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校:万物简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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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论坛』 [科普天地]《万物简史》--为万物写史为宇宙立传(转载)
  作者:冲灵剑  提交日期:2006-2-21 12:41:05     这是一部有关现代科学发展史的既通俗易懂又引人入胜的书,作者用清晰明了、幽默风趣的笔法,将宇宙大爆炸到人类文明发展进程中所发生的繁多妙趣横生的故事一一收入笔下。惊奇和感叹组成了本书,历历在目的天下万物组成了本书,益于人们了解大千世界的无穷奥妙,掌握万事万物的发展脉络。
  
    书中回溯了科学史上那些伟大与奇妙的时刻,引用了近年来发现的最新科学史料,几
  乎每一个被作者描述的事件都奇特而且惊人:宇宙起源于一个要用显微镜才看得见的奇点;全球气候变暖可能会使北美洲和欧洲北部地区变得更加寒冷;1815年印度尼西亚松巴哇岛坦博拉火山喷发引发的海啸夺走了10万人的生命;美国黄石国家公园是“世界上最大的活火山”……而那些沉迷于科学的科学家们也是千奇百怪:达尔文居然为蚯蚓弹起了钢琴;牛顿将一根大针眼缝针插进眼窝,为的只是看看会有什么事情发生;富兰克林不顾生命危险在大雷雨里放风筝;卡文迪许在自己身上做电击强度实验,竟然到了失去知觉的地步;发现第一批陆地动物鱼甲龙化石的瑞典古生物学家贾维克居然数错了手指、脚趾的数量,还把化石藏了48年不让别人看……
  
    本书在讲述科学的奇迹与成就的同时,还浸润着浓郁的悲天悯人的人文关怀。全书从科学发展史的角度对“我们从哪里来?我们是谁?我们到哪里去?”这一千古命题作了极为精当的阐释,每一个人在阅读此书之后,都会对生命、对人生、对我们所生活的世界产生全新的感悟。一位美国小读者的父亲说,读过《万物简史》之后,他对死亡不再感到恐惧……作者认为,这是一本书所能获得的最高评价。
  
  
 作者:冲灵剑  回复日期:2006-2-21 12:44:00    欢迎,欢迎。恭喜,恭喜。我很高兴,你居然成功了。我知道,来到这个世界很不容易。事实上,我认为比你知道的还要难一些。
  
    首先,你现在来到这个世界,几万亿个游离的原子不得不以某种方式聚集在一起,以复杂而又奇特的方式创造了你。这种安排非常专门,非常特别,过去从未有过,存在仅此一回。在此后的许多年里,(我希望)这些小粒子将任劳任怨地进行几十亿次的巧妙合作,把你保持完好,让你经历一次极其惬意而又赏心悦目的旅程,那就是生存。
  
    为什么原子这样自找麻烦,这还搞不大清楚。形成你,对原子来说并不是一件心旷神怡的事情。尽管它们如此全神贯注,组成你的原子其实对你并不在乎--实际上甚至不知道你在哪里。它们实际上也不知道自己在哪里。它们毕竟是没有头脑的粒子,连自己也没有生命。(要是你拿起一把镊子,把原子一个一个从你的身上夹下来,你就会变成一大堆细微的原子尘土,其中哪个原子也从未有过生命,而它们又都曾是你的组成部分,这是个挺有意思的想法。)然而,在你的生存期间,它们都担负着同一个任务:使你成为你。
  
    原子很脆弱,它们的献身时刻倏忽而过--简直是倏忽而过,这是个坏消息。连寿命很长的人也总共只活大约100万个小时。而当那个不太遥远的终结点或沿途某个别的终点飞快地出现在你眼前的时候,由于未知的原因,你的原子们将宣告你生命的结束,然后散伙,悄然离去成为别的东西。你也就到此为止。
  
    不过,这事儿还是发生了,你可以感到高兴。总的来说,据我们所知,这类事情在宇宙别的地方是没有的。这的确很怪,原子们如此大方、如此协调地聚集在一起,构成地球上的生物,而同一批原子在别处是不肯这么做的。不说别的,从化学的角度来说,生命只有这个世界上才有,真是不可思议:碳、氢、氧、氮、一点儿钙、一点儿硫,再加上一点儿很普通的别的元素--在任何普通药房里都找得着的东西--这些就是你的全部需要。原子们惟一特别的地方就是:它们形成了你。当然,这正是生命的奇迹。
  
    不管原子在宇宙的别的角落是不是形成生命,它们形成许多其他东西;实际上,除了生命以外,它们还形成别的任何东西。没有原子,就没有水,就没有空气,就没有岩石,就没有恒星和行星,就没有远方的云团,就没有旋转的星云,就没有使宇宙如此动人、如此具体的任何别的东西。原子如此之多,如此必不可少,我们很容易忽视它们实际存在的必要性。
  
    没有法则要求宇宙间充满物质微粒,产生我们所赖以生存的光、引力和其他物理性质。实际上也根本不需要宇宙。在很长时间里就没有宇宙。那时候没有原子,没有供原子到处飘浮的宇宙。什么也没有--任何地方什么也没有。
  
    所以,谢天谢地,有了原子。不过,有了原子,它们心甘情愿地聚集在一起,这只是你来到这个世界的部分条件。你现在在这个地方,生活在21世纪,聪明地知道有这回事,你还必须是生物方面一连串极不寻常的好运气的受益者。在地球上幸存下来,这是一件非常微妙的事。自开天辟地以来,存在过上百上千亿物种,其中大多数--据认为是99.9%--已经不复存在。你看,地球上的生命不仅是短暂的,而且是令人沮丧的脆弱的。我们产生于一颗行星,这颗行星善于创造生命,但又更善于毁灭生命,这是我们的存在的一个很有意思的特点。
  
    地球上的普通物种只能延续大约400万年,因此,若要在这里待上几十亿年,你不得不像制造你的原子那样变个不停。你要准备自己身上的一切都发生变化--形状、大小、颜色、物种属性等等--反复地发生变化。这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因为变化的过程是无定规的。从“细胞质的原始原子颗粒“(用吉尔伯特和沙利文的话来说),到有知觉、能直立的现代人,要求你在特别长的时间里,以特别精确的方式,不断产生新的特点。因此,在过去38亿年的不同时期里,你先是讨厌氧气,后又酷爱氧气,长过鳍、肢和漂亮的翅膀,生过蛋,用叉子般的舌头舔过空气,曾经长得油光光、毛茸茸,住过地下,住过树上,曾经大得像麋鹿,小得像老鼠,以及超过100万种别的东西。这些都是必不可少的演变步骤,只要发生哪怕最细微的一点偏差,你现在也许就会在舔食长在洞壁上的藻类,或者像海象那样懒洋洋地躺在哪个卵石海滩上,或者用你头顶的鼻孔吐出空气,然后钻到18米的深处去吃一口美味的蚯蚓。
  
    你不光自古以来一直非常走运,属于一个受到优待的进化过程,而且在自己的祖宗方面,你还极其--可以说是奇迹般地--好运气。想一想啊,在38亿年的时间里,在这段比地球上的山脉、河流和海洋还要久远的时间里,你父母双方的哪个祖先都很有魅力,都能找到配偶,都健康得能生儿育女,都运气好得能活到生儿育女的年龄。这些跟你有关的祖先,一个都没有被压死,被吃掉,被淹死,被饿死,被卡住,早年就受了伤,或者无法在其生命过程中在恰当的时刻把一小泡遗传物质释放给恰当的伴侣,以使这惟一可能的遗传组合过程持续下去,最终在极其短暂的时间里令人吃惊地--产生了你。
  
  
 作者:冲灵剑  回复日期:2006-2-21 12:45:00    本书要说一说这事儿是怎样发生的--尤其是我们怎样从根本不存在变成某种存在,然后那种存在的一小点儿又怎样变成了我们。我还要说一说在此期间和在此以前的事。这当然要涉及好多事情,所以这本书就叫做《万物简史》,虽然实际上并非如此,也不可能如此。
  
    但是,要是运气好的话,等你读完本书的时候,你也许会在一定程度上有那种感觉。
  
  
    我写本书的最初灵感,不管其价值如何,来自我在念小学四、五年级时有过的一本科普读物。那是20世纪50年代学校发的一本教科书--乍一看去,皱皱巴巴,招人生厌,又笨又重--但书的前几页有一幅插图,一下子把我迷住了:一幅剖面图,显示地球的内部,样子就像你拿起一把大刀,切到行星里面,然后小心翼翼地取出一块楔形物,代表这庞然大物的大约四分之一。
  
    很难相信,我以前怎么从没有见过这类插图,我记得完全给迷住了。我的确认为,起初,我的兴趣只是基于一种个人的想像,美国平原上各州川流不息的车流毫无提防地向东驶去,突然越过边缘,坠入中美洲和北极之间一个6 000多公里高的悬崖,但我的注意力渐渐地转向这幅插图的科学含义,意识到地球由明确的层次组成,中心是一个铁和镍的发热球体。
  
    根据上面的说明,这个球体与太阳表面一样灼热。我记得当时我无限惊讶地想:“他们是怎么知道的?“
  
    我对这个信息坚信不疑--我至今仍然容易像相信医生、管道工和别的神秘信息的拥有者那样相信科学家的说法--但是,我无论如何也无法想像,人的脑子怎么能确定在离我们几千公里下面的地方是个什么样子,是由什么构成的,而那可是肉眼根本看不见、X射线也穿不透的呀。在我看来,那简直是个奇迹。自那以后,这一直是我对待科学的态度。
  
    那天晚上,我很兴奋,把这本书抱回了家,晚饭之前就把书打开--我想,正是由于这个举动,我的母亲摸了摸我的额头,看看我是不是病了--翻到第一页,读了起来。
  
    结果发现,这本书毫不激动人心。实际上,它不是包罗万象的。首先,它没有回答插图在正常人好奇的脑子里产生的任何问题:我们行星的中央怎么会冒出来一个太阳,他们怎么知道它的温度?要是它在下面熊熊燃烧,我们脚下的地面怎么摸上去不是烫的?为什么内部的其余部分不在熔化,或者正在熔化?要是地心最终烧尽以后,地球的某个部分是不是会塌进那个空间,在地面上留下一个大坑?而你是怎么知道这个的?你是怎么测算出来的?
  
    但是,说来也怪,作者对这些具体疑问只字不提--实际上对任何疑问都只字不提,只是说些什么背斜呀,向斜呀,地轴偏差呀,等等。他似乎有意把一切都弄得深不可测,以便守住好东西的秘密。随着岁月流逝,我开始认为这不完全是个个人动机。教科书的作者似乎有个普遍的阴谋,他们要极力确保他们写的材料绝不过于接近稍有意思的东西,起码总是远远回避明显有意思的东西。
  
    现在,我知道有好多好多科普作家,他们写出了通俗易懂而又激动人心的散文--我一下子就可以点出蒂姆西·费里斯、理查德·福泰和提姆·弗兰纳里等三位(且不说已故的出类拔萃的理查德·费曼)--但是,令人伤心的是,他们没有一人写过我用过的教科书。我用过的教科书全都出自那些怀有一种挺有意思的想法的男人(始终都是男人)的笔下,美国的孩子们会喜欢各个章节的结尾都带有问题部分,供他们在自己的时代冥思苦想。因此,我在成长过程中确信,科学是极其枯燥的,但同时我又认为大可不必如此:科学也可以是非常有趣的,要是我办得到的话。在很长的时间里,这成了我的立场。
  
    接着,很久以后--我想大约是在四五年之前--我正做一次飞越太平洋的长途旅行,我漫不经心地朝飞机的舷窗外望去,只见一轮皓月挂在天空,下面是洒满银色月光的一望无际的海洋,突然,一种强烈的不安感涌上我的心头,足迹遍及世界各地的我,对于自己长期以来置身其间,而且这辈子也只能生活其间的地球,竟然是那样的缺乏了解。比如,我不知道为什么海水是咸的,而五大湖的湖水却是淡的。我一点儿也不知道。我不知道随着时间的过去,海水会变得越来越咸,还是越来越淡,不知道海水的咸度是不是我该关心的问题。(我很乐意告诉你,直到20世纪70年代,科学家们也不知道这些问题的答案。他们只是悄悄地议论这些事。)  当然,海水的咸度只是我不知道的事情中的极小部分。我不知道什么是质子,什么是蛋白质,不知道类星体的夸克,不理解地质学家怎么只要看一眼峡谷壁上的一层岩石,就能说出它的年龄--我确实什么也不知道。我心里渐渐迫切想要知道一点儿这些问题,尤其想懂得人家是怎样测算出来的。科学家们是怎样解决这些问题的--这对我来说始终是最大的奇事。他们怎么知道地球的重量,怎么知道岩石的年龄,怎么知道地心深处实际上是什么东西?他们怎么知道宇宙是怎样开始的,什么时候开始的,它开始的时候又是什么样子的?他们怎么知道原子内部的情况?科学家怎么往往好像差不多什么都知道,而又仍不能预测地震,甚至不能准确地告诉我们下星期三看比赛时该不该带雨伞?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尤其是在经过回想以后?
  
  
 作者:冲灵剑  回复日期:2006-2-21 12:49:00    第一章 如何营造一个宇宙(1)
  
   无论怎么努力,你都永远也想像不出质子有多么微小,占有多么小的空间。它实在太小了。
  
  
    质子是原子极其微小的组成部分,而原子本身当然也小不可言。质子小到什么程度?像字母“i“上的点这样大小的一滴墨水,就可以拥有约莫5 000亿个质子,说得更确切一点,要比组成1.5万年的秒数还多。因此,起码可以说,质子是极其微小的。
  
    现在,请你想像一下,假如你能(你当然不能)把一个质子缩小到它正常大小的十亿分之一,放进一个极小的空间,使它显得很大,然后,你把大约30克物质装进那个极小极小的空间。很好,你已作好创建一个宇宙的准备。
  
    我当然估计到,你希望创建一个会膨胀的宇宙。不过,要是你愿意创建一个比较老式而又标准的大爆炸型宇宙,你还需要别的材料。事实上,你需要收集现有的一切东西--从现在到宇宙创建之时的每个粒子--把它塞进一个根本谈不上大小的极小地方。这就是所谓的奇点。
  
    无论哪种情况,准备好来一次真正的大爆炸。很自然,你希望退避到一个安全的地方来观察这个奇观。不幸的是,你无处可以退避,因为奇点之外没有任何地方。当宇宙开始膨胀的时候,它不会向外扩展,充满一个更大的空间。仅有的空间是它一面扩展一面创造的空间。
  
    把奇点看成是一个悬在漆黑无边的虚空中的孕点,这是很自然的,然而是错误的。没有空间,没有黑暗。奇点四周没有四周。那里没有空间供它去占有,没有地方供它去存在。我们甚至无法问一声它在那里已经多久--它是刚刚产生的,就像个好主意那样,还是一直在那里,默默地等待着合适的时刻的到来。时间并不存在。它没有从过去产生这一说。
  
    于是,我们的宇宙就从无到有了。
  
    刹那间,一个光辉的时刻来到了,其速度之快,范围之广,无法用言语来形容,奇点有了天地之大,有了无法想像的空间。这充满活力的第一秒钟(许多宇宙学家将花费毕生的精力来将其分割成越来越小部分的1秒钟)产生了引力和支配物理学的其他力。不到1分钟,宇宙的直径已经有1 600万亿公里,而且还在迅速扩大。这时候产生了大量热量,温度高达1 000万摄氏度,足以引发核反应,其结果是创造出较轻的元素--主要是氢和氦,还有少量锂(大约是1 000万个原子中有1个锂原子)。3分钟以后,98%的目前存在的或将会存在的物质都产生了。我们有了一个宇宙。这是个美妙无比的地方,而且还很漂亮。这一切都是在大约做完一块三明治的时间里形成的。
  
    这个重大时刻的发生时间还是个有点争议的问题。宇宙到底是在100亿年以前形成的,还是在200亿年以前形成的,还是在100亿年到200亿年之间形成的,这个问题宇宙学家已经争论很长时间。大家似乎越来越赞成大约137亿年这个数字。但是,我们在后面将会进一步看到,这种事情是极难计算的。其实,我们只能说,在那十分遥远的过去,在某个无法确定的时刻,由于不知道的原因,科学上称之为t=0的时刻来到了。我们于是踏上了旅程。
  
    当然,有大量的事情我们不知道,还有大量的事情我们现在或在过去很长时间里以为自己知道而其实并不知道。连大爆炸理论也是不久以前才提出来的。这个概念自20世纪20年代以来一直很流行,是一位名叫乔治·勒梅特的比利时教士兼学者首先提出了这种假设。但是,直到20世纪60年代中,这种理论才在宇宙学界活跃起来。当时,两位年轻的射电天文学家无意中发现了一种非同寻常的现象。
  
    他们的名字分别叫做阿诺·彭齐亚斯和罗伯特·威尔逊。1965年,他们在美国新泽西州霍尔姆德尔的贝尔实验室,想要使用一根大型通信天线,可是不断受到一个本底噪声--一种连续不断的蒸汽般的咝咝声的干扰,使得实验无法进行下去。那个噪声是一刻不停的,很不集中的。它来自天空的各个方位,日日夜夜,一年四季。有一年时间,两位年轻的天文学家想尽了办法,想要跟踪和除去这个噪声。他们测试了每个电器系统。他们重新组装了仪器,检查了线路,察看了电线,掸掉了插座上的灰尘。他们爬进抛物面天线,用管道胶布盖住每一条接缝,每一颗铆钉。他们拿起扫帚和抹布再次爬进抛物面天线,小心翼翼地把他们后来在一篇论文中称之为“白色电介质“的、用更通常的说法是鸟粪的东西扫得干干净净。可是他们的努力丝毫不起作用。
  
    他们不知道,就在50公里以外的普林斯顿大学,一组以罗伯特·迪克为首的科学家正在设法寻找的,就是这两位天文学家想要除去的东西。普林斯顿大学的研究人员正在研究20世纪40年代在苏联出生的天文物理学家乔治·伽莫夫提出的假设:要是你看到空间深处,你就会发现大爆炸残留下来的某种宇宙背景辐射。伽莫夫估计,那种辐射穿过茫茫的宇宙以后,便会以微波的形式抵达地球。在新近发表的一篇论文中,他甚至提出可以用一种仪器达到这个目的,这种仪器就是霍尔姆德尔的贝尔天线。不幸的是,无论是彭齐亚斯和威尔逊,还是普林斯顿大学小组的任何专家,都没有看过伽莫夫的论文。
  
    彭齐亚斯和威尔逊听到的噪声,正是伽莫夫所假设的。他们已经找到了宇宙的边缘,至少是宇宙150亿光年以外的可见部分。他们在“观望“第一批质子--宇宙中最古老的光--果然不出伽莫夫所料,时间和距离已经将其转变成了微波。艾伦·古思在他的《不断膨胀的宇宙》一书中提出一种类比,有利于摆正这一发现的位置。要是你把观望宇宙深处比做是在美国纽约帝国大厦的100层上往下看(假设100层代表现在,街面代表大爆炸的时刻),那么在彭齐亚斯和威尔逊发现那个现象的时候,已经有人发现的最远的星系是在大约60层,最远的东西--类星体--是在大约20层。彭齐亚斯和威尔逊的发现,把我们对宇宙可见部分的认识在大厅的地板上推进了约1厘米。
  
  
 作者:冲灵剑  回复日期:2006-2-21 12:51:00    如何营造一个宇宙(2)
  彭齐亚斯和威尔逊仍然找不到噪声的原因,便打电话给普林斯顿大学的迪克,向他描述了他们遇到的问题,希望他能作出一种解释。迪克马上意识到两位年轻人发现了什么。“哎呀,好家伙,人家抢在我们前面了。“他一面挂电话,一面对他的同事们说。
  
    此后不久,《天体物理学》杂志刊登了两篇文章:一篇为彭齐亚斯和威尔逊所作,描述了听到咝咝声的经历;另一篇为迪克小组所作,解释了它的性质。尽管彭齐亚斯和威尔逊并
  不是在寻找宇宙的本底辐射,发现的时候也不知道是什么东西,也没有发表任何论文来描述或解释它的性质,但他们获得了1978年诺贝尔物理学奖。普林斯顿大学的研究人员只获得了同情。据丹尼斯·奥弗比在《宇宙孤心》一文中说,彭齐亚斯和威尔逊都不清楚自己这一发现的重要意义,直到看到《纽约时报》上的一篇报道。
  
    顺便说一句,来自宇宙本底辐射的干扰,我们大家都经历过。把你的电视机调到任何接收不着信号的频道,你所看到的锯齿形静电中,大约有1%是由这种古老的大爆炸残留物造成的。记住,下次你抱怨接收不到图像的时候,你总能观看到宇宙的诞生。
  
    虽然人人都称其为大爆炸,但许多书上都提醒我们,不要把它看做是普通意义上的爆炸,而是一次范围和规模都极其大的突然爆炸。那么,它的原因是什么?
  
