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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卫生系统妇女儿童发展纲要中期评估报告
[ 发布:湖南省统计局    发布时间:2006-06-16 14:52 ]
新世纪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省卫生厅紧紧围绕2001-2010年《湖南省妇女发展规划》和《湖南省儿童发展规划》(以下简称两个《规划》)的目标和任务,认真履行卫生部门保护妇女、儿童健康的职责,以降低孕产妇、儿童死亡率为重点,全面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全省妇幼卫生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妇女、儿童生命健康状况得到显著改善。
一、实施两个《规划》开展的主要工作
1、切实加强领导,全面履行职责,强化工作责任
新“两纲”监测指标共514项,其中卫生部门有91项,分布在多个职能部门。五年来,为保障两个《规划》的有效实施,我厅建立了以主管厅长负责,妇社处主管,其它相关处室协助,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我厅将两个《规划》的有关指标分解到相关部门,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两个《规划》任务贯彻执行情况,定期开展调研,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保障了两个《规划》的顺利实施。2004年以来,我厅在落实省政府为民办八件实事中的第六件实事过程中,将提高住院分娩率和控制孕产妇死亡率等重要“两纲”指标作为卫生部门为民办的第六件实事考核内容之一,层层签定了责任状,加大了工作力度。
2、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基层卫生服务网络
为了改善妇女、儿童健康状况,特别是农村地区妇女儿童健康状况,有效降低孕产妇、儿童死亡率,提高孕产妇住院分娩率,我们把工作重点放在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不断完善农村卫生网络建设,加强乡镇卫生院的基础设施建设,强化乡镇卫生院的公共卫生和预防保健服务功能,特别是产科服务能力。五年来我厅充分借助国债资金、扶贫资金,在全省新建、改建扩建了 917所乡镇卫生院,改扩建、新建和维修房屋面积95万平方米,总投资3.93 亿元(含设备6635 万元),其中产科建设是重点内容。我们利用国际、国内妇幼卫生援助项目,加大了对基层母婴保健机构的投入力度,共争取国家项目资金1.3亿元,省级专项配套资金4039 万元,用于项目单位的人员培训、专家蹲点、产科设备、贫困孕产妇医疗救助和健康教育等工作。安排了3000多万元资金支持基层妇幼保健机构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得到了快速发展。在城区发展融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为一体的社区卫生服务,以加强妇女节、儿童基体医疗保健服务。
3、稳定乡、村妇幼保健专干队伍,不断提高基层人员素质
省卫生厅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乡村公共卫生工作的意见》,要求按规定配备公共卫生人员,并将其工资列入县级财政预算,目前全省已有70%以上的乡镇妇幼保健专干工资由财政全额预算;因地制宜健全村级保健员队伍,在有条件的村实行“三位一体”,没有条件的地方,由乡村医生承担村妇幼保健员的职责,从而稳定了乡、村妇幼专干队伍。
为提高基层妇幼卫生技术人员的服务水平,采取多种形式定期开展业务培训,目前各地基本形成了乡对村每1-2月培训一次,县对乡每半年一次的培训模式。2005年以来,省级安排专项经费,以市州为单位,对全省乡镇妇幼保健集中技术人员集中1周以上的业务培训,提高了乡镇妇幼专干队伍的业务素质。
4、加强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制度化、规范化管理
2003年,根据《母婴保健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湖南省妇幼保健机构保健工作规范》,规定了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在妇幼卫生工作中的职能职责、工作范围、工作任务,以及应设立的保健业务部门、职能科室及相应人员配备数量与资格要求。村级转变接生员的职能,主要做好孕产妇和婴幼儿的初级保健管理、高危孕产妇初筛和护送住院分娩﹔乡级主要处理正常分娩,同时做好危重孕产妇的转诊﹔县级建立急救中心,接收危重孕产妇的转诊急救,形成上下贯通、合理分工的孕产妇分娩和急救的“绿色通道”。同时和省计划生育与人口管理部门配合,出台了一系列文件政策,加强了流动人口和计划外怀孕对象的保健管理。修订完善了乡(镇)卫生院产科建设标准、服务规范和乡镇卫生院产房布局、工作流程、设备配置。2005年出台了《湖南省创建产科建设合格县市区评估验收办法》,以此促进全省乡镇卫生院产科建设和产科技术服务的规范化管理,目前,全省已有长沙县、浏阳市等8个县市区乡镇卫生院产科建设达到产科建设合格县市区”标准。开展了县级孕产妇急救中心的建设,全省大部分市州建立了市、县、乡三级孕产妇急救网络。
