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停车管理公司:公信力和自治力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6 03:37:46
  近日,日本核危机愈演愈烈,导致一衣带水的中国出现了“抢盐风波”。对此,网络上形成了两种声音:一方认为抢盐同胞的无知和盲从比地震海啸更可怕,他们缺的不是碘盐,而是知识、素质和自我判断能力;另一方认为,抢盐的根源在于国人缺少安全感,缺少对外部信息和政府的信任。两种观点各执一端。如果我们把“抢盐”也看作由“不明真相的群众”参与的群体性事件,并将之与“泄愤事件”对比,或许能透过两者的差异看到一些被忽视的问题。

  从 “泄愤”到“抢盐”:剖析“不明真相的群众”

  “不明真相的群众”是群体性事件中的惯常表述,“少数别有用心者”的煽动和政府的“公信力缺失”是对此类事件的两种代表性解释。在以往的“群体性”事件中, “公信力”问题的突出,往往掩盖了群众的“自治力”问题。而从“泄愤”到“抢盐”,两类群体性事件的差异,恰凸显了“不明真相的群众”背后,既有公信力的缺失,也有自治力的阙无,即个体的盲从和非理性。

  “泄愤事件”是于建嵘教授提出的一个观点。何谓“泄愤事件”?于教授举过一个在重庆发生的例子:一个挑夫撞了一个妇女;妇女骂挑夫瞎了眼,两人起了争执;妇女的丈夫介入,打了挑夫,并宣称自己是公务员,打了他也是白打;事件升级,谣言流变成国家公务员打死了挑夫,而且还宣称打死了也是白死;百姓从围观、聚集到包围派出所要求交出尸体交出凶手;派出所当然交不出所谓的“尸体”和“凶手”,结果大家砸了派出所,进而砸了管辖派出所的地方政府。

  这便是泄愤事件,它突发、无利益诉求,但也无规则底限。如果把“泄愤事件”的主要原因归结为社会不公、官员贪腐所导致的政府公信力缺失甚至是合法性危机,我想少有人会提出异议,但如果将“抢盐”事件也扣上政府公信力缺失的帽子,却并不那么令人信服。

  当然,我们仍然可以找到不少理由。恰如一位网民所言,轻信源于不信任;而不信任的前面写着“经常被骗”,后面写着“无安全感”。的确,今天的社会在太多方面没有给我们提供安全感:住房难、看病难、教育难成了压在我们身上的新“三座大山”;货币贬值、食品安全和越“抑制”越攀升的房价也让我们常常感到无助和被欺骗。这些问题背后,往往有着盘根错节的利益纠葛,确实让我等小民难以信任;但“抢盐”呢?此等偶发事件,如何在短时间里建立政商勾结的利益链条?此等利薄(相对而言)的产业,如何吸引贪官的兴趣?而政府,纵有万般不是,难道连盐的持续供给都无法保证吗?可以看到,即便怀有最悲观地揣测,“抢盐”也很难与公信力缺失合理地联系起来。

  从“泄愤”到“抢盐”,当政府公信力缺失不再成为令人信服的解释时,我们看到了“不明真相的群众”的产生,或许还反映了国人心理上的脆弱、盲从和非理性。我将之称为“自治力”的阙无。这个问题,虽然可以归结为“知识、素质和自我判断能力”的缺失,但这仍是表象,我们需要追问其背后的深层原因。这一原因既源于社会没有为个人提供合格的 “教育”氛围,也源于个人在现代社会走向自主所面临的重重障碍,比如心灵积习,文化惯性和缺少道德罗盘(公共善)的指引等。

  正义社会与理性公民:公信力与自治力

  在现代社会,当个人走出了传统的政教合一的压抑,而获得自由之后;当个人追求自身的欲望变得合理,追求自身的权利变得合法之后;如何让获得自由的个人从自由走向自主,让解放了欲望的个人懂得节制,让拥有了权利的个人学会履行相应的义务,从而成为一个合格的公民,一直是现代政治和教育思考的核心问题。这里的“教育”需要做广义的理解,它不仅仅是我们在学校学到的知识,而是我们在整个生活世界中,从家庭到学校到社会,从个人到社群到国家所接触到的方方面面的言传身教。这样的“知识”自然是打了引号的,它可能包含着极为丰富的亦正亦邪的各种信息。而在一个基础教育仍然唯“分”是从,一个学术研究仍然缺少思想自由,一个社会日益功利拜金,一个政府仍然难以根除特权腐败的“教育氛围”下,简单地谴责个体的“知识、素质和自我判断能力”缺乏,很难具有说服力。正义社会和理性公民,是我们必须同时努力的方向。

  围绕这个问题,常见的两种声音都失于片面。强调个人道德修为的人会问,如果这种教育有问题,为什么“某某”可以?我承认这样的人值得钦佩(比如雷锋),但这不是现代社会的大众道德,不是我们大多数人必须达到的。因此,以之为标准,是对大多数人的苛求。这种论调的蔓延会掩盖“社会”在个人道德养成过程中所应承担的教育责任。简言之,忽略了社会的不道德,指责个体的不道德,本身就是一种不道德。

  而批评社会的人会说,既然都是“社会惹得祸”,那就先让制度好起来吧。指责老百姓干嘛?为什么不去批评监督政府呢?这样的想法很有代表性。仔细想想我们在听到批评时,“你自己做的很好吗?你有什么资格说我?”是不是我们的习惯性思维?而我们的心智,是不是在这样的不那么情愿甚至总是排除了所有可能的理由之后才愿意反思自我的状态下,日益变得“封闭”了呢?长此以往,即便有了正义的社会,我们还有能力成为合格的公民吗?而在当下,鉴于社会的种种问题,批评政府正在成为一种时髦甚至是道德正确,这进一步掩盖了自我反思的必要。

  其实,在我们的民族性中,自我反思和超越的理性精神一直都不是强项;曾经较好的自然条件,也让忧患意识缺少生根的土壤。传统的主流文化在个人修为上强调“性本善”和“顺其自然”;要做一个道德的人,回归本心即可。这里既缺少原罪感带来的自我救赎的压力,也不鼓励在实践中不断超越自我的求“真”;新中国又红又专的“批评与自我批评”一度有着很好的思想教育功能,但当整个社会大环境被腐败和功利浸染时,这种可能压抑自由(强调真理般的政治正确),又流于形式的“说教”日渐失去了吸引力;而当下,在日常生活中自由过度的我们,在思想上却近似真空,在思维上仍然受制于非黑即白的惯性:既没有有吸引力的道德信仰,也不强调理性的自由思辨精神;更进一步说,即便有了“思想自由”,我们仍然面临着自由主义式的“自由优先于善”所可能导致的道德虚无主义。这使得我们时常看到鲁迅笔下的被一只无形的手提起来的一群群缺少独立思考的“众人”。

  如果说正义、自由、尊重个人权利的社会是培养现代公民的前提条件,从自由走向自主,走向健全、自治的人格,则是启蒙未尽的方案。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完善政制,如何挖掘和延续我们在伦理生活中的共同善,进而如何协调个人在政治生活中的自由和伦理生活中的道德信仰,实现自由的社会和自主的个人的和谐发展,是我们同时需要考虑的问题。

  桂晓伟 法学博士,哥本哈根大学人文学院博士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