    有人认为,那个奇点也许是早年业已毁灭的宇宙的残余--我们的宇宙只是一系列宇宙中的一个。这些宇宙周而复始,不停地扩大和毁灭,就像一台制氧机上的气囊。有的人把大爆炸归因于所谓的“伪真空“,或“标量场“,或“真空能“--反正是某种物质或东西,将一定量的不稳定性带进了当时的不存在。从不存在获得某种存在,这似乎不大可能,但过去什么也不存在,现在有了个宇宙,事实证明这显然是可能的。情况也许是,我们的宇宙只是众多更大的、大小不等的宇宙的部分,大爆炸到处不停地发生。要不然也许是,在那次大爆炸之前,时间和空间具有某种完全不同的形式--那些形式我们非常不熟悉,因此无法想像--大爆炸代表某个过渡阶段,宇宙从一种我们无法理解的形式过渡到一种我们几乎可以理解的形式。“这与宗教问题很相似。“斯坦福大学的宇宙学家安德烈·林德博士2001年对《纽约时报》的记者说。
  
    大爆炸理论并不是关于爆炸本身,而是关于爆炸以后发生的事。注意,是爆炸以后不久。科学家们做了大量计算,仔细观察粒子加速器里的情况,然后认为,他们可以回顾爆炸发生10-43秒之后的情况,当时宇宙仍然很小,要用显微镜才看得见。对于每个出现在我们面前的非同寻常的数字,我们无须把自己搞得头昏脑涨,但有时候也许不妨理解一个,只是为了不忘其难以掌握、令人惊奇的程度。于是,10-43秒就是0.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秒,或者是一千亿亿亿亿分之一秒。1  我们知道的或认为知道的有关宇宙初期的大部分情况,都要归功于一位年轻的粒子物理学家于1979年首先提出的膨胀理论。他的名字叫艾伦·古思,他当时在斯坦福大学工作,现在任职于麻省理工学院。他当时32岁,自己承认以前从没有作出过很大的成绩。要是他没有恰好去听那个关于大爆炸的讲座的话,很可能永远也提不出那个伟大的理论。开那个讲座的不是别人,正是罗伯特·迪克。讲座使古思对宇宙学,尤其是对宇宙的形成产生了兴趣。
  
    最后,他提出了膨胀理论。该理论认为,在爆炸后的刹那间,宇宙突然经历了戏剧性的扩大。它不停地膨胀--实际上是带着自身逃跑,每10-34秒它的大小就翻一番。整个过程也许只持续了不到10-30秒--也就是一百万亿亿亿分之一秒--但是,宇宙从手都拿得住的东西变成了至少10亿亿亿倍大的东西。膨胀理论解释了使我们的宇宙成为可能的脉动和旋转。要是没有这种脉动和旋转的话,就不会有物质团块,因此也就没有星星,而只有飘浮的气体和永恒的黑暗。
  
    根据古思的理论,在一千亿亿亿亿亿分之一秒之内产生了引力。又过了极其短暂的时刻,又产生了电磁以及强核力和弱核力--物理学的材料。之后,又很快出现了大批基本粒子--材料的材料。从无到有,突然有了大批光子、质子、电子、中子和许多别的东西--根据标准的大爆炸理论,每种达1079-1089个之多。
  
    这么大的数量当然是难以理解的。我们只要知道,刹那间,我们有了一个巨大的宇宙,这就够了--根据该理论,这个宇宙是如此之大,直径至少有1 000亿光年,但有可能是从任何大小直至无穷大--安排得非常完美,为恒星、星系和其他复杂体系的创建准备了条件。
  
      从我们的角度来看,令人不可思议的是,这个结果对我们来说是那么完美。只要宇宙的形式稍稍不同--只要引力稍稍强一点或弱一点,只要膨胀稍稍慢一点或快一点--那么,也许就永远不会有稳定的元素来制造你和我,制造我们脚底下的地面。只要引力稍稍强一点,宇宙本身会像个没有支好的帐篷那样塌下来,也就没有恰到好处的值来赋予自己必要的大小、密度和组成部分。然而,要是弱了一点,什么东西也不会聚集在一起。宇宙会永远是单调、分散、虚空的。
  
  
 作者:冲灵剑  回复日期:2006-2-21 12:53:00    如何营造一个宇宙(3)
  有的专家之所以认为也许有好多别的大爆炸,也许有几万亿次大爆炸,分布在无穷无尽的永恒里,这就是原因之一;我们之所以存在于这个特定的宇宙,是因为这个宇宙适合于我们的存在。正如哥伦比亚大学的爱德华·P.特赖恩所说:“要回答它为什么产生了,我的敝见是,我们的宇宙只是那些不时产生的东西之一。“对此,古思补充说:“虽然创建一个宇宙不大可能,但特赖恩强调说,谁也没有统计过失败的次数。“
  
  
    英国皇家天文学家马丁·里斯认为,有许多个宇宙,很可能是无数个,每个都有不同的特性,不同的组合,我们只是生活在一个其组合的方式恰好适于我们存在的宇宙里。他以一家大服装店作为例子来进行类比:“要是服装品种很多,你就不难挑到一件合身的衣服。要是有许多宇宙,而每个宇宙都由一套不同的数据控制,那么就会有一个宇宙,它的一套特定的数据适合于生命。我们恰好在这样的一个宇宙里。“
  
    里斯认为,我们的宇宙受到6个数据的支配,要是哪个值发生哪怕是非常细微的变化,事物就不可能是现在的这个模样。比如,现在的宇宙若要存在,就要求氢以准确而较为稳定的方式--说得具体一点,要以将千分之七的质量转化为能量的方式--转化为氦。要是那个值稍稍低一点--比如从千分之七降至千分之六--那么就不可能发生转化:宇宙只会由氢组成。要是那个值稍稍高一点--高到千分之八--结合就会不间断地发生,氢早已消耗殆尽。无论是哪种情况,只要这个数据稍有变动,我们所知的而又需要的宇宙就不会存在。
  
      我要说,到目前为止,一切都恰到好处。从长远来说,引力也许会变得稍强一点;有朝一日,它可能阻止宇宙膨胀,让自己将自己压瘪,最后坍缩成又一个奇点,整个过程很可能重新开始。另一方面,引力也许会变得过弱,那样的话,宇宙会永远地膨胀,直到一切都互相远离,不再可能发生实质性的相互作用,于是宇宙就成为一个非常空旷呆滞而又没有生命的地方。第三种可能是,引力恰如其分--就是宇宙学所谓的“临界密度“--它把宇宙控制在一个恰当的范围,使事物永远继续下去。宇宙学家有时轻浮地把这称之为“金发姑娘效应“--一切都处于恰如其分的状态。(需要说明的是,这三种可能出现的宇宙分别叫做封闭式宇宙、开放式宇宙和扁平式宇宙。)  大家迟早会想到一个问题,那就是,假设你来到宇宙边缘,把头伸出帘幕,那会发生什么?你的头会在什么地方(要是它不再是在宇宙里的话)?你会看到对面是什么?回答是令人失望的:你永远也到不了宇宙的边缘。倒不是因为去那里要花很长时间--虽然没错儿,的确要花很长时间--而是因为,即使你沿着一条直线往外走,不停地坚持往外走,你也永远到不了宇宙的边缘。恰恰相反,你会回到起始的地方(到了这种地步,你很可能会灰心丧气,放弃这种努力)。其原因是,按照爱因斯坦的相对论(我们届时将会讲到),宇宙是弯曲的。至于怎么弯曲,我们也不大能想像出来。眼下,你只要知道,我们并不是在一个不断膨胀的大气泡里飘浮,这就足够了。确切点说,空间是弯曲的,恰好使其无限而又有限。恰当地说,甚至不能说空间在不断膨胀,这是因为,正如诺贝尔奖获得者、物理学家史蒂文·温伯格指出的:“太阳系和星系不在膨胀,空间本身也不在膨胀。“倒是星系在飞速彼此远离。这对直觉都是一种挑战。生物学家J.B.S.霍尔丹有一句名言:“宇宙不仅比我们想像的要古怪,而且比我们可能想像的还要古怪。“
  
    为了解释空间是弯曲的,人们经常提出一个类比,他们试图想像,有个来自平面宇宙、从来没有见过球体的人来到了地球。不管他在这颗行星的表面上走得多远,他永远也走不到边。他很可能最终回到始发地点。他当然会稀里糊涂,说不清这是怎么一回事。哎呀,我们在空间的处境,跟那位先生的处境完全相同。我们只是糊涂得更厉害罢了。
  
    如同你找不着宇宙的边缘一样,你也不可能站在宇宙的中心,说:“宇宙就是从这儿开始。这是一切的最中央。“我们大家都在一切的最中央。实际上,我们对此缺少把握。我们无法用数学来加以证实。科学家们只是推测,我们确实是在宇宙的中央--想一想,这会意味着什么--但是,这种现象对所有地方的所有观察者来说都是一样的。不过,我们真的没有把握。
  
    据我们所知,自形成以来,宇宙只发展到光走了几十亿年那么远的距离。这个可见的宇宙--这个我们知道而且在谈论的宇宙--的直径是1.5亿亿亿(即1 5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公里。但是,根据大多数理论,整个宇宙--有时候称之为超宇宙--还要宽敞得多。根据里斯的说法,到这个更大的、看不见的宇宙边缘的光年数,不是“用10个0,也不是用100个0,而是用几百万个0“来表示。简而言之,现有的空间比你想像的还要大,你不必再去想像空间外面还有空间。
  
    很长时间以来,大爆炸理论有个巨大的漏洞,许多人对此感到不解--那就是,它根本无法解释我们是怎么来到这个世界上的。虽然存在的全部物质中有98%是大爆炸创造的,但那个物质完全由轻的气体组成:我们上面提到过的氦、氢和锂。对于我们的存在至关重要的重物质--碳、氮、氧以及其他一切,没有一个粒子是宇宙创建过程中产生的气体。但是--难点就在这里--若要打造这些重元素,你却非要有大爆炸释放出来的那种热量和能量不可。可是,大爆炸只发生过一次,而那次大爆炸没有产生重元素。因此,它们是从哪儿来的?有意思的是,找到这个问题答案的人却是一位压根儿瞧不起大爆炸理论的宇宙学家,他还创造了大爆炸这个词来加以讽刺挖苦。
  
  
 作者:冲灵剑  回复日期:2006-2-21 12:56:00    如何营造一个宇宙(4)
  
  我们很快就会讲到他。不过,在讨论我们怎么来到这里之前,我们先花几分钟时间来考虑一下到底什么是“这里“,这也许是很值得的。
  
  接第二章:欢迎光临太阳系(1)
  
  如今,天文学家可以办到最令人瞠目的事。要是有人在月球上划一根火柴,他们能看到那个火焰。根据远处星星最细微的搏动和抖动,他们能推算出行星的大小和性质,甚至潜在的适于栖居的可能性,而这些行星可是远得根本看不见的啊--它们如此遥远,我们乘宇宙飞船去那里也要花250万年。他们能用射电望远镜捕捉到一丝一毫的辐射,而这种辐射是如此微弱,自开始采集(1951年)以来,所采集到的来自太阳系之外的全部能量,用卡尔·萨根的话来说:“还不到一片雪花落地时所产生的能量。“
  
  
    总之,宇宙里没有多少东西是天文学家发现不了的,只要他们愿意。因此,想起为什么在1978年之前还没有人注意到冥王星有一颗卫星,这就更为寻常了。那年夏天,亚利桑那州弗拉格斯塔夫的美国海军天文台有一位名叫詹姆斯·克里斯蒂的年轻天文学家,正在对冥王星的照片作例行审查,突然发现那里有什么东西--模模糊糊、不大确定的东西,反正肯定不是冥王星。他跟一位名叫罗伯特·哈灵顿的同事讨论片刻以后下了结论:他观察到的是颗卫星。它还不是一般的卫星。相对于那颗行星而言,它是太阳系里最大的卫星。
  
    这对冥王星的行星地位实际上是个打击,而这个地位又从来没有牢固过。原先认为,那颗卫星占有的和冥王星占有的是同一个空间。这意味着,冥王星比任何人想像的要小得多--比水星还要小。实际上,太阳系里的七颗卫星,包括我们地球的卫星,都要比冥王星的卫星大。
  
    此刻,你自然会问,为什么发现我们自己太阳系里的一颗卫星要花那么长的时间。回答是:这跟天文学家把仪器对准什么地方、他们的仪器旨在探测什么东西有关系,也跟冥王星本身有关系。最重要的是他们把仪器对准什么地方。用天文学家克拉克·查普曼的话来说:“大多数人认为,天文学家在夜间去天文台扫视天空。这是不真实的。世界上差不多所有的望远镜都旨在观察遥远天空中的极小东西,观察一颗类星体,或寻找黑洞,或观察一个遥远的星系。惟一真正用来扫视天空的望远镜网络是由军方设计和制造的。“
  
    我们受了艺术家艺术表达的不良影响,以为图像的清晰度很高,这在天文学里其实是不存在的。在克里斯蒂的照片上,冥王星暗淡无光,非常模糊--只是一片宇宙绒花--它的卫星并不像你会在美国《国家地理杂志》上看到的那种球体:背景很亮,非常浪漫,线条清晰,陪伴着冥王星;而只是小小的、极其模糊的一团。事实上,正是由于这种模糊,人们过了7年时间才再次见到那颗卫星,从而确认它的独立存在。
  
    克里斯蒂的发现有一点妙处:它发生在弗拉格斯塔夫,冥王星就是1930年在那里首次发现的。这个天文学上的重大发现,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天文学家珀西瓦尔·洛厄尔。洛厄尔出生于波士顿一个最古老、最富裕的家族(就是那首关于波士顿是豆子和鳕鱼故乡的著名歌谣中提到的家族。歌词中说,洛厄尔家族只跟卡伯特家族说话,卡伯特家族只跟上帝说话)。他捐赠了以他的名字冠名的著名天文台,但人们最不会忘记的是他这样的看法:火星上到处是由勤劳的火星人修建的运河,用来积储来自极地的水,以灌溉赤道附近那干旱而又丰产的土地。
  
    洛厄尔另一个令人不忘的看法是:在海王星以远的某个地方,存在着未被发现的第九颗行星,他给它起名为行星X。洛厄尔的这种看法是基于他在天王星和海王星的轨道上发现的不规律的现象。于是,他把生命的最后几年致力于找到那颗气态巨星。他断定它就在那里。
  
    不幸的是,他于1916年突然去世。至少在一定程度上,这是他的探索工作过于疲劳所致。洛厄尔的继承人为了遗产争吵不休,探索工作暂时搁置下来。然而,1929年,某种程度上是为了转移对火星运河传说的注意力(到那个时候,它已经成为一件非常令人难堪的事),洛厄尔天文台的负责人决定恢复探索,并为此从堪萨斯州请来了一位名叫克莱德·汤博的年轻人。
  
    汤博没有受过成为天文学家的专门训练,但他既勤奋又聪明。经过一年的搜索以后,他在明亮的天空里终于看到了一个暗淡的光点:冥王星。这是个奇迹般的发现。这个发现更引人注目的是,它证明洛厄尔的观测结果是错误的。虽然是可以理解的,洛厄尔曾根据这些观测结果来预言海王星以远的地方存在一颗行星。汤博马上意识到,这颗新的行星根本不是像洛厄尔所预料的那样是个巨大的气球--但是,他或别人有关这颗新行星的性质所持的任何保留,在极其兴奋之中很快就一扫而光。在那个容易激动的时代,差不多任何重大的新闻故事都会激起这种情绪。这是第一颗由美国人发现的行星。有人认为它其实只不过是远方的一颗冰粒,但谁也不会被这种看法转移视线。它被命名为冥王星,至少一定程度上是因为它的头两个字母是由洛厄尔姓名的首字母组成的交织字母。已经不在人世的洛厄尔到处被颂扬为一流的天才人物,而汤博在很大程度上已被人们忘得一干二净,除了在研究行星的天文学家当中,他们往往对他怀有崇敬之情。
  
    现在,有的天文学家继续认为,冥王星之外也许还有行星X--一颗真正的庞然大物,也许有木星的10倍之大,只是它太遥远,我们看不见。(它被照到的阳光太少,几乎没有反射的光。)他们认为,它不会是像木星或土星这样的普通行星--它太远,不可能是那个样子;我们推测也许有7.2万亿公里之远--而更会像一个没有形成的太阳。宇宙中的大多数恒星体系都是成双的(双星体),这就使我们孤零零的太阳显得有点儿怪。
  
  
  
  
 作者:冲灵剑  回复日期:2006-2-21 12:57:00    欢迎光临太阳系(2)
  
  至于冥王星本身,谁也不大清楚它有多大,是什么组成的,有什么样的大气,甚至它到底是个什么东西。许多天文学家认为,它其实算不上是颗行星,而只是我们在银河的废墟带(称之为凯珀带)发现的最大的物体。凯珀带理论实际上是1930年由一位名叫F.G.伦纳德的天文学家提出来的,他用这个名字来纪念一位在美国工作的荷兰人杰勒德·凯珀。凯珀发展了这个理论。凯珀带是所谓短命彗星的源泉--那种经常一闪而过的星星--其中最著名的就是哈雷彗星。比较长命的彗星(其中有最近光顾的海尔-博普彗星和百武彗星)产生于遥远得
  多的奥尔特云,我们过一会儿就会谈到这个问题。
  
    冥王星的表现与别的行星很不一样,这种看法肯定没错儿。它不但又小又模糊,而且它的运行方式变化不定,一个世纪以后谁也说不准冥王星到底会在哪里。别的行星多少在同一平面上转动,而冥王星的运行轨道(似乎)是倾斜的,不和别的行星处于同一平面,而是形成一个17度的角,犹如有人头上潇洒地歪戴着帽子。它的轨道很不规则,在它寂寞地绕太阳转动的过程中,每一圈都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比海王星距离我们更近。事实上,在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的大部分时间里,海王星是太阳系里离我们最远的行星。只是到了1999年2月11日,冥王星才回到外侧的轨道,此后它将在那里停留228年的时间。
  
    因此,如果冥王星真是一颗行星,那肯定是一颗很怪的行星。它很小,只有地球的四百分之一大。假如你把它盖在美国上面,它还盖不住美国本土48州的一半面积。光这一点就使它显得极其反常,这说明,我们的行星系统是由4颗稳固的内行星、4颗气态的外行星和1颗孤独的小冰球组成的。接着,问题又来了。克里斯蒂发现冥王星的卫星以后,天文学家开始更加仔细地观察宇宙的这一部分,截至2002年12月初止,又在天王星以外发现了600多个物体,其中一颗被命名为伐楼拿星,差不多和冥王星的卫星一般大小。天文学家现在认为,也许存在几十亿个这类物体。困难在于,它们当中有许多暗淡无光。一般来说,它们的反射度只有4%,大约相当于一块木炭的反射度--当然,这些“木炭“是在60多亿公里以外。
  
      这到底有多远?几乎难以想像。你看,空间大得不得了--简直大得不得了。出于了解和娱乐的目的,我们来想像一下,我们就要乘火箭飞行器进行旅行。我们不会走得太远--只到我们自己太阳系的边缘--不过,我们先要明白:空间是个多么大的地方,我们占据的是个多么小的部分。
  
    哎呀,恐怕是坏消息,我们回不了家吃晚饭了。即使以光的速度(每秒30万公里)前进,也要花7个小时才能到达冥王星。而且,我们当然无法以这种速度进行旅行。我们不得不以宇宙飞船的速度前进。这个速度就很慢了。任何人造物体所能达到的最高速度是“旅行者1号“和“旅行者2号“宇宙飞船的速度,它们现在正以每小时5.6万公里的速度飞离我们。
  
    当时(1977年8月和9月)之所以发射“旅行者“号飞船,是因为木星、土星、天王星和海王星排成了一条直线,这种现象每隔175年才发生一次。这就使得两艘“旅行者“号飞船能够利用“引力帮助“技术,以一种宇宙甩鞭的形式,被从一颗气态巨星连续甩到下一颗气态巨星。即使这样,它们也要花9年时间才能到达天王星,要花12年时间才能越过冥王星的轨道。好的消息是,要是我们等到2006年1月(这是美国国家航空和航天局暂定向冥王星发射“新地平线“号宇宙飞船的时间),我们就可以利用有利的木星定位法,加上一些先进的技术,只用10年左右的时间便能抵达那里--虽然再次回到家里恐怕要花上相当长的时间。
  
    无论如何,这是一次漫长的旅行。
  
    你可能首先意识到,空间这个名字起得极其恰当,空间是个平淡无奇的地方。在几万亿公里范围内,最充满生气的要算我们的太阳系,而所有可看得见的东西--太阳、行星及其卫星、小行星带的上亿块翻滚的岩石、彗星和别的各种飘浮的碎石--仅仅充满不足现有空间的万亿分之一。你还很快意识到,你所见到的太阳系图是根本不按比例制作的。在教室里的大多数图上,行星们一颗挨着一颗,相距很近--在许多插图里,外侧巨星的影子实际上落在彼此身上--但是,为了把所有的行星画在同一张纸上,这种骗术也是必不可少的。海王星其实不是在土星以外一点儿,而是在土星以外很远的地方--它离土星的距离比土星离我们的距离还要远5倍。它在外面那么遥远的地方,接受的阳光只有土星的3%。
  
    实际上,距离是那么遥远,无论如何不可能按比例来画太阳系图。即使你在教科书里增加许许多多折页,或者使用长得不得了的标语纸,你也无法接近这个比例。在一张成比例的太阳系图上,如果将地球的直径缩小到大约一粒豆子的直径,土星便会在300多米以外,冥王星会在2.5公里外的远处(约为一个细菌的大小,因此你怎么也看不见它)。按照同样的比例,离我们最近的恒星比邻星会在1.6万公里以外。即使你把一切都加以缩小,土星会像英文的句点那么小,冥王星不超过分子的个儿,那么冥王星依然在10多米以外。
  
    所以,太阳系确实是巨大的。当我们抵达冥王星的时候,我们已经走得那么遥远,太阳--我们那暖暖和和、晒黑我们皮肤、赋予我们生命的亲爱的太阳--已经缩小到了针尖大小。它比一颗明亮的恒星大不了多少。在这样冷清清的空间里,你会开始理解,为什么即使是最重要的物体--比如冥王星的卫星--也逃过了人们的注意力。在这方面,绝不只是冥王星。在“旅行者“号探险之前,人们以为海王星只有两颗卫星,“旅行者“号又发现了6颗。在我小时候,人们以为太阳系只有30颗卫星。现在的卫星总数至少已经达到60颗,其中起码三分之一是在刚刚过去的10年里发现的。在考虑整个宇宙的时候,你当然需要记住,我们其实还不知道我们太阳系的家底。
  
  
 作者:冲灵剑  回复日期:2006-2-21 12:58:00    欢迎光临太阳系(3)
  
  现在,当我们飞越冥王星的时候,你会注意到另一件事:我们在飞越冥王星。要是你查一查旅行计划,你会明白这次旅行的目的地是我们太阳系的边缘,我们恐怕还没有到达。冥王星也许是标在教室挂图上的最后一个物体,但太阳系并不到此为止。实际上,离终点还远着呢。要到达太阳系的边缘,我们非得穿过奥尔特云,那是个彗星飘游的茫茫天际。而我们--我为此感到很遗憾--还要再花1万年时间才能抵达奥尔特云。冥王星远不是太阳系外缘的标志,就像教室里的挂图上随便暗示的那样,它仅仅是在五万分之一路程的地方。
  
  
    当然,我们没有打算去做这样一次旅行。做一次38.6万公里远的月球旅行,对我们来说依然是一件了不起的大事。老布什总统曾一时头脑发昏,提出要执行一次去火星的载人任务,但后来不了了之。有人估计,这要花费4 500亿美元,最后很可能落个全体乘员命归黄泉的结局(他们无法遮挡高能的太阳粒子,DNA会被撕得粉碎)。
  
    根据我们目前掌握的知识和理智的想像,任何人都绝对不会前往我们自己太阳系的边缘--永远不会。实在太遥远了。事实上,即便使用哈勃望远镜,我们也看不到奥尔特云,因此我们实际上不知道它在哪里。它的存在是可能的,但完全是假设的。1  关于奥尔特云,有把握的只能说到这种程度:它始于冥王星以外,向宇宙里伸展大约两光年。太阳系里的基本计量单位是天文单位(AU),代表太阳和地球之间的平均距离。冥王星距离我们大约40个天文单位,奥尔特云的中心离我们大约5万个天文单位。一句话,它非常遥远。
  
    但是,我们再作一次假设:我们已经到达奥尔特云。你首先注意到的是,这里非常宁静。现在,我们离哪个地方都非常遥远--离我们自己的太阳那么遥远,它甚至算不上是天空里最明亮的星星。想一想啊,远处那个不停闪烁的亮点是那么微小,却有足够的引力拖住所有这些彗星,这真是不可思议。这种引力并不很强,因此这些彗星只是很壮观地慢慢移动,速度大约仅为每小时354公里。由于引力的细微摄动--也许是由于一颗路过的恒星,在这些孤独的彗星中,不时会有一颗被推出正常轨道。有时候,它们被弹进空荡荡的空间,再也没有踪影。但是,有时候它们会进入围绕太阳的漫长轨道。每年大约有三四颗这类彗星,即所谓的长命彗星,从太阳系里侧行通过。这些迷途的访客只是偶然会撞上坚硬的东西,比如地球。这就是我们现在到这里来的道理--因为我们见到的那颗彗星刚刚开始朝着太阳系的中央经历漫长的坠落过程。在这么多的地方中,它的方向偏偏是艾奥瓦州的曼森。它要花很长时间才能抵达那里--至少三四百万年--因此我们先把它搁置一下,到本书快要结束时再来讨论它。
  
