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除数与除数的和是750:我国保险业改革发展的基本情况--吴定富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5 18:07:03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保险业得到了长足发展。经过20多年的发展,我国保险业已经有了一定的基础,全行业也站在了一个新起点,进入了一个新阶段。按照保险业的发展目标,我们要努力建设一个市场体系完善、服务领域广泛、经营诚信规范、偿付能力充足、综合竞争力较强,发展速度、质量和效益相统一的现代保险业。

 

保险业的改革发展迈上新台阶

 

    行业规模迅速扩大。改革开放之初,全国保费收入只有4.6亿元,2009年达到1.1万亿元,保险业是国民经济发展最快的行业之一。保险公司总资产达到4.06万亿元,是2002年的5倍多,净资产3900多亿元,是2002年的8倍多。保费收入的国际排名上升到世界第7位,比2000年上升9位。

    保险市场体系逐步完善。改革开放初期,我国保险市场由中国人保公司独家经营。党的十六大以来,相继成立和引进了一批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数量从2002年的42家增加到2009年底的128家,其中保险集团和控股公司8家、非寿险公司52家、寿险公司59家、再保险公司9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9家。从保险公司资本国别属性看,中资保险公司69家、外资保险公司51家。此外,还相继成立了经营健康险、农业险、汽车险和责任险等专业保险机构。我国保险市场已经形成了多种组织形式、多种所有制并存,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市场格局。

    保险改革深入推进。党的十六大以来,多家保险公司成功进行了改制上市。2003年,中国人保、中国人寿相继实现海外上市。其中,中国人寿创造了当年国际资本市场上市融资额的纪录。2004年,中国平安成为我国第一家以集团形式境外上市的金融企业。目前,共有中国人保、中国人寿、平安集团、中国太平、太平洋保险集团5家保险公司在境内外上市。通过改制上市,保险公司资本实力大大增强,经营理念明显转变,为长远健康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服务领域不断拓宽。在传统的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业务基础上,保险业积极创新,服务领域不断拓宽。在服务新农村建设方面开展了政策性农业保险、农民工养老保险、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农房保险等一系列保险服务,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开展了学生在学校的责任保险、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煤炭开采等高危行业责任保险,在参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方面开展了企业年金、商业养老和健康保险。

    保险资金运用向多领域扩展。过去,保险业发展主要依靠承保业务,资金运用渠道比较狭窄,主要是存银行、买国债、买基金。几年来,我们在切实防范风险的前提下,稳健拓展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目前,保险资金投资涉及银行存款、国债、金融债、企业债、股票、基金、公司股权以及境外投资等多个领域。到今年6月份,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余额为4.17万亿元。为了防范保险投资的风险,提高保险投资水平,还成立了一批专业化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实现了保险投资的集中化和规范化运作。

    对外开放取得积极效果。保险业是我国金融行业中对外开放最早的行业。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我们严格履行入世承诺,逐步减少对外资保险公司的限制。目前,除了规定人身保险公司中的外资股份不超过50%、外资不能经营法定财产保险业务以外,对外资公司已经没有其他限制。同时坚持“以我为主、安全可控、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和谐发展”的原则,注重提高对外开放的质量。侧重引进资本实力雄厚、管理先进、与我国保险市场互补性较强的国际知名金融保险集团。目前,世界上主要跨国保险金融集团和发达国家的保险公司都已经进入我国市场。在对外开放中,我们加强了保险监管的国际合作。目前,中国保监会已经加入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国际养老金监督官协会等多个全球性保险监管组织,并当选为执行委员。近年来,我国保险业推动小额保险和农业保险的做法,得到了国际同行的普遍认可,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多次邀请我国保险业参加年会介绍经验。在世界保险业中,我们积极参与规则制定,参与国际保险重大事务,加强与几十个国家保险监管的交流与合作,中国保险业的地位和作用也在不断提升。

    保险监管与风险防范能力不断加强。1998年保监会成立以来,在全国35个省(区、市)和计划单列市建立了保监局。随着监管组织体系的基本形成,保险监管的制度体系也在不断完善。2003年以前,保险监管的主要任务和手段都比较单一,主要是通过市场行为监管,处理不正当竞争、骗保、骗赔等问题。几年来,我们借鉴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核心监管原则,初步建立了市场行为、偿付能力和公司治理监管为三支柱的现代保险监管框架,构筑了以公司治理和内控为基础、以偿付能力监管为核心、以现场检查为重要手段、以资金运用监管为关键环节、以保险保障基金为屏障的防范风险的五道防线。党的十六大以来,我们按照依法行政和依法监管的要求,新修订了《保险法》,制定完善了42部规章制度,为防范化解风险提供了比较完备的法制保障。最近,保监会积极履行中央政府对外承诺,参与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联合组织的金融稳定评估工作。外方评估组专家认为,中国保险监管制度体系在短短20多年间,走过了发达国家近150年的发展历程,其完备性已经接近国际标准。过去两年,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发达国家保险业受到了较大冲击。由于我们始终坚持了比较审慎的监管政策,国内保险市场保持了安全稳健的发展。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过程中,一方面注重防范风险,一方面把应对危机作为促进行业转变发展方式的机遇,从健全制度、强化执行和加强责任追究三个方面入手,加强和改进监管工作。与国际金融危机前相比,保险业风险防范的能力明显提升,科学发展的能力逐步增强。