5、采取多种措施,保障妇女、儿童享受到母婴保健技术服务
一是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利用孕妇学校、家长学校、新婚学校,普及和宣传母婴保健知识,提高群众自我保健意识。二是多渠道争取资金,在贫困、边远地区开展孕产妇、儿童医疗救助。近年来,绝大多数县市区均开展了医疗救助工作,五年来共救助贫困孕产妇及儿童91400余人,发放救助金2100多万元。
6、做好三级预防,落实技术干预,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近年来,我省及时把妇幼卫生工作的重点从降低两个死亡率逐步转移到降低妇女、儿童死亡率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并重上来。婚前医学检查、孕期保健、产前诊断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是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减少出生缺陷、预防先天性疾病的三级预防措施。省卫生厅下发了《关于免费开展婚前咨询与指导的通知》,要求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要为新婚夫妇免费提供婚前咨询与健康指导;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的婚前保健工作,推广政府免费为农村新婚夫妇和城市低保对象进行婚前健康检查,提高婚前医学检查质量。有组织地在全省开展孕前保健、产前检查的医疗保健机构推广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畸形工作。加强对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的管理,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覆盖面,目前已有长沙、岳阳、怀化、永州4个市批准设立了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12个市州开展了新生儿疾病筛查。2005年,全省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共筛查新生儿86001人,新生儿疾病筛查率为13.28%,比2000年提高了12个百分点。积极开展产前诊断工作,加强对全省产前诊断技术人员的业务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进行的培训,建立了省产前诊断中心和长沙、湘潭两个市级产前诊断中心。2005年,全年共开展产前筛查25706例,筛查阳性人数1204人。B超产前诊断13738人次,诊断畸形胎儿609例。与2000年相比,产前诊断与筛查的网络进一步健全,产前筛查率明显提高。通过落实三级预防措施,加强了对重点人群的技术干预,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7、加强“两纲指标的监测工作
落实了各级、各部门在“两纲”指标监测中的责任。并充分利用妇幼卫生信息的“三网监测”专业信息网络,确立了43个监测点,保证数据有可靠的来源。同时制定了较为严格的信息报表质量监控制度,每年定期培训信息管理业务人员,省、市、县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质量控制,完善监测体系,保证信息质量。
8、探索和加强新形式下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
2004年以来,在全省6个县市区开展了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示范区建设工作,先后组织省级专家到各项目单位开展培训、检查与技术指导。已有5个示范区建立了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初筛实验室,通过孕产期保健服务,对孕产妇及部分儿童免费开展了初筛工作。探索和推广适合我省的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方法和措施。
二、两个《规划》相关卫生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两个《规划》实施五年来,全省以两个《规划》为核心,大力开展妇女、儿童卫生保健工作,各级卫生部门,进一步加大医疗和保健投入力度,在促进医疗保健设施日趋完善的同时,不断强化疾病预防和各种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措施,妇女儿童健康保障基本得到了落实。全省妇女、儿童健康状况指标、服务指标普遍得到改善,孕产妇、儿童死亡率稳中有降,疾病预防与控制得到加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卫生经费投入逐年增加。2005年共投入资金162036万元,比2000年增加85537.25万元,是2000年的2.13倍。增加的经费主要用于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农村乡镇卫生院的建设。如2005年妇幼保健经费比2000年增加4144.52万元,是2000年的1.9倍。2005年防疫经费为39169万元,比2000年增加了25644万元,是2000年的2.89倍。