      这就是你所在的太阳系。太阳系之外还有别的什么?哎呀,也许什么也没有,也许有很多东西,这取决于你怎么看这个问题。
  
    从短期来说,什么也没有。人类创造的最完美的真空,都不如星际空间那样空空荡荡。
  
    那里有大量的这种“空空荡荡“,直到你抵达下一个“有点东西“。宇宙里我们最近的邻居是比邻星,它是那个三星云团的组成部分,名叫α星,位于4.3光年以外,这在星系用语中只是微不足道的一点时间,但仍然要比去月球旅行远1亿倍。乘宇宙飞船去那里,至少要花25 000年;即使你真的做这次旅行,你仍然到不了任何地方,只会看到茫茫空间的中央悬着一簇寂寞的星星。若要抵达下一个有意义的陆标天狼星,还有4.6光年的行程。因此,如果你想要以“越星“的方式穿越宇宙的话,情况就会是这样。即使抵达我们自己银河系的中心,也要花上比我们作为人的存在长得多的时间。
  
    我再来重复一遍,空间是巨大的。恒星之间的平均距离超过30万亿公里。即使以光的速度去那里,这对任何想去旅行的个人来说都是极富挑战性的距离。当然,为了逗乐,外星人有可能旅行几十亿公里来到威尔特郡种植庄稼,或者来到亚利桑那州哪一条人迹稀少的路上,把行驶中的小卡车上的哪个可怜虫吓得魂飞胆丧,但这种事似乎永远不会发生。
  
    不过,从统计角度来看,外层空间存在有思想的生物的可能性还是很大。谁也不清楚银河系里有多少颗恒星--估计有1 000亿颗到4 000亿颗--而银河系只是大约1 400亿个星系之一,其他许多比我们的银河系还要大。20世纪60年代,康奈尔大学的一位名叫弗兰克·德雷克的教授为这么巨大的数字所振奋,根据一系列不断缩小的可能性,想出了一个著名的方程式,旨在计算宇宙中存在高级生命的可能性。
  
    按照德雷克的方程式,你把宇宙某个部分的恒星数除以恒星可能拥有行星系的数;再用那个商除以理论上能够存在生命的行星系数;再用那个商除以已经出现生命,而且生命提高到了有智力的状态的行星系数;如此等等。每这样除一次,那个数字就大大缩小--然而,即使以最保守的输入,仅在银河系里,得出的高等文明社会的数字也总是在几百万个。
  
    这种看法多么有意思,多么激动人心。我们也许只是几百万个高等文明社会中的一个。
  
    不幸的是,空间浩瀚,据测算,任何两个文明社会之间的平均距离至少在200光年。为了让你有个清楚的概念,光这么说还不行,还要作更多的解释。首先,这意味着,即使那些生物知道我们在这里,而且能从望远镜里看到我们,他们所看到的也只是200年以前离开地球的光。因此,他们看到的不是你和我。他们看到的是法国大革命、托马斯·杰斐逊以及穿长丝袜、戴假发套的人--是不懂得什么是原子或什么是基因的人,是用一块毛皮摩擦琥珀棒生电、认为这挺好玩的人。我们收到这些观察者发来的电文,很可能以“亲爱的大人“开头,祝贺我们牵着骏马,能够熟练地使用鲸油。200光年是如此遥远的距离,我们简直无法想像。
  
    因此,即使我们其实并不孤单,实际上我们还是很孤单。卡尔·萨根推算,宇宙里有可能存在生命的行星多达100万亿亿颗--这个数字远远超出我们的想像力。但是,同样超出我们想像力的,是它们所散落的宇宙的范围。“要是我们被随意塞进宇宙,“萨根写道,“你在一颗行星上或靠近一颗行星的可能性不足十亿亿亿亿分之一(即10-33)。世界是很宝贵的。“
  
    因此,这也许是好消息:1999年2月,国际天文学联合会正式裁定,冥王星是一颗行星。宇宙是个又大又寂寞的地方。我们能有多少个邻居就要多少个邻居。
  
  
 作者:冲灵剑  回复日期:2006-2-21 12:59:00    第三章 埃文斯牧师的宇宙(1)
  
  罗伯特·埃文斯牧师是个说话不多、性格开朗的人,家住澳大利亚的蓝山山脉,在悉尼以西大约80公里的地方。当天空晴朗,月亮不太明亮的时候,他带着一台又笨又大的望远镜来到自家的后阳台,干一件非同寻常的事。他观察遥远的过去,寻找临终的恒星。
  
    观察过去当然是其中容易的部分。朝夜空瞥上一眼,你就看到了历史,大量历史--你看到的恒星不是它们现在的状态,而是它们的光射出时的状态。据我们所知,我们忠实的伙伴
  北极星,实际上也许在去年1月,或1854年,或14世纪初以后的任何时候就已经熄灭,因为这信息到现在还无法传到这里。我们至多只能说--永远只能说--它在680年以前的今天还在发光。恒星在不断死亡。罗伯特·埃文斯干得比别人更出色的地方是,他发现了天体举行告别仪式的时刻。
  
    白天,埃文斯是澳大利亚统一教会一位和蔼可亲、快要退休的牧师,干点临时工作,研究19世纪的宗教运动史。到了夜间,他悄悄地成为一位天空之神,寻找超新星。
  
    当一颗巨大的恒星--一颗比我们的太阳还大的恒星--坍缩的时候,它接着会壮观地爆炸,刹那间释放出1 000亿颗太阳的能量,一时之间比自己星系里所有的恒星的亮度加起来还要明亮。于是,一颗超新星诞生了。“这景象犹如突然之间引爆了1万亿枚氢弹。“埃文斯说。他还说,要是超新星爆炸发生在离我们只有500光年远的地方,我们就会完蛋--“彻底把锅砸了。“他乐呵呵地说。但是,宇宙是浩瀚的,超新星通常离我们很远很远,不会对我们造成伤害。事实上,大多数远得难以想像,它们的光传到我们这里时不过是淡淡的一闪。有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它们可以看得见。它们与天空里别的恒星的惟一不同之处是,它们占领了一点儿以前空无一物的空间。埃文斯在夜间满天星斗的苍穹里寻找的,就是这种很不寻常、非常偶然发生的闪光。
  
    为了理解这是一种多么高超的本事,我们来想像一下,在一张标准的餐桌上铺一块黑桌布,然后撒上一把盐。我们把撒开的盐粒比做一个星系。现在,我们来想像一下,再增加1 500张这样的餐桌--足以形成3公里长的一条直线--每一张餐桌上都随意撒上一把盐。现在,在任意一张餐桌上再加一粒盐,让罗伯特·埃文斯在中间行走。他一眼就看到了那粒盐。那粒盐就是超新星。
  
    埃文斯是个杰出的天才人物,奥利弗·萨克斯在《一位火星上的人类学家》中有一章谈到孤僻的学者,专门用一段文字来描述埃文斯--但他马上补充说:“绝没有说他孤僻的意思。“埃文斯从来没有见过萨克斯,对说他性格孤僻也罢,一位学者也罢,都报以哈哈大笑,但他不太说得清自己怎么会有这种天才。
  
    埃文斯的家在黑兹尔布鲁克村边缘的一栋平房里,环境幽静,景色如画,悉尼就到这里为止,再往前便是无边无际的澳大利亚丛林。有一次,我去拜访了他和他的夫人伊莱恩。“我好像恰好有记住星场的本事。“他对我说,还表露出不好意思的样子,“别的事我都不特别擅长,“他接着说,“我连名字都不太记得住。“
  
    “也记不住东西搁在哪儿。“伊莱恩从厨房里喊着说。
  
    他又坦率地点了点头,咧嘴一笑,接着问我是不是愿意去看一眼他的望远镜。我原来以为,埃文斯在后院有个不错的天文台--一个小型的威尔逊山天文台或帕洛马天文台,配有滑动的穹形屋顶和一把移动方便的机械椅子。实际上,他没有把我带出屋外,而是领着我走进离厨房不远的一个拥挤不堪的贮藏室,里面堆满了书和文献。他的望远镜--一个白色的圆筒,大小和形状像个家用热水箱--就放在一个他自己做的、能够转动的胶合板架子上面。要进行观测的时候,他分两次把它们搬上离厨房不远处的阳台。斜坡下面长满了桉树,只看得见屋檐和树梢之间一片信箱大小的天空,但他说这对于他的观测工作来说已经绰绰有余。就是在那里,当天空晴朗、月亮不太明亮的时候,他寻找超新星。
  
    超新星这个名字,是一位脾气极其古怪的天文物理学家在20世纪30年代创造的,他的名字叫弗里茨·兹威基。他出生在保加利亚,在瑞士长大,20世纪20年代来到加州理工学院,很快以粗暴的性格和卓越的才华闻名遐迩。他似乎并不特别聪明,他的许多同事认为他只不过是个“恼人的小丑“。他是个健身狂,经常会扑倒在加州理工学院饭厅或别的公共场所的地板上做单臂俯卧撑,向任何表示怀疑的人显示他的男子气概。他咄咄逼人,最后变得如此气势汹汹,连他最亲密的合作者--性格温和的沃尔特·巴德--也不愿意跟他单独在一起。兹威基还指责巴德是个纳粹分子,因为他是德国人。其实,他不是。巴德在山上的威尔逊山天文台工作。兹威基不止一次扬言,要是他在加州理工学院校园里碰上,他要把巴德杀了。
  
  
 作者:冲灵剑  回复日期:2006-2-21 13:00:00    埃文斯牧师的宇宙(2)
  
  然而,兹威基聪明过人,具有敏锐的洞察力。20世纪30年代初,他把注意力转向一个长期困扰天文学家的问题:天空中偶尔出现而又无法解释的光点--新的恒星。令人难以置信的是,他怀疑问题的核心是否在于中子--英国的詹姆斯·查德威克刚刚发现的,因而是新奇而时髦的亚原子粒子。他突然想到,要是恒星坍缩到原子的核心那种密度,便会变成一个极其坚实的核。原子实际上已经被压成一团,它们的电子不得不变成核子,形成了中子。这样就形成了一颗中子星。想像一下,把100万枚很重的炮弹挤压成一粒弹子的大小--哎呀,这还差
  得远呢。一颗中子星核的密度如此之大,里面的一调羹物质会重达900亿千克。只是一调羹啊!然而,不仅如此。兹威基意识到,这样的一颗恒星坍缩以后会释放出大量的能量--足以产生宇宙里最大的爆炸。他把这种由此产生的爆炸叫做超新星。它们会是--实际上也是--创建宇宙过程中最大的事件。
  
    1934年1月15日,《物理学评论》杂志刊登了一篇论文的简短摘要。论文是由兹威基和巴德前一个月在斯坦福大学发表的。尽管摘要极其短小--只有24行字--但它包含了大量新的科学知识:它首次提到超新星和中子星;它令人信服地解释了它们的形成方法;它准确地计算出它们爆炸的等级;作为一种结论,它把超新星爆炸与所谓的宇宙射线这一神秘的新现象的产生联系起来。宇宙射线大批穿过宇宙,是新近才被发现的。这些理念至少可以说是革命性的。中子星的存在要再过34年才得以确认。宇宙射线的理念虽然被认为很有道理,但还没有得到证实。总而言之,用加州理工学院天文物理学家基普·S.索恩的话来说,这篇摘要是“物理学和天文学史上最有先见之明的文献之一“。
  
    有意思的是,兹威基几乎不知道这一切发生的原因。据索恩说:“他不大懂物理学定律,因此不能证明他的思想。兹威基的才华是用来考虑大问题的,而收集数据是别人--主要是巴德--的事。“
  
    兹威基也是第一个认识到,宇宙里的可见物质远远不足以把宇宙连成一片,肯定有某种别的引力影响--就是我们现在所谓的暗物质。有一点他没有注意到,即中子星坍缩得很紧,密度很大,连光也无法摆脱它的巨大引力。这就形成了一个黑洞。不幸的是,他的大多数同事都瞧不起他,因此他的思想几乎没有引起注意。5年以后,当伟大的罗伯特·奥本海默在一篇有划时代意义的论文中把注意力转向中子星的时候,他没有一次提到兹威基的成就,虽然兹威基多年来一直在致力于同一个问题,而且就在走廊那头的办公室里。在差不多40年的时间里,兹威基有关暗物质的推论没有引起认真的注意。我们只能认为,他在此期间做了许多俯卧撑。
  
      令人吃惊的是,当我们把脑袋探向天空的时候,我们只能看见宇宙的极小部分。从地球上,肉眼只能见到大约6 000颗恒星,从一个角度只能见到大约2 000颗。如果用了望远镜,我们从一处看见的星星就可以增加到大约5 000颗;要是用一台5厘米的小型天文望远镜,这个数字便猛增到30万颗。假如使用像埃文斯使用的那种40厘米天文望远镜,我们就不仅可以数恒星,而且可以数星系。埃文斯估计,他从阳台上可以看到的星系可达5万-10万个,每个星系都由几百亿颗恒星组成。这当然是个可观的数字,但即使能看到这么多,超新星也是极其少见的。一颗恒星可以燃烧几十亿年,而死亡却是一下子的事儿。只有少量的临终恒星发生爆炸,大多数默默地熄灭,就像黎明时的篝火那样。在一个由几千亿颗恒星组成的典型星系里,平均每二三百年会出现一颗超新星。因此,寻找一颗超新星,有点像立在纽约帝国大厦的观景台上,用望远镜搜索窗户外的曼哈顿四周,希望发现--比如说--有人在点着21岁生日蛋糕上的蜡烛。
  
    因此,要是有一位满怀希望、说话细声细气的牧师前来联系,问一声他们有没有可用的星场地图,以便寻找超新星,天文学界一定会认为他的脑子出了毛病。当时,埃文斯只有一台5厘米的天文望远镜--这供业余观星之用倒差不多,但用那玩意儿来搞严肃的宇宙研究还远远不够--他却提出要寻找宇宙里比较稀罕的现象。埃文斯于1980年开始观察,在此之前,整个天文学史上发现的超新星还不到60颗。(到我2001年8月拜访他的时候,他已经记录了他的第34次目视发现;3个月以后,他有了第35次发现;2003年初,第36次。)  然而,埃文斯有着某些优势。大部分观察者像大部分人口一样身处北半球,因此身处南半球的他在很大程度上独自拥有一大片天空,尤其是在最初的时候。他还拥有速度和超人的记忆力。大型天文望远镜是很笨重的东西,移动到位要花掉好多操作时间。埃文斯可以像近距离空战中的机尾射手那样把5厘米小型望远镜转来转去,用几秒钟时间就可以瞄准天空中任何一个特定的点。因此,他一个晚上也许可以观测400个星系,而一台大型专业天文望远镜能观测五六十个就很不错了。
  
    寻找超新星的工作大多一无所获。从1980年到1996年,他平均每年有两次发现--那要花几百个夜晚来观测呀观测呀,真不划算。有一回他15天里有3次发现,但另一回3年里也没有发现1次。
  
  
 作者:冲灵剑  回复日期:2006-2-21 13:01:00    埃文斯牧师的宇宙(3)
  
   “实际上,一无所获也有一定价值,“他说,“它有利于宇宙学家计算出星系演变的速度。在那种极少有所发现的区域,没有迹象就是迹象。“
  
    在望远镜旁边的一张桌子上,堆放着跟他的研究有关的照片和文献。现在,他把其中一些拿给我看。要是你翻阅过天文学的通俗出版物,你就会知道,上面大多是远处星云之类的色彩鲜艳的照片--那是由天光形成的彩色云团,华美动人,异常壮观。埃文斯拍下的形象根
  本无法与之相比。它们只是模模糊糊的黑白照片,上面有带有光环的小亮点。他让我看一幅照片,它描述了一大群恒星,上面有一点儿光焰,我不得不凑近了才看得清楚。埃文斯对我说,这是天炉星座的一颗恒星,天文学上称之为NGC1365。(NGC代表“新编总目录“,上面记录着这些材料。过去是都柏林某人书桌上的一本笨重的书;不用说,如今是一个数据库。)在6 000万年时间里,这颗恒星的壮丽死亡时所发出的光,不停地越过太空,最后在2001年8月的一天夜里以一点微光的形式抵达了地球。当然是身处桉树芬芳的山坡上的罗伯特·埃文斯发现了它。
  
    “我想,这还是挺令人满意的啊,“埃文斯说,“想一想,那个光在太空里走了几百万年,抵达地球的时候恰好有个人在不偏不倚地望着那片天空,结果看到了它。能亲眼目睹这样一个重大事件,这似乎是挺不错的。“
  
    超新星远远不止让你产生一种惊奇感。它们分为几种类型(有一种是埃文斯发现的),其中之一名叫Ia超新星,它对天文学来说尤其重要,因为这类超新星总是以同样的方式爆炸,拥有同样关键的质量。因此,它们可以被用做“标准烛光“--用来衡量其他恒星的亮度(因此也是衡量相对距离)的标准,从而衡量宇宙的膨胀率。
  
    1987年,由于需要比目测所能提供的更多的超新星数目,加利福尼亚州劳伦斯·伯克利实验室的索尔·珀尔马特开始寻找一种更加系统的搜寻方法。珀尔马特利用先进的计算机和电荷耦合器件设计了一个绝妙的系统--实质上是一流的数码相机。它使寻找超新星的工作自动化了。现在,天文望远镜可以拍下几千幅照片,然后利用计算机来发现能够说明发生了超新星爆炸的亮点。在5年时间里,珀尔马特和他的同事们在伯克利利用这种新技术发现了42颗超新星。如今,连业余爱好者也在用电荷耦合器件发现超新星。“使用电荷耦合器件,你可以把天文望远镜瞄准天空,然后走开去看电视,“埃文斯不大高兴地说,“那种神奇的味道已经不复存在了。“
  
    我问埃文斯,他是不是想采取这种新技术。“哦,不,“他说,“我很喜欢自己的办法,而且,“他朝新近拍摄的一幅超新星照片点了点头,微微一笑,“有时候我仍能超过他们。“
  
      很自然产生了这样的问题:要是一颗恒星在近处爆炸,情况会怎么样?我们已经知道,离我们最近的恒星是α星,在4.3光年以外。我曾经想像,要是那里发生一次爆炸,我们在4.3年时间里都看得到大爆炸的光洒向整个天空,仿佛是从一个大罐子里泼出来的那样。要是我们有4年零4个月的时间来观看一次无法逃脱的末日渐渐向我们逼近,知道它最后到达之时会把我们的皮肉从骨头上刮得一干二净,情况会怎么样?人们还会上班吗?农民还会种庄稼吗?还有人把农产品运到商店去吗?
  
    几个星期以后,我回到了我居住的那个新罕布什尔州小镇,向达特茅斯学院的天文学家约翰·索尔斯坦森提出了这几个问题。“哦,不会了,“他笑着说,“这么一件大事的消息会以光的速度传开,还有那个破坏性,你一听顿时会被吓死。不过,别担心,这种事情不会发生。“
  
    至于超新星爆炸的冲击波会要你的命的问题,他解释说,你非得“离得近到荒唐可笑的程度“--很可能是10光年左右之内。“危险来自各种辐射--宇宙射线等等“。辐射会产生惊人的极光,像闪闪发亮的怪异光幕,充斥整个天空。这不会是一件好事情。任何有本事上演这么一幕的事儿会把磁层--地球高空通常使我们不受紫外线和其他宇宙袭击的磁场--一扫而光。没有了磁层,任何倒霉蛋只要踏进阳光,很快就会看上去--比如说--像个烤焦的比萨饼。
  
    索尔斯坦森说,有理由相信,这种事情在星系的我们这个角落里不会发生,这是因为,首先,形成一颗超新星要有一种特别的恒星。恒星非得要有我们的太阳10-20倍那么大小才有资格,而“我们附近没有任何符合这个条件的星球“。非常运气,宇宙是个大地方。他接着说,离我们最近的、很可能有资格的,是猎户座;多年来,它一直在喷出各种东西,表明那里不大稳定,引起了大家的注意。但是,猎户座离我们有5万光年之远。
  
    在有记载的历史上,只有五六次超新星是近到肉眼看得见的。一次是1054年的爆炸,形成了蟹状星云。另一次是在1604年,创造了一颗亮得在3个多星期里连在白天都看得见的恒星。最近一次是在1987年,有一颗超新星在宇宙一个名叫大麦哲伦云的区域闪了一下,然而仅仅勉强看得见,而且仅仅在南半球看得见--它在16.9万光年以外,对我们毫无危险。
  
      超新星还有一方面对我们来说是绝对重要的。要是没有了超新星,我们就不会来到这个世界上。你会想得起来,第一章快结束的时候,我们谈到宇宙之谜--大爆炸产生了许多轻的气体,但没有创造重的元素。重元素是后来才有的,但在很长时间里,谁也搞不清它们后来是怎么产生的。问题是,你需要有某种温度确实很高的东西--比温度最高的恒星中央的温度还要高--来锻造碳、铁和其他元素;要是没有这些元素,我们就令人苦恼地不会存在。超新星提供了解释。这个解释是一位几乎像弗里茨·兹威基一样行为古怪的英国宇宙学家作出的。
  
  
 作者:冲灵剑  回复日期:2006-2-21 13:02:00    埃文斯牧师的宇宙(4)
  
   他是约克郡人,名叫弗雷德·霍伊尔。霍伊尔死于2001年,在《自然》杂志的悼文里被描写成一位“宇宙学家和好辩论的人“,二者他都受之无愧。《自然》杂志的悼文说,他“在一生的大部分时间里都卷入了争论“,并“使自己名声扫地“。比如,他声称,而且是毫无根据地声称,伦敦自然史博物馆里珍藏的那件始祖鸟化石是假的,与皮尔当人头盖骨的骗局如出一辙,这使得博物馆的古生物学家们非常恼火。他们不得不花了几天工夫来回答记者们从世界各地打来的电话。他还认为,地球不仅从空间接受了生命的种子,而且接受了它的许多疾
  病,比如感冒和腺鼠疫。他有一次还提出,人类在进化过程中有了突出的鼻子和朝下的鼻孔,就是为了阻止宇宙病原菌掉进去。
  
    是他1952年在一篇广播稿中开玩笑地创造了大爆炸这个名字。他指出,我们在理解物理学的时候,怎么也解释不了为什么一切会聚合成一点,然后又突然戏剧性地开始膨胀。霍伊尔赞成恒稳态学说,该学说认为宇宙在不断膨胀,在此过程中不断创造新的物质。霍伊尔还意识到,要是恒星发生爆聚,便会释放出大量热量--温度在1亿摄氏度以上,足以在被称之为核合成的过程中产生较重的元素。1957年,霍伊尔和别人一起,展示重元素是如何在超新星的爆炸中形成的。由于这项工作,他的合作者W.A.福勒获得了诺贝尔奖。霍伊尔则没有,很难为情。
  
