以和科技部、文化部等合并,但教育部的功能要重新定位。原则是:基本取消教育部的审批职能,更多的行使资助、监督、引导、平衡等职能,由省级教育部门担当教育立法主体,县级教育部门承担教育具体管理,但教育部门与学校绝不是上下级的行政领导关系,而是法人之间的民事平等关系,学校绝无官级,学校必须要民主办学、教师治校、人民代表与社会质询监督,这是教育发展的大趋势。当然,与此相适应,财政体制、人事体制等需要做同步改革,这是一个艰巨的系统工程。
(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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