    全社会的风险和保险意识不断增强。随着我国保险业的快速发展,全社会对保险的认识不断加深。从社会公众看,越来越多的消费者从最初不知道保险为何物,到现在主动运用保险管理生产和生活中的各种风险。从政府层面看,各级政府越来越重视发挥保险业的作用。2006年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以来,很多地方政府专门下发了支持保险业改革发展的文件,并将保险业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规划。越来越多的部委也更加重视发挥保险机制的重要作用。目前,保险业已经与建设部、公安部、环境保护部、国家旅游局、安监总局等20多个部委联合下发了文件,在工程建设、道路交通、环境保护、旅游安全、安全生产等领域运用保险机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效能。

 

保险业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国保险业的发展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由于起步晚、基础差,整体水平不高,与发达国家相比,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保险业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主要表现为“四个不适应”。

    与国民经济发展整体实力不相适应。2009年,我国GDP世界排名第三位,但保费收入排名仅第七位。保费收入占GDP的比重,世界平均为7%,我国为3.4%。人均保费,世界平均为595美元,我国为121美元,世界排名仅64位。

    与和谐社会建设不相适应。从养老保险看,我国人均长期寿险保单持有量仅为0.1件,远低于发达国家1.5件以上的水平。从健康保险看,全国医疗费用由商业健康保险承担的比例不到2%,而许多发达国家这一比例超过30%。从财产保险看,我国家庭财产保险投保率仅为5%左右,公众责任保险的投保率不到10%,而在发达国家,这些险种的投保率一般在80%以上。从灾害赔付看,我国保险赔偿占灾害损失的比例不到5%,全球平均水平超过30%。

    与人民生活水平不相适应。目前保险产品还不丰富,有许多人民群众迫切需要的险种还不能提供,不能有效满足社会多层次、个性化的需求。保险服务跟不上,存在重销售、轻服务的现象,理赔难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与金融体系改革不相适应。我国保险资产占金融业总资产的比例仅为4%左右,甚至低于很多新兴市场国家。目前,我国银行资产在全部金融资产中占90%以上,金融风险高度集中在银行体系,不利于金融资源在银行、证券和保险之间的合理配置,降低了金融市场的运行效率。

 

保险业保障经济社会稳定运行

 

    一是帮助灾后重建和维护社会稳定。仅在2002年至2009年,保险业就累计赔付近1.3万亿元,平均每年赔付1800多亿元。

    二是拉动投资,促进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国际金融危机发生后,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按照《意见》要求,我们出台了关于保险资金投资基础设施等一系列配套政策,鼓励保险公司购买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和公司债,引导保险公司以债权等方式投资交通、通信、能源等基础设施项目和农村基础设施项目。稳妥推进保险公司投资国有大型龙头企业股权,特别是关系国家战略的能源、资源等产业的龙头企业股权。

    三是促进消费,扩大内需。我国消费不旺,关键在于人们对未来支出的预期不稳定。据人民银行的调查统计,我国银行储蓄中以养老、防病、教育为目的的储蓄比例在40%以上。预防性储蓄总量过大,降低了居民的消费愿望和消费能力,限制了消费对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保险可以在促进储蓄向消费转化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一方面,保险能够提升老百姓的消费意愿。保险在提供风险保障上具有杠杆效应,一块钱的保费往往能够提供几倍、几十倍的保障。人们有了养老、医疗等保险之后,就会减少生活的后顾之忧,从而扩大消费。另一方面,保险能够提高老百姓的消费能力。通过信贷保险,可以为贷款消费提供风险保障,降低银行的贷款风险,促进各种消费贷款的发放,从而带动全社会的消费增长。目前,我国汽车消费信贷保险累计保险金额2000多亿元,为80%的汽车消费贷款提供了保险支持。住房按揭保险累计保险金额近4万亿元,有力地促进了住房消费。

    四是支持出口,降低外贸企业经营风险。2002年至2009年,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累计支持对外贸易与投资2900亿美元,便利出口企业贸易融资超过4300亿元人民币,对我国一般贸易的渗透率达到19%。在云南,渗透率达到23%,居于全国前列。目前,国内大型企业在开展出口业务或进行境外投资之前,基本上都会向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进行风险状况咨询,并投保相关的险种。

    五是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今年6月的统计,保险公司总资产已经超过4.5万亿,保险资金运用余额4.17万亿,其中债券投资2.16万亿,股票和基金6300亿。保险公司已经成为我国债券市场的第二大机构投资者和股票市场的重要机构投资者。