    根据霍伊尔的理论,一颗爆炸中的恒星会释放出足够的热量来产生所有的新元素,并把它们洒在宇宙里。这些元素会形成气云--就是所谓的星际媒介--最终聚合成新的太阳系。有了这些理论,我们终于可以为我们怎么会来到这个世界的问题构筑一个貌似有理的设想。我们现在认为自己知道的情况如下:  大约46亿年之前,一股直径约为240亿公里、由气体和尘埃组成的巨大涡流,积储在我们现在所在的空间,并开始聚积。实际上,太阳系里的全部物质--99.9%的物质--都被用来形成了太阳。在剩下的飘浮物质当中,两颗微粒飘到很近的地方,被静电吸到一起。
  
    这是我们的行星孕育的时刻。在整个初生的太阳系里,同样的情况正在发生。尘粒互相碰撞,构成越来越大的团块。最后,这些团块大到了一定程度,可以被称做微行星。随着这些微行星无休止地碰撞,它们或破裂,或分解,或在无休止而又随意的置换中重新合并,但每次碰撞都有一个赢家,有的赢家越来越大,最后主宰了它们运行的轨道。
  
    这一切都发生得相当快。据认为,从小小的一簇尘粒变成一颗直径为几百公里的幼星,只要花几万年的时间。在不过2亿年的时间里,很可能还不到,地球就基本形成了,虽然仍是灼热的,还经常受到仍在到处飘浮的碎片的撞击。
  
    在这个时刻,大约在45亿年以前,一个火星大小的物体撞上了地球,炸飞了足够的材料来形成一颗伴星--月球。据认为,不出几个星期,被炸飞的材料已经重新聚成一团;不出一年,它变成了那个现在还陪伴着我们的岩石球体。据认为,构成月球的大部分材料来自地壳,不是地核,这就是月球上极少有铁的原因,而地球上铁却很多。顺便说一句,这个理论几乎总是被说成是最近提出的,而事实上,它最初由哈佛大学的雷金纳德·戴利于20世纪40年代提出。关于这个理论,惟一最近的事儿就是人们已经不大重视它了。
  
    当地球还是它最终大小的大约三分之一的时候,它很可能已经开始形成大气,主要由二氧化碳、氮、甲烷和硫组成。我们几乎不会把这些东西与生命联系起来;然而,在这有毒的混杂物中,生命形成了。二氧化碳是一种强有力的温室气体。它是一样好东西,因为当时太阳已经弱多了。要是我们没有受益于温室效应,地球很可能已经永久被冰雪覆盖。生命也许永远找不到一块立足之地。但是,生命以某种方式出现了。
  
    在之后的5亿年里,年轻的地球继续受到彗星、陨石和银河系里其他碎块的无情撞击。
  
    这个过程产生了蓄满海洋的水,产生了成功形成生命所必不可少的成分。这是个极不友好的环境,然而生命还是以某种方式开始了。有一小袋化学物质抽动一下,变成了活的。我们快要来到这个世界上了。
  
    40亿年以后,人们开始想,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发生的?下面,我们就来讲讲这个故事。
  
  
 作者:冲灵剑  回复日期:2006-2-21 13:03:00    第四章 事物的测定(1)
  
   大自然和大自然的法则藏匿于黑夜之中;上帝说,让牛顿出世吧!于是世界一片光明。--亚历山大·蒲珀
  
    要是让你挑出有史以来最不愉快的实地科学考察,你肯定很难挑得出比1735年法国皇家科学院的秘鲁远征更加倒霉的。在一位名叫皮埃尔·布格的水文工作者和一位名叫查理·玛丽·孔达米纳的军人数学家的率领下,一个由科学家和冒险家组成的小组前往秘鲁,旨在
  用三角测量法测定穿越安第斯山脉的距离。
  
    那个时候,人们感染上了一种了解地球的强烈欲望--想要确定地球有多大年龄,多少体积,悬在宇宙的哪个部分,是怎样形成的。法国小组的任务是要沿着一条直线,从基多附近的雅罗基开始,到如今位于厄瓜多尔的昆卡过去一点,测量1度经线(即地球圆周的三百六十分之一)的长度,全长约为320公里,从而帮助解决这颗行星的周长问题。
  
    事情几乎从一开始就出了问题,有时候还是令人瞠目的大问题。在基多,访客们不知怎的激怒了当地人,被手拿石头的暴民撵出了城。过不多久,由于跟某个女人产生误解,测量小组的一名医生被谋杀。组里的植物学家精神错乱。其他人或发热死去,或坠落丧命。考察队的第三号人物--一个名叫让·戈丁的男人--跟一位13岁的姑娘私奔,怎么也劝不回来。
  
    测量小组有一次不得不停止工作8个月;同时,孔达米纳骑马去利马,解决一个许可证问题。他最后和布格互不说话,拒绝合作。这个人数越来越少的测量小组每到一处都让当地官员们心存狐疑。他们很难相信,这批法国科学家为了测量世界而会绕过半个地球。这根本说不通。两个半世纪以后,这似乎仍是个很有道理的问题。法国人犯不着吃那么多苦头跑到安第斯山脉,干吗不就在法国搞测量?
  
    一方面,这是因为18世纪的科学家,尤其是法国科学家,办事很少用简单的办法。另一方面,这与一个实际问题有关。这个问题起源于多年以前--早在布格和孔达米纳梦想去南美洲之前,更不用说有理由这么做之前--英国天文学家埃德蒙·哈雷。
  
    哈雷是个不同凡响的人物。在漫长而又多产的生涯中,他当过船长、地图绘制员、牛津大学几何学教授、皇家制币厂副厂长、皇家天文学家,是深海潜水钟的发明人。他写过有关磁力、潮汐和行星运动方面的权威文章,还天真地写过关于鸦片的效果的文章。他发明了气象图和运算表,提出了测算地球的年龄和地球到太阳的距离的方法,甚至发明了一种把鱼类保鲜到淡季的实用方法。他惟一没有干过的就是发现那颗冠以他名字的彗星。他只是承认,他在1682年见到的那颗彗星,就是别人分别在1456年、1531年和1607年见到的同一颗彗星。
  
    这颗彗星直到1758年才被命名为哈雷彗星,那是在他去世大约16年之后。
  
    然而,尽管他取得了这么多的成就,但他对人类知识的最大贡献也许只在于他参加了一次科学上的打赌。赌注不大,对方是那个时代的另外两位杰出人物。一位是罗伯特·胡克,人们现在记得最清楚的兴许是他描述了细胞;另一位是伟大而又威严的克里斯托弗·雷恩爵士,他起先其实是一位天文学家,后来还当过建筑师,虽然这一点人们现在往往不大记得。
  
    1683年,哈雷、胡克和雷恩在伦敦吃饭,突然间谈话内容转向天体运动。据认为,行星往往倾向于以一种特殊的卵行线即以椭圆形在轨道上运行--用理查德·费曼的话来说,“一条特殊而精确的曲线“--但不知道什么原因。雷恩慷慨地提出,要是他们中间谁能找到个答案,他愿意发给他价值40先令(相当于两个星期的工资)的奖品。
  
    胡克以好大喜功闻名,尽管有的见解不一定是他自己的。他声称他已经解决这个问题,但现在不愿意告诉大家,他的理由有趣而巧妙,说是这么做会使别人失去自己找出答案的机会。因此,他要“把答案保密一段时间,别人因此会知道怎么珍视它“。没有迹象表明,他后来有没有再想过这件事。可是,哈雷着了迷,一定要找到这个答案,还于次年前往剑桥大学,冒昧拜访该大学的数学教授艾萨克·牛顿,希望得到他的帮助。
  
    牛顿绝对是个怪人--他聪明过人,而又离群索居,沉闷无趣,敏感多疑,注意力很不集中(据说,早晨他把脚伸出被窝以后,有时候突然之间思潮汹涌,会一动不动地坐上几个小时),干得出非常有趣的怪事。他建立了自己的实验室,也是剑桥大学的第一个实验室,但接着就从事异乎寻常的实验。有一次,他把一根大针眼缝针--一种用来缝皮革的长针--插进眼窝,然后在“眼睛和尽可能接近眼睛后部的骨头之间“揉来揉去,目的只是为了看看会有什么事发生。结果,说来也奇怪,什么事儿也没有--至少没有产生持久的后果。另一次,他瞪大眼睛望着太阳,能望多久就望多久,以便发现对他的视力有什么影响。他又一次没有受到严重的伤害,虽然他不得不在暗室里待了几天,等着眼睛恢复过来。
  
    与他的非凡天才相比,这些奇异的信念和古怪的特点算不了什么--即使在以常规方法工作的时候,他也往往显得很特别。在学生时代,他觉得普通数学局限性很大,十分失望,便发明了一种崭新的形式--微积分,但有27年时间对谁也没有说起过这件事。他以同样的方式在光学领域工作,改变了我们对光的理解,为光谱学奠定了基础,但还是过了30年才把成果与别人分享。
  
  
  
  
 作者:冲灵剑  回复日期:2006-2-21 13:04:00    事物的测定(2)
  
  尽管他那么聪明,真正的科学只占他兴趣的一部分。他至少有一半工作年龄花在炼金术和反复无常的宗教活动方面。这些活动不是涉猎,而是全身心地扑了进去。他偷偷信仰一种很危险的名叫阿里乌斯教的异教。该教的主要教义是认为根本没有三位一体(这有点儿讽刺意味,因为牛顿的工作单位就是剑桥大学的三一学院)。他花了无数个小时来研究耶路撒冷不复存在的所罗门王神殿的平面图(在此过程中自学了希伯来语,以便阅读原文作品),认为自己掌握着数学方面的线索,知道基督第二次降临和世界末日的日期。他对炼金术同样无
  比热心。1936年,经济学家约翰·梅纳德在拍卖会上购得一箱子牛顿的文件,吃惊地发现那些材料绝大部分与光学或行星运动没有任何关系,而是些有关他潜心探索把低贱金属变成贵重金属的资料。20世纪70年代,人们通过分析牛顿的一绺头发发现,里面含有汞--这种元素,除了炼金术士、制帽商和温度计制造商以外,别人几乎不会感兴趣--其浓度大约是常人的40倍。他早晨有想不到起床的毛病,这也许是不足为怪的。
  
    1684年8月,哈雷不请自来,登门拜访牛顿。他指望从牛顿那里得到什么帮助,我们只能猜测。但是,多亏一位牛顿的密友--亚伯拉罕·棣莫佛后来写的一篇叙述,我们才有了一篇有关科学界一次最有历史意义的会见的记录:
  
    1684年,哈雷博士来剑桥拜访。他们在一起待了一会儿以后,博士问他,要是太阳的引力与行星离太阳距离的平方成反比,他认为行星运行的曲线会是什么样的。
  
      这里提到的是一个数学问题,名叫平方反比律。哈雷坚信,这是解释问题的关键,虽然他对其中的奥妙没有把握。
  
      艾萨克·牛顿马上回答说,会是一个椭圆。博士又高兴又惊讶,问他是怎么知道的。“哎呀,“他说,“我已经计算过。“接着,哈雷博士马上要他的计算材料。艾萨克爵士在材料堆里翻了一会儿,但是找不着。
  
      这是很令人吃惊的--犹如有人说他已经找到了治愈癌症的方法,但又记不清处方放在哪里了。在哈雷的敦促之下,牛顿答应再算一遍,便拿出了一张纸。他按诺言做了,但做得要多得多。有两年时间,他闭门不出,精心思考,涂涂画画,最后拿出了他的杰作:《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更经常被称之为《原理》。
  
    极其偶然,历史也只有过几次吧,有人作出如此敏锐而又出人意料的观察,人们无法确定究竟哪个更加惊人--是那个事实还是他的思想。《原理》的问世就是这样的一个时刻。
  
    它顿时使牛顿闻名遐迩。在他的余生里,他将生活在赞扬声和荣誉堆里,尤其成了英国因科学成就而被封为爵士的第一人。连伟大的德国数学家戈特弗里德·莱布尼兹也认为,他对数学的贡献比得上在他之前的所有成就的总和,尽管在谁先发明微积分的问题上,牛顿曾跟他进行过长期而又激烈的斗争。“没有任何凡人比牛顿本人更接近神。“哈雷深有感触地写道。他的同时代人以及此后的许多别人对此一直怀有同感。
  
    《原理》一直被称为“最难看懂的书之一“(牛顿故意把书写得很难,那样就不会被他所谓的数学“门外汉“纠缠不休),但对看得懂的人来说,它是一盏明灯。它不仅从数学的角度解释了天体的轨道,而且指出了使天体运行的引力--万有引力。突然之间,宇宙里的每种运动都说得通了。
  
    《原理》的核心是牛顿的三大运动定律(定律非常明确地指出,物体朝着推力的方向运动;它始终做直线运动,直到某种别的力起了作用,使它慢下来或改变它的方向;每个作用都有相等的反作用)以及他的万有引力定律。这说明,宇宙里的每个物体都吸引每个别的物体。这似乎不大可能,但当你在这里坐着的时候,你在用你自己小小的(的确很小)引力场吸引你周围的一切事物--墙壁、天花板、灯、宠物猫。而这些东西也在吸引你。是牛顿认识到,任何两个物体的引力,再用费曼的话来说,“与每个物体的质量成正比,以两者之间距离的平方反比来变化“。换一种说法,要是你将两个物体之间的距离翻一番,两者之间的引力就弱4倍。这可以用下面的公式来表示:    F=G        
  
    这个公式对我们大多数人来说当然是根本没有实际用途的,但至少我们欣赏它的优美,它的简洁。无论你走到哪里,只要做两个快速的乘法,一个简单的除法,嘿,你就知道你的引力状况。这是人类提出的第一个真正有普遍意义的自然定律,也是牛顿到处深受人们尊敬的原因。
  
    《原理》的产生不是不带戏剧性的。令哈雷感到震惊的是,当这项工作快要完成的时候,牛顿和胡克为谁先发明了平方反比定律吵了起来,牛顿拒绝公开关键的第三卷,而没有这一卷,前面两卷就意义不大。只是在进行了紧张的穿梭外交,说了许多好话以后,哈雷才最后设法从那位脾气怪僻的教授那里索得了最后一卷。
  
    哈雷的烦恼并没有完全结束。英国皇家学会本来答应出版这部作品,但现在打了退堂鼓,说是财政有困难。前一年,该学会曾经为《鱼类史》下了赌注,该书成本很高,结果赔了老本;他们担心一本关于数学原理的书不会有多大销路。哈雷尽管不很富裕,还是自己掏钱支付了这本书的出版费用。和以往一样,牛顿分文不出。更糟糕的是,哈雷这时候刚刚接受学会的书记员的职位,他被告知,学会已经无力给他答应过的50英镑年薪,只能用几本《鱼类史》来支付。
  
  
  
  
 作者:冲灵剑  回复日期:2006-2-21 13:05:00    事物的测定(3)
  
  牛顿定律解释了许许多多事情--海洋里潮水的飞溅和翻腾;行星的运动;为什么炮弹着地前沿着一条特定的弹道飞行;虽然我们脚下的行星在以每小时几百公里的速度旋转,为什么我们没有被甩进太空--这些定律的全部意义要费好大工夫才能领会。但是,它们揭示的事实几乎马上引发了争议。
  
    这意味着,地球不是滴溜滚圆的。根据牛顿的学说,地球自转产生的离心力,造成两极
  有点扁平,赤道有点鼓起。因此,这颗行星稍稍呈扁圆形。这意味着,1度经线的长度,在意大利和苏格兰是不相等的。说得确切一点,离两极越远,长度越短。这对那些认为地球是个滴溜滚圆的球体,并以此来测量这颗行星的人来说不是个好消息。那些人就是大家。
  
    在半个世纪的时间里,人们想要测算出地球的大小,大多使用很严格的测量方法。最先做这种尝试的人当中有一位英国数学家,名叫理查德·诺伍德。诺伍德在年轻时代曾带着个按照哈雷的式样制作的潜水钟去过百慕大,想要从海底捞点珍珠发大财。这个计划没有成功,因为那里没有珍珠,而且诺伍德的潜水钟也不灵,但浪费一次经历的也不止诺伍德一个人。17世纪初,百慕大在船长中间以难以确定位置著称。问题是海洋太大,百慕大太小,用来解决这个差异的航海仪器严重不足。连1海里的长度还都说法不一。关于海洋的宽度,最细小的计算错误也会变得很大,因此船只往往以极大的误差找不到百慕大这样大小的目标。诺伍德爱好三角学,因此也爱好三角形,他想在航海方面用上一点数学,于是决定计算1度经线的长度。
  
    诺伍德背靠着伦敦塔踏上了征途,历时两年向北走了450公里来到约克,一边走一边不停地拉直和测量一根链子。在此过程中,他考虑到土地的起伏、道路的弯曲,始终一丝不苟地对数据进行校正。最后一道工序,是在一年的同一天,一天的同一时间,在约克测量太阳的角度。他已经在伦敦做完第一次测量。根据这次测量,他推断,他可以得出地球1度经线的长度,从而计算出地球的整个周长。这几乎是一项雄心勃勃的工作--1度的长度只要算错一点儿,整个长度就会相差许多公里--但实际上,就像诺伍德自豪地竭力声称的那样,他的计算非常精确,相差“微乎其微“--说得更确切一点,相差不到550米。以米制来表达,他得出的数字是每度经线的长度为110.72公里。
  
    1637年,诺伍德一部在航海方面的杰作《水手的实践》出版,立即赢得一批读者。它再版了17次,他去世25年以后仍在印刷。诺伍德携家人回到了百慕大,成为一名成功的种植园主,空闲时间便以他心爱的三角学来消遣。他在那里活了38年。要是对大家说,他这38年过得很幸福,受到了人们的敬仰,大家一定会很高兴。但是,实际上并非如此。在离开英格兰以后的航行途中,他两个年幼的儿子跟纳撒尼尔·怀特牧师同住一个船舱,不知怎的让这位年轻的牧师深受精神创伤,在他余生的许多时间里会想方设法来找诺伍德的麻烦。
  
    诺伍德的两个女儿的婚姻都不尽如人意,给她们的父亲带来了额外的痛苦。有个女婿可能受那位牧师的唆使,不断为了小事去法院控告诺伍德,惹得他非常气愤,还不得不经常去百慕大的那一头为自己辩护。最后,在17世纪50年代,百慕大开始流行审讯巫师,诺伍德提心吊胆地度过了最后的岁月,担心自己那些带有神秘符号的三角学论文会被看做在跟魔鬼交流,自己会被可怕地判处死刑。我们对诺伍德的情况知之甚少,反正他在不愉快环境中度过了晚年,实际上也许是活该。肯定没错的是,他的晚年确实是这样度过的。
  
    与此同时,测定地球周长的势头已经到达法国。在那里,天文学家让·皮卡尔发明了一种极其复杂的三角测绘法,用上了扇形板、摆钟、天顶象限仪和天文望远镜(用来观察土星卫星的运动)。他花了两年时间穿越法国,用三角测绘法进行测量;之后,他宣布了一个更加精确的测量结果:1度经线为110.46公里。法国人为此感到非常自豪,但这个结果是建立在地球是个圆球这个假设上的--而现在牛顿说地球不是这种形状的。
  
    更为复杂的是,皮卡尔死后,乔瓦尼和雅克·卡西尼父子在更大的区域内重复了皮卡尔的实验。他们得出的结果显示,地球鼓起的地方不是在赤道,而是在两极--换句话说,牛顿完全错了。正因为如此,科学院才派遣布格和孔达米纳去南美洲重新测量。
  
    他们选择了安第斯山脉,因为他们需要测量靠近赤道的地方,以确定那里的圆度是否真有差异,还因为他们认为山区的视野比较开阔。实际上,秘鲁的大山经常云雾笼罩,这个小组常常不得不等上几个星期,才等得上一个小时的晴天来进行测量。不仅如此,他们选了个地球上几乎最难对付的地形。秘鲁人称这种地形是“非常少见“的--这话绝对没错儿。两个法国人不仅不得不翻越几座世界上最具挑战性的大山--连他们的骡子也过不去的大山--而且,若要抵达那些大山,他们不得不涉过几条湍急的河流,钻过密密的丛林,穿越几公里高高的卵石沙漠,这些地方在地图上几乎没有标记,远离供给来源。但是,布格和孔达米纳是坚忍不拔的人。他们不屈不挠,不怕风吹日晒,坚持执行任务,度过了漫长的九年半时间。在这个项目快要完成的时候,他们突然得到消息,说另一个法国考察队在斯堪的纳维亚半岛北部进行测量(面对自己的艰难困苦,从寸步难行的沼泽地,到危机四伏的浮冰),发现1度经线在两极附近果真要长,正如牛顿断言的那样。地球在赤道地区的测量结果,要比环绕两极从上到下测量的结果厚出43公里。
  
  
  
  
 作者:冲灵剑  回复日期:2006-2-21 13:06:00    事物的测定(4)
  
   因此,布格和孔达米纳花了将近10年时间,得出了一个他们不希望得出的结果,而且发现这个结果还不是他们第一个得出的。他们没精打采地结束了测量工作,只是证明第一个法国小组是正确的。然后,他们依然默不作声地回到海边,分别乘船踏上了归途。
  
    牛顿在《原理》中作的另一个推测是:一根挂在大山附近的铅锤线,会受到大山和地球引力质量的影响,稍稍向着大山倾斜。这个推测很有意思。要是你精确测量那个偏差,计算
  大山的质量,你可以算出万有引力的常数--即引力的基本值,叫做G--同时还可以算出地球的质量。
  
    布格和孔达米纳在秘鲁的钦博拉索山做过这种试验,但是没有成功,一方面是因为技术难度很大,一方面是因为他们内部吵得不可开交。因此,这件事被暂时搁置下来,30年后才在英国由皇家天文学家内维尔·马斯基林重新启动。达娃·索贝尔在她的畅销书《经线》中,把马斯基林说成是个傻瓜和坏蛋,不会欣赏钟匠约翰·哈里森的卓越才华,这话也许没错儿。但是,我们要在她书里没有提到的其他方面感激马斯基林,尤其要感激他制定了称地球质量的成功方案。
  
    马斯基林意识到,问题的关键在于找到一座形状规则的山,能够估测它的质量。在他的敦促之下,英国皇家学会同意聘请一位可靠的人去考察英伦三岛,看看能否找到这样的一座山。马斯基林恰好认识这样的一个人--天文学家和测量学家查尔斯·梅森。马斯基林和梅森11年前已经成为朋友,他们曾一块儿承担一个测量一起重大天文事件的项目:金星凌日现象。不知疲倦的埃德蒙·哈雷几年前已经建议,要是在地球上选定几个位置测量一次这种现象,你就可用三角测绘法的定律来计算地球到太阳的距离,并由此计算出到太阳系所有其他天体的距离。
  
    不幸的是,所谓的金星凌日是一件不规则的事。这一现象结对而来,相隔8年,然后一个世纪甚至更长时间都不发生一次。在哈雷的生命期里不会发生这种现象。1但是,这个想法一直存在。1761年,在哈雷去世将近20年以后,当下一次凌日准时来到的时候,科学界已经作好准备工作--准备得比观测以往任何一次天文现象都要充分。
  
    凭着吃苦的本能--这是那个时代的特点--科学家们奔赴全球100多个地点--其中有俄罗斯西伯利亚、中国、南非、印度尼西亚以及美国威斯康星州的丛林。法国派出了32名观测人员,英国18名,还有来自瑞典、俄罗斯、意大利、德国、冰岛等国的观测人员。
  