2、孕产妇死亡率逐年下降,孕产妇住院分娩率稳步提高。根据《湖南省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要求,到2010年我省孕产妇死亡率以2000年为基数下降1/4 ,既控制在41.10/10万以下。2005年,全省孕产妇死亡率为40.02/10万,比2000年的54.81/10万下降了14.79/10万,提前达到了“规划”要求。2005年全省孕产妇住院分娩率86.73%,比2000年的70.14%上升16.59个百分点。
3、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持续降低。“规划”要求,我省婴儿死亡率到2010年稳定控制在18‰以下。2005年,全省婴儿死亡率为12.35‰,比2000年的22.09‰下降9.74个千分点。全省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15.51‰,比2000年下降11.54个千分点。近年来全省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以县为单位控制在1‰以下。
4、妇幼保健服务能力不断增强。2005年全省共有妇幼保健机构135个,病床5140张,保健医生3581人, 比2000年增加床位3004张,增长140%;,增加医务保健人员1652人,增长85.58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为82.45%,与2000年基本持平。儿童保健覆盖率66.19%,比2000年提高2.1个百分点。
5、儿童计划免疫工作不断增强。2005年,计划免疫(四苗/全程)接种率89.47%。其中卡介苗接种率98.57%,脊灰疫苗接种率95.72%,百白破疫苗接种率94.22%,麻疹疫苗接种率94.63%,¬¬¬2005年,全省以乡镇为单位免疫接种率  %;乙肝疫苗已纳入计划免疫,接种率达89.13%。
6、妇女保健水平有所增强,妇科病普查普治率提高,患病率明显下降。2005年,全省参加妇科病检查人数286.84万人,比2000年增加46万人,增长14.2%,检查率29.3%。其中农村妇女妇科病检查人数179.41万人,比2000年增加21.83万人,增长13.85%, 检查率27.97%,由于得到及时检查和治疗,妇科病患病率也明显下降。2005年,全省妇科病患病率35.21%,其中农村妇女妇科病患病率33.73%,比2000年下降近5个百分点。
三 、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从监测指标反映的情况看,绝大部分指标能达到预期目标,但仍需关注和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健全妇女儿童社会综合管理模式。保障妇女、儿童身心健康是一项全社会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和多个部门的密切配合。我省孕产妇和儿童死亡率近年来稳中有降,但下降的速度不快,有时甚至反弹,地区间不平衡。分析孕产妇死亡原因,流动人口、计划外生育死亡占了一半以上比例。部分农村孕产妇由于贫困而家中分娩,仍然是孕产妇死亡的重要原因。因此,多渠道筹资,建立贫困孕产妇救助基金、改善急救交通设施、建立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是降低孕产妇死亡率的重要保障。再如,妇科病的查治工作,农村受经济政策调整后的影响,部分家庭无法承担妇科普查费用也是相关指标改善缓慢的重要原因。
二是预防和控制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出生人口素质关系到整个中华民族的富强与兴旺,目前我省的出生缺陷发生率呈逐年上升的趋势,由2000年的98.31/万,上升到2005年的150.31/万,农村地区达到162.58/万,大大高于全国2004年130.59/万的水平。出生缺陷发生率的升高,不能排除由于近年来加强对出生缺陷的监测力度,出生缺陷病例能够比较及时、全面发现的因素。但遗传及环境因素改变的影响。受有关政策的影响,婚前医学检查率呈直线下降,2000年,全省婚前医学检查率为53.93%, 2005年降至0.96%。同时,受经济制约,我省产前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的网络建设滞后,群众接受筛查的能力也有限,因此,我省产前筛查与新生儿疾病筛查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各级政府应将其纳入公共卫生服务内容,给予财政支持,促进出生缺陷防冶工作的发展。
三是加强新时期妇女儿童疾病防治工作。2005年全省艾滋病感染人数比2004年增加1.74倍,其中女性患病率为24.9%,当年性病报告病例中女性占41%, 因此,重视艾滋病防治工作,尤其是妇女、儿童易感人群传播,也是实现两纲目标的重点和难点之一。
〔卫生厅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