 

保险业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是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前些年,我国农业保险的规模小,险种单一,不能很好地适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2002年以来,我们注重发挥国有保险公司的主渠道作用,批准设立了三家专业性的农业保险公司,不断创新农业保险发展模式,农业保险取得了突破性进展。2009年农业保险保费收入达到138亿元,是2002年的23倍,农业保险责任金额达到3800亿元,参保农户超过1.33亿户。承保各类农作物8.3亿亩,其中,承保粮食作物5.1亿亩,占全国可耕地面积的28%,承保各类牲畜6.7亿头。目前,全国开展的农业保险险种160多个,保障范围除主要粮食作物保险外,还涵盖了林木、橡胶、烟叶等作物。目前,由国家财政支持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已经从试点初期的6个省区,扩展到全国范围。从2009年开始,财政补贴的政策性森林保险已经在江西、福建和湖南省试点。

    二是积极发展农村小额信贷保险。近年来,农村金融机构为扶持农村经济的发展,每年都要向农户发放一定数量的小额贷款。通过开办小额信贷保险,使保险与信贷结合,为农民提供信用担保,解决贷款农户和农村金融机构两方面的风险保障问题。

    三是为新农合提供经办服务。在新农合运作中,保险业依托自身在服务网点、精算技术、账户管理等方面的优势提供管理服务,即政府支付适当的管理费用,委托保险公司提供报销、结算、审核等服务。这种运行机制,有助于减少“人情支付”等问题,防止“骗保”等现象发生,节约了政府经办成本。

    四是为稳定村干部队伍提供保险服务。一些省市的保险业开办了村干部综合保险。这种保险既保人身,又保财产;既保村干部个人,又保村干部家属。这一险种的开办,使村干部能够扎根基层、安心工作。

 

保险业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作用进一步发挥

 

    近年来,我们一直把商业养老和健康保险作为保险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到今年6月,保险业共为人民群众未来养老和看病积累准备金近3.15万亿元。在发展企业年金业务方面,专业养老保险公司起到了主渠道作用。截至2009年底,保险公司承办的企业年金占全部法人受托业务的90%,共与3000多家企业签订了企业年金管理合同,受托管理业务710亿元。

    2006年10月,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要发挥商业保险在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作用。2009年4月6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提出“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适应不同需要的健康保险产品”、“积极提倡以政府购买医疗保障服务的方式,探索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各类医疗保障管理服务。”

    2009年1月,广东湛江市将商业保险机制引入到政策性医疗保险体系改革,其基本模式是: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并轨运行,在居民缴费不变的情况下,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进行分拆,85%用于基本医疗保险支出,15%用于购买保险公司的大额医疗补助保险。个人报销金额上限从原来的1.5万元,增加到5万元和8万元(按照个人缴费20元和50元分为两档)。政府把医疗保险的经办管理委托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作为基本医疗保险的管理者和补充医疗保险的经营者,发挥自身优势,实现了补充医疗保险服务的市场化和专业化运作。湛江医疗体系改革以来,湛江市全民医保项目覆盖全市11个县(市、区),累计承保644万人,占全市总人口比重超过85%,基本建立起全面覆盖城乡,以基本医疗为主、大额补助医疗为辅的全民基本医疗保障体系。也正是有了商业保险的参与,湛江城乡居民住院率大幅提高,拖欠医疗费用情况明显减少,实现了“病人满意、医院满意、政府满意”。

 

保险业在社会风险管理方面的作用进一步显现

 

    一是积极参与平安建设。比如,在山东临沂市,当地政府的综合治理部门和保险公司共同推出了一种“治安保险”,每户一年交35元,其中10元用于村民的家庭财产保险费,25元由保险公司返回街道综治办,用于招聘保安和购买治安器材。这种保险业务开办以来,大大提高了当地对各种违法案件的防控能力,部分地区实现了“零发案”。当地群众高兴地说:“一天一毛钱,天天保平安”。目前,这种治安保险已发展到山东全省46个县(市、区),在部分地区的覆盖面达到90%以上。

    二是运用保险手段化解社会矛盾。比如,北京有450家医疗机构、6.5万名医护人员参加了医疗责任保险,一旦因医疗事故发生医院和患者之间的医疗纠纷,可由保险公司负责相应的赔偿。同时,在煤炭、建筑等高危行业中,我们推行了安全生产保险,强化了企业责任,提高了对事故受害人的补偿能力,从制度上遏制“企业发财、政府买单”的现象。

    三是提升社会风险管理水平。目前,全国近20个省市的保险业和公安部门共同建立了机动车辆联合信息平台,将保险费率与驾驶员交通违章行为挂钩。违规次数越多,违规行为越严重,保险费率就越高,反之,则给予相应的优惠。这项措施的推行,较好地实现了以经济手段约束交通违规违章行为,在缓解城市交通压力和确保居民平安出行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作者 吴定富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