    这是历史上第一次国际合作的科学活动,但它几乎到处困难重重。许多观测人员遇上了战争、疾病或海难。有的抵达了目的地,但打开箱子一看,只见仪器已经破碎或被热带的灼人的阳光烤弯。法国人似乎命中注定要再一次遭遇倒霉的厄运。让·沙佩乘马车呀,乘船呀,乘雪橇呀,花了几个月才到达西伯利亚,每一颠簸都得小心护着容易损坏的仪器。最后只剩下关键的一段行程,却被一条涨水的河流挡住了去路。原来,就在他到达前不久,当地下了一场罕见的春雨。当地人马上归罪于他,因为他们看到他把古怪的仪器对准天空。沙佩设法逃得性命,但没有进行任何有意义的测量工作。
  
    更倒霉的是纪晓姆·让蒂,他的经历蒂姆西·费里斯在《在银河系里成长》一书里作了精彩而简要的描述。让蒂提前一年从法国出发,打算在印度观测这次凌日现象,但遇到了种种挫折,发生凌日的那一天还在海上--这几乎是最糟糕的地方,因为测量需要保持平稳状态,而这在颠簸的船上根本无法做到。
  
    让蒂并不气馁,继续前往印度,等待1769年的下一次凌日现象。他有8年的准备时间,因此建立了一个一流的观察站,他一次又一次测试他的仪器,把准备工作做得完美无缺。1769年6月4日是发生第二次凌日现象的日子。早晨醒来,他看到是个艳阳天;但是,正当金星从太阳表面通过的时候,一朵乌云挡住了太阳,在那里停留了3小时14分7秒的时间,等到云开雾散,金星凌日的过程已经结束了。
  
    让蒂大失所望地收拾仪器,前往最近的港口,途中患了痢疾,有将近一年时间卧床不起。他不顾身体依然虚弱,最后登上了一条船。这条船在非洲近海的一次飓风中几乎失事。出门十一年半以后,他终于回到家里。他一无所获,却发现他的亲戚已经宣布他死亡,争先恐后地夺走了他的财产。
  
    比较而言,英国派到各地的18名观测人员所经历的失望就不算一回事。梅森与一位名叫杰里迈亚·狄克逊的年轻测量员搭档,相处得显然不错,两人还结成了持久的伙伴关系。他们奉命去印度后西迁苏门答腊,在那里绘制凌日图。但他们的船出海的第二天晚上就受到了一条法国护卫舰的攻击。(尽管科学家们处于一种国际合作的心态之中,但国家并非如此。
  
    )梅森和狄克逊给皇家学会发了一封短信,说看来公海上非常危险,不知道整个计划是不是应该取消。他们很快收到一封令人寒心的回信,信中先是对他们一顿臭骂,然后又说他们已经拿了钱,国家和科学界都对他们寄予希望,他们不把计划进行下去就会令国人颜面扫地。
  
    他们改变了想法,继续往前驶去,但途中传来消息说,苏门答腊已经落入法国人之手。因此,他们最终是在好望角观测这次凌日现象的,效果很不好。回国途中,他们来到大西洋一个孤零零的小岛--圣赫勒拿岛上,作了短暂停留,在那里遇上了马斯基林。由于乌云覆盖,马斯基林的观测工作无法进行。梅森和马斯基林建立起了牢固的友谊,一起绘制潮流图,度过了几周快活的,甚至是比较有意义的日子。
  
  
 作者:冲灵剑  回复日期:2006-2-21 13:07:00    事物的测定(5)
  
  此后不久,马斯基林回到英国,成为皇家天文学家,而梅森和狄克逊--这时候显然更加成熟--启程前往美洲,度过漫长而时常是险象环生的4年。他们穿越393公里危险的荒原,一路上搞测量工作,以解决威廉·佩恩和巴尔的摩勋爵两人地产之间的以及他们各自殖民地--宾夕法尼亚和马里兰--之间的边界纠纷。结果就是那条著名的梅森-狄克逊线。后来,这条线象征性地被看做是美国奴隶州和自由州之间的分界线。(这条线是他们的主要任务,但他们还进行了几次天文观测。其中有一次,他们对1度经线的长度作了当时那个世纪最精确的测
  量。由于这项成就,他们在英国赢得了比解决两位被宠坏了的贵族之间的边界纠纷高得多的赞扬。)  回到欧洲以后,马斯基林与他的德国和法国同行不得不下结论,1761年的凌日观测工作基本失败。具有讽刺意味的是,问题之一在于观测的次数太多。把观测结果放在一起,往往证明互相矛盾,无法统一。成功绘制金星凌日图的却是一位不知名的约克郡出生的船长,名叫詹姆斯·库克。他在塔希提岛一个阳光普照的山顶上观看了1769年的凌日现象,接着又绘制了澳大利亚的地图,宣布它为英国皇家殖民地。他一回到国内,就听说法国天文学家约瑟夫·拉朗德已经计算出,地球到太阳的平均距离略略超过1.5亿公里。(19世纪又发生两次凌日现象,天文学由此得出的距离是1.495 9亿公里,这个数字一直保持到现在。我们现在知道,确切的距离应该是1.495 978 706 91亿公里。)地球在太空中终于有了个方位。
  
      梅森和狄克逊回到英国,成了科学上的英雄;但是,不知什么原因,他们的伙伴关系却无可挽回地破裂了。考虑到他们经常出现在18世纪的重大科学活动中,对这两个人的情况知道得如此之少,这是很引人注目的。没有照片,极少文字资料。关于狄克逊,《英国人名词典》巧妙地提到,他“据说生在煤矿里“,然后让读者去发挥自己的想像力,提供合理的解释。《词典》接着说,他1777年死于达勒姆。除了他的名字和他与梅森的长期伙伴关系以外,别的一无所知。
  
    关于梅森的情况,资料稍多一点。我们知道,1772年,他应马斯基林的请求,奉命寻找一座山,供测量引力偏差之用;最后,他发回报告,他们需要的山位于苏格兰高地中部,就在泰湖那里,名叫斯希哈林山。然而,他怎么也不肯花一个夏天来对它进行测量。他再也没有回到现场。人们知道,他的下一个活动是在1786年。他突然神秘地带着他的妻子和8个孩子出现在费城,显然穷困潦倒,令人惨不忍睹。他18年前完成测量工作以后没有回过美洲,这次回来没有明显的理由,也没有朋友或资助人迎接他。几个星期以后,他死了。
  
    由于梅森不愿意测量那座山,这个工作落在了马斯基林身上。1774年夏天,有4个月时间,马斯基林在一个遥远的苏格兰峡谷的帐篷里指挥一组测量员。他们从每个可能的位置作了数百次测量。要从这么一大堆的数据中得出那座大山的质量,需要进行大量而又枯燥的计算。承担这项工作的是一位名叫查尔斯·赫顿的数学家。测量员们在地图上写满了几十个数据,每一个都表示山上或山边某个位置的高度。这些数字真是又多又乱。但是,赫顿注意到,只要用铅笔把高度相等的点连起来,一切就显得很有次序了。实际上,你马上可以知道这座山的整体形状和坡度。于是,他发明了等高线。
  
    根据斯希哈林山的测量结果,赫顿计算出地球的质量为5 000万亿吨。在此基础上,可以推算出太阳系里包括太阳在内的所有主要天体的质量。因此,我们从这一次实验知道了地球、太阳、月球和其他行星及其卫星的质量,另外还发明了等高线--这一个夏天的收获真是不小。
  
    然而,不是人人都对结果感到很满意。斯希哈林山实验的不足之处在于,你不知道该山的真正密度,因此不可能得出一个真正确切的数字。为了方便起见,赫顿假设这座山的密度与普通石头相等,即大约是水的密度的2.5倍,但这不过是根据经验所作的估计。
  
    有一个人把注意力转向这个问题。他是个乡下人,名叫约翰·米歇尔,家住约克郡人迹稀少的桑希尔村。尽管环境偏僻而简陋,米歇尔却是18世纪一位伟大的科学思想家,深受人们的尊敬。
  
    尤其是,他认识到地震的波动性质,对磁场和引力进行了大量创造性的研究,比任何人都早200年设想过黑洞的存在,这是相当了不起的--连牛顿都跨不出这么一大步。当德国出生的音乐家威廉·赫歇尔认为自己生活中的真正兴趣是天文学的时候,他就是向米歇尔讨教了天文望远镜的制作方法。自那以来,行星科学界一直对他怀有感激之情。1  然而,在米歇尔的成就当中,最精巧或最有影响的莫过于他自己设计、自己制作的一台用于测量地球质量的仪器。不幸的是,他生前没能完成这项试验。这项试验以及必要的设备都传给了一位杰出而又离群索居的伦敦科学家,他的名字叫亨利·卡文迪许。
  
    卡文迪许本身就是一部书。他生于一个生活奢华的权贵家庭--祖父和外祖父分别是德文郡公爵和肯特公爵--是那个年代最有才华而又极其古怪的英国科学家。几位作家为他写过传记。用其中一位的话来说,他特别腼腆,“几乎到了病态的程度“。他跟任何人接触都会感到局促不安,连他的管家都要以书信的方式跟他交流。
  
  
 作者:冲灵剑  回复日期:2006-2-21 13:08:00    事物的测定(6)
  
  有一回,他打开房门,只见前门台阶上立着一位刚从维也纳来的奥地利仰慕者。那奥地利人非常激动,对他赞不绝口。一时之间,卡文迪许听着那个赞扬,仿佛挨了一记闷棍;接着,他再也无法忍受,顺着小路飞奔而去,出了大门,连前门也顾不得关上。几个小时以后,他才被劝说回家。
  
    有时候,他也大胆涉足社交界--尤其热心于每周一次的由伟大的博物学家约瑟夫·班克
  斯举办的科学界聚会--但班克斯总是对别的客人讲清楚,大家决不能靠近卡文迪许,甚至不能看他一眼。那些想要听取他的意见的人被建议晃悠到他的附近,仿佛不是有意的,然后“只当那里没有人那样说话“。如果他们的话算得上是在谈论科学,他们也许会得到一个含糊的回答,但更经常的情形是听到一声怒气冲冲的尖叫(他好像一直是尖声尖气的),转过身来发现真的没有人,只见卡文迪许飞也似的逃向一个比较安静的角落。
  
    卡文迪许钱又多,性格又孤僻,正好有条件把他在克拉彭的房子变成个大实验室,以便不受干扰地探索物理学的每个角落--电、热、引力、气体以及任何跟物质的性质有关的问题。18世纪末叶,是爱好科学的人们对基本物质--尤其是气体和电--的性质发生浓厚兴趣的时代,又是开始知道怎么对付它们的时代,但往往是热情有余,理智不足。在美国,本杰明·富兰克林不顾生命危险在大雷雨里放风筝,这是很有名的。在法国,一位名叫皮拉特尔·罗齐耶的化学家含了一口氢喷在明火上,以测试氢的可燃性,其结果是证明了氢确实是易爆物质,眉毛也不一定是人的脸上一个永久的特征。卡文迪许也做了许多实验,他曾经逐步加大在自己身上的电击强度,仔细体会逐渐厉害的痛苦,直到只拿得住手里的羽毛管,但有时候再也留不住自己的知觉。
  
    在卡文迪许漫长的一生中,他取得了一系列重大发现--其中,他是分离氢的第一人,把氢和氧化合成水的第一人--但是,他所做的一切都脱离不了“古怪“两个字。他经常在出版的作品中提到从没有告诉过任何人的实验结果,这使他的科学家同行们老是很气恼。但是,尽管遮遮掩掩,他不光模仿牛顿,而且想要努力超过他。他对导电性能的实验超前了时代一个世纪,但不幸的是,直到那个世纪过去才被人发现。实际上,他的大部分成就直到19世纪末才为人所知。那个时候,剑桥大学物理学家詹姆斯·克拉克·麦克斯韦承担了编辑卡文迪许文献的任务。在此之前,发现虽然是他的,但功劳几乎总是别人的。
  
    卡文迪许发现或预见到了能量守恒定律、欧姆定律、道尔顿的分压定律、里克特的反比定律、查理的气体定律以及电传导定律,但都没有告诉别人。这只是其中的一部分。据科学史家J.G.克劳瑟说,他还预见了“开尔文和G.H.达尔文关于潮汐摩擦对减慢地球自转速度的作用的成果、拉摩尔关于局部大气变冷的作用的发现(发表于1915年)......皮克林关于冷冻混合物的成就以及罗斯布姆关于异质平衡的某些成果“。最后,他还留下线索,直接导致一组名叫惰性气体的元素的发现。其中有几种是极难获得的,最后一种直到1962年才被发现。不过,我们现在的兴趣是卡文迪许所做的最后一次著名的试验。1797年夏末,67岁高龄的他把注意力转向约翰·米歇尔显然只是出于科学上的敬意留给他的几箱子设备。
  
    装配完毕以后,米歇尔的仪器看上去很像是一台18世纪的鹦鹉螺牌举重练习机。它由重物、砝码、摆锤、轴和扭转钢丝组成。仪器的核心是两个635千克重的铅球,悬在两个较小球体的两侧。装配这台设备的目的是要测量两个大球给小球造成的引力偏差。这将使首次测量一种难以捉摸的力--所谓的引力常数--成为可能,并由此推测地球的重量(严格来说是质量)1。
  
    引力使行星保持在轨道上,使物体砰然坠落,因此很容易被认为是一种强大的力,其实不然。它只是在整体意义上强大:一个巨大的物体,比如太阳,牵住另一个巨大的物体,比如地球。在基础的层面上,引力极小。每次你从桌子上拿起一本书,或从地板上拾起一枚硬币,你毫不费劲就克服了整个行星施加的引力。卡文迪许想要做的,就是在极轻的层面上测量引力。
  
    精密是个关键词。设备所在的屋子里,容不得半点儿干扰。因此,卡文迪许就待在旁边的一间屋里,用望远镜瞄准一个窥孔来进行观察。这项工作是极其费劲的,要做17次精密而又互不关联的测量,他总共花了将近一年时间才完成。卡文迪许终于计算完毕,宣布地球的重量略略超过1 3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磅,用现代的计量单位来说就是6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吨(1吨约等于2 205磅)。
  
    今天科学家手里的仪器,其精确度之高,可以测定一个细菌的重量;其灵敏度之高,有人在25米以外打个呵欠都会干扰读数。但是,他们对卡文迪许1797年的测量结果没有重大改动。目前对地球重量的最准确估计数是5 972 5亿亿吨,与卡文迪许的结果只相差1%左右。
  
    有意思的是,这一切都只是证实了在卡文迪许110年之前牛顿的估计,而且没有迹象表明牛顿做过任何试验。
  
    无论如何,到18世纪末,科学家们已经知道地球的确切形状和大小,以及地球到太阳和各个行星的距离。连足不出户的卡文迪许都已算出了它们的重量。于是,你或许会认为,确定地球的年龄会是一件相对容易的事。毕竟,他们实际上已经掌握一切必要的资料。然而,实际情形并非如此。人类要等到能够分裂原子、发明电视、尼龙和速溶咖啡以后,才算得出我们自己这颗行星的年龄。
  
  
 作者:冲灵剑  回复日期:2006-2-21 13:10:00    事物的测定(7)
  
  若要知道其中的原因,我们必须北上去一趟苏格兰,先去拜访一位杰出而又可亲的人。
  
    这个人很少有人听说过,他刚刚发明了一门新学科:地质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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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敲石头的人们(1)
  
  正当亨利·卡文迪许在伦敦完成试验的时候,在650公里之外的爱丁堡,另一个重大时刻随着詹姆斯·赫顿的去世而即将到来。这对赫顿来说当然是坏消息,但对科学界来说却是个好消息,因为它为一个名叫约翰·普莱费尔的人无愧地改写赫顿的作品铺平了道路。
  
    赫顿毫无疑问是个目光敏锐、非常健谈的人,一个愉快的伙伴。他在了解地球那神秘而又缓慢的形成过程方面是无与伦比的。不幸的是,他不会以人人都能基本理解的形式写下他
  的见解。有一位传记作家长叹一声,说,他“几乎完全不懂得怎么使用语言“。他差不多每次写一行字就要想睡觉。在他1795年的杰作《地球论以及证据与说明》中,他是这样讨论......哎呀,某个问题的:
  
    我们居住的世界不是由组成当时地球的直接前身的物质所构成的,而是从当今往前追溯,由我们认为是第三代的地球的物质所构成的,那个地球出现在陆地露出海面之前,而我们现今的陆地还在海水底下。
  
    不过,他几乎独自一人,而且非常英明地开创了地质学,改变了我们对地球的认识。赫顿1726年生于一个富裕的苏格兰家庭,享受着舒适的物质条件,所以能以工作轻松、全面提高学识的方式度过大半辈子。他学的是医学,但发现自己不喜欢医学,于是改学农业。他一直在贝里克郡的自家农场里以从容而又科学的方式务农。1768年,他对土地和羊群感到厌倦,迁到了爱丁堡。他建立了一家很成功的企业,用煤烟生产氯化铵,同时忙于各种科学研究。那个时候,爱丁堡是知识分子活跃的中心,赫顿在这种充满希望的环境里如鱼得水。他成为一个名叫牡蛎俱乐部的学会的主要成员。他在那里和其他人一起度过了许多夜晚,其中有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化学家约瑟夫·布莱克和哲学家戴维·休谟,还有偶尔光临的本杰明·富兰克林和詹姆斯·瓦特。
  
    按照那个年代的传统,赫顿差不多对什么都有兴趣,从矿物学到玄学。其中,他用化学品搞试验,调查开采煤矿和修筑运河的方法,考察盐矿,推测遗传机制,收集化石,提出关于雨、空气的组成和运动定律 方面的理论。但是,他最感兴趣的还是地质学。
  
    在那个爱好钻研的时代,在许多令人感兴趣的问题当中,有个问题长期以来困扰着人们--即山顶上为什么经常发现古代的蛤蜊壳和别的海生物化石。它们到底是怎么到那里的?
  
    许多人认为自己已经找到答案。他们分为两个对立的阵营。水成论者认为,地球上的一切,包括在高处的海洋贝壳,可以用海平面的升高和降低来解释。他们认为,山脉、丘陵和其他地貌与地球本身一样古老,只是在全球洪水时期被水冲刷的过程中发生了一些变化。
  
    对立面是火成论者。他们认为有许多充满活力的动因,其中,火山和地震不断改变这颗行星的表面,但显然跟遥远的大海毫无关系。火成论者还提出难以回答的问题:不发洪水的时候,这水都流到哪里去了?要是有时候存在足以淹没阿尔卑斯山的水,那么请问,在平静下来以后,比如现在,这水都流到哪里去了?他们认为,地球受到内部深处的力和表面的力的作用。然而,他们无法令人信服地解释,蛤蜊的壳是怎么跑到山顶上去的。
  
    就是在考虑这些问题的过程中,赫顿提出了一系列不同凡响的见解。他朝自己的农田一看,只见岩石经过腐蚀变成了土壤,土壤粒子被溪水和河水冲刷,带到别处沉积下来。他意识到,要是这个过程持续到地球的自然灭亡之时,那么地球最终会被磨得非常光滑。然而,他身边到处是丘陵。显而易见,肯定还有某种别的过程,某种形式的更新和隆起,创造了新的丘陵和新的大山,不停地如此循环。他认为,山顶上的海洋生物化石不是发洪水期间沉积的,而是跟大山本身一起隆起来的。他还推测,是地球内部的地热创造了新的岩石和大陆,顶起了新的山脉。说得客气一点,地质学家不愿意理解这种见解的全部含义,直到200年之后。这时候,他们终于采纳了板块构造论。赫顿的理论尤其提出,形成地球的过程需要很长时间,比任何人想像的还要长得多。这里面有好多深刻的见解,足以彻底改变我们对这颗行星的认识。
  
    1785年,赫顿把他的看法写成一篇很长的论文,并在爱丁堡皇家学会的几次会议上宣读。它几乎没有引起大家的注意。原因不难找到。一定程度上,他就是这样向听众宣读论文的:    在一种情况下,形成的力量在独立存在的物体内部。这是因为,这个物体被热激活以后,是通过物体的特有物质的反应,形成了构成脉络的裂口。在另一种情况下,还是一样,相对于在其内部形成脉络的物体来说,原因是外在的。已经发生了最猛烈的断裂和扯裂;但是那个原因还在努力;它不是出现在脉络里,因为它不是在我们地球坚实的物体内部--那里找得到矿物或矿脉的特定物质--的每条缝隙和每个断层里。
  
      不用说,听众里几乎谁也不懂他在说些什么。朋友们鼓励他把他的理论展开一下,希望他能在更大的篇幅里碰巧讲得清楚一点。这是很感人的。赫顿花了此后的10年时间准备他的巨著,并且于1795年以两卷本出版。
  
    这两本书加起来有将近1 000页,写得比他最悲观的朋友担心的还要糟糕,真是不可思议。此外,这部作品的内容将近一半引自法国的资料,仍然以法文的形式出现。第三卷非常缺少吸引力,直到1899年才出版,那是在赫顿去世一个多世纪以后。第四卷即最后一卷根本没有出版。赫顿的《地球论》很有资格当选为读者最少的重要科学著作(要是没有大量别的这样的书的话,那就可以这样说)。连19世纪最伟大的地质学家、什么书都看过的查尔斯·莱尔也承认,这本书他实在读不下去。
  
  
  
  
  
  
 作者:冲灵剑  回复日期:2006-2-21 13:11:00    敲石头的人们(2)
  
   还算运气,赫顿在约翰·普莱费尔身上找到了一个鲍斯韦尔式的人物。普莱费尔是爱丁堡大学的数学教授,赫顿的一位密友。他不但写得出漂亮的散文,而且--幸亏多年在赫顿身边--在大多数情况下知道赫顿其实想要说些什么。1802年,在赫顿去世5年以后,普莱费尔推出了赫顿原理的简写本,题目叫做《关于赫顿地球论的说明》。这本书受到了对地质学感兴趣的人的欢迎。这种人在1802年还为数不多。然而,情况快要发生变化。那么,情况是怎么发生变化的?
  
