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定的适用范围:六种人生观的科学性分析(人生目的)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3/29 09:47:02

 

        第三节   六种人生观的科学性分析

 

    这六种人生观是指:以孔子、孟子学说为代表的儒家人生观;以老子、庄子的学说为代表的道家人生观;中国佛教的人生观;西方基督教人生观;资产阶级个人主义人生观;马克思主义人生观。

    当今时代,人生观的学说可不止这些家。我们选择这六种来进行分析认识,是因为它们基本上可以代表古代、近代和现代世界各国人生价值观的主流,又是当前社会上流布最广、对我们影响最大的人生哲学。基督教在西方国家封建社会和现代资本主义社会中都属于“国教”;个人主义是近、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的指导思想;以儒家学说为主的儒、道、佛三大思想体系,在中国社会几千年的历史上,共同浇灌着中国社会的文化土壤,对中国社会的历史发展和中华民族的精神品格的形成产生了极为深刻的影响,在现代中国及亚洲、太平洋地区仍有广泛而深厚的影响;马克思主义人生观是现代中国人民指导思想的理论基础。伊斯兰教是世界三大宗教(基督教、佛教、伊斯兰教)之一,也有自己完整独立的教义和人生哲学。为什么不分析它?因为伊斯兰教是一种民族宗教,主要在回、维吾尔等少数民族中传布,范围和人数总的来说较小。

    我们的分析比较办法是这样的:设人生目的、价值标准、人生态度三个项目。每个项目下,先明确标准,之后将每一种人生观关于这个项目的内容作介绍分析,然后对这个项目的分析比较作出单项结论。待三个项目的单项结论都出来之后,再从整体上进行总结。

    毛泽东说:“没有分析,就没有比较;没有比较,就没有鉴别”。下面,就让我们从分析、比较中作一下理性的鉴别。

 

    (一)、关于人生目的的分析鉴别

 

    根据“引导人们积极高效地为社会劳动并贡献尽可能多的劳动成果”这一基本标准的要求,科学人生观的人生目的应当是这样的:人应该为社会而劳动,通过自己的劳动贡献,使社会更加文明进步繁荣昌盛,使他人生活得更加美好,同时也使自己生活得更好。这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不可偏废。在这两个方面当中,为他人、为社会、为公属于主导地位,是重点,是前提。

 

    1、儒家的人生目的

    孔子为人生设定的理想人格是做“圣人”。《论语·雍也》载:“子贡曰:‘如有博施于民而能济众,何如?可谓仁乎?’子曰:‘何事于仁!必也圣乎!尧舜其犹病诸。”(子贡问:“假如有人能广博施惠于人民,又能普遍济助大众,这样的人可算仁人吗?”孔子回答说:“何止是仁人,一定是圣人了!就是连尧舜都还做不到这样呢!”)可见,“圣人”的标准就是“博施于民而能济众”。但这个要求太高了,一般人做不到。于是,孔子又设定了一个一般人经过努力可以达到的具有现实可能性的理想人格:“君子”。成为“君子”的基本要求是“仁”。子贡又问孔子:仁是什么?孔子答复说:“仁者爱人”,“泛爱众”。就是爱别人,爱一切人,使众人都得到爱,得到幸福。“仁”的概念是孔子思想的核心。这个思想被历代儒家人物反复论述过。孟子认为,人应当“为群而忘己”,“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意思是说:人应当为别人而忘记自己,与人民同忧乐,人民也就和你同忧乐。“但得苍生俱饱暖,不辞赢病卧斜阳”,这是李纲的内心独白。北宋范仲淹把这个思想提升到一个更高的境界:“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近代林则徐豪迈地写到:“苟利社稷生死以,岂因祸福趋避之”!在中华民族几千年的历史和民间传说中被歌颂的人物,多是如尧、舜、禹、林则徐、黄继光、雷锋、徐虎这样辛勤为民众服务、公而忘私、牺牲自己的民族英雄。这一点,与西方文化比较推崇那些个人奋斗、个人英雄主义的典型,形成鲜明的对比。

    儒家的人生目的中还有另一个重要内容,即以天下为己任,献身于社会的改造和完善,“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这一点,最鲜明地体现在孔子为人生设计的志向道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孔子说:“自天子以至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修身是个起点,个人修养好了,再把家治好,然后再把国家治好,最终目的是“平天下”,实现太平世界、大同世界。《礼记》中有一段对于“天下为公”的“大同世界”的精彩描绘:“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残者皆有所养。男有公,女有归,贷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路不拾遗。是谓大同。”可以看出,在这个理想的社会里,没有剥削压迫,没有贫富不均,全体社会成员人人安居乐业,共同富裕,亲密友爱,民主文明。为实现这样的大同世界而努力奋斗,使天下人都得到幸福,就是儒家做人的最高目的。

    由此可以看出,儒家人生目的的基本精神是献身于社会繁荣昌盛,为民众谋幸福。为公、利他、贡献是它的显著特色,这是儒家思想的光辉之处。它哺育造就了一代代仁人志士,形成了民族文化中“兼济天下”、以社会为本位、“民众为本”的优良传统。但是,儒家的人生目的也有两个缺陷:一是它未加限制、未加区分地主张“爱一切人”。实际上人群中存在着形形色色的恶人,对这些恶人也要爱,也讲服务,也讲贡献,那就在实际上伤害了好人,妨碍着爱好人了。第二,我们从孔、盂的学说中极少见到研究个人幸福的论述,少见到对如何正确处理为民众谋幸福与个人幸福关系的论述。这表明他们不太重视个人的幸福、个人的价