  
      1807年,伦敦13个志同道合的人在科文特加登广场朗埃克街的共济会酒店聚会,成立了一个餐饮俱乐部,后来取名为地质学会。学会每月碰一次头,一边喝一两杯马德拉白葡萄酒,吃一顿交际饭,一边交换对地质学的看法。这顿饭的价钱故意定在昂贵的15先令,以便使那些没有头脑的人望而却步。然而,事情很快就变得一清二楚,需要有个设有永久性总部的合适机构,人们可以在那里分享和讨论新的发现。不到10年,成员就发展到400名--当然仍都是绅士--地质学会看来要使皇家学会相形见绌,成为该国的首要科学社团。
  
    从11月到次年6月,会员每月碰头两次,因为到这个时候,实际上所有的人都已出门,整个夏天在做野外工作。你要知道,这些人出去找矿石不是为了挣钱,在大多数情况下甚至也不是学者。它不过是既有钱又有时间的绅士在不大专业的层面上从事的一种爱好。到1830年,已经发展到745名会员,世界上再也不会出现那种情况。
  
    这种情形在现在是难以想像的,但地质学激活了19世纪的人--完全抓住了他们的注意力--这是任何科学以前没有过,或许将来也不会有的情况。1839年,罗德里克·默奇森出版了《志留纪体系》,一本又厚又重的书,研究一种名叫杂砂岩的岩石。它顿时成为一本畅销书,很快出了4版,虽然一册要卖到8个几尼,而且具有真正的赫顿风格,即毫无可读性。
  
    (连默奇森的支持者也承认,它“毫无文学作品的魅力“。)而当伟大的查尔斯·莱尔于1841年去美国,在波士顿开设一系列讲座的时候,每次都有3 000名听众挤进洛韦尔学院,静静地听他描述海洋沸石和地震在坎帕尼亚引起的震动。
  
    在整个近代思想界,尤其在英国,有学问的人都会下乡去干一点他们所谓的“敲石头“
  
    的活儿。这项工作干得还一本正经。他们往往打扮得很有吸引力:头戴高顶大礼帽,身穿黑色套装。只有牛津大学的威廉·巴克兰牧师是个例外,他习惯于穿博士服做野外工作。
  
    野外吸引了许多杰出人士,尤其是上面提到的默奇森,他大约花了前半生近30年时间来骑着马追赶狐狸,用猎枪把空中飞行的鸟儿变成一簇簇飘扬的羽毛。除了阅读《泰晤士报》和打一手好牌以外,他没有显示出任何会动脑子的迹象。接着,他对岩石发生了兴趣,以吃惊的速度一跃成为地质学思想界的巨人。
  
    再就是詹姆斯·帕金森博士,他还是早期的社会主义者,写过许多富有鼓动性的小册子,比如《不流血的革命》。1794年,发生了一次听上去有点儿发疯的阴谋,叫做“玩具气枪计划“,有人打算趁国王乔治三世在剧院包厢里看戏的机会用带毒的飞镖射中他的脖子。帕金森跟这件事有牵连,被带到枢密院进行盘问,差一点给戴上镣铐发配到澳大利亚。但是,对他的指控后来不了了之。他渐渐对生活采取比较保守的态度,并开始对地质学产生了兴趣,最终成为地质学会的创始人之一和一部重要的地质学作品《上个世界的有机遗骸》的作者。有半个世纪时间,这本书不停地印刷。他再也没有制造过麻烦。然而,今天我们所以记得他,是因为他对一种疾病的具有划时代意义的研究。这种疾病在当时被称之为“震颤性麻痹“,但之后一直被叫做帕金森综合征。(帕金森在另一个方面也稍有名气。1785年,他很可能成了历史上独一无二的人,在一次兑奖销售活动中赢得一个自然史博物馆。这家博物馆位于伦敦的莱斯特广场,原本是阿什顿·利弗建立的,但利弗无节制地搜集自然宝物,最后搞得倾家荡产。帕金森将这个博物馆保留到1805年,再也维持不下去,便把收藏品拆卖了。)
  
    有个人在性格上不如帕金森那样引人注目,但影响比当时所有地质界的人的影响加起来还要大,这个人就是查尔斯·莱尔。莱尔生于赫顿去世的那一年,离赫顿家只有113公里的金诺迪村。他的父母是苏格兰人,但他在遥远的南方--英格兰汉普郡的新森林长大,因为他的母亲认为苏格兰人又懒又爱喝酒。总的来说,他和19世纪绅士科学家一模一样,也来自生活优裕、思想活跃的家庭。他的父亲也叫查尔斯,是个大名鼎鼎的人,是研究诗人但丁和藓沼(即莱尔藓,大多数去过英国乡村的人都在上面坐过,就是以他的姓氏命名的)方面的主要权威。莱尔受他父亲的感染,对自然史产生了兴趣,然而,是在牛津大学,在威廉·巴克兰--身穿飘逸长袍的巴克兰--的影响之下,莱尔才开始把毕生的精力献给了地质学。
  
    巴克兰多少是个有魅力的怪人。他作出过一些真正的成就,但人们至少也是因为他的怪僻性格才记得他。他尤其以养了一群野兽出名,其中有的很大,有的很危险。他还以吃遍开天辟地以来有过的每一种动物闻名。他会以烘豚鼠、面糊耗子、烤刺猬或煮东南亚海参来招待家里的客人,这取决于他的一时冲动和是否有货。巴克兰觉得它们的味道都不错,但菜园里的普通鼹鼠除外,他宣称这种动物的味道是令人恶心的。他几乎势必成为粪便化石的权威,家里有一张桌子几乎完全用收集来的这类标本制成。
  
  作者:冲灵剑  回复日期:2006-2-27 00:56:00    敲石头的人们(3)
  
   即使在从事严肃的科学活动的时候,他的方式一般来说也是怪怪的。有一次,巴克兰半夜里于兴奋之中把他的太太推醒,大叫一声:“天哪,我认为,化石上的脚印肯定是乌龟的脚印。“夫妻俩穿着睡衣急匆匆地来到厨房。巴克兰太太和了面团,铺在那张桌上,巴克兰牧师拿来家里养的乌龟。他们把乌龟往面团上一扔,赶着它往前走。他们高兴地发现,它的脚印果然和巴克兰一直在研究的化石上的脚印完全一致。查尔斯·达尔文认为巴克兰是个小丑--这是他的原话--而莱尔却似乎觉得他对自己很有启发,还很喜欢他,1824年和他一块儿去
  了苏格兰。就是在那次苏格兰之行以后,莱尔决定放弃律师职业,把全部时间投入了地质学。
  
    莱尔近视得厉害,在一生的大部分时间里痛苦地眯着眼睛,因此露出一副愁眉苦脸的样子.(最后,他完全丧失了视力。)他还有一个有点古怪的地方,当他想得出神的时候,他会在家具上摆出难以想像的姿势--要么横在两张椅子上,要么(用他的朋友达尔文的话来说)“头枕着椅子面,身体伸得笔直“。一旦陷入沉思,他往往会慢慢地从椅子上滑下来,臀部几乎贴着地板。莱尔一生中的惟一工作是在1831-1833年期间当过伦敦大学国王学院的地质学教授。就是在这段时间里,他写出了《地质学原理》,并在1831-1833年期间分3卷出版。这部书在许多方面巩固和阐述了一代人之前由赫顿首先提出的见解。(虽然莱尔从来没有读过赫顿作品的原文,但他怀着浓厚的兴趣研究过普莱费尔的改写本。)  在赫顿时代和莱尔时代之间,地质学界发生了一场新的争论。它在很大程度上取代了过去的水成论与火成论之争,而又往往交混在一起。新的战斗成为灾变论和均变论之争。给一场重要而又旷日持久的争论起这样的名字,似乎有点儿不够味儿。灾变论者--顾名思义--认为,地球是由突发的灾难性事件形成的--主要是洪水。这就是人们常常把灾变论和水成论互相混淆的原因。灾变论尤其迎合巴克兰这样的教士的心理,这样他们可以把《圣经》里诺亚时代的洪水纳入严肃的科学讨论。均变论者恰恰相反,认为地球上的变化是逐渐形成的,几乎所有的地质变化过程都是缓慢的,都要经历漫长的时间。最先提出这种见解的与其说是莱尔,不如说是赫顿,但大多数人读的是莱尔的作品,因此在大多数人的脑海里,无论是当时还是现在,他成了近代地质学之父。
  
    莱尔认为,地球的变迁是一贯的,缓慢的--过去已经发生过的一切都可以用今天仍在发生的事情来解释。莱尔和他的信徒们不但瞧不起灾变论,而且对它深恶痛绝。灾变论者认为,绝种是一系列过程的组成部分,在此过程中,动物不断灭亡,被新的动物取而代之--博物学家T.H.赫胥黎把这种看法挖苦地比做是“惠斯特牌戏里的一连串胜局,到了最后,打牌的人推翻桌子,要求换一副新牌“。以这种方法来解释未知的事物未免过于俗套。“从来没有见过比这样的一种教条更蓄意助长懒汉精神,更削弱人们的好奇心的了。“莱尔嗤之以鼻地说。
  
    莱尔的失误并不算少。他没有令人信服地解释山脉是怎么形成的,没有看到冰河是个变化的动因。他不愿意接受阿加西斯关于冰期的观点--他轻描淡写地将其称之为“地球制冷“--坚信“在最古老的化石床里会发现“哺乳动物。他拒绝接受关于动物和植物突然死亡的看法,认为所有主要的动物群体--哺乳动物、爬行动物、鱼类等等--自古以来一直同时存在。在这些问题上,最后证明他是完全错误的。
  
    然而,莱尔的影响你几乎怎么说也不会过分。《地质学原理》在他生前出了12版;直到20世纪,书里包含的一些观点依然被地质学界奉为圭臬。达尔文乘“猎犬“号环球航行途中还随身带着一本《地质学原理》,而且是该书的第1版。他后来写道:“《原理》的最大优点在于它改变了一个人的整个思想状态;因此,当见到一样莱尔从没有见到过的东西的时候,你在一定程度上是以他的眼光来看的。“总之,他差不多把莱尔看做是个神,就像他那一代人的许多人一样。20世纪80年代,当地质学家不得不摈弃他的一部分理论,以适应关于绝种的撞击理论的时候,他们简直痛苦得要命。这充分说明了莱尔的影响之大。不过,那是后话了。
  
    与此同时,地质学有大量的分类工作要做,这项工作不是什么都一帆风顺的。从一开始,地质学家就想把岩石按其形成的时期来进行分类,但在怎么划分时期的问题上经常发生激烈的争论--而且是一场旷日持久的争论,后来被称之为“泥盆纪大争论“。剑桥大学的亚当·塞奇威克断言有一层岩石是寒武纪的,而罗德里克·默奇森认为它完全属于志留纪,争论于是就发生了。争论持续了好多年,而且越来越激烈。“巴谢是个下流痞子。“默奇森在给一位朋友的信中气呼呼地说。
  
    在《泥盆纪大争论》一书里,马丁·J.S.鲁迪克极好而又有些沮丧地描述了这场争论。只要瞥一眼该书各章的标题,就可以知道一点上述感情的强烈程度。开头几章的标题的语气倒还温和,比如《绅士们的辩论舞台》和《破译杂砂岩之谜》,但接着就是《捍卫杂砂岩与攻击杂砂岩》、《指摘与反驳》、《散布恶毒的谣言》、《韦弗撤回邪说》、《杀杀乡下人的气焰》(惟恐你还怀疑这不是一场战争)、《默奇森发起莱茵兰战役》等等。争论于1879年得以解决,办法很简单,在寒武纪和志留纪中间加一个时期:奥陶纪。
  
  
 作者:冲灵剑  回复日期:2006-2-27 00:57:00    敲石头的人们(4)
  
  在这门学科的早期,英国人是最活跃的,因此在地质词语中英国的名称占了绝大部分。
  
    泥盆系(即德文系)当然源自英格兰的德文郡。寒武纪来自罗马人对威尔士的叫法,而奥陶纪和志留纪使人想起了古代的威尔士人部落:奥陶人和志留人。但是,随着地质学后来在其他地方的崛起,世界各地的名称渐渐出现。侏罗纪跟法国和瑞士交界处的侏罗山有关。二叠纪使人想起俄罗斯乌拉尔山脉里的彼尔姆,而白垩纪(源自拉丁文白垩)是由一位比利
  时地质学家命名的,他自己也有个漂亮的名字,叫做J.J.德奥马利马斯·德霍洛伊。
  
    原先,地质史分为4个时期:第一纪、第二纪、第三纪和第四纪。这个体系过于简单,因此寿命不太长。地质学家很快就用新的划分方法来替代这种划分方法。第一纪和第二纪已经完全不用,第四纪有的人已经不用,但有的人仍然在用。今天,只有第三纪还在广泛使用,虽然已经不代表第三纪任何东西。
  
    莱尔在《原理》中使用了新的单位,叫做“世“或“段“来涵盖恐龙以后的时代,其中有更新世(“最近“)、上新世(“较近“)、中新世(“颇近“)和意思很含糊的渐新世(“有点儿近“)。
  
    如今,一般来说,地质时代划分为四大块,叫做“代“:前寒武纪、古生代(源自希腊文,意为“古代生命“)、中生代(“中期生命“)和新生代(“新的生命“)。这4个代又分为12-20个部分,通常叫做“纪“,有时候也称“系“。其中大多数是大家比较熟悉的:白垩纪、侏罗纪、三叠纪、志留纪等等。
  
    接着就是莱尔所谓的“世“--更新世、中新世等--这些名称仅仅用来指最近的(但又是古生物学研究很活跃的)6 500万年;最后,便是一大堆更细的分类,名叫“期“或“代“。其中大多数以地名命名,读起来几乎总是很拗口:伊利诺期、得梅因期、克罗伊期、金默里奇期等等,都具有同一特色。据约翰·麦克菲说,这类名称总共多达“几百个“。幸运的是,除非把地质学作为你的专业,你从此以后再也不大可能听到这些名称了。
  
    更加混乱的是,北美的“期“或“代“跟欧洲的说法不一,在时间上往往只是大体交叉。因此,北美的辛辛那提期在很大程度上相当于欧洲的阿什吉利期,再加上一点儿稍早的喀拉多克期。
  
    而且,这一切,不同的教科书、不同的人都有不同的叫法,因此有的权威提出7个代,而有的权威满足于4个代。在有的书里,你还会发现不用第三纪和第四纪,而是用不同长度的系来取而代之,称做下第三系和上第三系。有的人还把前寒武纪分成两个代,即非常古老的太古代和较近的元古代。有时候,你还可看到“显生宙“这个词,用来涵盖新生代、中生代和古生代。
  
    而且,这一切都只用做时间的单位。岩石的单位还另有一套,叫做系、段和期。而且,还有早、晚(指时间)之分和上、下(指岩层)之别。对于不是专家的人来说,这简直是一锅粥;但对于地质学家来说,这都可能是会动感情的东西。“我看到大人们为了生命史上一毫秒的问题争得脸红脖子粗。“英国的理查德·福蒂在谈到20世纪为寒武纪和奥陶纪的分界线而展开的旷日持久的辩论时这样写道。
  
    今天,我们至少可以使用某些先进的技术来确定年代。在19世纪的大部分时间里,地质学家们只能依赖于推测。他们可以按照时代来排列各种岩石和化石,但根本不知道这些年代的长短,这是很令人泄气的。当巴克兰推测一副鱼龙骨骼的古老程度的时候,他只能认为,它生活在大约“10 000或10 000以上乘以10 000“年以前。
  
    虽然没有可靠的方法来确定年代,却不乏愿意试一试的人。1650年,爱尔兰教会的詹姆斯·厄舍大主教进行了早年最著名的尝试。他对《圣经》和其他历史资料进行了仔细的研究,最后在一部名叫《旧约编年史》的巨著中下结论说,地球创造于公元前4004年10月23日中午.后来,历史学家和教科书作者一直把这个日期当做笑料。
  
    顺便提一句,有个很久不灭的神话--它在许多严肃的书里都提到过--厄舍的观点主宰了科学界,直到19世纪的很长时间里。是莱尔把这一切纠正了过来。作为一个典型例子,斯蒂芬·杰伊·古尔德在《时代之箭》中引用了20世纪80年代一本很热门的书里的一句话:“在莱尔出版他的书以前,大多数思想家都接受了这种看法,即地球还很年轻。“实际并非如此。正如马丁·J.S.鲁迪克说的,“哪个国家的地质学家也不会主张把时标限死在《创世记》拘泥于字面意义的诠注的范围之内,要是他的作品被别的地质学家认真对待的话“。
  
    连巴克兰牧师这样一位19世纪很虔诚的人也认为,《圣经》里哪个地方也没有提到上帝是在第一天创造天地的,只是提到“起初“。他认为,那个开始也许持续了“几百几千万年“。
  
    大家都认为地球已经很古老。问题只在于:古老到什么程度?
  
    在确定这颗行星的年龄的问题上,早期有个比较合理的看法。它是由始终可靠的埃德蒙·哈雷提出来的。1715年,他提出,要是你把全世界海洋里的盐的总量,除以每年增加的量,你就会得出海洋存在的年数,从而可以大致知道地球的年龄。这个道理很吸引人,但不幸的是,谁也不知道海洋里究竟有多少盐,也不知道每年到底增加多少,这就使得这项实验无法付诸实施。
  
  
 作者:冲灵剑  回复日期:2006-2-27 00:59:00    敲石头的人们(5)
  
  第一次称得上比较符合科学的尝试是由法国的布丰伯爵乔治-路易·勒克莱尔进行的,那是在18世纪70年代。很长时间以来,大家都知道,地球释放出相当可观的热量--下过煤矿的人都清楚--但是,没有办法来估计散逸率。布丰在实验过程中先把球体加热到白炽的程度,然后在其冷却的过程中用触摸的办法(可能开头是轻轻的)来估计热的损耗率。根据这项实验,他推测地球的年龄在75 000-168 000年之间。这当然是大大地低估了;但是,这是一种很激进的见解。布丰发现,要是把这见解加以发表,他有被开除教籍的危险。他是个讲究
  实际的人,连忙为自己缺乏考虑的邪说表示歉意,然后轻松愉快地在随后的著作中不断重复他的看法。
  
    到19世纪中叶,大多数学者认为地球的年龄起码有几百万年,甚至也许几千万年,但也很可能没有那么大。因此,当1859年查尔斯·达尔文在《物种起源》一书中宣称,根据他的计算,创造威尔德地区--英格兰南部的一个地区,包括肯特、萨里和苏塞克斯--的地质进程花了306 662 400年1时间才完成时,人们不由得大吃一惊。这个结论是很了不起的,部分原因是他说得那么确切,但更因为是他公然不顾公认的有关地球年龄的看法。结果,它引起了激烈的争议,达尔文在该书的第三版中收回了他的看法。然而,问题实际上依然存在。
  
    达尔文和他的地质界朋友希望地球很古老,但谁也想不出办法。
  
      这个问题引起了开尔文勋爵大人(他肯定是一位了不起的人物,但到1892年才被提升为贵族,当时他已经68岁,接近他生命的尽头,但我在这里还是按照惯例,溯及既往地使用这个名称)的注意,这对达尔文以及对进步来说是很不幸的。开尔文是19世纪的--也是任何世纪的--最杰出的人物之一。德国科学家赫尔曼·冯·亥姆霍茨--他本人也是科学上的高手--写道,开尔文是他遇到过的最“理解力强、洞察事理、思想活跃“的人。“在他的面前,我有时候觉得自己是木头木脑的。“他不无沮丧地说。
  
    这种心态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开尔文确实是维多利亚时代的超人。他1824年生于贝尔法斯特,父亲是皇家学院的数学教授,过不多久就调到格拉斯哥。开尔文证明自己是个神童,小小年纪(10岁)就考上了格拉斯哥大学。20岁出头,他已经在伦敦和巴黎的学府学习过,毕业于剑桥大学(他赢得该大学在赛艇和数学两个方面的最高奖,还抽空创建了一个音乐俱乐部),当选为彼得学院的研究员,(以英文和法文)写了10多篇关于纯粹数学和应用数学的论文。这些作品都很有创见,他不得不匿名发表,免得使他的长辈们感到难堪。他22岁回到格拉斯哥,担任自然哲学教授。在此后的53年里,他一直保有这个职位。
  
    在漫长的生涯里(他活到1907年,享年83岁),他写了661篇论文,总共获得69项专利(因此变得很富裕),在物理学的差不多每个学科都享有盛誉。其中,他提出一个方法,后来直接导致制冷技术的发明;设计了绝对温标,至今仍冠以他的名字;发明了增压装置,使越洋发送电报成为可能;还对海运和航海作了无数改进,从发明一个深受欢迎的航海罗盘,到创造第一个深度探测器。这些只是他有实用价值的成果。
  
    他在电磁学、热力学1和光的波动等理论方面的成果同样是革命性的。他实际上只有一个瑕疵,那就是没能计算出地球的年龄。这个问题占去了他后半生的许多时间,但他从来没有得出个比较正确的数字。1862年,在为一本名叫《麦克米伦》的通俗杂志写的一篇文章里,他第一次提出地球的年龄是9 800万年,但谨慎地认为这个数字最小可为2 000万年,最大可达4亿年。他还小心翼翼地承认,他的计算可能是错的,要是“造物主的大仓库里备有我们目前没有掌握的资料“的话--但是,他显然认为那是不可能的。
  
    随着时间的过去,开尔文的结论变得越来越确切,越来越不正确。他不停地把自己的估计数字往下降,从最大的4亿年降到1亿年,然后又降到5 000万年,最后在1897年降到了仅仅2 400万年。开尔文并不是在随心所欲,只是因为物理学无法解释为什么像太阳这么个庞然大物可以连续燃烧几千万年以上,而又耗不尽其燃料。因此,他就想当然地认为,太阳及其行星必然相对年轻。
  
    问题在于,几乎所有的化石都证明和这个结论相矛盾。而突然之间,19世纪发现了大量的化石。
  
  
 作者:冲灵剑  回复日期:2006-2-27 01:00:00    第六章 势不两立的科学(1)
  
   1787年,新泽西州有个人--到底是谁,如今似乎已被忘却--在伍德伯里溪发现一根巨大的大腿骨戳出一处岸边。那根骨头显然不属于尚存的任何物种,也肯定不是新泽西州的。根据现在掌握的一点情况,人们认为它属于一只鸭嘴龙,那是一种长着鸭嘴的大恐龙。当时,人们还没有听说过恐龙。
  
    骨头被送交给当时美国最杰出的解剖学家卡斯帕·威斯塔博士。同年秋天,他在费城召
  开的美国哲学学会的一次会议上作了描述。威斯塔没有完全认识到这根骨头的重要意义,只是小心翼翼地讲了几句不痛不痒的话,大意是,它真是个庞然大物。他就这样错过了先于别人半个世纪发现恐龙的机会。实际上,这根骨头没有引起多大兴趣,后来被放在贮藏室里,最后彻底不见了。因此,历史上第一根被发现的恐龙骨头,也是第一根被丢失的恐龙骨头。
  
    骨头没有引起很大的兴趣,这有点儿令人费解,因为发现这根骨头恰好是在美国人对古代大动物的遗骸着迷的时候。伟大的法国博物学家布丰伯爵--就是前一章里提到的做加热球体试验的人--对这种着迷的原因作出了奇怪的断言:新大陆的生物几乎在哪一方面都要比旧大陆的生物低一等。布丰在那部评价很高的巨著《自然史》里写道,在美洲这块土地上,水源发臭,土地不长五谷,动物个儿很小,缺乏活力,肌体被从腐烂的沼泽和晒不着太阳的森林里逸出的“毒气“弄得十分虚弱。在这样的环境里,连土著印第安人也缺乏生殖力。
  
    “他们不长胡子,身上也没有毛,“布丰煞有介事地在私下说,“女人没有激情。“她们的生殖器“又小又没有劲儿“。
  
    布丰的观察结果在别的作家中间--尤其在那些其实对这个国家不大熟悉,因而自己的结论也是缺乏根据的人中间--获得了出人意料的热烈支持。有个名叫科梅耶·波夫的荷兰人在一本名叫《关于美洲人的哲学研究》的通俗作品中宣称,美洲的土著男人不但在繁殖方面给人印象不深,而且“如此缺乏生殖能力,他们的乳房都流着奶汁“。这种观点奇怪地流行了很长时间,在欧洲的文献中反复出现或得到反响,直到19世纪快要结束的时候。
  
    这类诽谤在美国受到了愤怒的谴责,这是不足为怪的。托马斯·杰斐逊在他的《弗吉尼亚州笔记》中气愤地(而又令人费解地,除非你知道来龙去脉)进行反驳,还劝他在新罕布什尔州的朋友约翰·沙利文派20名士兵去北部丛林,找一头麋鹿送给布丰,以证明美洲四足动物的高大和威武。士兵们花了两个星期才找到合适的目标。不幸的是,麋鹿被击毙以后,他们发现它没有杰斐逊专门提到的一对威风凛凛的角,但沙利文周到地加上了一对驼鹿角或是赤鹿角,意思是,这是另外附上的。毕竟,在法国,谁会知道呢?
  
    与此同时,在威斯塔的家乡费城,博物学家着手装配一头大象似的大动物的骨头。起初它被称做“不知名的美洲大动物“,后来又不大正确地被确定为一头哺乳动物。第一批这种骨头是在肯塔基州一个名叫大骨地的地方发现的,但很快在各地都发现了。看来美洲一度生活着某种大动物--那种动物肯定能证明法国人布丰的可笑论点不能成立。
  
    在热心展示那头不知名动物如何庞大和如何凶猛的过程中,博物学家们似乎有点儿得意忘形。他们把它的个儿拔高了6倍,还给它加上了可怕的爪子。实际上,那不过是在附近发现的一只大树懒的爪子。很有意思的是,他们认为那种动物“灵活和凶猛得像老虎“,在插图里把它描绘成躲在巨砾后面,以猫科动物的优美姿态准备扑向猎物。长牙发现以后,他们又挖空心思地以各种方式把它们安在它的头上。有一位用螺丝把长牙倒着拧在上面,就像剑齿虎的犬牙那样,使其看上去特别气势逼人。另一位把长牙向后弯曲,其动听的道理是,那个家伙原本是水生动物,打盹时用牙齿将自己泊在树上。然而,最贴近事实的看法是,这种不知名的动物已经灭绝--布丰连忙抓住了这一点,把它作为那种动物已经无可争议地退化的证据。
  
    布丰死于1788年,但争论没有停止。1795年,一批精心挑选的骨头运到了巴黎,接受古生物学界的新秀、年少气盛的贵族乔治·居维叶的审查。居维叶不费多少工夫就能把一堆堆支离破碎的骨头安放成形,人们已经对他的才华赞叹不已。据说,只要看一颗牙齿或一块下巴骨,他就可以描述出那个动物的样子和性情,而且往往还说得出它是哪个种,哪个属。居维叶发现美国还没有人想到要写一本正式描述那类大动物的书,便自己动手写了,于是成了发现那种动物的第一人。他把它叫做“乳齿象“(意思是“长有乳头般隆起的牙齿的象“。出人意料的是,这还真有点儿像)。
  
    在那场争论的启发之下,居维叶于1796年写了一篇具有划时代意义的论文《关于活着的象和变成化石的象的说明》。在这篇论文里,他第一次正式提出了绝种的理论。他认为,地球不时经历全球性的灾难;在此过程中,一批批的生物彻底死亡。对于宗教人士来说,包括居维叶本人,这种看法具有令人不快的含义,因为这意味着上帝是捉摸不定的,莫名其妙的。上帝创造了物种,然后又消灭这些物种,他究竟要干什么?这种看法跟“大生物链“的信念绝对相反。那种信念认为,世界是精心安排的,世界上的每种生物都有一定位置,都有一个目的,过去从来就有,将来也总是会有。杰斐逊无法接受这种看法:整个物种有朝一日会消亡(或者会到那种地步,会演变)。因此,当有人问他,派个考察队去密西西比河以里的美国内地进行考察有没有科学和政治价值的时候,他马上肯定了这个建议,希望勇敢的探险家们会发现一群群健康的乳齿象和别的超大动物在富饶的平原上吃草。杰斐逊的私人秘书和知心朋友梅里韦瑟·刘易斯被选定和威廉·克拉克一起担任领队,而且还是这次远征的首席博物学家。被选定来指点他该找什么活的动物和死的动物的不是别人,正是卡斯帕·威斯塔。
  
  
 作者:冲灵剑  回复日期:2006-2-27 01:01:00    势不两立的科学(2)
  
  大名鼎鼎的贵族居维叶在巴黎提出了绝种论。同年--实际上是同月,在英吉利海峡对岸,一个不大知名的英国人在发表对化石价值的见解。他的见解也具有持久的影响。威廉·史密斯是萨默塞特的科尔运河建筑工地上的年轻监督员。1796年1月5日,他坐在萨默塞特一家马车旅店里,记下了那个最终会使他名扬天下的观点。若要解释岩石,你非得有某种并置对比的东西。在这个基础上,你可以知道德文的那些石炭纪岩石要比威尔士的这些寒武纪岩石年轻。随着岩层的每一变化,有的物种的化石消失了,而有的化石一直延伸到随后的岩层。
  通过发现哪种物种在哪个岩层出现,你就可以计算出岩石的年龄,无论这些岩石是在哪里。凭着他作为测量员所拥有的知识,史密斯马上动手绘制英国的岩层图。经过多次试用以后,这些图于1815年出版,成为近代地质学的奠基石。(西蒙·温切斯特在他深受欢迎的《改变世界的地图》一书里对这件事作了全面的记述。)
  
    不幸的是,尽管史密斯具有敏锐的见解,但说来也怪,他没有兴趣搞清为什么岩石偏偏以那种方式埋在地下。“我没有再研究岩层的起源,满足于知道情况就是那样,“他写道,“什么原因,什么缘故,那不属于一名矿藏测量员的研究范围。“
  
    史密斯对岩层内情的披露,更增加了绝种论引起的在道德上的难堪程度。首先,它证实了上帝消灭生灵不是偶然的,而是经常的。这么看来,上帝与其说是粗心大意,不如说是极不友好。而且,还有必要花点力气来进行解释,为什么有的物种彻底灭绝,而有的物种却顺利地存活到随后的年代。显而易见,绝种不是诺亚时代的一场“大激流“--即大家知道的《圣经》里的那场洪水--能解释清楚的。居维叶作出了自我满意的解释,认为《创世记》只是指最近的那场洪水。上帝似乎不希望用先前不相干的绝种来分散摩西的注意力或引起他的惊慌。
  
    因此,到19世纪初,化石势必具有了某种重要性。威斯塔就显得更不幸了,竟然没有看到恐龙骨的意义。无论如何,这类骨头在世界各地相继发现。又有了几个机会让美国人来宣布发现了恐龙,但这些机会都没有抓住。1806年,刘易斯和克拉克的考察队穿越蒙大拿的黑尔沟岩组。在这个地方,实际上他们脚底下恐龙骨比比皆是,他们还发现一样东西嵌在岩石里,显然是恐龙骨,但没有把它当一回事。在新英格兰,有个名叫普利纳斯·穆迪的男孩子在马萨诸塞州南哈德利的一处岩架上发现了古老的足迹;之后,又有人在康涅狄格河谷发现了骨头和足迹的化石。至少其中有一些留存至今--令人注目的是一头安琪龙的骨头--现在由耶鲁大学的皮博迪博物馆收藏。这批恐龙骨发现于1818年,是第一批经过检验和保存下来的恐龙骨,不幸的是,1855年之前无人识货。那一年,卡斯珀·威斯塔去世。不过,威斯塔没有想到的是,植物学家托马斯·纳特尔以他的名字命名了一种可爱的攀附灌木,这倒使威斯塔在一定意义上获得了永生。植物界有的纯粹主义者迄今仍然坚持把这类植物的名字写作“威斯塔里亚“。
  
    然而,到这个时候,古生物研究的热潮已经移到英国。1812年,在多塞特郡的莱姆里吉斯,有个名叫玛丽·安宁的杰出小女孩--当时只有11岁、12岁或13岁,取决于你看的是谁写的故事--发现一块5米长、样子古怪的海生动物化石,嵌在英吉利海峡岸边一处陡峭而又危险的悬崖上。这类动物现在叫做鱼龙。
  
    安宁就这样开始了她不同凡响的一生。在之后的35年里,安宁采集化石,并把它们卖给游客。(人们普遍认为,她就是那首著名的绕口令《她在海边卖贝壳》的原始素材。)她还发现了第一块蛇颈龙(另一种海生动物)化石以及第一批最好的翼手龙化石中的一块。严格来说,这些都不是恐龙,但也没有多大关系,因为当时谁也不知道什么是恐龙。只要知道世界上生活过跟我们现在所能看到的完全不同的动物,这也就够了。
  
    安宁不仅善于发现化石--显然她在这方面是无与伦比的--而且能小心翼翼地、完好无损地把化石挖出来。要是你有机会去参观伦敦自然史博物馆的古代海生爬行动物馆,我劝你不要错过这个机会。只有在这里,你才能欣赏到这位年轻女子使用最简单的工具,在极其困难的条件下,实际上是在孤立无援的情况下,所取得的巨大而又出色的成就。光挖那块蛇颈龙化石她就耐心地花了10年时间。安宁没有受过训练,但她也能为学者们提供像模像样的图片和说明。但是,尽管她具有这等技能,重大的发现毕竟是不多的,因此她一生的大部分时间是在极度贫困中度过的。
  
    在古生物学史上,很难想得出还有谁比玛丽·安宁更不受人重视,但实际上还有一个人的情况跟她差不多。他叫吉迪恩·阿尔杰农·曼特尔,是苏塞克斯的一名乡村医生。
  
    曼特尔有一大堆不足之处--他虚荣心强,只顾自己,自命不凡,不关心家庭--但再也找不出一名像他这样投入的业余古生物学工作者。他还很有运气,有一位既忠心耿耿又留心观察的太太。1822年,他去苏塞克斯农村出诊的时候,曼特尔太太正顺着附近的一条小路散步,在一堆用来填平路面凹坑的碎石里发现了一样古怪的东西--一块弧形的棕色骨头,大约有小胡桃那么大小。她认为那是一块化石。她知道自己的丈夫对化石很感兴趣,便拿给了他。曼特尔马上看出,那是一颗牙齿的化石。稍加研究以后,他断定,这是一颗动物牙齿,那种动物生活在白垩纪,食草,爬行,体形庞大--有几十米长。他的估测完全正确;但他的胆量也真够大的,因为在此之前,即使在想像中,谁也没有见过这样的东西。
  
  
 作者:冲灵剑  回复日期:2006-2-27 01:03:00    势不两立的科学(3)
  
   曼特尔意识到,自己的发现会彻底推翻人们对过去的认识。威廉·巴克兰--那位身穿长袍、爱好试验的学者--也劝他小心行事。因此,曼特尔花了3年时间,努力寻找支持自己的结论的证据。他把牙齿送交巴黎的居维叶,征求他的看法,但那位伟大的法国人轻描淡写地认为,那只不过是河马的牙齿。(居维叶姿态很高,后来为这个不常犯的错误道了歉。)有一天,曼特尔在伦敦的亨特博物馆作研究,跟一位同事攀谈起来。那位同事对他说,它看上去很像是他一直在研究的那种动物--南美鬣蜥的牙齿。他们马上进行了比较,确认了它们的相
  似之处。于是,曼特尔手里的动物以热带一种爱晒太阳的蜥蜴命名,被叫做禽龙。
  
    其实,二者之间没有任何关系。
  
    曼特尔写了一篇论文,准备递交给英国皇家学会。不幸的是,恰好又有一块恐龙骨头在牛津郡的一处采石场被发现,而且刚刚有人作过正式描述--这个人不是别人,就是敦促曼特尔不要仓促行事的巴克兰牧师。它被取名为斑龙。这个名字其实是他的朋友詹姆斯·帕金森博士--那位未来的激进分子、帕金森综合征的鼻祖--向巴克兰建议的。大家也许记得,帕金森最初是个地质学家,他对斑龙的研究显示了他在这方面的成就。在为《伦敦地质学会学报》写的报告中,他注意到,那种动物的牙齿不像蜥蜴那样直接连着颌骨,而像鳄鱼那样长在牙槽里。不过,巴克兰就注意到这么多,没有认识到它的意义,即斑龙完全是一种新发现的动物。不过,尽管他的报告缺少敏锐的目光和深刻的见解,它仍是发表过的描述斑龙的第一篇文章。因此,人们把发现这种古代动物的功劳归给了巴克兰,而不是更有资格的曼特尔。
  
    曼特尔不知道失望会伴随自己的一生,继续寻找化石--1833年,他发现了另一个庞然大物雨蛙龙--并从采石场工人和农夫手里买回别的化石,最后很可能成了英国最大的化石收藏家。曼特尔是一位杰出的医生,在搜集骨头方面也同样很有天赋,但他无法同时维持这两方面的才能。随着他越来越热衷于搜集工作,他忽视了医生职业。过不多久,他在布赖顿的家里几乎塞满了化石,花掉了大部分收入。剩下的钱被用来支付书的出版费用,而他的书又极少人愿意购买。1827年出版的《苏塞克斯的地质说明》只卖掉了50本,很不开心地倒贴了300英镑--这在当时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曼特尔在绝望之中灵机一动,把自己的房子改成了博物馆,收取门票费。然而,他后来意识到这种商业行为会损害他的绅士地位,且不说科学家的地位--于是就让别人免费参观他的家庭博物馆。成百上千的人前来参观,一个星期又一个星期,既中断了他的行医工作,又扰乱了他的家庭生活。最后,为了偿还债务,他不得不变卖绝大部分收藏品。过不多久,他的妻子带着他的四个孩子离他而去。
  
    值得注意的是,他的麻烦才刚刚开始。
  
      在伦敦南部的西德纳姆区,有个地方名叫水晶宫公园。那里耸立着一片被人遗忘的奇观:世界上第一批实物大小的恐龙模型。近来去那里的人不太多,但一度这里是伦敦游客最多的胜地之一--事实上,正如理查德·福蒂说的,它是世界上第一个主题公园。严格来说,那些模型在许多方面是不正确的。禽龙的大拇指顶在鼻子上,变成了一根尖刺;它长着四条粗壮的腿,看上去像一条肥肥胖胖、不成比例的狗。(其实,禽龙不用四条腿蹲着,而是一种两足动物。)现在望着它们,你几乎想不到这些古怪而行动缓慢的动物会引起积怨和仇恨,但事实却是如此。在自然史上,也许从来没有哪种动物像名叫恐龙的古代动物那样成为强烈而又持久的仇恨的中心。
  
    建造恐龙模型的时候,西德纳姆位于伦敦边缘,宽敞的公园被认为是重建著名的水晶宫的理想之地。玻璃和铸铁结构的水晶宫曾是1851年博览会的中心场所。新建的公园很自然地以此冠名。用混凝土建成的恐龙模型是一种很有经济效益的景观。1853年除夕,在尚未完工的禽龙模型内为21名科学家举行了一次著名的晚宴。那位发现并确认禽龙的人吉迪恩·曼特尔不在其中。坐在餐桌上手的是古生物学这门年轻的科学里最伟大的人物,他的名字叫理查德·欧文。到这个时候,他已经花费几年心血,成果累累,害得吉迪思·曼特尔的日子很不好过。
  
    欧文在英格兰北部的兰开斯特长大,受过训练准备当医生。他是个天生的解剖学家,对研究工作不遗余力,有时候非法取下尸体上的四肢、器官和别的部位,拿回家里慢慢地解剖。有一回,他用麻袋搬回刚从一具非洲黑人水手的尸体上取下的头,不慎绊着湿漉漉的石头滑了一跤,惊慌地望着那个头从身边一蹦一跳地顺着小巷滚去,钻进一户人家开着的门洞里,在前厅里停了下来。至于那户人家的主人见到一个头滚到自己的脚边会说些什么,我们只能想像了。有人讲,他们还来不及搞清是怎么回事,突然间一个焦急万分的年轻人冲进来拾起那个头,又冲了出去。
  
    1825年,欧文21岁,他搬到了伦敦,不久就被英国皇家外科学院聘用,帮助清理又多又乱的医学和解剖标本。其中,大部分是杰出的外科医生、医学珍品的孜孜不倦的收藏家约翰·亨特留给这个学院的,但从来没有分过类和清理过,很大程度上因为亨特死后不久,说明每件物品的意义的文字材料丢失了。
  
  
 作者:冲灵剑  回复日期:2006-2-27 01:04:00    势不两立的科学(4)
  
  欧文很快以他的组织能力和演绎能力受人注意。同时,他证明自己是个无与伦比的解剖学家,具有很强的复原本能,几乎可以与巴黎伟大的居维叶相比。他成为解剖动物方面的一名专家,对伦敦动物园里死去的任何动物拥有优先取舍权,而那类东西又无一例外地送到他的家里供他来检查。有一回,他的妻子回到家里,只见一头刚死的犀牛堵住了前门走廊。他很快成为一名各种动物方面的杰出专家,无论是现存的还是绝种的动物--从鸭嘴兽、针鼹和别的新发现的有袋动物,到倒霉的渡渡鸟以及已经绝了种的大鸟--恐鸟。后者本来自由自在
  地生活在新西兰,最后被毛里人吃个干净。1861年,他在巴伐利亚发现了始祖鸟,是描述始祖鸟的第一人,也是为渡渡鸟写正式墓志铭的第一人。他总共发表了大约600篇关于解剖学的论文,这个数字真够庞大了。
  
    不过,是由于他在恐龙方面的成就,欧文才为人们记得。他在1841年创造了“恐龙“这个名称。它的意思是“可怕的蜥蜴“,这是个极不合适的名字。现在我们知道,恐龙毫不可怕--有的还没有兔子大,很可能是离群索居的。有一点是肯定的:它们不是蜥蜴。实际上,恐龙是一个古老得多的家族(距今大约3亿年前)。欧文很清楚,它们是爬行动物,希腊文里已经有了个很合适的名词--爬行动物,但由于某种原因他不愿意采用。他还犯了个更加可以原谅的错误(考虑到当时标本很少),那就是,他没有注意到,恐龙不是由一种而是由两种爬行动物组成:臀部像鸟的鸟臀目恐龙和臀部像蜥蜴的蜥臀目恐龙。
  
    欧文并不是个很有魅力的人,无论在外表上还是脾性上。在一张中年的照片上,他看上去又瘦削又阴险,长着又长又直的头发,眼睛向外鼓出,活像维多利亚时代情节剧里的坏蛋--有一张可以用来吓唬小孩子的脸。在举止方面,他又冷漠又傲慢,无所顾忌地实现他的雄心壮志。据知,查尔斯·达尔文惟一讨厌的人就是他。连欧文的儿子(他没过多久就自杀了)也提到他父亲的“可悲的冷酷之心“。
  
    作为解剖学家,他的才华是毋庸置疑的,因此他能做出最不要脸的坏事而又不受人指责。1857年,博物学家T.H.赫胥黎在翻阅一本新版的《丘吉尔医学指南》时,突然注意到欧文被列为政府采矿学院的比较解剖学和生理学教授,他感到相当吃惊,因为这正是达尔文现在拥有的职位。当他询问这本指南怎么会犯这么低级的错误时,他被告知那个信息是欧文博士本人提供的。同时,有一位跟欧文一起工作的、名叫休·福尔克纳的博物学家当场揭穿欧文把他的一项发现归功于自己。别人还指责他盗用标本,后来又否认他这么干过。欧文甚至为了一个有关牙齿生理学理论的功劳与女王的牙科医生发生激烈的争吵。
  
    他毫不犹豫地迫害他不喜欢的人。早年,他利用自己在地质学会的影响排斥一位名叫罗伯特·格兰特的年轻人,而格兰特惟一的罪过就是显示出他很有希望成为一名解剖学家。格兰特吃惊地发现自己突然被剥夺了使用解剖标本的权利,而这是他进行研究所必不可缺的。
  
    由于无法再从事他的工作,他变得灰心丧气,默默无闻,这是可以理解的。
  
    欧文如此不客气,受到伤害最大的要算是越来越悲惨的倒霉蛋吉迪恩·曼特尔。在失去妻子、子女、医生职业和大部分化石收藏品以后,曼特尔搬到了伦敦。1841年是决定性的一年,欧文在伦敦将获得命名和发现恐龙的殊荣--而曼特尔遇上了一场可怕的事故。当马车穿过克莱翰公地的时候,他不知怎的从车座上掉下来,缠在缰绳中间,被受惊的马匹飞快拉过粗糙的地面。这起事故造成他背部弯曲,走路跛脚,常年疼痛,脊椎受损,再也无法恢复。
  
    欧文利用曼特尔体弱多病的状态,着手系统地从档案中勾销他的贡献,重新命名曼特尔多年以前已经命名过的物种,把他发现这些物种的功劳占为己有。曼特尔还想搞一些创新的研究工作,但欧文利用自己在皇家学会的影响,确保曼特尔的大部分论文被拒绝采用。1852年,曼特尔再也无法忍受疼痛或迫害,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他那根变了形的脊椎被取出来送到皇家外科学院--这又是一件很有讽刺意味的事--由该学院的亨特博物馆馆长理查德·欧文保管。
  
    但是,污辱没有完全结束。曼特尔死后不久,《文学》杂志刊登了一篇极其无情的悼文。在那篇文章里,曼特尔被描述成一名二流的解剖学家,他对古生物学的一点儿贡献“由于缺乏过硬的知识“而受到限制。悼文甚至抹去了他发现禽龙的功劳,把这个功劳归于居维叶和欧文等人。悼文没有署名,但其风格是欧文的,自然科学界谁也不会怀疑作者是谁。
  
    不过,到这个时候,欧文的坏事快干到头了。他的垮台之日到来了。英国皇家学会的一个委员会--欧文恰好是该委员会的主席--决定授予他最高的荣誉:英国皇家勋章,表彰他写的一篇关于一种名叫箭石的、已经绝种的软体动物的论文。“然而,“德博拉·卡德伯里在《可怕的蜥蜴》里对那段历史有绝好的记述,“这项成就并不像看起来那么有创意。“
  
    结果发现,箭石已经于4年前由一位名叫查宁·皮尔斯的业余博物学家发现,而且在地质学会的一次会议上已经充分发表。欧文出席了那次会议,但他向皇家学会提交自己的报告的时候没有提及这个情况。在那份报告里,他把那种动物重新命名为“欧文的软体动物“以纪念他自己,这不是偶然的。尽管欧文被允许保留英国皇家勋章,但这件事使得他永远名声扫地,即使在他剩下的为数不多的支持者中间也同样如此。
  
  
 作者:冲灵剑  回复日期:2006-2-27 01:06:00    势不两立的科学(5)
  
  最后,赫胥黎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他通过投票使欧文在动物学会和皇家学会的许多委员会里落选。最后,赫胥黎成为英国皇家外科学院亨特博物馆的新一任教授,结束了对欧文的惩罚。
  
    欧文再也没有从事重要的研究,但在后半生致力于一件非同寻常的事,我们对此表示感激。1856年,他成为大英博物馆自然史部主任,在那个岗位上推动了伦敦自然史博物馆的创
  建。那栋位于南肯辛顿的宏伟而可爱的哥特式建筑物于1880年向公众开放,几乎完全成了他远见卓识的见证。
  