值、个人的利益,持“克己”的态度。这种片面性到了宋代,被程朱理学家推向极端:“存天理,灭人欲”。个人的需求、欲望、个性被彻底否定,严格抑制,以此来求得社会秩序安定,求得人格的“完美”。这是反科学、反人性的,它不仅削弱了人民大众创造美好生活的热情,也造成了假公济私之类人格上的虚伪。因为人们对自身幸福的追求从来就没有停止过,社会文明程度越高,这种追求和创造就越活跃,扼杀这种正当的追求,是不利于社会发展进步的。

 

    2、道家的人生目的

    老子的基本主张是“救世”。庄子则志在“救己”、“适己”,追求个人的精神自由。

    老子深刻地发现了当时“天下无道”的社会现实,对现实人生持批判否定态度。他进一步把这种天下无道的原因归结为人的欲望,说:“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正是因为人有欲望,于是才有相争,才有罪恶。这就逻辑地决定了他解决社会问题的政治方略必然是要求取消机智奸诈乃至欲望本身,即“无为”。老子所说的“无为”,包含着两个方面的要求:一是对于统治者来说,要“无为而治”。老子有句名言:“治大国若烹小鲜”。说的是“烹小鱼者不可扰,扰之则鱼碎;治大国者当无为,为之则民伤。”二是对于民众来说,要“无欲无知无争”。体现在人生的理想境界上,则是“朴”,即“见素抱朴,少私寡欲,绝学无忧”。“朴”与“欲”相对立,同于“道”,为道所主宰。“道”是规律和法则。“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自然就是“朴”,就是“无为”,就是顺其自然。如果人人都生活在“朴”的境界中,泯灭各种欲望、利益,天下自然就安定,社会之病就得到医治。由此可知,老子认为人生的根本目的在于救世,要求以社会的健康安定为基本原则,企图以部分地牺牲个体为代价来获得社会的和谐,通过抑制个人的发展实现社会生活的有序。

    庄子所处的时代,社会状况比老子时更为危险、惨烈。因此,他对社会的否定批判更为激烈,充满愤懑。庄子已经认识到现实社会不可救治,无法挽救,所以“救世”已经没有什么意义了,只有“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他说:“古之至人,先存诸己而后存诸人。所存于己者未定,何暇至于暴人之所行!”可以说,庄子根本就无意于救世,所要求的是保存自己,安排好自己,即“适己”。为了保存自己,避害远刑,庄子提出“无用”的主张,即人要无用于他人,无用于社会。他以树木为例说明,高大成材的树总是要被人们砍伐了去用于建筑,不能盖房但可烧火的也被砍去做柴火,只有那些什么用场也派不上的才能避免杀伐之祸。庄子就是企图这样在不取消现实环境的前提下,以“无用”这种逃避的方式解决人与社会的矛盾,实现“适己”的目的。但实际上这种逃避只能是主观愿望,在现实中很难做到。于是,庄子充分发挥想象力,创造了一个广阔无垠、神奇美好无比的“无何有之乡”,来代替现实人生。在庄子笔下,这个“无何有之乡”是宇宙天地精神之所在,是一块净土,一块乐土,一个极乐世界。只有那些斩除了一切世俗因缘的真人、圣人、神人、至人,才能在这里作“逍遥游”。在这种返朴归真、回归自然的境界中,人便能够体会到“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的寻常之理,获得“与道合一”、“与天地万物为一”的心情体验。人在此回归中,得到精神上的高度自由,“独与天地精神往来”,适然自得,感受做人的幸福。《庄子·至乐篇》记载了庄子与一具骷髅的对话:骷髅向庄子描述“死了之后”的种种快乐幸福。庄子问它:“让你死而复生,何如?”骷髅坚决不干,说:哪能弃欢乐再入人生之劳乎!这反映了庄子对人生的基本态度,就是由关注社会转移到关注个体生命存在,追求“适己”,把个人的安全、幸福、自由作为人生的最高目的。

道家学说中关于人生哲学的部分主要是庄子创造的,以庄子的观点为代表,庄子是使道家学说突出地体现为人学的关键人物。由上边的介绍可以看出,庄子学说着重追求个人的幸福,放弃了对社会、对他人的责任(因为其不可救药),从本质上说是一种利己主义。如果说,儒家片面强调为别人是走了一个“左”的极端的话,那么,道家片面强调快活自己是走了一个“右”的极端。走极端都不好,但两个极端都有了,平衡力却也就找到了。所以,人们说儒学和道学,一显一隐,一左一右,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中国传统知识分子的精神支柱。当人们在比较顺利、得意的时候,主要是用儒家哲学,雄心勃勃,兼济天下,有所作为;当人们遇到坎坷、失意的时候,就退而求诸老庄,用超越、逃避、清静无为的办法寻找内心的支撑力。两套武器俱备,各有不同用处。这也算是道家学说的一种社会价值吧。况且,道家的“适己”,不是用损害他人的方法达到,而是自我排遣、自我解脱,带有中性色彩,大家也可以接受。但是,道家的人生目的毕竟是一种利己主义。它苟安于现世,一门心思忙着使自己活得逍遥自在,全不管如何帮助他人也摆脱痛苦,这是很自私的,很小器的,为志士仁人所不屑。孔子和孟子就对老庄做出痛责,骂他们与只有求生本能的动物差不多。再者,道家的人生目的论,在逃避社会痛苦的同时,也逃避了自己对社会的责任和义务,彻底放弃了改造社会的努力,连“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公民意识都抛掉了,因此,不可能对推动社会的发展进步作出任何贡献,对社会来讲是无用之人,是“多余的人”,社会也当然不会给这种人提供幸福的生活。如果社会全体成员都按这一套观念行事,都甘做“无用之人”,那世界会是个什么样子呢?所以说,道家的人生目的没有进步性和人民性,不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