    欧文之前,博物馆主要供少数精英使用和陶冶情操,连他们也很难进门。大英博物馆建立之初,想参观的人不得不写一份申请书,经过一个简单的面试,才能决定他们是否适合进场。然后,他们还得回来取票--那就是说,假如他们的面试获得通过的话--最后再次回来观看博物馆里的宝贝。即使到了那个时刻,他们也只能集体参观,被赶着快速往前走,不得随便停留。欧文的计划是人人都受欢迎,甚至鼓励工人们利用晚上时间来参观。他把博物馆绝大部分的地方用来陈列公开展品。他甚至很激进地提出为每件展品安放说明,以便让人们欣赏自己眼前的东西。他在这个问题上遭到了T.H.赫胥黎的反对,这是有点儿没有想到的。赫胥黎认为,博物馆主要应当是研究机构。通过把自然史博物馆变成人人可去的地方,欧文改变了我们原先建博物馆的目的。
  
    不过,他对人类的无私精神并没有使他忘记自己的对手。他最后一个正式举动是到处游说,反对一项关于修建纪念查尔斯·达尔文的雕像的建议。他的这次努力没有成功--虽然他无意之中为自己赢得了一个胜利,只是晚了一些。今天,他自己的雕像从自然史博物馆大厅的楼梯上像主人般地俯瞰着下面,而达尔文和赫胥黎的雕像却不大显著地放在博物馆的咖啡店里,以严肃的目光凝视着人们喝茶,吃果酱炸面包圈。
  
      有理由认为,理查德·欧文那心胸狭窄的对抗行为,标志着19世纪的地质学进入低谷,但更严重的对抗即又发生,这一次来自海外。在那个世纪的最后几十年里,美国也发生了一次对抗,其程度要恶毒得多,尽管破坏力没有那么大。这场对抗发生在两个古怪而又冷酷的人之间:爱德华·德林克·柯普和奥斯尼尔·查尔斯·马什。
  
    他们有许多共同之处。两个人都已被宠坏,有紧迫感,以自我为中心,动辄吵架,妒忌心强,不信任别人,老是郁郁不乐。他俩一起改变了古生物学界。
  
    他们一开始是朋友和互相崇拜者,甚至互相用对方的名字来命名化石种类,1868年还愉快地在一起工作了一个星期。后来,两人的关系出了问题--谁也搞不清出了什么问题--到了第二年,他们之间已经成为一种敌对关系;那种关系在随后的30年里发展为强烈的仇恨。可以有把握地说,自然科学领域里再也找不出另外两个人比他们更互相鄙视对方的了。
  
    马什比对方大8岁。他是个离群索居的书呆子,衣冠楚楚,留着整齐的胡子,极少去野外工作,去了也很不善于发现东西。有一次他去怀俄明州参观著名的科摩崖恐龙地带,却没有注意到--用一位历史学家的话来说--恐龙骨头简直“像木头那样满地都是“。但是,他有的是钱,差不多可以想买什么就买什么。虽然他来自一个不大富裕的家庭--他的父亲是纽约州北部的一名农场主--但他的叔叔却是那位富得冒油、极其宽容的金融家乔治·皮博迪。当马什流露出对自然史感兴趣的时候,皮博迪为他在耶鲁大学盖了个博物馆,并给了他足够的资金来装满他看得中的差不多任何东西。
  
    柯普生于一个特权家庭--他的父亲是费城一位有钱的商人--比马什更富有冒险精神,1876年夏天,在蒙大拿州,当乔治·阿姆斯特朗·卡斯特和他的部队在小比格角被消灭的时候,柯普还在附近找骨头。有人提醒他,这时候来印第安人领地取宝,很可能是很不明智的。他想了片刻,决定继续往下干。他的收获太大了。有一次,他遇上了几个疑心重重的克劳族印第安人,但他不停地取下和装上他的假牙,赢得了他们的信任。
  
    有10年左右的时间,马什和柯普之间的敌对关系主要以暗斗的形式出现,但到了1877年,暗斗突然变成了大规模的冲突。那年,一位名叫阿瑟·莱克斯的科罗拉多州小学老师和他的一位朋友出门徒步旅行,在莫里森附近发现了几根骨头。莱克斯认为那些骨头属于一条“巨蜥“;他想得很周到,把一些样品寄给了马什和柯普两个人。柯普很高兴,给莱克斯寄了100美元作为报酬,吩咐他不要把他的发现告诉任何人,尤其不要告诉马什。莱克斯不大明白,便请马什把骨头转交给柯普。马什这么做了,但遭到了一番他永生难忘的羞辱。
  
    这事儿也标志着两人间一场对抗的开始。对抗变得越来越激烈,越来越肮脏,而且还很可笑。有时候,竟然卑鄙到一方的发掘人员向另一方的发掘人员投掷石块的程度。有一次,有人发现柯普在撬开马什的箱子。他们在文章中互相污辱对方,瞧不起对方取得的成果。科学往往是--也许从来是--在对抗之中发展得更快、更有成果。在随后的几年里,通过两个人的共同努力,美国已知的恐龙种类数量从9种增加到将近150种。普通人说得出的每一种恐龙--剑龙、雷龙、梁龙、三角龙--差不多都是他们两人中的一位发现的。1不幸的是,他们干得过于拼命,过于草率,往往把已经知道的当做一项新的发现。他俩“发现“一个名叫“尤因他兽“的物种不下22次。他们乱七八糟的分类,别人花了几年时间才整理出来,而有的至今还没有整理清楚。
  
  
 作者:冲灵剑  回复日期:2006-2-27 01:07:00    势不两立的科学(6)
  
   两人当中,柯普的科学成果要多得多。在他极其勤奋的一生中,他写出了大约1 400篇学术论文,描述了近1 300种新的化石(各种各样的化石,不仅仅是恐龙的化石)--在这两方面都超过马什的成果两倍以上。柯普本来可作出更大的贡献,但不幸的是,他在后来的几年中急速走下坡路。他在1875年继承了一笔财产,不大明智地把钱投资于金融业,结果全部泡汤。他最后住在费城一家寄居宿舍的单人房间里,身边堆满了书、文献和骨头。而马什的晚年是在纽黑文一栋富丽堂皇的房子里度过的。柯普死于1897年,两年后马什也与世长辞。
  
  
    在最后的几年里,柯普产生了另一个有意思的念头。他殷切希望自己被宣布为“人类“
  
    的模式标本--即,把他的骨头作为人类的正式样板。在一般情况下,一个物种的模式标本就是被发现的第一副骨头,但由于“人类“的第一副骨头并不存在,就产生了一个空缺。柯普希望填补这个空缺。这是一个古怪而又没有价值的愿望,但谁也想不出理由来加以反对。
  
    为此,柯普立下遗嘱,把自己的骨头捐献给费城的威斯塔研究所。那是个学术团体,是由好像无处不在的卡斯珀·威斯塔的后裔捐资成立的。不幸的是,经过处理和装配以后,人们发现他的骨头显示出患了早期梅毒的症状,谁也不愿意把这种特征保留在代表人类本身的模式标本上。于是,柯普的请求和他的骨头就不了了之。直到现在,现代人类仍然没有模式标本。
  
    至于这个舞台上的其他人物,欧文于1892年去世,比柯普或马什早几年。巴克兰最后精神失常,成了个话都说不清的废人,在克莱翰的一家精神病院里度过了最后的岁月,恰好就在离造成曼特尔终生残疾的出事地点不太远的地方。曼特尔那变了形的脊椎在亨特博物馆展出了将近一个世纪,后来在二战快结束时突袭伦敦的闪电战中大慈大悲地被一枚炸弹击中,不见了踪影。曼特尔死后,剩下的收藏品传给了他的子女,其中许多被他的儿子沃尔特带到了新西兰,他于1840年移居到那个国家。沃尔特成为一名杰出的新西兰人,最后官至土著居民事务部部长。1865年,他把他父亲收藏品中的主要标本,包括那颗著名的禽龙牙齿,捐赠给了惠灵顿的殖民博物馆(就是现在的新西兰博物馆),此后一直存放在那里。而那颗引发这一切的禽龙牙齿--很可能是古生物学里最重要的牙齿--现在不再对外展出。
  
      当然,寻找恐龙的工作,没有随着19世纪伟大的恐龙搜寻家的去世而结束。实际上,在某种出人意料的程度上,这项工作才刚刚开始。1898年,也就是柯普和马什两人相继去世的中间一年,发现了--其实是注意到--一件比以前发现过的任何东西都要了不起的宝贝,地点是在“骨屋采石场“,离马什的主要搜寻场所--怀俄明州的科摩崖只有几公里。人们发现成百上千块骨头化石露在山体外面任凭风吹雨打。骨头的数量如此之多,竟有人用骨头盖起一间小屋--采石场的名字由此而来。仅仅在最初的两个季节里,发掘出来的古代骨头就达5万千克之多;在之后的6年里,每年又挖出成千上万千克。
  
    结果,进入20世纪的时候,古生物学家实际上有着几吨重的古骨来供他们选择。问题在于,他们仍然搞不清这些骨头的年龄。更糟糕的是,大家公认的地球的年龄,与过去的岁月所显然包含的时期、年代和时代的数量不大吻合。要是地球真的只有2 000万年历史,就像开尔文勋爵坚持认为的那样,那么各种古代生物都会在同一地质年代产生和消亡。这根本说不通。
  
    除开尔文以外,别的科学家也把注意力转向这个问题,得出的结果只是加深了那种不确定性。都柏林的三一学院有一位受人尊敬的地质学家,名叫塞缪尔·霍顿。他宣称,地球的年龄约为23亿年--大大超出了任何人的看法。他注意到了这个情况,用同样的数据重新算了一遍,得出的数字是1.53亿年。也是三一学院的约翰·乔利决定试一试埃德蒙·哈雷提出的海盐测算法,但这种方法是以许多不完善的假设为基础的,他只好顺水推舟地干了一下。他得出的结果是:地球的年龄是8 900万年--这个年龄与开尔文的假设完全吻合,不幸的是与现实根本不符。
  
    情况如此混乱,到19世纪末,你可以获知--取决于你查的是哪种资料--我们距离开始出现复杂生命的寒武纪的年数是300万年、1 800万年、6亿年、7.94亿年或24亿年--或者是这个范围里其他数量的年。直到1910年,美国人乔治·贝克尔才作出了一个最受人尊重的估计,他认为地球的年龄也许不超过5 500万年。
  
    正当事情似乎乱作一团的时候,出了另一位杰出人物,有了一种崭新的方法。他是个直率而又聪明的新西兰农家孩子,名叫欧内斯特·卢瑟福。他拿出了无可辩驳的证据:地球至少已经存在许多亿年,很可能还更古老。
  
    值得注意的是,他的证据是以炼金术为基础的--天然,自发,科学上信得过,毫不神秘,尽管是炼金术。结果证明,牛顿毕竟没有大错。那种方法到底是怎么知道的,当然要等下一章来叙述。
  
  
 作者:冲灵剑  回复日期:2006-2-27 01:08:00    第七章 基本物质(1)
  
   人们常说,化学作为一门严肃而受人尊敬的科学始于1661年。当时,牛津大学的罗伯特·玻义耳发表了“怀疑的化学家“--这是第一篇区分化学家和炼金术士的论文--但这一转变是缓慢的,常常是不确定的。进入18世纪以后,两大阵营的学者们都觉得适得其所--比如,德国人约翰·贝歇尔写出了一篇关于矿物学的严肃而又不同凡响的作品,题目叫做《地下物理学》,但他也很有把握,只要有合适的材料,他可以把自己变成隐身人。
  
  
    早年,最能体现化学那奇特而往往又很偶然的性质的,要算是德国人亨内希·布兰德在1675年的一次发现。布兰德确信,人尿可以以某种方法蒸馏出黄金。(类似的颜色似乎是他得出这个结论的一个因素。)他收集了50桶人尿,在地窖里存放了几个月。通过各种奥妙的过程,他先把尿变成了一种有毒的糊状物,然后再把糊状物变成一种半透明的蜡状物。当然,他没有得到黄金,但一件奇怪而有趣的事情发生了。过了一段时间,那东西开始发光。而且,当暴露在空气里的时候,它常常突然自燃起来。
  
    它很快被称之为磷,这个名字源自希腊文和拉丁文,意思是“会发光的“。有眼光的实业界人士看到了这种物质的潜在商业价值,但生产的难度很大,成本太高,不好开发。一盎司(约28.35克)磷的零售价高达6几尼--很可能相当于今天的300英镑--换句话说,比黄金还要贵。
  
    起先,人们号召士兵们提供原料,但这样的做法对工业规模的生产几乎无济于事。18世纪50年代,一位名叫卡尔·金勒的瑞典化学家发明了一种方法,不用又脏又臭的尿就能大量生产磷。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掌握了这种生产磷的方法,瑞典才成为--而且现在还是--火柴的一个主要生产国。
  
    金勒既是个非同寻常的,又是个极其倒霉的人。他是个地位低下的药剂师,几乎在没有先进仪器的情况下发现了8种元素--氯、氟、锰、钡、钼、钨、氮和氧--但什么功劳也没有得到。每一次,他的发现要么不受人注意,要么在别人独立做出同样的发现以后才加以发表。他还发现了许多有用的化合物,其中有氨、甘油和单宁酸;他还认为氯可以用做漂白剂--具有潜在商业价值的第一人--这些重大的成就都使别人发了大财。
  
    金勒有个明显的缺点,他对做试验用的什么东西都感到好奇,坚持要尝一点儿,包括一些又难闻又有毒的物质,比如汞、氢氰酸(这也是他的一项发现)和甲腈。甲腈是一种有名的有毒化合物,150年以后,欧文·薛定谔在一次著名的思维实验中选它作为最佳毒素。金勒鲁莽的工作方法最后断送了他的性命。1786年,才43岁的他被发现死在工作台旁,身边堆满了有毒的化学品,其中任何一种都可以造成他脸上那目瞪口呆的最后一个表情。
  
    要是这世界是公正的话,要是大家都会说瑞典语的话,金勒本来会在全世界享有盛誉。
  
    实际上,赞扬声往往都给了更有名的化学家,其中大多数是英语国家的化学家。金勒在1772年发现了氧,但由于种种辛酸而复杂的原因,无法及时发表他的论文。功劳最终归给了约瑟夫·普里斯特利,他独立发现了同一个元素,但时间要晚,是在1774年的夏天。更令人瞩目的是,金勒没有得到发现氯的功劳。几乎所有的教科书现在仍把氯的发现归功于汉弗莱·戴维。他确实发现了,但要比金勒晚36年。
  
    从牛顿和玻义耳,到金勒、普里斯特利和亨利·卡文迪许,中间隔着一个世纪。在这个世纪里,化学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直到18世纪的最后几年(就普里斯特利而言,还要晚一点),各地的科学家们还在寻找--有时候认为真的已经发现--完全不存在的东西:变质的气体、没有燃素的海洋酸、福禄考、氧化钙石灰、水陆气味,尤其是燃素。当时,燃素被认为是燃烧的原动力。他们认为,在这一切的中间,还存在一种神秘的生命力,即能赋予无生命物体生命的力。谁也不知道这种难以捉摸的东西在哪里,但有两点是可信的:其一,你可以用电把它激活(玛丽·谢利在她的小说《弗兰肯斯泰因》里充分利用了这种认识);其二,它存在于某种物质,而不存在于别的物质。这就是化学最后分成两大部分的原因:有机的(指被认为有那种东西的物质)和无机的(指被认为没有那种东西的物质)。
  
    这时候,需要有个目光敏锐的人来把化学推进到现代。法国出了这么个人。他的名字叫安托万-洛朗·拉瓦锡。拉瓦锡生于1743年,是一个小贵族家族的成员(他的父亲为这个家族出钱买了一个头衔)。1768年,他在一家深受人们讨厌的机构里买了个开业股。那个机构叫做“税务总公司“,代表政府负责收取税金和费用。根据各种说法,拉瓦锡本人又温和,又公正,但他工作的那家公司两方面都不具备。一方面,它只向穷人征税,不向富人征税;另一方面,它往往很武断。对拉瓦锡来说,那家机构之所以很有吸引力,是因为它为他提供了大量的钱来从事他的主要工作,那就是科学。最多的时候,他每年挣的钱多达15万里弗赫--差不多相当于今天的1 200万英镑。
  
    走上这条赚钱很多的职业道路3年之后,他娶了他的老板的一个14岁的女儿。这是一桩心和脑都很匹配的婚事。拉瓦锡太太有着机灵的头脑和出众的才华,很快在她的丈夫身边作出了许多成绩。尽管工作有压力,社交生活很繁忙,在大多数日子里他们都要用5个小时--清晨2个小时,晚上3个小时--以及整个星期天(他们称其为“快活的日子“)来从事科学工作。不知怎的,拉瓦锡还挤得出时间来担任火药专员,监督修建巴黎的一段城墙来防范走私分子,协助建立米制,还和别人合著了一本名叫《化学命名法》的手册。这本书成了统一元素名字的“圣经“。
  
  
 作者:冲灵剑  回复日期:2006-2-27 01:10:00    基本物质(2)
  
  作为英国皇家科学院的一名主要成员,无论时下有什么值得关注的事,他还都得知道,积极参与--催眠术研究呀,监狱改革呀,昆虫的呼吸呀,巴黎的水供应呀,等等。1870年,一位很有前途的年轻科学家向科学院提交一篇论文,阐述一种新的燃烧理论;就是在那个岗位上,拉瓦锡说了几句轻蔑的话。这种理论的确是错的,但那位科学家再也没有原谅他。
  
    他的名字叫让-保罗·马拉。
  
  
    只有一件事拉瓦锡从来没有做过,那就是发现一种元素。在一个仿佛任何手拿烧杯、火焰和什么有意思的粉末的人都能发现新东西的时代--还要特别说一句,是一个大约有三分之二的元素还没有被发现的时代里--拉瓦锡没有发现一种元素。原因当然不是由于缺少烧杯。他有着天底下最好的私人实验室,好到了差不多荒谬的程度,里面竟有13 000只烧杯。
  
    恰恰相反,他把别人的发现拿过来,说明这些发现的意义。他摈弃了燃素和有害气体。
  
    他确定了氧和氢到底是什么,并且给二者起了现今的名字。简而言之,他为化学的严格化、明晰化和条理化出了力。
  
    他的想像力实际上是得来全不费工夫的。多年来,他和拉瓦锡太太一直在忙于艰苦的研究工作,那些研究要求最精密的计算。比如,他们确定,生锈的物体不会像大家长期以来认为的那样变轻,而会变重--这是一项了不起的发现。物体在生锈的过程中以某种方式从空气中吸引基本粒子。认识到物质只会变形,不会消失,这还是第一次。假如你现在把这本书烧了,它的物质会变成灰和烟,但物质在宇宙中的总量不会改变。后来,这被称之为物质不灭,是一个革命性的理念。不幸的是,它恰好与另一场革命--法国大革命--同时发生,而在这场革命中,拉瓦锡完全站错了队。
  
    他不但是税务总公司的一名成员,而且劲头十足地修建过巴黎的城墙--起义的市民们对该建筑物厌恶之极,首先攻打的就是这东西。1791年,这时候已经是国民议会中一位重要人物的马拉利用了这一点,对拉瓦锡进行谴责,认为他早该被绞死。过不多久,马拉在洗澡时被一名受迫害的年轻女子杀害,她的名字叫夏洛特·科黛,但这对拉瓦锡来说已经为时太晚。
  
    1793年,已经很紧张的“恐怖统治“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10月,玛丽·安托瓦妮特被送上断头台。11月,正当拉瓦锡和他的妻子在拖拖拉拉地制订计划准备逃往苏格兰的时候,他被捕了。次年5月,他和31名税务总公司的同事一起被送上了革命法庭(在一个放着马拉半身像的审判室里)。其中8人被无罪释放,但拉瓦锡和其他几人被直接带到革命广场(现在的协和广场),也就是设置法国那个最忙碌的断头台的地方。拉瓦锡望着他的岳父脑袋落地,然后走上前去接受同样的命运。不到3个月,7月27日,罗伯斯庇尔被以同样的方式、在同一地点送上了西天。恐怖统治很快结束了。
  
    他去世100年以后,一座拉瓦锡的雕像在巴黎落成,受到很多人的瞻仰,直到有人指出它看上去根本不像他。在盘问之下,雕刻师承认,他用了数学家和哲学家孔多塞的头像--他显然备了一个--希望谁也不会注意到,或者即使注意到也不会在乎。他的后一种想法是正确的。拉瓦锡兼孔多塞的雕像被准许留在原地,又留了半个世纪,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一天早晨,有人把它取走,当做废铁熔化了。
  
      19世纪初,英国开始风行吸入一氧化二氮,或称笑气,因为有人发现,使用这种气体会“给人一种高度的快感和刺激“。在随后的半个世纪里,它成了年轻人使用的一种高档毒品。有个名叫阿斯克协会的学术团体一度不再致力于别的事情,专场举办“笑气晚会“,志愿者可以在那里狠狠吸上一口,提提精神,然后以摇摇摆摆的滑稽姿态逗乐观众。
  
    直到1846年,才有人有时间为一氧化二氮找到了一条实用途径:用做麻醉药。事情是明摆着的,过去怎么谁也没有想到,害得天知道有多少万人在外科医生的刀下吃了不必要的苦头。
  
    我提这一点是为了说明,在18世纪得到如此发展的化学,在19世纪的头几十年里有点儿失去方向,就像地质学在20世纪头几十年里的情况一样。部分原因跟仪器的局限性有关系--比如,直到那个世纪末叶才有了离心机,极大地限制了许多种类的实验工作。还有部分原因是社会。总的来说,化学是商人的科学,是与煤炭、钾碱和染料打交道的人的科学,不是绅士的科学。绅士阶层往往对地质学、自然史和物理学感兴趣。(与英国相比,欧洲大陆的情况有点儿不一样,但仅仅是有点儿。)有一件事兴许能说明问题。那个世纪最重要的一次观察,即确定分子运动性质的布朗运动,不是化学家做的,而是苏格兰植物学家罗伯特·布朗做的。(布朗在1827年注意到,悬在水里的花粉微粒永远处于运动状态,无论时间持续多久。这样不停运动的原因--即看不见的分子的作用--在很长时间里是个谜。)  要不是出了个名叫伦福德伯爵的杰出人物,情况或许还要糟糕。尽管有个高贵的头衔,他本是普普通通的本杰明·汤普森,1753年生于美国马萨诸塞州的沃本。汤普森英俊漂亮,精力充沛,雄心勃勃,偶尔还非常勇敢,聪明过人,而又毫无顾忌。19岁那年,他娶了一位比他大14岁的有钱寡妇。但是,当殖民地爆发革命的时候,他愚蠢地站在保皇派一边,一度还为他们做间谍工作。在灾难性的1776年,他面临以“对自由事业不够热心“的罪名而被捕的危险,抢在一伙手提几桶热柏油和几袋鸡毛,打算用那两样东西把他打扮一下的反保皇派分子前面,他抛弃了老婆孩子仓皇出逃。